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报废了万人迷[快穿] 第106节
住在这里的人,大多是黄包车夫,散工,工厂最低薪水的包身工,和站在街头的野妓。
沈云悠就出生在这样的地方,她的母亲也是个难得清秀的小美人,曾经也在大户人家做过伺候少爷的活计,很是风光过一阵,而现在,也不过是个靠给别人浆洗衣服挣口粮的老妇。
靠着聪慧考上了有减免学费的大学,但减免了八成后的学费还是压倒了母女两。
沈云悠心中清楚,她迟早要卖了自己,早晚都是卖,不如去做别人的情妇,若是运气好,说不定能捞到能让自己安度下半辈子的银钱。
用这副母亲给她的,最大的资本——容貌!去搏一搏!为此,她费尽心机,终于有了昨晚那一夜。
“悠悠回来了?”
有在巷子口混日子的邋遢汉朝云悠吹了个极其下流的口哨,望着那穿着学生服的娇媚女子,眼里泛着秽光,喘着的气里也带着贪婪。
要他说,一个女人读书有什么用呢?迟早都要嫁人,早些嫁了,还能凭着身子嫩,多得些男人的喜欢,现在都二十了,已经不是最嫩的时候了,还在这里蹉跎,心高气傲得,以后说不定只能便宜了自己。
邋遢汉这样想着,目光越发放肆。
就算身子没那么嫩了,那脸那眼睛还是绝顶得好看,是这三步胡同里最好看的女人。
云悠连个眼神都没给他,进了自己家那湿黑的门内。
邋遢汉啐了一口,又兀自溜达去了。
“妈!我回来了!”
和自己母亲走出来的,还有一名打扮得十分妖娆,容色也有些艳丽的女人。
这女人和云悠年纪相仿,是对门拉黄包车家的女儿,家里还有一对弟妹,一家五张嘴,凭一辆黄包车养不活,她就早早辍了学,把自己卖进了一家中不溜的妓馆。
“一梦也在?”
一梦是她的艺名。
“嗯,我给阿姨送些要洗的衣裳。”
嘴上这样说着,其实大家都明白,这是在变相的接济自己家。
果不其然,沈母的手上还提着一小筐面粉。
不等云悠说什么,一梦就扭着水蛇腰朝外面走了。
“妈,我有钱了。”
云悠没打算瞒着母亲,把那破烂的门一关上,这间狭小的胡同房子里就陷入了昏暗,一年四季,不管日头有多大,胡同里的房子永远都是这昏暗的模样。
把黑布袋子往桌上一倒,五十个银元在昏暗中闪着孽光。
沈母的手剧烈地抖了起来,她一瞬间就明白了,自己的女儿做了什么。
被穷苦折磨得满脸风霜的老妇喉咙间发出绝望的嗬嗬声,半晌,她终于停止了颤抖,抬眼定定看着那花容月貌的女儿。
这份容貌,落到穷困里,就会变成吃饭的工具。
“你以后...”
沈母从喉咙里吐出这三个字,就被呜咽声盖了剩下的话。
“我还念书,只要念完大学,我就去找份干净的工作,我会没事的。”
云悠倘然地做了承诺。
沈母静默着,在静默里,传达了自己的无力和默认。
当晚,沈母还是做了几个馒头,端了一叠咸菜上桌,她没用那袋银元,那是作为一个母亲的失败。
云悠吃下馒头,没逼沈母,她知道对方还需要一些时间来接受。
翌日,云悠揣了二十块钱,穿上那唯一一套没补丁的学生制服,去学校里补交上拖欠的学费。
第94章 、五爷3
如今世道混乱,寥寥几所学校在动乱中能够屹立不倒,全依赖各大家族的鼎力支持,因此,在学校中,那些资助学校开办的家族子弟,受到的礼遇十分高。
凤家就是这所女子大学的资助家族之一。
云悠拎着打着补丁的布包,刚踏进教室,就感受到一整个班的诡异视线。
等她看到被几名同为富小姐包围着,挂着哀容的凤蓁之,她就明白过来了。
凤蓁之大约把她做的好事告诉了班上的几位密友,接下来,她将面临自己选择的后果了。
一个上午,都没有一个人和她说上一句话。
到了午休时间,她去教务处交上了今年二十块钱的学费,受理的老师拿了钱,却跟她染了什么瘟疫一样让她赶紧离开。
回到座位上,她的包已经被人划开了一个大口子,里面的书本掉了一地,她的铁饭盒不见了,那是沈母给她准备的午食。
云悠没说话,朝外望了望,就见到教室外的榕树下,饭盒摊在地上,里面的两个馒头和几筷子咸菜洒了一地,一只学校里的流浪狗嗅了嗅馒头,咬了几口,似乎觉得没什么油水,嫌弃地跑了。
“你瞧,就算是一条狗,也不吃嗟来之食呢!”
