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罪恶之城 第十五章:花店少女
嘶~~
在场的观众全都吸了口凉气,目不转睛的盯着观看席之上那个大洞,心中对2号露出同情。
太惨了这是。
当杨光雨宣布林天胜利后,观众们又爆发出强烈的掌声,实在是太精彩了。
又他.妈赢钱了。
林天收起拳头,长长吐了口气,又恢复到正常的神态,看了眼已经支离破碎外加惨不忍睹的场地,有些腼腆的嘿嘿笑了笑,自己终究还是干了跟阿莲一样的事,又在人家本来就坑坑洼洼的场地上,再把它弄成雪上加霜。
「咦?」
正当他要退场时,眼角余光忽然瞥见场地另一头,那根拐杖还静静的插在地上,林天走过去拿起拐杖看了看,就拿着回到休息区,想着要是遇到2号时,再还给他也不迟,免得被下一场的选手拿走了。
这一场打得酣畅淋漓,老头出乎预料的体技令他大开眼界,心里想着,要不要也去拜师学习学习。
就在他思考要不要拜师学习体技时,手里的拐杖突然分解,顺着林天的手掌来到他的臂膀上,组成一个护腕形状的令牌。
林天停下脚步,诧异的望着臂膀上的黑色令牌。
令牌上有着一条栩栩如生的龙。
林天愣了愣神,一时间竟觉得这条龙好像在哪见到过,却也是想不起来。
「呀!小天哥哥,你真厉害,一拳就把那个2号给打倒了,真棒!」
「呃……还行。」
「啧啧,一点都不谦虚哈,要是我的话,早就解决了,还用的着打这么长时间。」
「站着说话不腰疼,有本事你也带上禁灵锁试试!」
「我也想带呀,可是没人敢给我带上。」
两人又斗起嘴来了,林天赶紧打断道:「好了、好了,别说了,肚子都饿了,要不我们去吃点东西吧?」
「好啊。」
「好什么好,矮冬瓜,离我未婚夫远点。」
「切!胸大无脑女,小天哥哥才不是你未婚夫,小天哥哥答应要跟我周游世界,才不会跟你结婚呢。」
「什么?周游世界?我也要去!」
「……」
三人到街上吃了点东西,又陪着阿莲个沫雅在街上闲逛,到了夜里才回去,自从阿莲来了之后,沫雅说什么也不肯回自己的房子,两人就这么斗嘴,一直斗到睡着,躺在林天的床上,林天习惯了坐在窗台上,瞥了眼熟睡的两人,微微笑了笑。
两人关系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林天心里很疑惑,为什么只有阿莲的记忆,却没有沫雅的记忆,这段时间的相处,沫雅总给他似曾相识的感觉,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盛,但是却始终记不起来。
林天叹了口气,停下了回忆,想不起来也没办法,抱起花盆轻轻的跳到街道上,向花店走去。
这盆百合花,他养不了,每天给花浇水也活不了,所以他决定趁花还没完全枯萎之前,还给花店少女陆可可。
林天来到花店时,陆可可正在关门,瞧见林天抱着枯萎的百合花,放下了手中的花盆,走上前来微微一笑,道:「恭喜你呀,都打入决赛了。」
林天微微一愣,笑道:「原来你也在看比赛呀!」
陆可可点了点头,「这座城,只有一个电视,想不看都难。」
「……也对喔!」林天挠了挠头。
陆可可看了眼林天手上的百合花,「它怎么了?」
林天满脸愧疚且疑惑道:「不知怎么搞的,每天都给它浇水,都活不了。」
陆可可笑道:「给我吧,养花不只是要浇水,还要用心。」
「用心?」林天诧异道:「怎么个用法?」
「嗯……」陆可可想了想,道:「怎么说呢,就跟你习武一样,要用心。」
「我没习武呀,只是每天都在锻炼。」
「……那你怎么会那么强?」
「还行啦,你不觉得是他们太弱了吗?」
「……」
陆可可有些无语,这家伙好自大。
陆可可将百合花放进花店,看了眼还在外面傻站着林天,笑了笑,道:「要进来坐会儿吗?」
「哦……好。」
「顺便帮我把那盆搬进来。」
「哦……」
林天搬起花盆走进花店,花店不大,到处都整齐的放着各种鲜花,一进店就闻到了浸人的花香。
「喝杯水吧。」
「谢谢。」
陆可可道:「你很喜欢花?」
到处看看的林天,想了想,道:「不知道是不是喜欢,只是觉得看着鲜花,心里舒服些。」
陆可可抿嘴一笑,「那就是喜欢了。」
「是吗?」
「嗯。」
林天蹲下身子,轻轻的抚摸一朵他叫不出名字的鲜花,陆可可眨了眨眼睛,敛起围裙,走到林天身旁蹲下,赫颜一笑,道:「这是紫罗兰,代表着永恒的爱。」
