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没有技术和智商的找茬
从赵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月上中天,赵合欢那点子青梅露在张齐安的认知里就是小甜水,不过戚陌倒是有些脸红脖子红。
两人牵着马走了一段路,张齐安便让戚陌先回去,说自己想要溜达溜达。
戚陌的目光往马行街一边的暗巷里瞥了瞥,隐在巷子里的人应该是个女子。
他什么都没说,朝着张齐安点了点头,说了句:“张老将军,我们回见。”
张齐安今天很高兴,多亏了眼前这个小子,他吃了美食,还认“回”了外孙女,他的瑾之可能也会原谅他,是个好日子!
张齐安笑眯眯地看着戚陌,道:“戚家小子,大恩不言谢,合欢的事情我记下了。”
戚陌点了点头,没说什么,翻身上马,一骑轻尘而去。
见戚陌走了,张齐安挂在脸上的笑容立马收了起来,转头望向暗巷里的人影,目光晦暗不明。
收拾碗筷时,赵合欢摇头晃脑地轻声哼着“今天是个好日子”。
在厨房准备明天早饭食材的于二娘和李嫂子都忍不住轻笑出声。
嗯,今天确实是个好日子,除了认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外祖父,还因为戚陌给了赵合欢一张一百两的银票。
赵合欢是要推辞的,但戚陌却看着她说,“重金难买吃得欢”。
说这话的时候,戚陌混着酸甜青梅露的气息喷在赵合欢的额头上,她晕晕乎乎地就把钱给收了。
好吧,赵合欢承认,在戚陌拿出那一百两银票时,她的眼睛是放光的。
没办法,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一百两的银票,小眼能不漏光芒吗?!
知道于二娘和李二嫂子在嘲笑自己,赵合欢也不掩饰,还大声喊道:“这个月啊,有奖金,每个人都有!到时候,咱们还组织员工城外郊游!”
于二娘听了这话,一脸懵懂,李嫂子却是早已经习惯了赵合欢的“疯言疯语”,笑道:“那敢情好!我们啊,跟着小合欢有肉吃!”
“哎,李婆婆去哪里了?”
将碗碟送进厨房,赵合欢才发现李婆子并不在厨房里。
于二娘道:“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感觉李婆婆今天晚上有些心神不宁。”
赵合欢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李婆子,李婆子好像碰上和荣国公府相关的人和事情就有些心神不宁,到底要不要问问她呢?
“李婆婆刚才说头疼,先回家了。”李嫂子见赵合欢问起李婆子,说道。
“哦”,算了,等回去问问她就好了,如果李婆子愿意说的话。
今年的“春天”格外漫长,城外杏子树上都满挂了小青杏,天气却还是反复无常。下了几场雨后,不见夏日的朝阳,却还有一丝凉风。
来吃早饭的人依旧很多,有的人在店里吃,有的人带走,还有人蹲在赵记的门口,这也算是一道风景线了。
赵合欢煮了一大锅的小米粥,用两个大桶盛了,分别放在店内和门外,供来吃早饭的人、化缘的僧人和饿肚子的乞儿随意饮用,用赵合欢的话说,那就是“回报社会”。
赵记的很多顾客,赵合欢都能认个脸熟,有些个还能叫上名来,大家也都客气地喊她“赵姑娘”。
今天队伍里有个人引起了赵合欢的注意,为什么注意“他”呢?因为这个男人长得实在有些贼眉鼠目。
千万不要不相信我们老祖宗的面相一说,面丑心善的人有很多,但是贼眉鼠目的人大多数不是好人。
赵合欢留意了那人,他要了一个肉夹馍后,拿了个空碗,去门外舀了一碗粥,然后就蹲在门口吃着肉夹馍就着粥。
难道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赵合欢刚把盯着那人的眼神收回来,哎,他就出事了。
那人手里的碗先落了地,后来人就倒地,然后左手指着右手里的肉夹馍,断断续续地道:“这个馍,馍里有毒!”再然后就人事不知了。
这下可好了,那些个手里拿着肉夹馍的客人,瞬间觉得不香了。
食客们看了看此时依旧拿着刀准备剁肉的赵合欢,又看了看门外倒地的人,默默地放下了肉夹馍,然后就出门里三层外三层将那倒地的人给围了起来。
赵合欢翻了个白眼,自己真的就是一张乌鸦嘴啊,不,乌鸦脑啊!
