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小剧场:时光予你,回忆予我(上)
(不好意思宝子们,卡文了,所以就先写了个小剧场,明天一定调整好状态继续走主线,非常抱歉!)
故事的开始极其温柔,故事的结尾极其残忍,那些藏在岁月里不为人知的深爱直到最后才被人所知晓。
叶初念,你知道吗?你一直都是我为之努力的目标,只是以后我好像不能陪你了,答应我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
沈辞,你知道吗?后来没有你陪伴的时光里,我都在很努力地用文字记录我们的故事,今年,是我想你的第十年了。
沈辞是一个词曲作者,他的所有歌,都是为了一个叶初念的人而写,从小城到都市,从孩提到成年,从学生时代跟在她身后到出席她的订婚典礼,沈辞一直都在,不曾错过叶初念人生中的每一个重要时刻。
他们是邻居,是同学,是最好的朋友,更是从小长大的青梅竹马,可是仅限于此。
沈辞的遗嘱里出现了九次叶初念的名字,他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和温柔都留给了叶初念,也将此后岁月里多年的回忆与孤独留给了叶初念。
他七岁的时候,她十岁。
念念姐姐,我帮你摘菜吧。
你个小毛孩,会摘菜吗?
姐姐我可以的,我还会帮妈妈干活呢!
行吧,你看看我怎么摘的啊,把叶子和根分开。
是这样吗?
嗯,就是这样。
他十岁的时候,她十三岁。
阿辞,你躲在这哭什么?
念念姐姐,隔壁胖虎欺负我。
他欺负你,你就躲在这哭啊,走,咱们找他算账去。
沈辞,没爸爸。沈辞,野孩子。
胖虎,你这个皮孩子,说什么呢,再敢乱说我揍你啊。
还有阿辞知道吗?以后被人欺负了要学会跑,你要学会保护自己和努力变强知不知道。
嗯,知道了。
他十五岁的时候,她十八岁。
叶初念,放学一起回家啊。
你先自己走吧,我要再复习会。
好吧。
“叶初念,早上怎么不等我。我妈做的烙饼,让我带给你。”沈辞把餐盒放到叶初念的桌子上。手里还拿着个篮球。
周围的同学瞬间都投来异样的眼光。虽说沈辞现在才十六岁,但个子却长到了一米八多。他面容俊秀,眼神清澈、青春活力,一看就是那种特别招女孩子喜欢的男生。
他十八岁,她二十一岁。
叶初念,我来北京了,我考上北京的学校了!
恭喜你啊,沈阿姨终于可以宽心了。
对了,我在你学校门口,晚上请你吃饭吧。
啊,我不在学校诶,我大四实习,在外面住。
哦,好吧,那下次请你吃饭。
挂了电话,沈辞有点失落。他努力了三年了才好不容易能够和她上同一所大学。
他二十一岁,她二十四岁。
叶初念,这盒磁带送你,一定要听哦。
那是沈辞人生中写出的第一首歌曲小样,所以他想把这份喜悦和成功分享给他喜欢的那个女孩。
你钱多是吧,买这些东西。
你放心吧,我做兼职挣了钱。
好吧好吧,不管你了,不过兼职时候也不能耽误学习啊。
还有有空要记得给沈阿姨打电话,别让我再听到沈阿姨的告状啊。
知道了知道了,你怎么比我妈还唠叨啊。
对了,这是我男朋友,顾御尘,快。
沈辞有些微微苦涩,原来还是追不上她的脚步吗?
这一年,他二十四岁,她二十七岁。
他写词作曲,在音乐里耕耘。
她考上教师编制,业余时间是一名网络作家写一些文字。
沈辞,我要订婚了。
是吗,那……,那恭喜你。
听到这个消息的沈辞有点失落,她,她终究要成为别人的女孩了吗?
说好了,将来我结婚的时候你要来当伴郎哦
好。
世界上最残忍的事,大概就是盛装出席,只为错过你爱的那个人。
…………
沈辞你赶紧回来,阿姨,她不行了。
我马上回去。
他一分钟都没有停开了五个小时的车,到家却还是错过了见到母亲的最后一面。
“念念,这个世界真的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沈辞跪在母亲的遗像前,从回来到葬礼结束,几天都没怎么吃东西,脸色惨白。
他二十七岁,她三十岁。
沈辞患抑郁症三年了!他实在坚持不住了!
三年来他唯一能有心做的事就是写歌和回忆。
直到有一天他翻看自己日记的时候偶然发现,有一处折角消失了,或者可以说是有人看完却忘了把折角还原回去。
沈辞精神世界最后的、最强有力的支撑瞬间崩塌了。原来她知道,她什么都知道。
医生说沈辞的精神病有部分原因是来自遗传他的那个父亲,那个喝完酒对他不是打就是骂的父亲,他以为他那个名义上的父亲走后,他终于能过上他想要的生活了。
可是命运着实对他不公,当他满怀希望憧憬着未来的时候,生活却再次给他带来了打击,他一直因为某个人努力和这个世界和平相处,可是现在他真的好累啊!!!
《写给女孩》
想写一段旋律给你
说出语言无法表达的话
我保持和你不近不远的距离
却离你越来越远了
有个没问的问题
你还未给我回答
以后的相遇都不算相遇
以后的重逢也不是重逢
大家的微笑开始礼貌而不失优雅
说起巷子里的青春
那仿佛是一个遥远的故事啊~
………
那些眼泪浸湿枕头的夜晚,忍着不哭出声音,假装在睡觉的时刻,一片空白的脑海中唯一的黑点,是你……
你知道嘛?今天下雨了,就像那年你淋湿校服给我送伞的那一天一样。
三套房子,两辆车,一家书店,一家冰激凌店。
他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叶初念。
一首没写完的歌,三盆没有开的花,还有几个在资助还没完成学业的孩子。
他将所有温柔都留给了叶初念
放在饼干盒子里的每一段歌词,都是沈辞没有说出口的话。那盒饼干,是叶初念念小时候送给他的,也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吃到的饼干。
他常住的家里,挂了很多和母亲的合影。奇怪的是,每一张合影的旁边都留出了很大一部分空间。那是留给父亲的吗?没有人知道。
沈辞的房间里,放满了磁带和CD。垃圾桶里的纸团堆成了山。桌子上,椅子旁,枕头边,笔和便利贴随处可见。
这一切的一切都可以看得出来他经历过什么,可是他却从未向任何人透漏过,他怕别人为他担心,也更怕那个女孩担心。
今天去商场买咖啡的时候,听到一首老歌,突然晃了神。是《卡萨布兰卡》。我大学时非常喜欢这首歌,天天带着耳机泡在图书馆。我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沈辞用吉他为我弹奏了这首歌。我怀念的是青春,还是他?或许连我也不太清楚了。
又是一个失眠的夜晚。我拿起了床头的书,从沈辞家里的床头柜拿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很好奇,他喜欢看的书了讲了什么。最近睡前有断断续续的去读,竟然快把这本书看完了。翻到书的最后一页时,有一句铅笔写的话。
“我一直以为会等到你,9.10。”九月十号,他选择离开世界的那一天
有太多的情绪,遗憾,悲伤,我没有办法忘记,也没有办法释然。我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藏在心里。也许未来有一天,我会和命运握手言和。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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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小剧场:时光予你,回忆予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