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豪门以后我红了 第134节
采访是在拍照之后进行的,先是寒暄,无非是问候她这次澳洲之行是否愉快,余舒曼笑着点点头,“很有些乐不思蜀,但不得不回来了。”
编辑打趣道:“是明总硬把你拖回来的么?”
“也不算罢,只是在外头久了,多少还是有点想家的。”余舒曼笑道,“还是家里的饭菜好吃。”
寒暄过后采访正式开始。
说起来这还是她第一次正儿八经的接受采访,因此采访编辑问了许多问题,比如是怎么入行的当时怎么想的之类的,期间有谈到她的成长经历,“愿意跟我们分享一下以前小时候的生活吗?”
“跟普通人一样吧。”余舒曼摸了摸今天佩戴的金桃花镶珍珠耳坠,“按部就班的上学,然后小学初高中都在县城念的,大学就到容城了,就仿佛一个小地方出来的孩子罢,没觉得和别人有太大区别。”
“那回了余家之后,生活有没有什么变化?”编辑进一步问道。
余舒曼笑着道:“大概就是不愁花钱了罢,我爸妈特大方,隔三差五给我塞零花钱,都不知道该怎么花,犹豫半天,那会儿什么也不懂,理财是什么东西都不晓得。”
说到这个编辑来兴趣了,“那后来呢,问题解决了么?”
余舒曼顿时就乐了,她眨巴着明亮的杏眼,没什么戒心似的道:“解决了啊,当时不是认识了明总么,我就把钱给他帮我打理了,当时他帮我买股票,给我买了支明洲国际的,我还夸他厉害来着,人家就没告诉我那是他家的!”
说着自己就先笑了起来。
见她主动提到明程,编辑就立刻接着问下去了,“原来你和明总认识的时候是不知道他身份的么?”
余舒曼点了点头,“那会儿他受了伤腿刚好,去容城度假,有个朋友在影视城那边开咖啡店,我是刚进《盛夏》的剧组,配角么,戏都不多也不紧张,每天收工就瞎晃荡,然后晃到咖啡店那里,进去喝了杯冰拿铁,味道是真好,所以天天都去,就认识了。”
“他那个人有点坏心眼的,连真名都没告诉我,我听他朋友叫他阿明阿明,不晓得人家是叫他的姓,后来以为他姓程,就一直叫他程先生。”余舒曼眨眨眼,歪着头,语气有些怀念,“那会儿其实比现在要轻松。”
他不是执掌一方企业帝国的掌权者,她也不是出入都被人盯梢的当红小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没人会理会,就算当街抠鼻屎也没人管。
和现在一举一动都被聚光灯放大完全不同。
这是她和明程公开恋情以后第一次正面回应他们的相识相恋过程,虽然其中很多细节没有说,但在让人听来,依旧有些强烈的故事色彩。
“你和明总的爱情让很多人向往,觉得像偶像剧和童话一样美好。”编辑感慨道。
余舒曼点了点头,笑嘻嘻的,“我也觉得像,每天看着他就很高兴,我怎么有这么个又帅又有钱还一心一意的男朋友呀,然后我就想,可能是老天爷看我以前吃苦多了罢。”
“有很多女孩子以明总为标准要求找男朋友你觉得怎么样?”
余舒曼惊讶道:“还能这样呐?”
