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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穿越到古代(种田) 第19节

李和豫到客栈的时候,辛勇的小龙虾还没出锅呢,正是收汁的关键时刻,他离不了身,听李和豫说想商量买酒的事情,他连忙摆了摆手,笑着说道:“这事你和我婆娘商量就行,我说了也不算。”

辛芷早就给家里人科普过古代人对家人的叫法,辛勇也知道,面对外人的时候,自己其实应该叫妻子贱内或者拙荆,不过他怕自己前脚刚叫完,后脚陈曼的九阴白骨爪就给他招呼上了,所以他还是叫的婆娘保险一点。

辛勇想得倒是简单,反正自己在古代的身份就是个山民,山民说话粗俗一点多正常啊,他叫自己的妻子婆娘,一点毛病没有!

同样的话李和豫上次就听辛勇说过了,上次卖酒就是陈曼的拍的板。

其实李和豫接受的思想还是男主外,女主内的,想辛家这种大事上由女人拿主意,作为男人的辛勇却次次见他不是在做饭,就是做好饭的情况,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不过这到底是人家的家事,以他和辛勇的关系,也还没熟到能够劝他重振夫纲的地步。

辛家对外的大小事情一贯是陈曼决定的,田冬秀作为她婆婆都已经习惯了,所以辛勇这话一出,李和豫发现辛家其他人都没有异议,最后跟着她跟着陈曼进了房间。

李和豫顾虑着陈曼妇人的身份,可不敢和她单独待在房间里,上楼的时候还拉了田冬秀她们一起。

田冬秀和郑清芬在山上的时候就不止一次的吐槽过了,在她们看来,面前这个县令就是个人大傻子,四五百一瓶的酒,她们卖他一千多两银子,他不但不觉得贵,反倒是乐滋滋的,这不是人傻钱多是什么。

也是她们才穿越没多久,之前也没真正的和古代人接触过,对于两个世界的物价差异还没有个清楚的认知,所以才会这么想。

辛芷作为家里脑筋转得最快的人,倒是对此接受良好,心里明白自家的东西它就值这个价格,李和豫能够以这个价格买下她家的酒,可不就是捡便宜了嘛,这可是这个世界的独一份,要不是他们没有能力自保,这些酒卖多高都不算贵。

李和豫也是诚心想要做成这笔生意的,所以他也没有遮掩什么,一进房间就把自己手里钱不够的事情说了。

说完后,李和豫连忙保证道:“不过你们放心,我内人已经回家取钱了,等几天就回来了,到时候该是多少银子,我肯定一分不差的给你们。”

陈曼和女儿对视了一眼,随后伸手摸了摸眼前的杯子,笑着说道:“看大人说的,虽然我们只打过一次交道,可是上次回去后,我家那口子就一直念叨了,说大人您是难得的清官,不用说,我们肯定是相信您的,这酒我们也不留了,你全都拿走吧,正好我们已经在状元巷买好房子了,以后来县城的时候且多着呢,剩下的银钱您什么时候方便了再给我们也是可以的。”

饶是辛芷,听了自家老妈这番话也得感叹一声漂亮。

陈曼这话先提了辛勇回家后对李和豫的为人赞不绝口,然而又主动提出让他把酒全都带回去,算是卖了李和豫一个好,最后又说明了自己在县城买了房子,末了还状似不经意的点出还有剩下的银钱,李和豫‘方便’的时候得记得给他们。

一番话听得辛芷忍不住想要替她鼓掌了。

“真的吗!那真是谢谢辛大嫂了!”听了陈曼的话,李和豫也很意外,这可是上万两银子,陈曼作为一个没什么见识的妇人,竟然这么放心的让他欠着,大气呀!

也是陈曼不知道李和豫心里的想法,要是她知道他说自己是个没见识的妇人,一定会喷他一脸的唾沫星子。

李和豫主动提出要打欠条,不过陈曼连忙说不用了,这让他心里又舒服了几分,觉得这辛家嫂子真乃奇人也,不但有肚量,还有气魄呢。

这次辛家人一共带了二十瓶酒,两瓶xx蓝,这酒最贵,瓶子最好看,家里原本还剩下六瓶,不过辛勇自己留了四瓶,说是要留着以后和自己的女婿喝。

陈曼本来是觉得他们自己和用不着留这么好的酒,不过辛芷劝她,这些东西都是卖了就再也买不到的东西了,自家多留点总归是好的。

然后是十瓶x粮液,五瓶x州老窖,四瓶xx大曲,一坛x村长。

除了那坛x村长是辛勇准备用来招待客人的以外,剩下的十九瓶酒都是要卖给李和豫的。

他们已经商量好了,这次卖了酒后,以后要是不缺钱,家里的那些酒就暂时不往外卖了,上次他们和李和豫说家里还有十几二十瓶酒,现在就取个最高的数卖给他。

有了上次卖酒的经验,辛勇他们也是看明白了,这古代人卖酒啊,就好不好喝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装酒的瓶子一定得是玻璃的,然后还得好看,所以这次他们也没拿那种看起来更好看的青花瓷瓶装的酒,怕买不上高价。

