第49章 小剧场:岁岁年年长相见(下)
“父皇,儿臣只有一个愿望就是求娶翰林大学士之女叶初念为妻。”
顾御尘跪在地上,坚定地看着前面,毫不畏惧。
“混账东西,那是你表弟未过门的夫人,你怎敢有这般龌龊之心,还有你表弟替我们顾家在外拼死拼活守护江山,你却这样,你对的起他们吗?另外长公主也素日待你不薄,你就这样对她儿子,不必再说。除非彦儿出了意外战死沙场,否则你这辈子断无可能,退下吧。”
顾御尘听着自己父皇的话眼神晦暗不明,心里一直念叨着那句“出了意外……,战死沙场”。
当今圣上怎么也没想到今日对自己儿子的一番话,会引发那样的结果。
……
丞相府里。
因为近来太子治水的事情,导致其名声大噪,所以此次花会更是无数贵女纷纷展示才艺,希望能让太子高看自己一眼。
本也无事,只是后来贵女行为越来越大胆,顾御尘心想自己虽然还没追到那小丫头,但也决不能让她觉得自己是朝三暮四的人,于是当即在众人面前说道。
“本太子早已经有了爱慕的人,若能娶到佳人此生也不打算再纳妾,后宫只有她一人,所以其它有心思的人可以歇歇了。”
此话一出,顿时惊到了在座所有人。连一直扶持的丞相也是大吃一惊,作为未来君王怎么可如此荒唐,说后宫只有一人的话,那自己女儿怎么办,太子妃之位只能是自家女儿的。
也几乎是一瞬间便有人忍不住出声道“不知道是哪家千金能有幸得到太子殿下的青睐?”
顾御尘朝那人望去,神色不明。那人被他看得有些心虚,随即就低下了头。顾御尘转向大厅的人,笑了。
“原本就是我爱慕于她,怎能说是她有幸?遇见阿念,是我三生有幸。”
大厅的一众人等面面相觑,不知他口中的阿念是哪家千金。正待细问,突然人群中有人惊呼“可是翰林大学士叶子钧家的嫡小姐?我依稀记得叶府千金小字就叫念念。”
叶初念在一众名门千金中算是不太突出的,虽然小时候闹得京城满城风雨,但大了偏偏安静起来,不太参加宴会。但凡不是点名要她且非去不可的,她都不太会出现,甚至有时候还会装病逃避这些宴会。
要是问她为什么,她准会说没意思,自己有彦哥哥就够了。而且那些花会,总是喜欢无形中攀比,她不喜欢。
再说朋友她有知心一二就可,不过话说回来也不知道最近梅家姐姐和蓝家姐姐在干什么。
她这两个好友可是各具特色,梅大将军长女梅岚,天生就是个暴脾气,喜欢打抱不平,自己跟她还是一次惩治作恶小贩相识的,不过梅姐姐有一点不好的就是爱唠叨,每次自己遇到什么事她都急的不行。
所以京城圈里私底下都说,叶初念这是找朋友跟自己找了个“娘”,不过这话叶初念是没敢让她娘和她家梅姐听见,要不然她怕会挨双份打。
而蓝丞相之女蓝熙,表面看端的是大家闺秀范,只有她私底下知道她这个好友是比她还皮,那些文气端庄只不过是做给众人看的,不过听说最近丞相有意让太子跟她结亲,也不知道到底会怎么样,她这个好友向来自由惯了,要真的让她一生困于深宫大院,岂不是误了她这一生。
今日这花会当中却偏偏有见过长大后的叶初念的,听到叶府千金的名号当即忍不住出来说道两句。
“说起来叶府夫人当年也是洛阳数一数二的美人啊!叶家千金有这样的生母模样应该不差。”另一个人猜测道。
但不论他们怎么猜测,顾御尘都没有再开口了,面对他这样的态度一时之间众人也拿不住主意。
而今天作为花会的主人之一蓝熙,听着众人的话,不屑一顾。不过却暗骂这太子殿下可真不是人,明明自家念妹都已经定了承伯候府的亲事,还说这样的话,岂不是让念妹难堪。就这自家老爹还想让自己嫁给他当太子妃,想啥呢,她看都看不上。
就在顾御尘即将走出大厅的时候,又有一人想起了一件事脱口而出。“那叶府千金不是最近定了长公主和承伯候的嫡子高彦吗?太子殿下应当不是爱慕他表弟未过门的夫人,这也太荒唐了吧!”一时间议论纷纷。
而此时众人没有注意的是顾御尘在听到这句话后脚步微顿,脸色迅速沉了下去。
虽然很多人都猜测那女子就是叶初念,但由于顾御尘却没有对叶府有任何表示。既然理不清,这件事便也只闹了一阵就消停了下去。
只不过却是没再说让自家适龄女儿嫁入太子府的话,大家都是个精明人,再加上宫里隐隐约约流传出来的太子殿下曾为求娶叶初念与当今圣上不愉快,更是让他们不敢轻易行动。
