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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回学校

“那可不是适合做朋友吗,我在学校也是一直都很吃得开,凭的就是我这个人的性格。”于恺也帮着张敏说话。

安雨兮听着两人的对话,感觉就是怪怪的,就像串通好了一样。

“对了,于恺,你有没有女朋友?像你们这种刚毕业的大学生,应该在学校里就已经谈了恋爱了吧!”张敏问道。

“他没有,刚分!”安雨兮抢着帮于恺回答道。

张敏就十分担心安雨兮这种积极的劲儿,明显就是在为了成为于恺的下一任而在努力。

连有没有女朋友都已经打听清楚了。

于恺一脸苦瓜相,如同被人揭了伤疤一样。

张敏看了看于恺,再看了看安雨兮,像是提醒地问道:“那你喜欢怎样的女孩子?碰见合适的,我可以向你介绍啊!”

于恺会了意,看了看安雨兮,满脸期待的样子。

他介绍道:“我喜欢比我年龄小一点,阳光开朗的女生,最好是要孝顺,要懂事,会做饭,会做家务,这样最好!”

于恺也是故意按照安雨兮不具备的特点来说,这样的话,也能够让安雨兮清楚,她根本就不符合于恺的择偶标准,从而打消了念头。

张敏笑着点点头,听了于恺这样子说,她很满意,而且安雨兮也一下就出了神,陷入了沉思。

“快吃吧你,这么多好吃的菜还堵不住你的嘴?”安雨兮责怪道。

听了于恺的话,她的的确确就像是鱼刺卡在了喉咙,被人在胸口狠狠打上了一拳一样。

原来一直都是自己自作多情,于恺根本就不会喜欢自己。

甚至于恺自己也说了,就连公司他也不愿意回。

于恺知道,自己这句话也能伤了安雨兮的心,不过最好的方式就是,长痛不如短痛,早些表明想法,对大家都好。

两位美女前前后后就只吃了几口菜,其余的菜都是被于恺给风卷残云似的解决掉了。

“于恺,答应你的,明天给你放一天假,后天,到公司报道,我要见到你人。”

临走时,安雨兮面带苦味地对着于恺说道,至于于恺会不会准时出现在公司里,那完全看他了。

于恺抱着一箱药回了自己的出租屋,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放到了自己的床下。

如果没有算错的话,这一箱子东西,可以在苏城买下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

于恺完全可以将这些药材给退掉,然后买套房,但是相比之下,救人和提升自己的能力,才是重中之重。

一箱子药,可以救安雨兮一命,可以让自己得到飞速提升。

百年人生,何首乌,顶级朱砂,都是于恺只在书本上才能见到的东西。

一口喝下了剩下的那些药膏,于恺又跳到了床上,一边恢复身体的同时,一边也在打开自己的新能力,强化自己已经具备的能力。

一直到了深夜,于恺才满意地睡去,一觉到了天亮。

醒来后,一个突如其来的问题就出现在了于恺的脑中。

去不去上班?

要是去医院的话,差不多就要迟到了,要是去安雨兮的公司的话,倒是可以睡个懒觉赖个床,但是去安氏集团的话,岂不是有点违背自己的心意。

管他呢,还是明天再去安氏集团,虽然还可能受气,但是能拿到高工资,低人一等就低人一等吧!

床下的药材一整晚都散发出了阵阵药香,这也是为什么于恺能够睡得很香的原因之一,一想到这儿,于恺就从床上跳了下来。

拆开箱子,将所有的药材都全部切碎,混在一起放进了大铁锅,掺上半锅水,打开火就开始熬制。

经过一个上午加上中午的时间,一锅水被熬成了粘稠的膏状物,最后,于恺在里面加上了上好蜂蜜,再利用关火后的余温收汁,剩下的就是刚刚好的精华。

于恺将这些精华从锅底抠了起来,然后用手将其搓成了一根条状,之后再掐成了一个个小块,放在手掌心搓成了药丸状。

虽然药丸的表面上布满了自己的指纹,但是还算是很成功的,毕竟汗湿度刚刚好,而且也比较成型,药效也并没有挥发。

一锅水加上一锅药材,最终就只搓出了六颗药丸。

于恺挑出了四颗最好看的药丸,小心用白纸包上,然后放进了自己以前用的文具盒内,放进了冰箱。

两颗给安雨兮,还有两颗,那肯定就是安博仁的了,因为于恺很好奇,安博仁到底患的又是什么怪病。

如果治好了安博仁,那自己岂不就是苏城顶级豪门父女俩的救命恩人了,平步青云指日可待。

而且治愈这些怪病,对自己的提升还有大大的好处。

至于还剩下的两颗,于恺直接将其中一颗放进了自己的嘴里,轻轻一抿,药丸就在嘴里化开,随即一股浓烈的药香在口中四处乱窜,随之而来的,就是力量的感觉。

“我靠,我这颗药丸就吃掉了我几十年的房租费,不过这玩意儿还真得劲儿!”

于恺在心里嘀咕道。

剩下一颗,于恺也单独存放了起来,准备留给自己远在乡下的母亲。

最后,大铁锅又被于恺给掺上了水,等到炖开之后,于恺将洗锅的水倒进了自己的水杯,这洗锅水的药力,依旧不错。

吃下药丸之后,于恺越来越有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除了感觉自己能一拳打死一头牛而外,现在甚至感觉自己已经百毒不侵了。

于恺搓了搓胸口,满意地离开了屋子,却发现整个楼道里都是一股药味,却让人神清气爽。

骑着自己的小电驴,于恺不知不觉还是回到了自己的母校。

新的一批学弟学妹还在上课,看着一张张英伦美丽的新面孔,于恺想到了四年前的自己。

刚进大学的时候,自己也是这样,除了一颗求学的心,还有同样青春萌动的心。

大一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自己的前女友何萱,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才终于和何萱走到了一起。

不过最近自己才发现,何萱不过是拿自己当一条舔狗罢了。

不论自己对何萱百般好,在她看来,就是微不足道,最后也只能落得一个舔狗的名号。

三年的恋爱经历,却没有真正进入一个人的心,反倒还被反咬了一口,这让于恺着实寒了心。

尤其是何萱最后还给自己戴了绿帽,这是于恺最不能接受的事情。

学校里还有一些没有参加实习,而是在准备着考研的同学,见到了于恺之后,也是亲切地打了招呼。

跟于恺自己所说的一样,自己在学校也挺吃得开,不过今天好像有些不一样,因为那些同学朋友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

不用说,肯定是自己被何萱戴了绿帽的事情走漏了风声,在学校这种地方,八卦就是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让认识自己,不认识自己的人都知道了。

而且穆桓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自然也受到了很多的关注。

穆桓虽然是苏城三大家族之一,穆家的后代,但是比起来的话,穆家的地位还有产业都不如安家。

“凯子,你怎么回来了,你今天不是应该在上班的吗?”

凯子是学校里那些熟悉于恺的人对他的称呼,也许他们早就知道了,在何萱眼里,于恺真的就像是一个凯子一样。

说话的人,也是于恺的同班同学赵明亮,他也留在了学校里,准备考研,这样才能去更大的医院工作。

“我今天没上班,特地回来看看,你最近怎么样?”

赵明剑笑着甩了一下自己的刘海,说道:“最近还不错,考研应该也没问题,不过倒是你,听说你跟何萱已经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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