“二娘,你去请隔壁保和堂的坐诊大夫赵三爷,若是医馆没开,就去后面的院子找人,就说我请他吃葱油豉鱼。”
“好,合欢,你不要急,我马上去。”
交代完这个事情后,赵合欢才挤进去了人群,“让一让,让一让,我啊,就是那个做肉夹馍的人,我不进去,你们这热闹也看不了啊!”
听到这话,围观的众人面面相觑,自动给赵合欢让了一条路出来。
一个由妇女拉着的孩童怀疑自己看错了,怎的地下躺着的那人嘴角抽了抽呢?他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难道是自己看错了?
赵合欢在那人倒地的地方蹲了下来,将他右手里拿的肉夹馍给拿了出来,对着跟着自己进到人群里的李嫂子道:“嫂子,拿个盘子给我。”
李嫂子明显有些慌张,但看着赵合欢这个小人这般淡定,她的心也就慢慢稳了下来,忙去屋子里拿了个盘子。
赵合欢把肉夹馍里的肉都挤了出来,然后便在肉里面找到了一个类似枯木枝的东西。
“还真的有东西啊?”
“啊,我今儿可是吃了两个肉夹馍,还有一个没吃呢!”
“我也是啊,我还准备外带一个呢!”
“赵姑娘,这是怎么回事啊!”
赵合欢看了看那个吃了两个肉夹馍还准备外带一个的大哥,他是真能吃啊!
大胤的猪肉便宜,本着让大家伙吃饱的原则,赵合欢做的那馍里的肉塞得满满的,他居然准备吃三个,她刚才还以为是要带回去给妻儿呢。
回了回神,赵合欢看了看手中枯木枝一样的东西,又闻了闻,“乌头”二字便出现在了赵合欢的脑子里,她这是自带智库了?!
乌头的用法、剂量和注意事项很快在赵合欢的脑子里过了一遍,然后她就用手戳了戳那倒地不起的人,冷冷地道:“真得晕过去了?!”
“嫂子,再麻烦你给我拿把刀来。”
“好嘞!”
众人听说赵合欢要刀,心里都在打鼓,难道赵姑娘准备当场把这人给剁了?
赵合欢把乌头放在了男人的手指旁边,然后拿起刀“狠狠”的落了下去,那个一直盯着倒地之人的孩童表示自己绝对没看错,那个人的睫毛就是眨巴了一下。
众人见赵合欢这一番操作,都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赵姑娘这是在作甚?
拿着砍成两半的乌头,赵合欢站了起来,笑眯眯地看着围观的人道:“汴梁城的兄弟姐妹之所以喜欢我赵记的肉夹馍,皆是因为我们用的食材好,味道足。”
是的,即便是在这么紧张的时刻,赵合欢还是没忘给赵记来一波广告。
“我家的肉夹馍有老汤加持,白天黑夜不断火,今天早上的肉,昨天晚上我便会煮上,所以味道才会香醇。”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位小哥在我们店买的肉夹馍里多出来的这一味应该是‘乌头’。”
没给众人议论的机会,赵合欢继续道:“乌头是味中药,炮制的好可以救命,但是未经炮制或者久煮的话,人误服了就会中毒,表现是口舌和四肢麻木,重者直接送命。”
听了这话,众人倒吸一口一起,然后瞬间交头接耳起来!
“原来是乌头啊!”
“别装了,你知道乌头是什么啊?”
“我知道啊,龙青山的张猎户用草乌泡酒,喝了后中毒了,如果不是玉清观的张道长,他早就没了!”
“啊,这么严重!”
“那我们岂不是?”
听了赵合欢分析这乌头头头是道,众人猜测难道赵姑娘真的往肉夹馍里放乌头了?
想到这里,很多人就开始卡自己的脖子,抠自己的嗓子眼,希望能够把今天吃进去的肉夹馍给吐出来。
“行了,行了,大家别费那劲了,吐出来还得另花钱填饱肚子”赵合欢不慌不忙地道。
众人听了她这话还是不懂,一边卡脖子一边看赵合欢,等着她给个答案。
赵合欢拿着刀劈开的乌头,在众人眼前擎着转了一圈,再看众人,还是不明白。
赵合欢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道:“我刚才说了,我煮肉的汤从未停过活,我如果真的在汤里放了像乌头这种木质的草药,这药恐怕早就煮开了,不可能呈现还是如此干的状态。”
“大家看,这乌头里面还是干的,便是外面的皮也有九成干!”