彼时叶初念正心心念念着高彦为何还没有回信,心中牵挂着他的安危连带着门都不乐意出了。自是没有听见什么风言风语,也算是逃过一劫。
过了半月有余,已是到了年前。高彦的信件才送到了叶初念手中。
她喜形于色,连忙打开了信件开始翻阅。
“阿念,我一切安好。行军事宜不宜向你透露,便只道一声安好。阿念在长安一切可还好?前几日我在雪中看见了一只白狐,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覃覃,平日里你素来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然后便是随信附送的一张丹青,叶初念笑了笑打开来看。里面画的是她和一只他信中提及的白狐。
果然是一只傻乎乎的毛团子,甚是可爱。她很喜欢。
她与高彦这样偶尔通几次信件,日子也过去的很快,一晃眼就又是三年过去,高彦还未归来,她已经年纪不小了。但所幸叶父和叶母开明,也不着急。
反正高彦的人品他是了解的,承伯候府和长公主也极其重情意自然不会负了他们家念念,最差大不了他叶家养女儿养一辈子。
只不过最近却是一直没消息传来,叶初念心里隐隐约约不安。
叶明泽看着自家妹妹犹犹豫豫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不过这些总要让自家妹妹知道。
“大哥,怎么了?”叶初念看着站在自己门前犹豫不决的男子,心里更是不安。
“念念,大哥,跟你说了,你可千万别着急,高彦他失踪了……”。
“轰。”叶初念听到消息感觉自己眼前瞬间一黑,怎么会,怎么会,彦哥哥怎么会。
“大哥,你是不是骗我,彦哥哥他怎么会?”颤抖的声音出卖了叶初念此刻的心情。
“阿念别怕,大哥一定会带人把高彦给你带回来。”
叶初念看着高彦给她寄的书信,难过不已,明明几个月前彦哥哥还写信告诉自己好好的。
望着望着,突然下定了决心,彦哥哥,你要是出了意外,阿念绝不独活,这辈子,生是你的人,死我也是你的妻。
而叶父叶母看着自家女儿日渐消瘦的模样也是担心不已,只希望老天能够大发慈悲吧,不要让这对有情人这样。
叶初念的二哥、三哥也是从外地赶回整日逗着自家小妹,希望她开心一点。梅岚和蓝熙也是一直陪着好友,告诉她高彦一定会吉人自有天相。
又过了半年。
“小姐,小姐,世子殿下打胜仗回来了。”苏沫看着外面的队伍急忙跑回来报信。
“彦哥哥”,叶初念手中的东西顿时摔到了下面。
如果命运能够听见她此刻的声音,一定会听见她的无限感激之心。
“阿念,我回来娶你了。”望着马背上鲜衣怒马的少年,叶初念这一刻才真的相信,她的少年郎回来了。
后来叶初念才知道原来当初高彦失踪是设的一个计策,为防止失败所以未向其它人透漏,不过高彦没曾想却让她的小姑娘伤心那么久,不过还好余生有那么长的时间,总够他偿还她的小姑娘。
………
五月二十日,宜嫁娶。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十里红妆来娶他的小姑娘回家啦。
“阿念,你终于嫁给我了”。看着眼前面带羞涩的女孩,高彦忍不住弯腰亲了下来,他从小就喜欢的小姑娘,终于娶回家了。
三年后。
“娘亲,娘亲,哥哥拽我的小辫子”。奶生奶气的悦念拉着叶初念的衣角控诉着哥哥的“罪行”。
“慕彦,给妹妹道歉。”
“我就不,我就不,谁让妹妹是个小哭包。”
高彦刚一进门,就看到自己的小丫头一脸怒气地看着自家儿子,心想肯定是那个臭小子又惹自家小丫头和女儿生气了。
“爹”。慕彦眼尖,一眼就看见自家爹爹了,他从小最崇拜英雄了,他可是知道自己爹爹是所有人敬仰的大英雄。
“慕彦,你又惹妹妹了。”说着高彦接过自己的女儿抱了起来。
“我没有”。听着自家阿爹的话,高慕彦心虚地说道。
“慕彦是个男孩子,以后爹爹不在家的时候,你要保护娘亲和妹妹知道吗?大英雄可不是只有带兵打仗才叫英雄啊,能好好保护自己家人的也是!”
