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得力助手,如鱼得水(1)
“自古以来,两广一带天高皇帝远,书生赶考只有两条路,陆路穿过南岭往北,或者到洋城天字码头走水路……那也是绝大部分人选择的路。又好像有所呼应一样,阳县的书生,怀县的木头商人,一个带着百日荷,一个带着六十日,汇于洋城。于是就有了这首歌谣,在洋城里传唱。”
麦希明问:“为什么关于粤北土特产的歌谣,反而会在洋城传唱?”
卞赛笑了笑,说:“我这个已经为人母的,倒是能够理解……说句人话,就跟我们现在的父母教育孩子一样……什么你看看人家山里的孩子那么难都要想法子读书啊,你们这些城里孩子条件那么好,还不赶紧学习?”
她这么一说,逗得一桌子人都笑了。林小麦很是有共鸣地连连点头:“对对对!就是这么个道理!有那味了!!”
麦希明看着她问:“你爸是不是也这样说过你?”
林小麦很是有些骄傲地摆了摆手,说:“没有。我爸从来没有这样说过我——不过他经常这样数落佳茵!哈哈哈哈……”
笑了一会儿,麦希明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眼底闪过一丝怅然,说:“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么说,这道干菜,是有很长很长的历史啊。”
卞赛说:“没错,本地地方文献记载,‘荷梗有出水连花者名芰,性近荷鼻,苦,平,无毒,生发元气,裨助脾胃。渍之,百日乃出。’那是来自明代清城县的县志‘食货’部分的记录——那时候被叫清阳县。清是清城,阳是阳县,沾了名人韩文正公曾经流落此处的光,阳县那会儿名气很大。所以合起来叫清阳县。”
很是有些感叹地,麦希明说:“那得少说有四百年的历史了,真长啊……”
林小麦自豪道:“我们这儿随便一个地方捡起来都很长。”
给自己夹了一块“带月荷锄归”扣肉到碗里,一口咬了一半,卞赛说:“扣肉就要大口的吃,不能讲究斯文吃相。不然会肥腻。大口吃的时候,所有的肉香、油香、荷芰清香融为一体,所有的味道层次合二为一,那才是食过返寻味的好扣肉。小麦……有时候也不能盲目乐观。你说得没错,我们的传统美食,每一样捡起来时间都很长。但……不说十不存一,简直百不存一。”
她这么一说,犹如一盆凉水浇到了林小麦头上,女孩眸光黯淡下来,垂下眼帘说:“是啊。所以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我们必须加快速度,嗯!”
看着她丧不过一分钟,年轻的脸蛋上又重现勃勃生机,卞赛忍不住笑了起来,伸手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终究是你们的啊!”
伸手转动转盘,把一道很是精致的菜肴转到麦希明面前,卞赛殷勤劝道:“麦总,来尝一下……老鱼嫩猪都算是吃过了,这是我们穷旮旯里唯一一道功夫菜,蛋饺儿。用的苹果馅,是一道甜品哦。”
林小麦笑着说:“一般来说,男士不太乐意吃甜食呢……不过我们老板对甜食接受度蛮高的。可以试试看?”
麦希明也笑了,做了个请的手势道:“女士优先吧。”
只见甜白瓷的碟子里,胡萝卜雕花衬底,卧着十二个精致的蛋饺。每个都是一寸来大小,刷了一层薄薄的玻璃芡,用番茄沙司画出了一个爱心的形状,闪闪发光的,色泽对比强烈。林小麦看见了,就说:“番茄沙司搭配蛋饺……这是儿童节的特供品么?对了,卞姐您在洋城近郊还经营了知名的营地咧,儿童菜应该是一把好手?”
麦希明毫不客气地拆她的台,低声嘀咕道:“小麦,你尬夸尬得太尴尬了……”
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林小麦还达不到那境界。
肉眼可见地涨红了脸,林小麦扭捏地挽了挽垂髫,说:“我不是我没有……”
卞赛乐了,说:“小麦是看不上番茄沙司吧?我也不爱那酸酸甜甜的玩意儿,不过……这不是番茄沙司呀,是红橙酱,因为色泽太红了,常常被误认为是番茄沙司。我都习惯了。”
她给林小麦夹了一个到碗里,果然,凑近了林小麦就闻到属于柑橘科那特殊的芳香气味了。林小麦扬了扬眉毛:“真香……”
这种蛋饺儿一口一个,外皮略焦,蛋味十足。里面却是苹果馅的,又热又香又滑又甜。看林小麦吃得实在是香,麦希明也忍不住多吃了一个。林小麦说:“本来苹果馅是很甜的,现在加了红橙酱做了中和,就清新爽口很多了。要做出这么软滑火候足的苹果酱,得花不少时间和功夫,尤其是火候……极其容易炒糊。我刚才看您的厨房里全都是一些寻常设备,这是哪位大厨的手笔啊?”
卞赛咯咯笑道:“大厨不敢当,就是区区在下我自己。不是在厨房做的,在我办公室后面,另外有一个小工作间,备有齐全的烘焙用品。那是我平时放松解压的方式……那地方很小,做个专业的翻糖蛋糕之类的是绝对不行,不过炒个苹果酱,烘个曲奇,做两个纸杯蛋糕什么的,还是小菜一碟。平时大家工作辛苦,也给大家换换口味。”
林小麦问道:“可是这个苹果馅很甜啊……这是另外加了糖?我吃着,又不太像,那甜味很自然,没有加糖的那种刻意感。”
卞赛摇了摇手指,说:“怎么可能加糖。你是行家,这不就吃出来了?这个苹果品种叫‘比蜜甜’,也是我们的新品种,个头很大,一个超过400克,最大的600到700克也不是不可能,肉质很软糯,糖分很高。就这么吃口感不太好,但太适合用来做果酱和烘焙了。嗯,你们也知道啦,我这儿最不缺的,就是苹果……”
一言提醒了,麦希明说:“对了,卞姐,下午能够带我们去看看那八棵‘落月珊瑚’的母树么?”
卞赛微一思忖,爽快道:“行!反正这会儿去白土坳也来不及。下午就去看老树,明天出发白土坳。正好白土坳有高铁站,可以直接回洋城。”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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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得力助手,如鱼得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