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她只有这一次机会
“那些你别管,我打听过了,过几天宋绾绾的生日聚会,他肯定会去,到时候,我会让他喝下这个东西。”蓝瑾攥着那个小玻璃瓶,讽刺道:“不过,你做这种下三滥的事情,倒是很有办法!那天晚上,你不会也是喝了这个才那么猛吧?”
她只有这一次机会。
其他时候动手,太明显了,陆夜霆警惕性又很高,她找不到别的机会。
如果这个计划失败,她只能打掉这个孩子了。
季云哲被羞辱那麻烦不行,他手指紧攥,当即一口否认:“我当然不会用这种东西!我那方面完全没问题,不然我怎么会让你一次就中招?蓝医生,你心里最清楚,如果不用这种下三滥的招数,陆夜霆根本不可能睡你!”
“你闭嘴!”蓝瑾拿起包砸向季云哲,怒道:“要不是你,我会变成这样?!都怪你!你还有脸说!”
季云哲被他打得鼻青脸肿,又不敢还手。
蓝瑾肚子里是他的孩子,如果计划真的成功,他就是最大的赢家!
……
转眼就到了宋绾绾生日这一天。
陆氏集团。
顶层,总裁办。
“老板,你真的不去宋绾绾的生日聚会?”贺呈过来送文件。
他八卦的DNA动了。
陆夜霆在酒店餐厅,差点跟宋绾绾现场做起来的事,他已经听说了。
他可以肯定,陆夜霆还爱着宋绾绾。
但他不懂,陆夜霆明明还爱宋绾绾,又为什么要离婚,很显然,陆夜霆也不喜欢安安,他对安安很宠,对她近乎变态的保护,但他感觉不到陆夜霆对她有什么男女之情。
陆夜霆垂眸,神色冷淡:“不去。”
“哦,那可可呢,你要去吧?”贺呈看向秦可可,笑道:“上次生日宴,云斐没邀请我们,单独请了你,这一次应该也请了你的吧,晚上一起过去?”
秦可可:“我今天晚上要加班,就不去了吧。”
“你加什么班?”贺呈说出自己的想法:“老板不去,你也不去,就我跟元熠两个大男人去,这说不过去吧?”
秦可可再拒绝的话,就太明显了。
秦可可抿一下红唇:“嗯,那我明天上班再做吧。”
贺呈打了个响指,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
傍晚,5点半。
宋绾绾这次的生日聚会,是在一个郊区的度假酒店办的。
大宝和绵绵都不喜欢陌生场合,都留在家里。
宋绾绾和云斐经常加班,所以,云斐请了个保姆照顾两个孩子,家里24小时监控,不用担心虐待孩子的事件发生。
云斐开车,载着宋绾绾来到酒店。
酒店已经被包了下来,不会有其他宾客出现,扰乱聚会,因为是在郊区,如果喝了酒,可以就在酒店过夜。
酒店的房间,也都包下来了。
宴会厅里,已经坐了不少宾客,都是云斐邀请来的公司高层,还有一些合作商等。
下午的时候,云斐特地带宋绾绾去做了发型,买了一身新衣服。
只见宋绾绾长发披肩,一袭烟灰色的低领礼服裙,礼服裙上面镶嵌了闪亮的裸钻,衬得她整个人熠熠生辉。
云斐牵着她的手,从车上款款下来。
她一出现,现场所有人的视线,全都落在了宋绾绾的身上。
秦可可是和贺呈、元熠坐在一起,她感受到周围的目光,也不由得一眼望向了宋绾绾的方向。
所有人都在看宋绾绾。
唯有她,在看云斐。
云斐一袭雾兰色的西服,衣摆和袖扣由雾兰色往上晕染开,西服的领口,还特地别了一枚暗金色的领针。
是为了跟宋绾绾搭配?
秦可可的心脏,像是被针刺了一下,闷闷的生疼。
贺呈拿起手机,拍了几张宋绾绾的照片,发给陆夜霆。
他不信,陆夜霆看到照片,还把持得住。
随后,他收起手机,提议:“可可,我们一起过去敬酒,送礼物吧!”
秦可可摇头:“我不去了,你们去吧。”
贺呈也没多想,和元熠两人走过去。
“宋小姐,生日快乐,这是送你的礼物。”贺呈将礼物递给她,称赞:“你今天真美,可惜,老板今天很忙,没空过来,欣赏不到宋小姐的美了。”
元熠脸微红,也将礼物送上:“嗯,老板不是故意不来的,他太忙了。”
他不强调还好,一强调,反倒给人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
宋绾绾今天心情好,不跟他们计较。
宋绾绾正要开口,云斐忽然在旁边冷冷的来了一句:“你们不是说陆夜霆不来吗?!那不是陆夜霆?”
话音落定,周围的人纷纷朝着宴会厅入口看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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