“爹,我会的!”年幼的慕彦坚定的回复道。
叶初念看着眼前岁月静好的一幕,忽然想起了年少时在书上读过的一句诗:
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顾御尘番外
叶初念她不会知道,我小时候第一次见她的时候便生欢喜,那时母妃刚去世,宫中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欺负我,只有这个别人口中的小魔王像天神一般出现在我的生命中,帮我赶走了那些欺负我的人,并问我哥哥你疼不疼。此后更是经常带她喜欢的糕点给我,那个时候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为了她变得更强,也自此日思夜想执念成疾。
所以之后的日子我没日没夜的练习,韬光养晦,就为了让父皇有朝一日看到我,终于我被封为太子了,有能力守护她了。
可是我却得知她与表弟高彦即将成婚的消息,于是我再也按耐不住偷偷去看她。昔日的那个小姑娘现在长的可真漂亮,会跟在高彦身后叫他彦哥哥,会偷偷亲他,我看到那一切嫉妒的发疯,明明这些都该是小姑娘对我做的啊。
后来高彦他去带兵打仗啦,我看她每日失魂落魄,我以为她喜欢的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所以在所有人都不肯接荆州那个棘手的治水案件时,我揽下了,我以为只要那样她就也会觉得我是英雄。
可是当我治理水灾成功之后马不停蹄赶回去时,发现她依旧对我冷冷淡淡的,仿佛就从来不认识。
于是当父皇说奖励我一个愿望时,我毫无犹豫地说了想要求娶她,结果没想到父皇骂了我一顿,说这辈子都不可能,除非高彦战死。
那一刻我脑子里生出了一个恶毒的想法,我在想想是不是只要高彦死了,我的小姑娘就能回头看到一直守在她背后的我,于是我打算和外敌勾结并且撤兵,让高彦围困至死。
可是就在我打算实现这个计划的前一晚,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那个从小就欢喜的小姑娘在听到高彦战死的那一天,身着凤冠霞帔,画着精致的妆容从城墙上一跃而下粉身碎骨。
梦里的她太悲伤了,让我觉得这一切好像就是真的一样,也是那一刻我打消了我的念头,原来比起跟她在一起,我更希望她开心快乐,所以我要守着小姑娘,也要护着她的少年郎。
后来高彦失踪了,我站在门外看着那个曾经鲜活的小姑娘日渐消瘦下来,那时候我才真的明白,就算没了高彦我与她也绝不可能。于是当晚我就立马召集侍卫搜索高彦下落,只要我的小姑娘开心快乐,哪怕这辈子不能跟她在一起也没关系,只要她开心。
再后来高彦回来了,他们成亲了,她出嫁那天和我想象中的一样美丽,只是唯独可惜她身旁站的不是我。再然后,她有孩子了,看着她幸福美满的样子,我想这辈子我知足了。
只是如果有来生,可不可以让我贪心一点,小姑娘先遇见的是我,让我们彼此好好爱一次!
【作者题外话】:本来是想以悲剧结尾的,但是一想这世的高彦都没能最终跟念念在一起,所以还是把最初的想法改了,希望如同最后念念读的那首诗一样:岁岁长相见。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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