酒的价格大部分都是之前定好的,xx蓝一千五百两,两瓶三千两,x粮液一千两,十瓶一万两,x州老窖和xx大曲李和豫看过实物后给了一千两一瓶和八百两一瓶的价格,陈曼对这个定价没有异议,这就又是八千二百两银子。

xx大曲的瓶子确实普通,也没什么花样,它和xx蓝是同一个牌子,属于这个牌子的低档白酒,李和豫只给八百两倒是在辛家人的预料之中。

十九瓶酒,价值两万一千两百两银子,李和豫给了陈曼七千两银票,还差辛家人一万四千两百两银子。

这个数字对于天华国大部分人来说,都是一笔天文数字。

一向会做人的陈曼这次也没说要给李和豫抹掉零头这样的客气话,因为她另外给自家这个大客户准备了礼物。

为了把这么多酒运下山,辛家人也是动了脑筋,为了下山的时候不碰碎酒瓶,二十瓶酒,外面全都用棉花和布裹了厚厚的一层减震,为此陈曼还拆掉了家里的一床旧棉被呢。

这次下山因为带了这么多酒,他们连果子都没多带,只带了二十几斤果子和两个西瓜,几个香瓜,就是想让家里的骡子少带点东西,走山路的时候能够走稳一点。

西瓜和香瓜是等会吃了晚饭后的饭后水果,二十几斤果子是给林老爹他们准备的,在东山村的时候就已经分给林老爹和林老伯了。

二十瓶裹了棉花的布的酒摆在客栈房间的桌子上,那个场面还是很壮观的,陈曼伸手把最大的那一坛x村长抱到一边后,又从布袋子里掏出一个盒子放到了李和豫面前。

这个盒子辛家人都认识,是陈曼之前装金饰的盒子,没什么花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木盒子。

这个盒子看起来其貌不扬的样子,李和豫也不知道陈曼给自己一个这么普通的盒子是什么意思,盒子这种东西,他家里很多,还都是那种刷了红漆,雕了花纹的。

陈曼又伸手把盒子往李和豫面前推了推:“大人买了我们这么多酒,这盒子里装的是我们送给您的礼物。”

听陈曼说盒子里装的是礼物,李和豫本来想拒绝的,自己说是买酒,结果手头的钱根本不够,眼下还欠着辛家人那么多银子,他本来就已经觉得惭愧了,那里好再收他们的礼物。

见李和豫看都不看一眼盒子里的东西就要拒绝,陈曼笑着说道:“大人要不想看看盒子里的东西,然后再决定要不要收下?”

李和豫听陈曼这么说,心里也有些好奇,他沉思片刻后,伸手打开了盒子。

看清楚盒子里装的东西后,李和豫不由得瞪大了眼睛,惊呼道:“这!”

李和豫那满脸震惊的表情实在是太生动、太滑稽了,辛芷她们没忍住笑了,小点最低的田冬秀更是没忍住笑出了声,好在现在李和豫的眼睛牢牢的黏在盒子上,没有注意到她的冒犯。

见李和豫眼睛都舍不得从盒子里移开,陈曼笑着问道:“怎么样,这份礼物大人喜欢吗?”

盒子里装的是一盒子喝白酒用的小玻璃高脚杯,盒子里一共装了六个杯子。

之前在山上的时候,辛勇就说过了,这李和豫买了他们这多酒不说,还是常县的县令,他们要和他交好,是不是要送点礼物给他。

毕竟拿人手短,李和豫收了他们的东西,以后肯定得多照顾他们吧。

田冬秀她们都觉得他说得在理,所以送礼的事情就定下来了,事情定下来后,她们又犯难了,家里东西这么多,拿什么当礼物好呢?

