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清炒天鲜,来自自然(1)
相册里出现一只眉毛胡子花白的拉布拉多犬,趴在地上,抬起头来看着镜头。镜头远处,是一只黑白毛色的垂耳兔。林小麦嘀咕道:“这狗确实看着年纪挺大了。这兔子也是您的宠物么?”
很少有地流露出温柔神色,麦希明说:“对,才养了两年。工作压力大的时候,回家撸一撸这些毛孩子,会很治愈。”
林小麦眼底闪过一丝难以理解,不过她很有礼貌地微笑着说:“那是挺好的……老板,有个金龟子诶。”
她伸手在番薯藤叶子上一抓,手心朝天张开来,掌心趴着一只金龟子。林小麦敏捷地把它的薄翅拔掉,那金龟子就只能在她手上爬了,她很是怀念地说:“好多年没有见过金龟子了。小时候我们学校附近有一块空地,后来不知道被谁种了菜,长出了金龟子。”
“现在想想,那块空地估计是别人家来不及建房子的宅基地,也就一间房大小,对于那时候我们来说却是乐园……我最喜欢抓金龟子了,觉得金光闪闪的很漂亮。不过我们不能玩太久,不然回家晚了,爸爸就会发现了。”
麦希明问:“你爸会责骂你?”
林小麦摇了摇头,说:“我爸很少骂我。但我知道他一个人打理一个店很辛苦,也会想快点回去帮忙。”
卞赛耸然动容道:“你们姐妹两个……都好懂事。”
她把手里的苦麦菜,放进另一个篮子里,提起篮子道:“走吧。”
……
卞赛带着俩人转了个圈,回到早先烤乳猪的厨房后院,后门处的水龙头大开着,水哗哗的流淌。一个伙计坐在四脚板凳上洗菜,他脚边的蓝色塑料框子里,装着小半框新鲜翠绿的不知名字青菜,另一边的竹编篮子里,已经洗干净撕干净老韧外皮的菜叶子还挂着晶莹水珠。
听到有人来,伙计抬起头来,对着三人展颜一笑:“老板娘,靓仔靓女,你们稍等,马上就可以上菜开饭了!炒完这个蛟须菜就得!”
林小麦:“哈?”
麦希明:“呵呵呵……”
卞赛惊讶道:“谁送来的蛟龙须?”
伙计朝着屋子里抬了抬下巴,说:“罗娣他们带回来的,他们不留下来吃饭,对面就搭了好些菜回来,还有烟和水果……好多呢!”
卞赛道:“好多的话,就分掉啊,吃不完烂掉了可惜的。”
“还用你说,都已经分掉了。这已经是分剩下的了……”伙计说,“卞老大说,趁新鲜,炒两碟给麦总尝尝鲜。”
卞赛眉开眼笑道:“那好。”
林小麦看着自己白白付出了劳动的青菜,不免有些泄气。看了她一眼,麦希明说:“没关系,这些菜不沾水能放一两天的。都还新鲜着呢。”
林小麦一听觉得有道理,心情就好了些,笑着点了点头:“好。”
麦希明忍俊不禁,说:“怎么像小孩子似的,脸色一会儿变三变……”
他低声嘀咕,林小麦没听到,乌溜溜的眼睛朝着那蛟龙须过去了,说:“哇,好嫩的蛟龙须菜。这种菜也是很适合夏天吃的……”
麦希明瞧着,问:“我瞧着觉得眼生得很。这是什么菜?”
林小麦一下子就笑了,说:“老板,这种菜名字听着神气,说穿了却不值一提。其实就是小金瓜的藤蔓,那小金瓜是南瓜的一种……南瓜的瓜苗,本来就是可以吃的。这种小金瓜呢,果实比南瓜小,藤蔓也比南瓜细,一圈圈一条条的,就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蛟龙须……这种菜外皮全都是老纤维,得一根根撕扯开去,特别的麻烦考功夫。所以尽管它本身粗生贱长的,最近几年越卖越贵,卖的就是人工。”
了然地点了点头,麦希明说:“我喜欢这种来自自然的,鲜为人知的食材……真的是太棒了。”
林小麦说:“在以前蛟龙须可不算鲜为人知,很多人吃的。不过做法不怎么精致。现在在城里,古老当流行了,倒是在高档酒楼,应季的时候才有卖。”
卞赛说:“麦总对生态食材感兴趣么?那可是最近几年流行的大生意……利润很高咧。”
麦希明摇了摇头,说:“我人比较实在,对于一些过于新的概念……还是先观察一下吧。尤其是在汉语这种博大精深的语言环境里……我已经有好些朋友回国创业,被这一套扎了蛤蟆,车子房子都没了,家也没了。”
卞赛微微一笑,说:“麦总年轻力壮,有资金有文化有实力,怎么胆子比我这个老太婆还要小?”
麦希明也乐了,说:“激将法对我没用啊。卞姐,我在回来之前,就有明确的商业规划和目标的了。反正呢……我是不忘初心!”
看着卞赛傻眼了的样子,林小麦爆出一阵笑声,说:“卞姐,别看我们老板斯斯文文的,嘴巴可毒了。我认识他这么久,就没见过有人能说得过他的。”
卞赛也乐了:“确实……麦总目标明确,那就很好带手底下人打仗了。走走走,要开饭了。去洗手,等开饭!”
今天吃饭的两个对开包厢都开了门。
卞赛和林小麦麦希明仍旧在前一天晚上吃饭的包厢落座,对面有两张桌子的大包厢坐了伙计们。卞兄在那边作陪,一时之间,小院内外热热闹闹的。
“好有人情味啊。”洗干净了鞋上沾着的污泥,捧着热茶,麦希明感叹道,“难怪罗娣送货之后工作餐都不吃,饿着肚子赶回来。”
卞赛转着圈的倒茶,这会儿才斟到自己面前这一杯,笑着说:“也是托了你们的福嘛。先喝杯茶,这茶也是我们自己炒的,很香的。这边的山上出红茶,味道比大红袍要清淡一些,用来开胃最好了。一会儿烤乳猪就上了。”
麦希明看了看时间,说:“从烤好到现在,有一段时间了,会不会影响风味?”
抢在了卞赛之前,他身边的林小麦很有信心地说:“不会。”
斜眼看了她一眼,麦希明问:“你又知道?”
林小麦小嘴弯弯,胸有成竹道:“呐,这就要上菜了。你一会儿试过,不就知道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三百章 清炒天鲜,来自自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