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八零年代白手起家 第1节
《穿到八零年代白手起家》
作者:树玲珑
文案:
【本文】穿越+年代文+先婚后爱+甜文+励志人生
白手起家的九零后、全国排名前三的沈傲之一朝穿越到八零年代。
想干回老本行——摆摊赚钱,受制颇多。
有困难要上,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上!
该摆摊摆摊,该赚钱赚钱,谁也不能阻止姐姐发家致富!
什么包办婚姻……
什么老公的白月光……
什么在后的黄雀……
穿越女主一心只想在逆境中白手起家!
至于斗白月光、捕黄雀、与亲老公先婚后爱……那都算副业。
已完结~~~喜欢就收藏吧~~~~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励志人生 甜文 年代文
主角:沈傲之,苏瑾瑜 ┃ 配角:陈文诗,白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凭本事赚钱,有什么错?
立意:超正的三观和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第1章
“咔嚓”一声巨响!
沈傲之被雷劈了!
灵魂出窍的那一刻,她愤怒不甘的仰天怒吼:苍天啊!你究竟有没有眼!觊觎我钱财、欺骗我感情的明明是那个渣男,你为什么要劈我!
“咔嚓!”
又是一道亮如白昼的闪电劈来,沈傲之连灵魂都颤抖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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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叫你呢……”旁边有人用胳膊肘拐了拐打盹中的沈傲之。
迷迷瞪瞪睁开眼,听到门口有声音在喊自己的名字,愣了愣神。
沈傲之冲旁边的人笑笑,凑近那人耳朵小声道:“等你出去了记得找我,咱们一起干!”
那人点头眨眨眼,示意她:没问题。
沈傲之慢吞吞双手撑地站起来,在其他人羡慕的目光中,缓缓走向门口,心里暗暗感叹:看来现在的身份也并非一无是处嘛,至少她不用像那些人一样在留置室里过夜。
跟着穿制服的小郭来到办公室,接受千篇一律的告诫教育、签字、按手印等一系列流程后,就等着被释放了。
这一整套流程对于现在的沈傲之来说,轻车熟路。
小郭一手整理资料,一手递过来一张纸在沈傲之手边,和以前一样,那张纸是给沈傲之用来擦手指上印泥的。
“谢谢……呵呵,以后就不用了吧……”
沈傲之一把握住蘸印泥的手指,旋转一圈,又双掌对搓几下,再摊开时,手掌心微微泛红,“这样就行了,别浪费纸。”
小郭默默将纸放回去,嘴角抽了抽,欲言又止。
沈傲之扯了扯衣襟,又理了理学生头,冲小郭微微一笑:“小郭,这次又给你添麻烦了,谢谢啊,再见。”
沈傲之转身往门口走。
“内个……”小郭终于叫出了口。
“嗯?”沈傲之回头。
小郭咬了咬嘴唇,说实话,他真不想再在这里和她再见。
深呼吸几次,鼓足了勇气,道:“嫂子,你看是不是适当的也得替队长考虑考虑影响……”
“影响?”
沈傲之眉头微皱。
“光今儿个,这都第三回 了……”
小郭的音量越来越小,他也不知道该不该多这个嘴,毕竟这是队长新婚不久的妻子,万一说重了搞得队长和嫂子家庭不和,那他可就罪加一等。
沈傲之直直盯住小郭四下闪避的眼神,心下觉得好笑,看来那人的下属对那人还挺关心的嘛,还知道替他的名声着想。
不过,要她注意影响?什么影响?那人就跟她欠他几个亿似的,话都不多说一句,能有个屁影响!
就算有影响,又跟她有什么关系?
“嗐!今儿个是不用担心了,你放心,肯定不会有第四回 ,天黑了,我也该回家了……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不过就在街上卖几个鸡蛋,你瞧瞧你们,非得盯住我不放,我这鸡蛋一不是偷、二不是抢,为什么就是不让卖呢?真是搞不懂……”
小郭很是为难,他聪明的撇开视线、闭上嘴。
这个问题他们第一次抓她的时候就开始辩论了,直到现在也没辩出个孰是孰非来,上头就是这么规定的,他们不过是照章办事,他们也很无奈啊。
沈傲之走出经管所大门时,门口有一道黑影。
虽然只是背影,沈傲之也一眼便认出这个人。
如此挺拔如松的身姿,除了她老公,还能是谁?
想当初她刚穿越过来时,还被被眼前这个俊男吸引住目光了呢,和前世那些小鲜肉比起来,苏瑾瑜这款硬汉型男才叫MAN,只不过……咳咳。
这个年代都不称呼老公,而是叫对象,或是爱人。
“爱人?”