最后还是陈曼心思活络,想到李和豫买了他们这么多酒,家里却没有适合喝酒的杯子,那他们送他白酒杯不就好了。

家里大大小小几百个杯子,送几个给他们也不心疼。

一番挑拣后,陈曼才决定了要送李和豫这喝白酒用的小高脚杯。

这杯子小小一个,一杯是二两酒的容量,杯子是玻璃做得 ,李和豫肯定喜欢,关键是这杯子价格还便宜,陈曼记得这杯子是她去批发市场以十块钱六个的价格买的,当时买了两百个,农家乐里客人用的白酒杯子都是这种。

这次他们送了李和豫六杯子,这玻璃杯子看起来绝对的高大上了,拿来送礼绝对够分量了,可是这些杯子的价格才十块钱,能用价值十块钱的东西搞定送李和豫的礼物,那这绝对的划算呀。

其实送李和豫十块钱的东西陈曼也心疼,其实她还想过只送两个杯子的,不过辛芷说古代人喝酒总是会请好多客人,她们要是只送两个酒杯的话,人家不好用来待客,最后她才决定送送他六个杯子的。

十块钱六个的酒杯要说质量有多好肯定是不可能,辛家的这些杯子,细看的话杯子底座还是有些微小的气泡,不过就算是有气泡,这杯子也是不知道跨了几十个世纪的现代工业制品了,放在天华国也是独一份的东西了。

东西嘛肯定是好东西,这一点从李和豫夸张的反应上就能看出来了。

看到酒杯之前,李和豫想得的是自己不能手辛家人的礼物,看过酒杯之后,他的心里只剩下一个想法了——面子?气度?那是什么?他才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呢,他只知道一点,那就是这些杯子他李某人绝对不能放过。

短短一分钟不到的时间,陈曼她们眼看着李和豫脸上的表情变了又变,最后他小鸡啄米般咧着嘴点头道:“喜欢,我很喜欢。”

虽然先前已经说过了,但是此刻李和豫还是想再说一遍,辛家人真大气啊!

这么精致的琉璃,说送就送了?

李和豫活了二十几年,还从未见过这么精致小巧的琉璃杯呢,

那个海外的国家一定很富庶,能用这么精美的琉璃杯喝酒,可惜朝廷禁了海关,不然李和豫还真想去见识一下这海外之国的富庶。

收礼的人高兴了,陈曼这个送礼的人也就开心,她笑着说道“您喜欢就好,这杯子本来也是我祖辈在海外买回来的,听说海外喝酒都用这种杯子,您买了我们这么多酒,虽然这杯子本来就没几个,不过现在家里酒都卖掉了,这杯子留着也没有什么用了,索性就送给大人了。”

李和豫宝贝的把盒子抱在怀里,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看着他这个样子,田冬秀不由得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好好的一个俊小伙,因为几个不值钱的玻璃杯,竟然硬生生变成了一个谐星。

不管怎么说,这酒总算是卖掉了,虽然还有一大半的银子没有收到,但是想来李和豫也不会赖账,左右不过是多等几天的事情,他们等得起。

为了这十几瓶酒,李和豫还让自己的随从乌长回县衙把马车赶到了客栈外面。

乌长作为随从,不知道主子为什么明明骑了马还让自己回去赶马车,不过他作为随从,主人怎么交代的,他怎么做就是了,别的根本不是他该考虑的事情。

就这样,乌长先回县衙取了一个大木箱子,然后按照主子的要求在箱子里面铺了一床被褥,最后才赶着放着箱子马车回了客栈。

乌长回到客栈的时候,辛勇锅里的菜也出过了,三个口味的小龙虾,一盆水煮鱼片,一大盘孜然羊肉。

原本辛勇是准备做羊肉串的,不过下山的时候他只顾着带调料了,倒是忘记带烧烤用的签子了,最后只能把陈曼回来的羊肉切成薄片直接下锅炒了。

这一桌子菜又是孜然,又是辣椒、花椒、蒜蓉各种调料的,那香味之霸道,引得客栈里其他住宿的客人不停问掌柜的这后厨里煮的什么菜,怎么这么香,他们要来一份尝尝。

面对客人接二连三的询问,掌柜的只能一脸无奈的再三解释道:“不是我们客栈里的,是投诉的客人做了自己吃的。”

原本辛勇说自己要借客栈的厨房做两个菜,掌柜的大厨都没当回事,只是看到他光是装调料就准备了好近十个罐子,心里有些好奇罢了。

等这菜一道一道的出锅了,掌柜的和大厨才明白了什么叫做真人不露相,辛勇这明明是大厨啊。

这一下午,掌柜的找辛勇打听了好几次,话里话外的就是想把人弄到自己客栈里来掌勺。

悦来客栈是常县最好的客栈,不但有住宿还有饭食,平常县城里很多不住宿的客人也会来店里吃饭,客栈的厨子也是客栈的老板花了重金从昌都请回来的大厨,以前掌柜的觉得大厨的手艺在常县是拔尖的,等见过辛勇做的菜后,他才发现自己的见识还是太少了。

