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越,不肖子孙
月上柳梢头,隔壁院子却还是一片热闹。
今儿院试放榜,老林家的大哥中了第四名。本是嫡长子出身,祖辈有荫,可承袭诺大家财,但偏要苦考科举,又中了个极不错的名次。
林家连放九响爆竹,宴请宾客三十余桌。
于可远就在一片醉酒喧闹声中醒来。
边上不知谁在扶他,可脚下使不出力,只能被踉踉跄跄抬走。
朦胧间,看到周围简朴贫瘠的场景,脑中猛地一惊,头疼欲裂之时,涌现了一份不属于他的记忆。
穿越!
虽然他身体是一个十四岁少年,里子却是二十一世纪一个在情感路上屡败屡战,偏有些读书头脑,一个历史学专业读到了博士后,又携文从政,在学术与政治圈里混得风生水起,有大好前程的响当当大人物。但在追求一位理想女神失败后,睡前感慨历史学专业的文科狗想找一份完美爱情简直难如登天,多喝了几杯酒,没想到醒来就变成了这个小屁孩。
前身可能不善酒力,被人多灌了几杯,没有挺住,被自己李代桃僵。
从记忆得知这是明朝,还是贪腐之风最盛、民不聊生的嘉靖朝,且地处山东东阿,于可远只能45°角仰望天空内伤,专业对口了属于是……
于可远双眼毫无焦距地躺在床上,瞳孔里倒映着稀疏破烂又四处透风的床帏,眼底那缕震惊渐渐转化为不安。
环视一番,整个屋子都弥漫着四个字——家徒四壁!
墙壁是现代绝迹的泥土所造,老远还能看到墙上坑坑洼洼,以及几张泛黄的贴画,屋子正中间还有一张案几,虽然缺了一角,也不难看出这木工的拙劣工艺。
于可远整理着记忆,猛地抬起头,看向案几的一张红色婚书,整个人宛如雷击一般僵在当场。
他想到《大明令户令》中的一条载文:“凡男女婚姻,各有其时,或有指腹割衫襟为亲者,并行禁止”,意思就是男女结婚必须到法定年龄,年龄不合格者不得缔结婚姻,且禁止男女双方的家长在孩子幼年时私定娃娃亲。
而且明太祖洪武三年时,朱元璋定制:“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就是男女双方若要结婚,男方必须达到十六岁,女方必须达到十四岁,这样才能缔结婚姻。
于可远现在十四,还不到婚配的年龄。
但他有个十六岁的大哥,在半年前死掉了,与他几乎一模一样的长相。父亲在世时,托人在邹平县寻了门好亲事,听闻女方家里有良田近百亩,在济南府更是开了好几家铺子,与达官显贵交好,是有好几进院子的大家族。
大哥去世后,因家道中落,日益艰难,母亲便生出让可远代替大哥,到邹平县当入赘女婿的想法。
于可远拒绝入赘,还以此倒逼母亲,提出去私塾学书。
没想到,于可远刚进了私塾几天,就认识一群狐朋狗友,整日偷鸡摸狗,吃喝嫖赌学得很全,被私塾先生赶走后每天喝酒,稍有不顺,回家就对母亲拳打脚踢。
听到隔壁林家大哥考中,成了秀才,他更是义愤填膺,觉得自己也该这样,就起了歹意,奈何林家大哥向来机敏,早看穿了他的脾气秉性,找人将可远灌醉抬回家里。
没想到这一睡就让于可远穿越了。
门外响起了开门的声音,打断了于可远的回忆,抬头一望。
房门打开,一个粉嘟嘟肉乎乎的小娃娃跑了进来,当看到于可远撑着手臂努力从床上爬起来的样子,脸上的笑瞬间变成惊恐,仿佛看到了魔鬼。
“阿母,哥,哥哥醒了……”
小娃娃连忙抱紧后进来人的大腿。
于可远往上看,是一个皮肤蜡黄,身材瘦弱,浑身都是补丁且满面风霜的中年妇女。
身上那股质朴勤劳劲儿,绝对让人看之心酸。
只不过中年妇女脸上的淤青和畏惧,将这一切破坏得干净。
六目相对,于可远有些手足无措,那种明明很陌生,但因旁人记忆而变得熟悉的感觉,让他特别慌乱,慢慢抬手,别扭道:“阿母,小妹。”
邓氏很久没听见于可远这样敬重地同自己讲话,愣了半晌,才轻叹一声,“可醒酒了?头还疼吗?”
