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 第二十一章
关于布莱克夫人
因为本人既没有读过原著,也没有看过电影。所以我并不清楚布莱克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在本文中,布莱克家族的部分成员将会出现。他们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样的与这个故事的走向没有任何的关系,所以我也就不去查证了。所以本文中布莱克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比较简单,纳西莎是布莱克夫人的长女,是小天狼星和雷古勒斯的姐姐。小天狼星和雷古勒斯是布莱克夫人的二儿子和三儿子。而贝拉与他们三个是堂姐妹的关系。且贝拉与纳西莎小,比小天狼星和雷古勒斯大。这样算来,卢修斯就是小天狼星和雷古勒斯的姐夫了,德拉科则是他们的外甥。如果大家觉得我这样的设定还能接受,那我就沿用这样的设定,如果接受无力的话,还请告知我他们之间的关系,我将在后面进行更改,并对此不胜感激。但在此碎碎念中,还是沿用这样的设定。还请大家注意。
在本文中,布莱克夫人来自一个古老的纯血家族,后嫁入布莱克家。其原名和其丈夫的名字我不知道且与本文无关。便只以布莱克夫人相称。布莱克家作为一个老牌的纯血家族,我觉得对于结婚对象的选择应该是比较高的,所以布莱克夫人在嫁入布莱克家之前应该是一个非常高贵且优雅的人。他还不是之后那种神经质般大喊大叫的样子。试想,若其在婚前就是这样的大喊大叫的话,那布莱克家还会娶他进门吗?所以我认为,在他嫁入布莱克家之后,应该是过了一段比较平静且幸福的时光的。
在我的设想中,布莱克夫人是一个非常强势的女人,他让布莱克家走向了一个辉煌。却也让布莱克家走向了毁灭。可以说他既是布莱克家的开拓者,也是布莱克家的掘墓人。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天太爱布莱克家了,他不许别人嘲笑布莱克家。所以久而久之,天便产生了一种非常强烈的控制欲,他想将一切都控制在自己的手中,包括他的三个孩子。
从他的孩子们降生的那一瞬间开始,布莱克夫人便按照自己的想法安排好了他们之后的路。孩子们所要做的就是老老实实的听话,十一岁的时候前去霍格沃茨,加入斯莱特林,毕业之后结婚生子,在早就安排好的地方做着早就安排好的工作,知道这一切都结束。
其实在布莱克夫人看来,这一切都是为了孩子们和布莱克家族好,毕竟这样可以让他们不用费力便能获得别人可能终其一生都得不到的东西。但是他却恰恰忘了,他的孩子们到底需要什么,在他的种种高压之下,纳西莎和雷古勒斯屈服了,纳西莎按照安排嫁给了马尔福家的卢修斯,雷古勒斯则按照安排进入了斯莱特林,之后作为食死徒开始给伏地魔效力。而小天狼星则选择了抗争。我想,知道了这一切的布莱克夫人的内心除了不满之外,还有疑惑。为什么自己的儿子就是不愿意走自己为他安排好的路?为什么非要选择一条充满了危险,荆棘密布的路走下去呢?
其实,按照本文的设定,以布莱克夫人的这种性格来看,不管有没有伏地魔,不管有没有食死徒,小天狼星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因为没有人能够长时间的呆在一个控制欲极强的人的身边的。更何况这个控制欲极强的人还是自己的母亲。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布莱克夫人也变得越来越不讲道理。我想无论是小天狼星还是雷古勒斯,还有纳西莎都应该不止一次的想要与布莱克夫人进行沟通,但结果却是不欢而散。在布莱克夫人的眼中,作为他的孩子,作为布莱克家的一员,就应该走他安排好的路。而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另辟蹊径。他不明白孩子们的需要,不懂得他的孩子们到底想要过怎样的生活。而这也是酿成悲剧的根源。
其实在我的设想中,布莱克夫人的三个孩子里。纳西莎是最为幸运的,因为他的丈夫卢修斯是那样的爱他,在我的设想中,纳西莎从小就是被布莱克夫人拿来作为教育小天狼星和雷古勒斯的榜样。布莱克夫人应该是经常对小天狼星和雷古勒斯说你们看看你们的姐姐,现在衣食无忧,又有爱他的丈夫和一个聪明的孩子,但是布莱克夫人没有想到的是,其实纳西莎也不愿意过这样的日子,但是因为纳西莎是一个非常柔弱且比较内向的孩子,再加上他又是布莱克家的一员,所以他没有别的选择。他做不到像小天狼星那样的事,他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在嫁入马尔福家之后便不再回来。他想要永永远远的离开那个梦魇。在本文中,布莱克夫人去世的时间在德拉科降生之后。所以布莱克夫人是见过小时候的德拉科的,而那个时候小天狼星已经被布莱克家除名,雷古勒斯失踪。布莱克家其实已经灯尽油干。纳西莎想要小天狼星回到布莱克家,毕竟这样一来,布莱克家也算是后继有人。但是直到那个时候,布莱克夫人还是这样的一副样子。让纳西莎无力可施。详细情况我在后面的碎碎念中会有提及,这里不再多言。
当本文中的哈利波特请求他前去说服画像中布莱克夫人的时候,他想都没有想就同意了,但是当他发现这么多年过去了,就算是他的母亲变成了一张画像,却也还是像之前那样的冥顽不灵。于是这么多年的委屈,不甘和愤怒终于在那一瞬间爆发了出来,纳西莎站在布莱克夫人的画像前面痛苦的大喊着:“布莱克家没了!”我想,即便是变成了一张画像,即便是不明白这些年到底都发生了些什么,这句话带给布莱克夫人的冲击也不会小。
在本文中,因为不甘心自己为其付出一生的布莱克家竟然会从之前的显赫一时落得如今的这步田地。布莱克夫人终于开始反思之前所做的一切。并慢慢的开始做出改变。而这一切来的是否太迟?布莱克家又能否重现昔日的辉煌?后面的文章会给出答案,敬请关注。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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