辛勇做了大半辈子的厨子,早就腻了,以前是没有办法,一家人指着他挣钱,不喜欢也得做,现在穿越了,家里有钱又有粮的,他是脑子被驴踢了才会想不开又来客栈给人当厨子。

最后一道菜端上桌子的时候,林远志一家总算是来了。

这次来的不只是林远志两家子和他们的两个女儿,他们家那位在念书的儿子林兴学也一起来了。

小家伙十分的懂礼数,一见面就一板一眼的给大家打了招呼。

辛勇他们可没有男女不坐在一起的规律,不过今天这人多菜多的,一张桌子也坐不下,自然而然的就男女分成两坐了。

开始吃饭前,辛勇上楼把那一趟子x村子抱了下来。

说起来这坛酒还不是辛家人花钱买的,而是x村长这个牌子的就常年有活动,奖品就是加一元能换购各种东西,便宜的奖品有些袜子、肥皂盆子的,这坛酒属于比较的比较好的奖品,当时铺货的时候,经销商给辛家配了四坛酒,

原本这四坛酒是要等客人开到奖后兑换给他们的,不过农家乐开业半年,这几个幸运儿一直没有出现,这酒也就一直在库房里放着了,以后也用不着了,这次就被辛勇拿来招待客人了。

这坛酒的容量足有1.5L,想上次500ML的酒就把他们喝趴了,今天这一坛酒铁定足够让他们再结结实实的醉上一场了。

原本这白酒要用白酒杯喝,不过李和豫刚得了杯子,还稀罕着呢,根本不可能把自己的杯子贡献出来用,所以辛勇他们用的时候客栈提供的酒碗。

这次酒多,辛勇也不用抠搜着倒酒了,一人倒上半碗,不够再续。

倒好酒后,辛勇照旧多啰嗦了一句:“喝酒之前,我还是得再多嘴提醒你们一句,这酒劲大,可得悠着点喝。”

这话辛勇上次在林家喝酒的时候就说过一遍了,当时李和豫他们心里都是不以为然,最后二两酒下肚,全都醉成了烂泥,连自己家门往哪边开的都不知道了,所以今天就算是辛勇提醒,他们自己心里也有数了。

眼看着男人那边说说笑笑喝起了酒,陈曼也招呼大家赶紧动筷子,考虑到这个世界没有辣椒,她还贴心的把五香味和蒜蓉味的小龙虾往田氏她们面前挪了挪。

看着林家两个女儿盯着桌子上的小龙虾一副无从下手的样子,辛芷伸手拿了一只虾在手里,一边教她们剥虾一边解释道:“这一盆是麻辣味的,这是海外的调料,味道比茱萸要辣,喜欢吃的人喜欢得不得了,不喜欢的人受不住这个味道,你们先尝一点点,看能不能吃的了。”

女眷这边学着辛芷的动作已经开始上手剥起了虾,男人那桌辛勇也教了大家该怎么吃虾,不过几个大男人显然没什么耐心,勉强着剥了几个过就不想再剥了,这么大个虾,剥掉后只剩那么一口肉,麻烦得很,耽搁他们喝酒。

可是不吃吧,这个叫小龙虾的东西味道实在是好,让人欲罢不能,吃了一只还想吃第二只。

最后林远志发明了一种吃法,只见他直接上手扯掉虾头,然后连壳带肉扔进嘴里,咔嚓咔嚓一顿嚼,嚼碎了直接就吞了。

一口气嚼完两只虾后,林远志还笑着说道:“好吃,带壳嚼着吃更香!”

其他几个人听他这么说,也开始有样学样,嚼着吃了几个后都说果然,这样吃虾不但方便,味道也没打折扣——就是有点费牙。

看着他们无师自通的发明的新吃法,辛勇不由得伸手捂住了自己的腮帮子,只觉得林远志他们真乃勇士啊!那虾壳那么硬,他看着都替他们嘴疼。

这种时候拖家带口的好处就展现出来了,在县丞和李和豫嘎嘣嘎嘣嚼虾壳的时候,这边的田氏的和林菁英她们很快就动手剥好一碗虾肉送到林远志面前了。

林远志夹着剥好的虾肉往汤汁里一浸,反手塞进嘴里,吃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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