“还好,阿母帮儿子倒杯温水吧。”
邓氏又是一怔,像是没听懂一样,疑惑问道:“可远,你说什么?”
“没事了,儿子自己倒吧。”
于可远本想借着倒水来拉近母子之间的情分,没想到,正因以前情分太过生疏,让邓氏感到不对,当然不是怀疑于可远的身份,而是担心他借此向自己要钱出去鬼混。
邓氏无奈地笑笑,说道:“你在想什么阿母心里清楚,钱都用来置办这个月的吃食,一点都没有了,你一会若是要打,轻点就好。打死我不要紧,你和阿囡怎么活?”
于可远眼睛有些泛酸,他很想告诉阿母,以前打人的不是自己,可说出来谁能相信?就连他都觉得自己现在是做梦,盼着一觉醒来就能穿越回去。
邓氏年近四十,身子骨却不像她这个年龄该有的硬朗。自从父亲病逝,这个家全靠她一人撑着,每年春秋耕几亩薄田,冬夏给村里的大户人家打零工,就算在家里也要做鞋,等集会走到县里卖掉。
本来她攒了几吊子钱,想给阿囡请个嬷嬷教规矩,等些时日送到大户人家当丫鬟,被于可远拿走胡吃海喝,现在这个家,真的是家徒四壁。
从厨房出来,邓氏端来一碗温水,送到于可远床前的案几上。
“多喝些,头就不疼了。”
于可远喝了一整碗温水,长舒一口气,头疼症状缓解,身体也有力气了,半靠在墙上看着阿囡。
“阿囡,过来让哥哥抱抱。”
阿囡连连摇头,猛退了几步,躲在邓氏的身后,探出惊恐的眼神望着于可远。
于可远满脸苦涩,无奈地一笑,在这对母女眼中,自己应该就是讨债的吧?只能说前身的死,将这对母女解脱了。
“阿囡,帮阿母把厨房的那碗肉粥拿来。”邓氏宠溺地摸了摸阿囡的脑袋瓜。
阿囡蹦蹦跳跳去了厨房,很快端出一碗肉粥,放在破了角的案几上。
肉粥,几块零星的肉沫,连米都少得可怜,看上去是如此扎眼。
“吃吧,我和阿囡吃过了。”邓氏开口。
这绝对是于可远见过品相最难看的肉粥,味道也一定不怎么样。
邓氏发现于可远不动筷子,只好解释道:“家里剩下的盐,前些天已经被你送人了,凑合吃吧,想要吃好的,等天大亮了,林家还要宴请,你就不要去了,阿母帮你带回一些。”
“有吃的就成。”
于可远望了眼阿囡,见她目不转睛地盯着肉粥,就知道她没吃饱,只将浮的一些肉沫撇到一旁,喝两口稀粥,剩下的半碗便推到了阿囡身前。
阿囡瞪大眼睛看着肉粥,又看向邓氏,不敢动筷子。
于可远又道:“之前在林家吃了不少,并不饿,只是酒大伤身觉得累,剩下的阿母和阿囡吃吧。”
邓氏觉得于可远今天格外反常,从进门到现在,简直判若两人。她能想到的,就是于可远又在打什么歪主意。
邓氏声音多了一些严厉,“你父亲临终前就嘱咐我,如果你死不悔改,不肯听阿母劝阻,阿母就要拿着你父亲留下的信件,到县里找官老爷来治你了!我已经托人找了关系,过几天就送阿囡到县城齐官人家里当丫鬟,你甭想打她主意!真想要钱,问问你那帮狐朋狗友,把阿母卖了吧!”
开始还是生气,说到一半,就连委屈又害怕,低头哭了起来。
“阿母不哭,阿母不哭,阿囡要和阿母一直在一起!”阿囡踮起脚给邓氏擦眼泪。
“我……我没说要卖阿囡啊。”
于可远情商智商都不低,唯独败给太多女人,读不懂女人心思,看到这对母女掉眼泪,一时间手忙脚乱,不知道该怎么办,“家里艰难,全靠阿母维持,阿囡又在长身体,我这才将肉粥给你们喝,真没别的意思。”
这种惊慌失措的语气,从于可远嘴里讲出来,邓氏感觉不可思议,抬头望着于可远,“真的?”
大醉一回,人还转性了?
邓氏将肉粥端给阿囡,“阿囡吃吧。”
“阿囡吃不掉,阿母一起吃。”
邓氏眼圈翻红,声音颤颤的,“好,阿母和阿囡一起吃。”
这顿饭吃得很简陋,也很匆忙,温馨也是阿母和阿囡的,与于可远没有半点关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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