嘁!沈傲之内心嗤笑一声。
她和他?他对她的态度明显有嫌弃、有仇恨、还有些什么别的说不上来的情绪,总之非常不友好,真不知道他们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深仇大恨。
“还不舍得走?”
冰冷的声音、冰冷的语气、冰冷的氛围。
沈傲之不自觉打了个寒颤,明明是七月份的盛夏夜,她身上硬是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沈傲之抬脚就走,以她穿越过来的切身体验,同他说话就如同肉包子打狗,不可能有回音。
回家的路上,沈傲之在前面走,心里盘算着明天卖点儿什么呢?
鸡蛋是不行了,今儿个被穿制服的一追,她小半框鸡蛋全部无偿捐献给了大地,心里这个疼啊,这可是花费了她这几日全部赚的利润进的鸡蛋,这下好了,一朝回到解放前,这几日的努力算是白费了,气!
听着身后的脚步声,莫名的烦躁,沈傲之真恨不得立刻转身回头大喊一声:“不想过就离!”
不过,终究只是想想而已,她作为一个九零后一朝穿越到八零年代,人生地不熟的,着实有诸多不便,她还需要这个家来为她遮风挡雨,没有亲情没有爱情也无所谓。
生存法则第一条:活着才是硬道理。
这个年代的路灯还都只是安装在路边住家山墙上,至于亮度嘛,沈傲之终于理解了什么叫“昏黄的路灯”。
身后的脚步声轻微而有节奏,沈傲之刚才注意到苏瑾瑜刚刚身上穿的并非工商制服,而是短袖海魂衫。
可见他是下班后回到家换了衣服后又折返回来的。
至于是回来有其他要事还是特意回来接她的就不得而知了,用膝盖想想也不会是回来接自己,他怕不是恨不得自己直接被判刑入狱才好呢。
两人就这样一前一后的走着,谁也不知道谁心里在想什么,就好像两个压根不相干的陌生人不过是刚好同走一段路而已。
此时大约晚上八/九点钟,和几十年后的夜生活相比,此时的海城根本谈不上有夜生活,整条街静的可怕,要不是后面跟了一个“熟人”,沈傲之的小心脏恐怕还真要突突加快速度。
嗐,她就说嘛,此时还不宜提出离婚,瞧瞧这个时候,身后这个“莫的感情的老公”还是有点用的。
终于来到家楼下,二楼就是他们的新家,此时二楼客厅的灯是开着的,显然是宋瑾瑜出门的时候没有关灯。
掏出钥匙开了门,跨进家门后,沈傲之原本想直接关门的,谁叫他离她三米开外,她都进门了,他还在楼梯转角磨蹭,反正苏瑾瑜有钥匙。
不过,沈傲之最终没有关门,好歹人家完成了护花使者的任务将她安全护送到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她沈傲之向来恩怨分明。
两室一厅的房子,不大,面积不到七十平,八十年代浓郁特色的白漆木制装修,因为新,所以看起来倒还舒适。
餐桌上扣了一个防蝇网,能看到网下面扣着的吃食,一碗米饭和半盘炒土豆丝,外加一碟下饭菜。
这是沈傲之暂时不离婚的原因之一——冰山脸做饭还挺好吃!
沈傲之二话不说,直接坐下来掀开扣网,端起碗筷狼吞虎咽。
她中午就啃了个干馍馍,下午被制服们追着跑了好几条街,消耗了大量能量,此时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哪管旁边有没有人、什么礼仪不礼仪的。
生存法则第二条:有吃的赶紧扒进肚子里才是王道。
况且,她才不在意苏瑾瑜如何看她,反正他们在同一个屋檐下也住不久的,这个婚迟早要离。
同样想法的不止沈傲之,还有苏瑾瑜。
女人坐在餐桌前狼吞虎咽,完全不顾及形象,苏瑾瑜不是不惊讶。
一周之前的沈傲之不是这样的,仿佛自从那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之后,沈傲之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真不知道是不是哪根神经被雷劈了。
再也不装大家闺秀了,性格举止完全就是个乡村野丫头。
他早就料到她掩饰不了多久的,谁都明白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个处心积虑从农村硬挤进城里人家的女人,就算城府再深、再会演戏,又能坚持多久呢?
三个月,沈傲之已经坚持了三个月,也算不易了。
苏瑾瑜连半个眼神都没有分给餐桌方向的沈傲之,而是径直往自己的卧室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