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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余华

长期以来,余华的作品都是源出于和现实的那一层紧张关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余华都是一个愤怒和冷漠的作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余华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他开始意识到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道德判断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说的高尚并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余华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余华,他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余华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情所活着。余华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1992年春节后,余华在北京一间只有八平方米的平房里开始写作《活着》,秋天的时候在上海华东师大招待所的一个房间里修改定稿。最初的时候余华是用旁观者的角度来写作福贵的一生,可是困难重重,余华的写作难以为继;有一天余华突然从第一人称的角度出发,让福贵出来讲述自己的生活,于是奇迹出现了,同样的构思,用第三人称的方式写作时无法前进,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写作后竟然没有任何阻挡。就这样,余华十分顺利地写完了《活着》。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福贵出身于地主家庭,年轻时是个浪荡公子,经常去城里的一家妓院吃喝嫖赌。他丈人在城里开了一家米行,福贵每次去妓院后都让一个妓女背着他上街,然后从丈人的米行经过,其品行之放荡堕落可见一斑。后来,福贵中了别人的圈套,把家里的田地、房产都输了个精光,于是全家一夜之间从大地主沦为了穷人。福贵的父亲郁闷而亡。父亲的亡故使福贵也清醒过来,决定重新做人。从此,福贵租地度日,他穿上粗布衣服,拿起农具,开始了他一生的农民生涯。不久,福贵的母亲生病了,他拿了家里仅剩的两块银圆,去城里请医生。但他在城里发生了意外:他被国民党军队抓了壮丁。

两年后,福贵被解放军俘虏并释放了。福贵回到家里后,知道母亲早已故去,女儿凤霞也在一次高烧后成了聋哑人。福贵后来又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大炼钢铁、三年饥荒、“*****”等时期。在此期间,福贵和亲人生离死别:为了让儿子有庆上学,他把女儿送给了别人,不久,女儿跑了回来,全家重又团圆;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需要输血,有庆被一个不负责任的大夫抽血过量致死,而那县长竟是福贵在国民党军队时的小战友春生。春生在后来的“文革”中经不住迫害,悬梁自尽。

几年后,福贵的女儿凤霞嫁了人,但却在产后大出血中死去。有庆、凤霞死后,福贵的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剩下的只有福贵和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祖孙三代相依为命了几年后,二喜在一次事故中惨死。福贵和外孙苦根同住几年后,苦根也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幼小的生命。最后,福贵买了一头要被宰杀的老水牛,并给它取了“福贵”之名,艰难而平静地活着余生。

我大学毕业然后工作两年的这段时间里,我买了很多书。

有时候特别想去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那对于我来说,最可行的办法就是多读书。

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金钱,还有精力,去培养我自己。

可是啊,想法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三分钟热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说的就是我了。

打个比方,我不是买了好多书吗,但是《活着》是我完完整整看完的第一本书。而且看完这本书,我用时大概有三个月。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面有点不舒服,闷闷的。

出身于地主家庭的徐福贵年轻时嗜赌如命,将万贯家财挥霍一空,由高高在上的富家子弟跌落到穷困潦倒的社会底层,其父母也由于家业的败落,加上徐福贵的不孝相继死去。徐福贵败光家业,他爹去世之后,他没有办法继续他以前吃喝嫖赌的习性,不得不承担起一个男人的责任。从此以后,他疼爱妻子和孩子,找到了珍贵的亲情。由于他是一个四体不勤的家伙,他的妻子家珍和女儿凤霞不得不做了沉重的活。他也尽责,跟家里人过简单、幸福的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福贵被国民党抓壮丁进了部队,在那两年的时间里,他目睹了战争的残酷。但是,两年后,他依然活了下来。后来,福贵被解放军俘虏放回,然而回到家后,却发现母亲已经死了,女儿凤霞因一次高烧后成为了聋哑人。他开始与妻子儿女一起过安稳日子。但祸不单行,他儿子有庆因给县长老婆输血却被医生抽干了血而死去。有庆死时,福贵疯了似的冲出太平间,他哭着、喊着,他抓住过道里的医生,狠狠地砸着拳头,他被体育老师拉开,他挣扎着,他的有庆,一动不动地躺在白布下。女儿凤霞嫁给了一个好心的人家后,没过多少幸福日子,也因难产死了,仅仅留下了外孙苦根。凤霞死后,他把女儿的尸骨背回村,他看着女儿被黄土淹没,似乎又想起了那个被送走又偷偷溜回来的凤霞,他想起了出嫁时那个像极了家珍的凤霞,想起了被邻里夸得红了脸的凤霞。躺在有庆的房间里,他和二喜守着未寒的女儿,哭得天昏地暗。随后,妻子家珍也因长期劳累过度及营养不良而身患软骨病,最终死去。女婿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最后,唯一的亲人——外孙苦根,也因豆子吃多而撑死了。苦根青着嘴唇倒在炕上,福贵茫然央求别人去叫叫苦根,摇摇苦根。苦根的镰刀还放在床底下,苦根的牛还没有买来。福贵曾说看着苦根一天天长大,心里就渐渐踏实了,而此时,他用颤抖的声腔说“我老糊涂了”。亲人都死了,只留他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农,他买了牛,继续种着地,继续活着,一晃,又是十年。

