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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我喜欢你,别走好不好

“秦,秦先生,您怎么在这里啊?”

我一直以为大金龙就是秦北屿,但此时我坐在大金龙的犄角上,秦北屿却站在我面前。

所以,他们是同一个吗?

这是我的梦境,用修行之人的话来说,这相当于是我的识海,或者叫墟鼎,是白蛋蛋破壳而出的时候形成的。

但大金龙和秦北屿同时出现在我识海里,我有点懵逼。

“你猜!”

秦北屿拉起我走到了大金龙的脑袋上,这里好宽阔啊,就像是一个大广场似的。

“你还好吗白兀?”秦北屿问我。

我点了点头:“很好啊,我丢失的魂魄好像找回来了,现在感觉特别的好。”

倒是秦北屿看上去有些死气沉沉,脸色十分苍白。

“秦先生,您和那王爷大战到最后,您赢了吗?”

“他逃了,他受你们篱落镇的人供奉多年,加上一千多个人活祭,他没那么容易死。”

“那您是不是受伤了?脸色这么苍白。”

秦北屿转头看着我,一双眼眸像天上寒星,黑漆漆又发亮,就是脸色太苍白了。

他问道:“你在担心我吗?”

“我当然会担心的啊,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又……”

我本想说“又是我好喜欢的人”,但想想还是算了,我比较矜持,这种表白的话我着实说不出口。

他却故意问道:“又什么?”

我脸一红,讪讪低下头:“没什么,反正我是不希望你受伤的。”

“白兀!”秦北屿捧起我的脸,若有所思地看了许久,“我是来跟你道别的。”

“啊?”

“我可能要离开一段时间,或许是几年,或许是几十年,或许更久……”

秦北屿似乎有些依依不舍,他用指腹轻轻厮磨着我的脸,眼底生出了浓浓的伤怀。

我听到他要离开这么久,鼻头忽然就酸了。

他走了,就没有人再保护我了,虽然,我一般情况下也不需要人保护。

人是种很奇怪的动物,如果有个人一直在需要的时候就出现,那么就会成为习惯和执念。

秦北屿对我来说就是这种感觉,我贪恋他的保护,已经形成习惯了。

所以他忽然要走,而且一走这么久,我顿时就悲从中来。

我吸了吸气,小声问道:“为什么要走啊?”

“因为一些私事。”他一笑,“不足为外人道。”

所以,我在他眼里其实是个外人咯?

我眼圈瞬间就红了,哽咽问道:“那神像我还修吗?那个神像是不是您的样子?”

“当然修啊,你修好了就看得到是不是我的样子了。”

“可是……”您走了我怎么办呢?

这话我问不出口,怔怔看着秦北屿棱角分明的脸,看着看着就哭了。

然后,一哭就止不住,像个小孩儿似的。

我终于明白白蛋蛋哭的时候为什么那么难看,那都是随了我。

秦北屿笑我:“你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哭上了呢?而且,哭得还这么丑,跟白蛋蛋似的。”

他这么一说,我哭得更厉害了:“您一走,就再也没有人在我危险的时候保护我了。”

“会的,会有人的”秦北屿用指头蹭了蹭我眼角,把我搂进了怀里,”好了别哭了。”

“秦北屿……”

我连名带姓的呼他了,把头埋在他心口,哽咽道,“我喜欢您,不要走好不好?”

他没吭声,随即勾起我的脸,缓缓低下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124章 我喜欢你,别走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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