「永恒的爱?」
「嗯。」
「爱是什么?」
「爱是……」
陆可可怔怔的看着林天,「你不会是连爱是什么都不知道吧?」
林天摇了摇头,「不知道。」
陆可可被打败了,解释道:「爱就是深深的喜欢,你有……喜欢的人吗?」
「喜欢又是什么?」
「……」
陆可可彻底无语了,想了想,还是耐心的解释道:「我也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感觉,或许就是看见他会高兴,喜欢跟他呆在一起,喜欢看着他吧,只要见到就会安心,大概就是这样吧。」
林天还是不懂,「那……我看见你就会安心,算不算喜欢?」
「……」
陆可可突然一怔,盯着林天看了几秒,脸变得越来越红,随即撇过头去,支支吾吾的道:「不、不知道……我、我要关门了,你先回去吧。」
「……好吧。」
林天一脸茫然的走到门外,想了想,又回头道:「那个……你想不想离开这里?」
「离开这里?去哪?」
陆可可呆然,不知道林天所指的离开是什么意思。
「就是离开这座城市。」
陆可可突然神色一慌,低头小声道:「去、去哪?」
林天笑道:「去哪都行,等我赢了冠军,就把离开这里的资格送给你。」
陆可可抬头,一脸不可思议的注视着林天,「那你呢?」
「我?我不需要。」
「为什么?」
「他们不会让我离开这里的,我要自己打出去!」
「哦……」
「等我赢了,就把离开的资格给你,我走了,等我的好消息。」
「嗯……」
林天走后,陆可可悄悄的从门后探出头来,偷偷望着林天的背影消失在街头的拐角。
回到窗台,林天有些小激动。
这段时间一直在考虑拿第一之后要怎么办,很明显,就算得了冠军,自己也不可能大摇大摆的出去,王族是不可能放过自己的,既然如此,还不如将这个名额送给别人。
从见到陆可可的那一刻起,林天心里就有种感觉,陆可可并不属于这里,所以才会突发奇想的要将名额送给陆可可。
早上,林天醒来,伸了个懒腰,看了眼房间内,二女还在呼呼大睡,就跳到街道上活动了下身子,然后……开始全速在只有不到百米的小巷中来回奔跑。
今天是第三场的七进四,依然会有一名选手轮空,所有人都在等待系统随机分配的结果,已经有很多人将钱压给了沫雅,期待好运到来,很不幸,第三次轮空的是47号。
众人一脸失望。
三场比赛。
第一场:75号沫雅对战13号。
第二场:7号林天对战5号。
第三场:68号对战19号。
沫雅一进场,欢呼就一浪高过一浪,她局促不安地抱着魔法杖左顾右盼,很显然,她依旧不习惯站在几万人群的赛场上,大屏幕上被‘太萌了’三个字霸屏,杨光雨抓住这个机会,将现场气氛带到了高潮。
到13号上场时,欢呼声依旧不减。
13号身材高大,长长的头发,阴冷的大长脸,背着一把合金大刀,身上带着很多杂七杂八的武器,典型的罪恶之城原住民。
13号在见到沫雅后,露出阴邪的笑容。
「小姑娘,只要你答应晚上陪我,我就不杀你。」
「无耻!」
大屏幕全是这两个字。
沫雅闻言一怔,缓缓抬起头,冷冷道:「你会为了你的失礼而付出代价的。」
13号哈哈大笑,道:「你觉得你能赢得了我吗?哈哈哈哈!」
「哼!就你?」沫雅不屑道:「随便赢!」
13号拿出身上的武器,打开保险,道:「既然你想死,那我就送你一程了,我可不会怜香惜玉……」话还没说完,沫雅就出手了。
跟这种无耻之徒没什么好说的,举起魔法杖对准13号,光芒闪耀,一道光柱射出。
13号心中一惊,这才发现原来粉红少女手中的魔法杖不是近战武器,急忙翻身躲避,光柱射在光幕防护罩上,瞬间就将光幕击穿一个大洞,众人一片哗然。
沫雅一击未中,并没有在意,双手抱着魔法杖朝快速移动过来的13号攻击。
13号也不是吃素的,手中武器层出不穷,丢了闪光弹又丢烟雾弹,一颗颗手榴弹扔向烟雾中的沫雅,还带上红外眼镜,用激光枪不停的朝烟雾内.射击。
观众们在欢呼,显然对这个场景非常熟悉。
烟雾中传来‘砰砰砰’的爆炸声,沫雅从烟雾跳出来,粉红色小皮靴竟然是微型的飞行器,她倒挂在空中稳住娇小的身子,魔法杖对准13号不停的射击。
观众们盯着沫雅的一举一动,恨不得把眼睛都扣出来了,当看清楚后,不禁破口大骂。
该死的安全裤,人类最失败的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