福贵作为小说的主人公,是作者着墨最多的一个人,他的语言,形态,动作都能够让读者对他的态度发生转变。刚开始的时候,小说是有一个叙述者“我”的存在,通过“我”的讲述,一步步将主人公福贵带到读者面前。初次跟读者见面的福贵,是一位看透生活本质,对生活妥协的老人,以一种超脱,悠闲的形象出现在众人眼中,一个老人在开导一头老牛,后来这位老人向“我”讲述他自己。四十年前,福贵是村里村外鼎鼎有名的富家少爷,他的生活主要是跟赌博,妓院密切相连,这一时期的他是一个对家庭不负责任,上不敬老,下不亲幼,视妻子为草芥的“二流子”,读者对他是鄙夷、不屑。赌博使得家道中落,变成了贫苦农民,由于特定的历史环境,请郎中途中被国民党拉着被当了壮丁,等再次回家发现母亲已经去世。被解放军俘虏后分得土地,决心跟家人好好过日子,然而不幸却接二连三,亲人一个个离世,妻子家珍因病去世,儿子有庆因善良输血太多离世,女儿凤霞因生苦根而亡,女婿二喜死于意外,最后连小外孙苦根也因苦难离他而去。小说中充斥着各种死亡,那个最该死亡的人却没有死去,活着似乎变成了一种讽刺,然而此时读者对福贵已经变成了同情。

不怕贫穷,不怕孤独,最怕的,是绝望。世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感到绝望的人。当一个人对生活感到绝望时,即便是老天给他机会逃离这个处境,他也未必能挣脱出这个阴暗绝望的牢笼。当一个人对生活充满希望与憧憬时,即便是身处艰难险境,也有战胜困难的勇气与决心。

在《活着》的故事里,福贵败光了家产,也只是他真是艰难人生的开始。在他败光家产后没几日,他的父亲便因急火攻心而离开人世。他的岳父见他家道中落,也将女儿接回了娘家。这一切变故来的太突然,福贵措手不及,不知如何应对。

福贵世界的天翻地覆,让他失去了财富,也失去了父亲,但却让他找到了一点人性,他决心出去做点事情养活一家人。思来想去,他决定去找龙二,龙二租给了福贵五亩田。

福贵从地主摇身一变成了农民,每日辛苦种田,解决温饱。虽然日子又苦又累,福贵却感觉到了踏实,他开始接受这种如普通人般种田种菜的生活,也努力将生活过好,不会越来越差。

他每天勤勤恳恳耕田种地,盼望着老婆和儿子早日回家。好在福贵娶了个好老婆,她没有自己留在县城享福,带着孩子回到了福贵身旁。老婆和孩子回来了,家也就完整了。日子虽苦,可一家人相守在一起,总归是幸福的。

但是幸运之神并没有因此眷顾福贵。一天,福贵跑到城里请大夫给他娘看病,半路却被宪兵队抓去了充兵,被带上了战场,在枪林弹雨中,生命随时有可能逝去。

一路打了数年的仗,无数次从死人堆里拣回性命,福贵终于回到了家。家人是每次在生死关头支撑他活下来的力量。福贵说,只要对人生还抱有希望,就绝不会陷入绝望之中,就会绝处逢生。

活着这件事情,本身就是最大的希望。只要有一口气在,凡事都有希望,失去了生命,才是真正失去了所有。

福贵回到家时,母亲已经去世了,女儿因小时候发过一次高烧烧坏了身体,再也不能开口说话,福贵心里有苦难言,阔别多年,没想到家里竟是如此光景。但好在一家人也团圆了。

但命运就是这样,从来不会怜悯任何可怜人。

在那个穷苦的年代,谁都不敢生病,生怕得病。可偏偏怕什么,来什么,家珍得了"软骨病",这种病极其罕见,发展的很快,不久后家珍病到连针都拿不起来,只能在床上躺着。家里唯一的希望就是盼着有庆早点小学毕业,回家种地。

悲剧却再次降临到了这个不幸的家庭。当时县长的夫人因难产急需输血,善良的有庆去献血,没想到那些医生蛇蝎心肠,硬生生抽干了有庆的血,好好的一个孩子,就这么惨死。那几年,福贵的生命中充斥着生命的逝去与离开,每隔几年,就有一位亲人离开他。