一个烫着小卷,发间别着一只绸丝蝴蝶结的小姐抬手指着那跑了的流浪狗,大声讥讽道。
这人是一家有名的丝绸庄子家的小姐,凤家小姐的玩伴,大多都是非富即贵,沈云悠能够攀上凤蓁之,说是利用对方的温柔大方,倒也不冤。
“我一直觉得,人穷没关系,但若是志穷,那就是没救了,这种人,为了一点儿钱,别说是嗟来之食,就是原本是别人的东西,怕也打着什么坏主意。”
另一个小姐理了理手腕间的金丝镯子,那镯子是今年的新款式,据说一套有七种样式,供小姐一周带着不重样,每种二十块一个,这一套下来,要花一百四十个银元,抵得上云悠七年的学费。
云悠没说话,默默收拾了东西,也没去捡那饭盒,空着肚子走了。
如今的女子大学没有什么系统的学院概念,样样都教一点儿,从艺术绘画到西洋烘焙,乃至会计文学都会教一点儿。
但是,最大的好处,就是那一张资格证,凭着那张资格证,她就能去应聘学校的教师,或是账房的会计。
若是运气好,有人脉相助,或许能谋一份报社文员的活计。
但现下来看,怕是人脉已经全部崩塌了。
大学课少,云悠提着更破烂的书袋,茫然地走在街上。
街边的饭店传来食物的香气,和胡同里的晚饭气味不一样。胡同里的饭菜气,总是带着一股霉苦气,像是一把放了许久,快烂了的菜叶子,扔进锅里,用水煮一煮,除了一股菜的苦味,一点油水和香气也没有。
肚子传来饥饿的抗议声,云悠加快脚步穿过饭店。
钱啊钱,哪里才能赚到稳定的收入?
放眼望去,饭店里的杂扫都要身强力壮的男人,街头到处都是拉着黄包车的苦力,而文员,那都是要拿着文凭或是人脉进去的好工作。
若是工作好找,一梦或许就不必把自己卖进妓馆。
饭店对面是一栋夜间的销金去处,大都歌舞厅。
门口的立牌上,放着今晚的当红头牌歌女。云悠顿时有点后悔,她当初没好好学琴,不然,也能整个古琴才艺不是?
饭店的大门突然开了,一股更霸道的香气扑鼻而来。
是烤鸭!
云悠瞬间闻了出来,喉咙间下意识吞了吞口水。
一队黑绸褂子的人鱼贯出来,列成两排,接着,穿着墨蓝绸衫的男子走出来,长步一跨,带出几缕靡靡的风雅气。
是凤家五爷。
云悠瞳孔一缩,心中暗道倒霉,抱上裂着口子的破烂布袋,就朝街角巷子里躲去。
“跑什么?”
男子缓缓开了口,声音朝着云悠的方向传来,立刻,两个黑褂子就追了上来,从后面一把架住云悠,将人提到了男子面前。
白日的女人看起来似乎更加消瘦些,那学生服套在身上,腰腹空荡荡地,显出几分羸弱。
对方似乎十分不情愿,一双水眸就带出些娇气的埋怨意味,垂垂的眉眼,让她不管做什么表情都有些娇怜气,是个天生的清纯魅者。
“倒省得我找你。”
说罢,就抬脚朝对面的销金窟走去。
云悠被人架着带进了大都歌舞厅,一进去,里面的金碧辉煌差点闪瞎了云悠的眼。
中央的舞台前,大理石和水晶吊灯下摆着数桌席位,两边还有小楼梯,能登上更贵的包间。
“会唱曲儿么?去唱几首。”
下属拉开离舞台最近的一张桌椅,凤五爷刚端坐上去,就有人递了一盏香茶上来。
很显然,这座歌舞销金窟,也是凤五爷的产业。
“我不会唱歌。”
云悠抱着怀里的书袋,垂了垂眉眼。
“哦?只会在床上开口?”
这讥讽半点脸面也不留,云悠刷地抬起脸,终于目光不善地朝那隽秀的男子望过去。
“五爷想听曲儿?你园子里多得是好嗓子,犯不着在没相干的人身上浪费时间。”
是可忍孰不可忍!
周围的气温低了几度,隽秀的男子低笑起来。
啪嗒——
一个黑布袋子被扔到桌上,里面散出几个银元。
“上去唱一首,这袋子钱拿去。”
男子的嘴角还挂着几缕嘲弄,抬了抬手,就有人去了后台,选了曲子,又领了一个年纪有些大的女人走了出来。
那女人已经徐娘半老,但眼角却风情万种,穿着一身绛紫色绒布旗袍,手腕上是一摞的金镯子,颇有些暴发户的意味。
一见到站在台下的云悠,就两眼放光,眼角一瞟,就接到五爷首肯的一眼,便掐着腰过来拉那清媚的女子。
“叫我一声浓姐就行,不必害臊,先张口,开开腔!”
这个架势,是不唱也得唱的意思了。
云悠瞧了瞧自己的细胳膊,确信自己目前百分百干不过凤五爷,于是乖觉地朝舞台走去。
唱一唱就这么糊弄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