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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诸般香料,百般妙用(1)

把那淡黄的茶呷入口中,林佳茵纤细的眉毛就不禁蹙在一起,说:“茶水浅淡无味,明显是茶叶市场里批发回来的低劣货色。毕竟做大排档起家,这些细节方面就忽略了。你信不信,如果舍得买点儿好茶,再把饭前凉菜饭后水果给跟上,立刻感觉就不同了。”

肥仔健说:“靓女啊,谁不知道阿妈是女人……要成本的啊。这个毛纺鸭新店也才做了几年,你看看这上上下下的装修,花了很多钱的……再说了,来这儿的人,都是冲着鸭子来的啦。这叫抓大放小,初中政治课学的啦。”

林佳茵说:“是是是……”

浓厚的香味飘出,锅底隐约噼噼啪啪的,不断有虾眼泡泡爆起。程子华说:“你们先别说了——是不是可以吃了?”

肥仔健看了一眼那已收干了汁水,越发浓油赤酱的狗仔鸭,先用公用勺子舀了一点汁水到自己碗里,筷子头点了那么一点点儿的,尝了尝味,点头道:“唔唔,可以了。来,程总监你先来——”

他舀了一大勺胸肉到程子华碗里,说:“狗仔鸭名字草根,味道一***华就在胸背处。鸭胸肉肥嫩适口,老少咸宜,这不必说了。鸭背上只有皮和骨,却是吸收了汤汁肥而不腻,连骨头都入了味,超级下饭……”

林佳茵补了一句:“就是吃起来得用力吸,有点儿不雅。”

她的说话声音才落,邻桌那俩已经在吃主食的妹子,顿时又看过来了。那花裙妹子看了一眼程子华的脸,笑嘻嘻地扭头对自己同伴嘀咕:“明明长得那么好看,却喜欢啃骨头……真是可惜了。”

忍不住朝着那边飞了个眼神过去,林佳茵也是低声咕哝:“当着人面说人,还有没有礼貌了!”

程子华却跟没听到似的,也许他是真的没听到,因为他已经取了刀叉在手,横刀一抹,贴着鸭背骨就完完整整的切下了一块鸭皮。

邻桌俩妹子都傻眼了,眼睛滴溜溜地转。

小蛮腰妹子轻轻鼓掌:“好刀工,这位是练过的吧?你记得不,我前男友也会,他能够用刀叉卸小龙虾的肉,还能拆鸡中翅……手不沾油,可厉害了。”

花裙妹子白了她一眼,冷哼道:“可惜他现在给别人拆小龙虾和鸡中翅了呢……”

小蛮腰妹子顿时就变得霜打茄子似的,林佳茵伸手到鬓边,抚平了不自禁伸长的耳朵,跟程子华说:“老板你这套刀工可以啊……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人这么吃鸭子的。你牛逼了。”

夹起自己切下来的鸭子皮,卷了送入口中,程子华摇了摇头说:“这么干太傻了,还是直接啃比较爽快。中餐的乐趣不就是吮吸各种骨头嘛……”

一边说一边随手把那套刀叉放得远远地。

狗仔鸭多汁香浓,翻了翻锅里,发现肉其实不多,程子华倒是发现有不少香料,就问肥仔健道:“阿健,狗仔鸭的名字是怎么来的?”

肥仔健摇头,说:“自古以来人们就这么叫的,我也不知道什么来头,反正这种做法就叫狗仔鸭,但是没有狗的……哈哈哈哈!”

林佳茵却举起手来:“这题我会!”

程子华斜着眼睛看她:“你不要跟我说出那个重庆鸡公煲的典故来啊?”

肥仔健哈哈大笑:“对对,不过我们这儿似乎没有名人叫狗仔,倒是有个非著名海盗张保仔?”

“啪”的一下,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林佳茵打断俩男士满嘴跑火车的,说:“你们有完没完啊,轮到我说啦……其实这种做法,是从焖狗里移过来的。禾秆燎毛草果焖,一杯烈酒滚三滚……就是这种‘狗仔焖’手段的精髓了。”

“我们家现在就种了草果,从前父亲带着我们去聚餐,惯例就是带新鲜草果去。还被人取笑过,阿茂来吃饭,带棵草,带两条女,稳赚不赔……狗仔焖,据说是从粤西流传过来的……那边从古到今吃狗,但狗为大荤,不是时常有。解放之前到那山里去,捕捉山鼠野味,也都是用这法子。”

程子华听到这儿,就有问题了:“山鼠野味也好,狗……也好,皮肤厚,皮下油脂丰富,才禁得住禾秆明火烧。这鸭子才多大一只,我查过资料,鸭毛还是能另外卖钱的物资……鸭子皮薄,怎么烧?”

似乎早就料到他会有此一问,林佳茵胸有成竹地笑了笑,说:“关键是燎,而不是禾秆啊……那么就不用禾秆呗。干松毛,干蕨草……都是既容易点着火,又是一把火燃尽的好材料。用来烧体型大的动物不行,用来燎鸭子,倒是刚刚好。哦——对了——”

她拖长声音,眼睛滴溜溜地在程子华身上转了一圈,狡黠一笑:“老板你是有钱的国外城里人,没有见过农村里的七星灶,也没有用过柴火松毛来点火。不知道,也不奇怪。”

程子华倒是很老实地一口承认:“对。我还真没见过。不过你说得是有道理。”

林佳茵还以为他会抢白自己,听见他这么说,顿时感到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有些无趣,也有些扭捏,不觉挠挠鼻翼,说:“不过我都是听回来的。在西江流域的焖锅系列,确实各有各惹味。纵然如今时代改变,很多东西保护起来不让吃了,改头换面之后,做法还是保留下来,然后用在别的食材上。我读书的时候也留心过资料,其实这种传统,古已有之……都不知道千百年了……”

肥仔健一拍手道:“我大鸡腿省就不简单!”

很好奇地从锅里夹起一块草果,嗅了嗅味道,程子华说:“这种香气很复杂,说是臭又断然不是,说是香……反正我不觉得它香。我想起来了,我见过它,在那些东南亚餐厅里……”

林佳茵笑了笑,说:“不奇怪啊。它本来就和豆蔻是近亲。只不过这家放了草果籽,药性就重了些。在北艮村一带,讲究用的是草果的老叶儿。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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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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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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