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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七章 凌遥华流光宴请庄子上的人

温暖暖傻眼了。

转头惨兮兮的望向冷霄求助。

冷霄好笑又心疼,揉了揉她发顶,沉稳的一一划分:“两只野兔四只后腿,王妃、白芷、暖暖、凌默各一只,其他人抢到前腿就归谁。”

凌遥本来还想争一争,一想到三个女子一个病患,争谁的都不可能给他!说不定还被流光削一顿,得不偿失。

况且前腿也很不错呐。

脑子分析出利弊,手快速的给自己抢到一只前腿,开心的就差转圈圈。

白术对比劲道的野味更喜欢软糯的猪蹄,根本没心思去争抢兔子,抱着猪蹄欢快的啃。

况且两只野兔,他们才十个人,还怕吃不到?

吃不到他就啃猪蹄!

爱吃猪蹄的人,皮肤都不会太差。

凌遥边吃烤兔腿边夹远处的皮蛋,口中说到:“妹子,庄子上的人太热情了,明天宴请别杀一头猪。”

温暖暖不解的抬头看去,不杀猪,凌遥要从京城买食材吗?

可是也来不及了啊。

“杀两头,我怕一头不够!”凌遥终于夹到皮蛋,放入华流光碟子中,方才把剩下的话说完。

温暖暖:......大哥,能不能一次性说完!

“王爷,一头大肥猪三四百斤,庄子上加我们一起才两百人,足够吃了。”冷天烤肉的间隙,回道。

一次吃太多对身体也不好吧。

温暖暖低头吃着冷霄卷好的五花肉配酸豇豆,跟着说明:“不止猪肉,还得搭配其他菜,加上主食,绰绰有余,两头的话,怕是多了。”

凌遥原本是觉得一直在麻烦庄子上的人,而他们一点怨言没有的任劳任怨,就想着给予的多一些,如今听暖暖和冷天一说,觉得他们说的很对。

“让暖暖他们决定,阿遥,我们可以少量多次的请,又热闹又不浪费。”华流光提出自己的见解。

“好,听你的。”凌遥对于华流光的话,那是毫无意见的全部照做,乐呵呵的笑着答应,投入到大吃特吃的队伍中。

“这小米炖海参,小米好吃,海参竟然也不错。”华流光喝着小米粥,赞叹道。

粗粮和海产品搭配,原来也蛮好吃的。

凌遥也啧啧称赞:“关键我原来吃海参总觉得有股腥味,妹子烧的就没有!”

温暖暖悄悄的想:海产品干货嘛,泡发是关键,再说了他们带来的都是顶级的上品,怎么做都好吃。

腥味的话,料酒葱姜给够就行。

“明天还有花胶冻,也很好吃,女子吃了尤其好,到时我写了做法,王妃你带回去让府上厨子做了吃。”

华流光直接拒绝:“别,我想吃了就来山水间叨扰你。”

“对,下次将遥王府的海货全带来,我俩就在你这儿吃!”凌遥一点不心疼的豪气道。

白术白芷怯怯的举手:“我能不能蹭一蹭?”他们也想吃!

“当然不能少了你们啊。”凌遥理所当然的回。

冷天瞄了一眼白芷,往她碗中又放入不少烤好的五花肉、鸡翅尖,“你太瘦了,要多吃些肉。”

白芷低头看了看自己,她哪里瘦了?

完全是正常的啊。

一抬眼看到小山似的冷天,呃,好的,吃吧!

白术在旁边哼哼,看不出来,粗枝大叶的冷天竟然是对芷儿最细心的那个?太违和了!

然后一偏头,看向原本极为看好的冷云——正呼哧呼哧吃的欢。

口中不时的发出感叹‘好吃’‘太好吃啦’......

少年,你这样,是很难娶到媳妇地!

凌默看看这个,听听那个说话,脸上的笑意就没下去过。

一顿晚饭,在热闹畅快的氛围里吃的个个肚子滚滚。

第二天一大早,晾晒场上就热闹非凡。

昨晚赵大娘和李秀娥已经将帮厨的人手通知到位——之前已经办过两次,还是那批妇人,个个勤快干活又利落。

赵天明早早的就将大肥猪杀好,按要求剁好。

温暖暖白芷华流光和凌遥赶到时,帮厨的妇人们给猪头拔毛的拔毛、洗大肠的洗大肠,和面的和面,还有的生火熬卤料,三间砖瓦房旁的灶台热火朝天。

“王爷王妃放心,我们保证清洗的干干净净!”清洗的妇人蹲在木盆边,仰着头笑着说道。

“辛苦各位了!”华流光不好意思的道。

本来是请她们吃饭,结果还要她们自己动手。

“王妃太客气了!”众妇人一脸受宠若惊,只觉得碰上这样的人,干起活来更加有劲了!

“夫人,中午吃面条,晚上包饺子,这一整头猪全用掉吗?”赵大娘凑到温暖暖身边,请示道。

她家相公说,这头大肥猪去除内脏还有靠近两百三十多斤重哩,一天吃掉的话,太多了吧?

“用掉,不瞒你说,王爷昨晚还担心一头猪不够吃,想宰两头呢,被我们劝下来了。”

“怪怪,王爷对我们也太舍得了!”赵大娘发出惊叹声。

这可是一整头大肥猪呢,王爷竟然还认为不够。

李秀娥放好卤料后,也跟着到温暖暖身旁,小声的询问:“夫人,面条浇头和饺子馅料做什么样的?”

这是温暖暖昨天就想好的,直接报了出来:“猪头猪大肠卤好后,和辣椒炒了做面条浇头,猪肝和腰子做大蒜一起炒不辣的。

排骨红烧,猪骨头熬面汤,五花肉做红烧肉。

猪油渣和猪头肉剁成肉沫和白菜一起做饺子馅料。另外,用香椿煎鸡蛋饼,保证最少一人一块。”

现在正是香椿最嫩的时候,用来煎鸡蛋正鲜正嫩!

转念又想到,香椿的特殊气味,爱吃的人认为鲜美无比,不爱吃的连闻都不能闻,又追加道:“再煎一份韭菜鸡蛋饼,这样不爱吃香椿鸡蛋的可以吃这个。”

宴请嘛,最主要的是宾主尽欢。

庄子上的人容易满足,她们也尽量将细节想好做到位。

“近两百人全部用白面,还是中午晚上两顿一起,这足够一家人一整年的白面。”

“我当家的可开心了,早上去干活时嘴角翘起老高!”

干活的妇人们手上没停,笑容满面的相互聊着天。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四百零七章 凌遥华流光宴请庄子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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