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羡慕
众人一听,这价钱还真不算低了。
要知道城里的教书先生,一个月的工资,平均下来,一个钟头也就这价钱。
厂子里收拾药材的活不算累,单纯的费点功夫而已,这么看来,有这样一个工作,真的挺不错的了。
“厂子建好了,对大家也有好处,所以,我希望大家也不要抵触这个厂子。”林业说道:“就比如说,厂子里需要一些簸箕,需要晾晒药材的竹筐,大家在家里闲着编这些东西,厂子里收,大家也能多赚一份钱。
我在村子里折腾这件事的目的,就是为了能让大家伙赚到钱,咱们村里的日子也能好起来,不然的话,我有更多的选择,不用非得在咱们村子里,大家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药材要运出大山,我需要先运到县里,再运到市里,再从市里送上火车,运送到京城,如果说,不用这么折腾,我可以直接在别的地方坐这件事,比如说,我在县城里,建个厂子,专门负责这些事,工人甚至可以从县城里招,运输还方便了。”
“可是我没有这么做,因为我心里想着乡亲们,咱们都是一个村的,我也是林家沟的人,有这样的好路子,赚钱的活,我想着大家,所以,我希望,等以后厂子建好之后,大家伙也能多多支持工作。”
话说到这个份上,林业希望他们能够明白一点,厂子在,村子里的人就能跟着一起多一个赚钱的门路。
林业直接说出来,就是要让村子里的人知道,是他林业,为了村子里的人能过上好日子,才不怕麻烦的把厂子开在村子里的。
要是厂子没了,或者厂子建成后,有人整出些什么幺蛾子,逼得林业把厂子给弄到别的地方,那大家谁都甭想再赚钱了。
道理是浅显的,林业一说,他们就明白了。
林业话音落下之后,底下的人纷纷鼓掌起来。
这要是还听不明白的话,那纯粹的就是傻子。
很简单,有钱赚,有好日子过。
林业坐在李卫国旁边的位置上,意气风发,看得不少知识青年心驰神往。
同样都是插队的年轻人,看看人家,现在连厂子都办起来了,以后指不定能挣多少钱呢。
而他们,现在还住在农场旁边的土屋里,每天累死累活的干活。
人比人得死啊。
沈安茹抱着孩子在人群中看着林业,眼神里尽是崇拜。
那就是她的丈夫。
如今的沈安茹,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好,再过段时间,就能搬到新房子里住了。
砖瓦房,玻璃窗,他们家是整个村子里头一个。
现如今在村子里的妇女圈子里,沈安茹可是最被羡慕的一个。
现在她们当然羡慕沈安茹,因为沈安茹的日子过的舒坦,不用像她们那样起早贪黑的去出大力气干活,每天只需要在家里带带孩子,帮着林业抓抓药,轻松的很。
可是她们忘了,当初是怎么编排沈安茹的。
林业不出息,沈安茹独自操持着一个家,怀了孕还每天干活,吃也吃不饱,衣服上全都是补丁,没一件完整衣服。
现在呢?人家身上穿的都是崭新的黄军装。
如今,林业要在村子里办厂子了,沈安茹更会成为村里妇女圈子里的香饽饽。
因为那厂子是人家家里的,不是队里的啊
大会很快就散了,沈安茹抱着孩子在大队的院子里等林业。
林业帮着李卫国他们一起把桌子收拾进屋里。
沈安茹等林业的时候,就有人过来和沈安茹聊天。
“小沈,这下你家可发达了。”
“是啊是啊,都要办厂子了,以后要是发达了,可别忘了咱们乡亲们啊。”
“那肯定不能。”沈安茹笑着说道:“厂子办在村子里,就是要和咱们村子里的乡亲们共同富裕嘛。”
沈安茹这话说的滴水不漏。
她寻思着,既然自家的厂子建在村子里,就更要和村子里的人打好关系了。
不然万一出个丧心病狂的,跟家里交恶了,对厂子动手脚,那家里岂不是要亏。
“那以后厂子里有活,多想着点咱们几个呀。”
沈安茹满脸笑意:“咱们处的时间也不短,我肯定知道大家都是心灵手巧的啊,刚才林业也说,厂子里需要一批笸箩,竹筐,簸箕,到时候啊,你们就去找李队长,报个名,看看能领多少活回家,这可都是挣钱的活计。”
“对对对,小沈说的对,咱们得主动去找李队长。”几个妇女纷纷点头。
刚才大会上也说了,这事儿是李队长负责分配。
“至于以后厂子里需要人手的时候,我肯定会通知大家的,现在厂子还没建起来,干活的事,还不着急呢,所以大家也别着急。”沈安茹跟几人寒暄着。
很快,林业那边完事儿了,他来找沈安茹。
“来,孩子给我吧,抱着半天,你也累了吧。”林业从沈安茹怀里接过孩子,抱在了自己怀里。
“还好,不觉得累。”沈安茹笑道。
“那咱们回家吧,李队长已经去叫人了,估计今天就能开始动工了。”林业说道。
“好。”沈安茹微笑着点头。
两口子抱着孩子回了家。
林德提前回去了,他腿脚不方便,就没在这里等林业。
这会儿到了半晌午,太阳也升起来了。
林业特意拿了个布帽子戴在晴晴头上,给她遮阳。
现在的孩子,身边一刻都不能离了人,六个月大的晴晴已经会翻身,还会偶尔爬几下了,要是放在炕上不管,万一掉炕底下,那还不给摔坏了。
所以现在如果是林业在屋子里写东西的话,都是林业在看着孩子,沈安茹能趁着这个功夫歇一会儿,喘口气。
要是林业不在家的话,沈安茹所有的精力都是放在孩子身上的。
不管做什么,注意力都在孩子身上,生怕孩子摔着碰着。
所谓“一孕傻三年”,实际上就是孩子在这段时间,充满了不稳定性,当母亲的,太在意孩子,心里记挂着,想着,所以不管做什么,注意力不集中,就成了“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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