有庆死了,家珍心痛难以,也病故了。唯一的女儿凤霞身体不好,好不容易说媒嫁给了一个好人,却死于产后大出血,最后,连福贵的外孙也因为吃豆子撑死了。亲人一个个的离去,福贵的生活被苦难压的抬不起头,每一桩事于普通人而言都是重击了,每次都感觉他要倒下了,可他都挺了过来。

他学着同生活和解,学着坚忍。哪怕历经生死,遇到常人难以想象的苦难,生活艰难,福贵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而是选择接受生活,坦然面对。

谁也猜不到意外和明天哪个会先来临。命运总是琢磨不透的,人们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也无法预测未来。但不论发生什么,生活总是要过下去。其实对于生命,最该笑脸相迎,若经历风吹雨打,始终如往,保持微笑,坦然面对。

从《活着》里要知道的三个人生哲理,其实就是人们生活的真实写照。懂得珍惜,活着就好,坦然面对一切。越早明白这些道理,才能越早看透人生,越早受益,活得自在。

然后,我下定了一个决心。我上交了一份辞职报告。

青春,最美好的时间,也就那几年。我不想搞的自己像一个廉价劳动力一样。我不想把这几年时间浪费在一个火锅店里。

大学毕业然后就在火锅店里工作,每天的工作太累了,而且每月的工资也就四五千。这样真的很像一个廉价劳动力。最关键的是他还没有五险一金。我听说人家海底捞员工都有五险一金,就这还想超过人家海底捞了。我们这火锅店五险一金没有,工资也低的可怜。

啥都不是。

当然,我也不是说专门的去诋毁他哦。

我大四的时候,不是要找一个实习工作吗?

我本来想找一个跟我专业相关的工作的,但是他的实习工资太低了,都是在一两千之间,而且还不包吃不包住。所以就兜兜转转找到了我现在的这一家火锅店。

他一开始的实习工资大概能拿到三千五到四千这个样子,然后他也是包吃包住的。

这里我就不得不吐槽一下了,我当时看的店里面的招聘信息,他说的明明是实习工资可以拿到六千这个样子,然后我就乐滋滋的收拾行李跑去上班了。但是,这个六千是后厨员工做到最高才能拿到的一个工资。你要想晋升,那就得加班加点,背资料,考试。

然后我第一个月拿到的工资大概在三千五六这个样子。

但我为什么没走呢?

其实他也有优点的,包吃包住,每个星期还有加餐,有很多的小零食,最最最关键的是,他的伙食真的是非常非常的不错。

最直观的体现在我大概三个月的时间,我胖了足足有二十多斤。

而且,他的工作氛围也很不错,他的工作氛围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一个了,所以,当时工资差点就差点了。

然后,这个伙食就慢慢变了,也不是说他变差了,就是没有一开始的好,算是中等吧。

在然后呢,变的就是工作氛围了,当时的同事就断断续续的离职,然后店里面不就得招人吗,招得很多都是那种零零后,刚成年的那种。给我的感觉就是店里面变得很年轻化,很不稳定的那种感觉。

而且现在他连每个星期的加餐都没有了,改成了要拿积分去对换饮料,加餐的话,要在星期六星期日达到上桌数才可能给你加餐,而且没有小零食了,只有面包和火腿肠,有数量规定。

他最奇葩的一点是什么了?

在节假日非常非常忙的那一天,让你去吃忆苦饭,就是白米饭和水煮大白菜。我的天啊,一整天就让你吃这个。

然后,我们就来说一说考核晋升的事情。

我记得我当时考核晋升就是要一门一门去考一个岗位一个岗位去考。好不容易考到二星了,然后有一天他们就发布了一个信息,某某某晋升到了二星,我当时看到这个,我心态都崩了。

因为据我所知,他们这些晋升的人都没有考试,然后他们就晋升到了二星,最离谱,最让我崩溃的是什么呢?二星,我跟其他人拿到的工资是一样的,但是我做的事情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多,拿到的钱确是一样的,我这就让人很崩溃,你知道吗?心里面极度不平衡。

所以我就在想着我到底要不要离职?要不要去找别的工作?也一直没有下定决心。

然后当我看完余华的活着这本书的时候,我的第一想法就是我想趁着我现在年轻,我想去尝试一下,我现在可以去尝试的一些事情,因为如果我老了,有一些事情我就不可能去做了,我想去努力一下,所以我就去向我的主管递交了辞职报告。

现在辞职报告也交上去了,那么也容不得我去反悔了,不管以后我的路是什么样的?但是至少我现在不后悔,至少我去尝试过了,我去努力过了,不管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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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未来会越来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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