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站西传说,一把炒肉(2)
渐渐地,又有人发现了,他的“一把肉”,分量还是有出入的。寻常客人来买盒饭,甭管老面孔还是赶车过路客,就是二两肉。但如有那明显穿着寒酸的妇女带着孩子来买盒饭,他的一把肉就堆得白饭盒上直冒尖尖,盖都盖不住。
有次出摊回来,看到吴老头躺在沙发上,电视机还开着。一把肉也没有打扰他,自己去把饭做好了端上桌,才去叫吴老头吃饭——伸手轻轻一推,吴老头身子早就凉了。
街坊们说,吴老头这么无病无灾地突然走了,是他的福报。大家都这么说,“一把肉”也就没怎么伤心。他仍旧出摊卖盒饭。他越发地沉默了,甚至有时一天说不了两句话。
吴老头头七那天,恰好是七月十四,雾霭早早地压在了站前天桥顶,天黑得特别早。路旁烧纸路祭的灯火在暗巷深处闪烁着,一把肉早早地开始收拾东西,回到家里拜祭完毕,一把肉拎起刀就出了门。
那天晚上,越秀宾馆的一名楼面主管收工回家路上被割了喉,死状惨烈。警察到场的时候,在尸体旁发现了一个写满了主管多年前还是一名街溜子的时候,某个雨夜趁火打劫,害死一对外地过路夫妻的罪行控诉。
他以为那晚混乱,自己不过顺手牵羊抢了些东西……而那些混战的帮派,谁都不知道有第三伙势力混在里其中,给他们背了黑锅……
那主管死得太惨,许是吓破了怂人胆,之后接二连三的,越秀宾馆后厨竟有些人主动自首。酒楼里因此刮起了一阵内部整治风波,不过,那都是“一把肉”消失之后的后续了。
……
呷一口灵芝茶润润嗓子,牛叔说:“撇开经历不谈,要说手艺活,‘一把肉’就果真就是一把肉。实不相瞒,我当年跟着师傅在服装市场里跑货,也没少帮衬他的盒饭摊子,准确来说,我师傅是只吃他的盒饭。他舍得放肉啊,而且还是全都市场里当天新鲜买回来的精瘦肉!说句不好听,用点油盐料酒随便炒炒都好吃!”
跟着牛叔之后,也是拿起杯子呷了一口老树熟普,程子华眼底剩下的那一抹震惊算是回复过来了。他问:“那一把肉,味道一定很好吧。俗话说得好……熟能生巧,小二十年时间只炒一味肉,早就成了专家了。牛叔,你觉得呢?”
牛叔笑了笑,说:“他的炒肉,是真有点东西的。肉质松而不散,嫩而不柴。明明是精瘦肉,包了一泡汁水在里面,特别下饭。我不止一次在旁边看过他炒肉,倒是没看出什么端倪来,也就是锅热放油,攒了个底味而兜炒,放的是三年陈花雕,说起来也不算什么贵价货。就是特别好吃……”
林佳茵这时候插嘴道:“确实就是老板说的,工多艺熟了。就好比我老爸煲牛腩,也是经常有街坊来请教,怎么才能煲得出我们家那味道。我老爸人大方,谁来问都教,但就是没有人做得出我家的味道来。我爸说过,只要他一上手摸当天的牛腩,就知道它们有什么脾气,该怎么对付它们……个中微妙不同,他也说不清楚,全凭感觉。”
她的话说得牛叔和肥仔健连连点头,相反地,程子华却低头不语。
牛叔唏嘘道:“后来他杀了人之后畏罪潜逃,我师傅还唏嘘了好久呢。没过多久,我师傅生意做大了,要回老家搞别的项目,我本地生本地长不愿意过去,就回来毛纺厂,跟我家里人捣鼓这鸭店了。就是受了他的影响吧,从开店开始,我就坚持只做鸭,只研究鸭……一眨眼这些年过去了,证明我的路子是对的。说起来,我得感谢他呢!”
程子华点头赞同道:“在本小利薄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专精一项,也能够在市场中取得赢面。比起吴老头的经营方法,一把肉的做法既有辨识度,又减少了成本,可谓是非常明智的选择。红尘之中多奇人异事,他算是当之无愧了。”
林佳茵道:“那……后来有没有人知道他下落?”
不出意料地,牛叔摇了摇头。
不知道为什么,林佳茵感到很难过,她低下了头,长长的睫毛低垂下来,盖住光彩黯淡的眼眸。看了她一眼,程子华拿起瓜子开始磕。肥仔健开口道:“可是,牛叔你既然说了专心做鸭子……呃,做鸭肉。那么现在又开始搞夜场烧烤?现在生意这么不好做么?”
牛叔笑了,说:“也不是说不好做……搞搞新意思嘛!目前来看,效果不错的哦!”
程子华说:“我也觉得效果很不错,别的不说,光是我们聊天听故事这么会儿,就看到传菜的地厘上天台走了好些白鸽转了……饭市走了一波立刻就来夜市,翻台率很高啊!”
很是骄傲自豪地咧开大嘴一笑,牛叔说:“我们的夜市主打菜,也是做鸭肉菜肴。烤鸭胗,无骨鸭掌这些大路货不必说了,粥也有鸭子肉粥,腊鸭粥,烧鸭骨粥。反正我们的口号就是——把一只鸭从白天吃到黑夜!”
夜色深了,笼罩在毛纺鸭上下的彩灯照得小餐馆午餐缤纷的,似乎迸发出白天所没有的活力来。
看了一眼他们身后,牛叔说:“来了来了,刚才牛叔是不是欠你们一份桂花鸭头啊。现在就补上。”
服务员端着一份明显分量比正常销售时多出一倍的鸭头,直接用10厘米深的六瓣梅花不锈钢盆装上,大模厮样地往众人面前一放。
卤汁的香味,就不受控制地直往众人鼻子里钻。林佳茵眼睛“叮”的就亮了起来,很是迫不及待地取手套:“来来,我先来试试味道——牛叔,这鸭头跟桂花有关么?这俩不太搭嘎吧?”
牛叔乐了,说:“你猜?”
已经很是熟练地拿起一个鸭头,扳着下巴的位置轻轻左右一扳,鸭下巴就沿着厨子事先砍好的刀痕一开两半。林佳茵把下巴递给程子华,自己留着另一边,先是对程子华笑着说:“老板,我吃脑子,以形补形。”
程子华接过:“……”
林佳茵扭脸对牛叔道:“我可猜不中……”
牛叔又开始烧开水准备泡茶,拖长声音说道:“你先尝了味道,我再告诉你——”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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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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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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