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黑娃
洛晨将今天的分红给黑娃递了过去。
如果不是黑娃,先不说自己能不能打到这么多鱼,光是运到城里来,都会要了他的老命。
所以对于给黑娃一半分红这事,洛晨没有半点意见。
甚至还觉得给少了。
如果不是现在自己缺钱的话,不介意再多给他一点。
现在也只能这样了,只有以后再慢慢补偿他。
不过就算是这样,黑娃也没有接受。
当然,并不是因为少。
“晨哥。”
黑娃没有伸手把钱接过来。
而是一脸认真的说道。
“这钱,我不能拿。”
没等洛晨开口问为什么,黑娃就直接说道。
“昨天给我的钱已经很多了。”
“后来我想了很久,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
“我以前犁地比现在累多了,也就只有几毛钱。”
“现在跟你出来一趟,就有几十,我知道,你是照顾我才给我这么多。”
“以前我爸爸还在的时候跟我说过,人要学会知足,我已经很知足了。”
“我并没有做什么,每次都拿这么多钱,太贪得无厌了一点。”
洛晨直愣愣的看着黑娃,想不明白为什么还有这么傻这么天真的人。
可能是习惯了后世的金钱社会,在洛晨眼里,没人能抵住金钱的诱惑才对。
如果有,那就是钱还不够多。
但是对于从小在村里长大的黑娃来说,这笔钱,绝对不是小数目,怎么就能做到直接拒绝不要呢。
洛晨有点想不明白。
迎着洛晨的目光,黑娃好像知道洛晨在想什么似的,讪笑着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
“晨哥,我把你当哥哥。”
“所以不想和你分得这么清...”
这一刻...洛晨似乎有点明白了...
黑娃好像是在害怕...
自己不管卖多少鱼,都按照开始说好的分红方式给他分红,就像是一场生意一样。
两人之间除了利益往来,就没有其他关系。
而对于从洛晨这感受到了亲情温暖的黑娃来说,他更想要的是那种把洛晨当哥哥的感觉,而不是那种单纯的只有利益关系。
黑娃可能不懂得怎么去描述这种感觉,所以只能通过不接受洛晨给自己钱的方式来表达。
相较于这些钱,他更喜欢那种被洛晨需要的感觉。
也是,一个十岁丧父亲,母亲又跑了的少年,最在意的其实是亲情。
虽然和洛晨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以前每次黑娃被人欺负的时候,都是洛晨出手帮忙,久而久之,早就把洛晨当亲哥哥一样了。
不然也不会在看到洛晨在河里摸鱼的时候不顾寒冷,直接脱了衣服跳进了水里。
更不会因为洛晨一句话,就拉着家里最重要,也是最值钱的牛车,跟着他跑这么远,到这陌生的城市里来。
洛晨没有说话,只是笑着把钱收了回来。
“黑娃,这钱,当哥的帮你存着,等你要娶媳妇的时候,拿出来当彩礼。”
前世的洛晨在发家之前除了姐姐之外其余人看他都是戴着有色眼镜。
发家之后虽然他们眼中的成见没有了,开始和自己亲近,但都是有所图。
久而久之洛晨的心里也蒙上了一层阴翳。
觉得所有人接近自己都是目的不纯。
黑娃倒是替自己把这层阴翳磨掉了不少。
见洛晨把钱收了回去,黑娃这才露出笑容。
“走吧,晨哥,现在回去吗?”
“嗯,走吧。”
黑娃在前面牵着牛,洛晨坐在牛车上。
一路颠簸,两人一直聊着天,一个多小时也不算漫长。
撒网,捕鱼,出摊。
接下来的几天洛晨都重复着做同样的事。
在搬进市场摊位的那一天,洛晨特意去医院门口贴了张告示,说自己已经搬到菜市场了,并在当天做了些小活动,买鱼九折优惠。
当天的生意火爆程度超出了洛晨的想象,一天就卖了两百七十块钱出去。
好在镇上那群孩子捕鱼很给力,头一天帮忙捕了很多鱼。
为此洛晨还特意给他们每人发了两块钱做感谢。
五天时间,洛晨身上已经有一千三百多块钱了,在当时来说,绝对算得上是一笔巨款。
“白霜,我们商量个事吧。”
这一天,洛晨卖完鱼回到家吃完饭后没直接去河边,而是来到了白霜的面前。
“怎么了?”
白霜看着洛晨目光疑惑。
这几天洛晨每天回来吃了饭就马上去河边,今天倒是有点意外了。
“我想在镇子上租个小门面,专门收鱼,你帮我去守门面,怎么样?”
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就算加上那群小屁孩也不够。
随着市场上的人越来越多,洛晨的生意也越来越好,捕鱼的速度,有点跟不上卖鱼的速度了。
而且姚叔特别照顾他,整个市场除了他卖鱼之外,没再让其他卖鱼的商贩进来。
为此洛晨还特意给姚叔包了一个一百的大红包。
这可比姚叔的工资多多了。
现在生产速度跟不上市场需求,洛晨也急啊。
之前也去其他市场卖鱼的地方咨询过他们鱼的来源,结果都是从外地货运过来的。
贵不说,还不怎么新鲜,基本上活不到第二天就死完了。
还是自己镇上打的鱼大早上运过去比较好。
既然自己这边人手不够,那就让镇子上的人一起来帮忙。
所以洛晨才想到了这个办法。
在镇子上专门设立一个收鱼的门面。
镇上的居民去打鱼,然后卖给自己,自己再拉到市里去买。
这样虽然提高了成本,但是也加大了效率。
白霜有点不明白。
洛晨又耐着性子跟她解释了一遍。
最后,白霜听明白了,但是脸上全是担心。
“我不会呀...”
洛晨把手伸到她脸上抚摸着。
“没事的,相信自己。”
“我让姐姐也来帮忙,不会出问题的。”
“就算出了问题也没事,就当是长经验了。”
对于洛晨对自己这种亲昵的举动白霜已经慢慢习惯了。
在得到他的安慰后,心中的紧张放松了不少。
甚至有点期待了。
这段时间洛晨往家里拿的钱越来越多,白霜就越发的觉得自己没用,给洛晨拖了后腿。
现在能帮他做事,心里也是特别高兴。
之所以犹豫,完全就是因为害怕自己做不好。
在得到鼓励后白霜咬着牙点了点头。
暗自下了决心,一定要做好!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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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黑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