经此一席话,众人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乌头是有人后塞进去的!
这时人群里又不知道谁喊了一句,“赵姑娘怎么就能证明这乌头不是你们塞进去的呢?”
赵合欢眯了眯眼,看了看喊话方向的人群,哼,又是一个贼眉鼠眼之人!
赵合欢看着那人,突然就笑了起来,指着说话的那个人道:“这是一个好问题!”
她再次擎着乌头转了一圈,还在那喊着提问问题的人面前停了下来,眼睛盯着他回答道:“这个乌头是药店里头炮制好的,是可以用来配药的!”
“试问,炮制好的乌头这人都没吃下去,只是在上面留了个牙印,他又怎么可能会倒地中毒呢?”说这话时,赵合欢指着地上的那人,大声喝道!
“啊,这倒地的人是假的啊!”
“这是哪出戏啊!”
“哎呀,肯定是有人看着赵记生意好,羡慕嫉妒恨吧!”
“哎呦,那可真是缺德死了!”
众人又是一番议论纷纷时,一直盯着地上之人小童道:“娘,为什么这个大叔都晕倒了,眼睛还一直眨巴啊?”
清脆的童声,在场之人都听得明白,而后大家便齐刷刷地看向了倒地的人。
赵合欢的目光在倒地之人和提问题之人的身上来回扫视,又道:“如果大家不信我,我一会可让人抬着这位倒地的大哥走遍京城的各家医馆,询问他是否买了乌头,又是否是真的中毒!”
这时,被于二娘从睡梦中敲起来的赵三爷也挤进了人群,他是汴梁还算有名的坐馆大夫。
赵合欢将手中的乌头递给了赵三爷,赵三爷开头道:“这不是乌头吗?怎么了?”
赵合欢指着倒地之人道:“这人吃了炮制的乌头,不,只是咬了一下,还没咬下来,晕死了。”
赵三爷皱了皱眉头,蹲下来,拉起晕倒之人的胳膊,然后就感觉地上的人似乎往后顿了顿胳膊。
赵三爷一把拉过那人的胳膊,掀起袖子,号起脉来。
只是一刹那的功夫,赵三爷就站了起来,对着赵合欢说。“那葱油豉鱼我吃定了。”
赵三爷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大夫,而是药王谷的外门弟子,之所以是外门,是因为他学医的悟性差了点。
尽管在汴梁坐馆多年,他身上的江湖气依旧没有褪尽,他用脚轻轻踢了踢地上的人,冷声道:“再不起来,我就给你扎两根,保管你心想事成,躺一辈子!”
早在赵合欢和那小童揭穿了他的把戏时,地上之人脑门就有点冒冷汗了,此时又听赵三爷这么说,他一骨碌得爬了起来,然后就想跑!
赵三爷像是早就知道他要来这么一手,“嗖嗖”两针,也不知道打在了那人身上的何处,反正他就是双腿无力跪了下来!
赵三爷出手的一刹那,赵合欢也没闲着,瞬间跑向了刚才质疑自己下毒的另一人,然后就拉住了那要跑之人的胳膊。
有几个常在赵记吃饭的大汉反应了过来,知道地上的人可能还有同伙,便眼疾手快的帮赵合欢按住了那个要逃跑的人!
赵三爷问:“这俩人你打算如何处理?”
赵合欢想都没想,说道:“送官吧。”
之所以送官,赵合欢是想杀鸡给猴看。如果真是有人眼红赵记的生意,那就用这俩人给其余起了坏心思的人一些警告,如果不是眼红自己的生意,送官自己也不吃亏,还能让官老爷给查查怎么回事。
赵三爷点了点头,表示认可,还说自己送佛送到西,和众人将那两人绑了,往开封府去了。
李嫂子被这事吓得手有些抖,赵合欢握了握她的手道:“没事,做生意吗,总会有些状况,像今天这样的,可以说毫无技术含量。”
于二娘却因此事,对赵合欢有了些好奇,这个小姑娘,才十几岁,会做饭,还会认字,还懂点医理药材,她真的只是个来汴梁投亲的人吗?!
马行街街头停着一辆蓝布围帐的马车,见到赵记找事的人被押去了开封府,马车里的人娇喝一声“废物”后,扔下了一句“回府!”
【作者题外话】:本章药理为杜撰,请大家不要模仿!!!!!
第一次写小说,节奏还在摸索当中,欢迎各位看官们多多指教!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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