顿了一下,她才道:“其实挺好的,她们要的可能只是男孩子对自己的一心一意罢,不是说非要另一半多有钱什么的,而是那份心意,不问缘由的偏爱,就会很让女孩子受用。”
聊得不错,以至于采访后来超了一个小时,对自己的未来规划和期望,余舒曼也给出了很认真的回答。
只是最后被问到与明程的婚期时,她有些犹豫,“其实我不太知道会是什么时候,感觉好像也不太着急,就像这件事肯定会来但不是现在一样。”
说着她耸了耸肩,开玩笑道:“之前我说我给明总一个求婚仪式,被拒绝啦,他不允许我抢他的工作,那就等他自己来罢。”
说完和编辑两个一起哈哈大笑。
结束工作回到家,明程已经在等,她扑过去抱着他蹭蹭,“阿程,我好想你啊。”
“才一天没见,至于么。”明程哭笑不的揉了揉她的后脑勺。
她把头埋在他的脖子边上,闷声闷气的点头应道:“至于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呐。”
“哦哟,三年啦,那你岂不是饿坏了?”明程没忍住,乐出了声来。
余舒曼刚要怒,就听见他道:“快松开去洗手,吃完饭有好消息告诉你。”
余舒曼立刻就好奇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曼曼:有人啊,一开始就骗人。
明总:……我错了=_=
观众:走了走了,这是碗狗粮←_←
第一百三十二章
明程说的好消息, 竟然有两个。
“第一个是杨敏达马上就要被带走调查了。”他挑着眉, 从暖锅里夹了一块煮得软烂的娃娃菜。
娃娃菜煮得够久了, 浸满了骨头汤, 味道极好。
余舒曼眨眨眼,点了下头,问他:“六叔告诉你的?”
明程嗯了声, 嘴角勾出笑容来,“天凉了,该叫杨氏破产了。”
“……噗哈哈哈哈!”余舒曼愣了一下,然后猛的笑出声来,“明总真厉害!”
明程眉头一挑,“真心夸的?”
余舒曼强忍着笑点头:“当然是当然是。”
顿了顿, 她又哎了声, 好奇道:“我听你刚才的口气,仿佛还有第二件好事?”
明程给她夹了一颗牛肉丸,惊讶的看着她:“反应过来啦?今天怎么这么迅速?值得表扬。”
“……少废话!赶紧说!”余舒曼白了他一眼, “不说用撒尿牛丸嗞你一脸信不信?”
“信信信。”明程忙故作害怕的点点头, 然后又笑了一通,这才道,“小方那边有了好消息, 新型人工骨骼已经研制成功,已经经过临床一二期试验,估计很快就能进入三期试验阶段了。”
余舒曼大概知道一些,四期试验就该是上市了, 不过,“人工骨骼是怎么个原理?就是那些换骨头的人用的么?”
明程点了点头,解释道:“人造骨其实是一种具有生物功能的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它植入人体以后要和人体中的Ca2+与PO4 3-离子结合才能形成新骨,在骨骼接合界面发生分解、吸收、析出等反应,从而实现骨骼牢固结合。”
讲完之后看余舒曼一脸茫然的表情,就知道她没听明白,忍不住笑了一声,“我给你举个例子。”
余舒曼眨眨眼,点点头,伸手从桌上抓了一把煮板栗,一边剥壳一边道:“你说。”
“比如说你老了以后……”明程开始讲,还没讲个开头就被余舒曼一把打断,“我不老!”
说得还一脸认真和严肃。
明程沉默片刻,点点头,“好,你不老,是我,我老了以后呢……”
“你也不老!”余舒曼又打断道。
明总顿时就恼了,“……你到底听不听我说?”
余舒曼咬了一口栗子,“我听着呢,你说呀。”
“……好。”明总微微叹了声气,继续道,“比如有个老年人,大腿骨折十个月了骨折处还是一点都没有愈合,也就是出现了骨不连,这时候就可以植骨。因为骨缺损比较大的,特别是老年人很难愈合成骨,人工骨作为骨植入材料的一种可以提高成骨率,特别是复合成骨蛋白生长因子的人工骨成骨快且可吸收。”
他顿了一下,问她:“这下能听懂一些了么?”
余舒曼给他盛了碗栗子鸡汤,点点头,“就是受伤厉害好久不能好,植骨能好得快一些呗?”
“就是这样。”明程赞许的点了下头,“其实现在这项技术已经很成熟了,应用得很广泛。”
余舒曼听完就叹了声,“小方总真厉害,能做这么高科技的东西,还能造福病人呢。”
“他是学医出身的。”明程应了声。
余舒曼又问他:“那你呢,怎么想到跟他合作这个的?”
听到她问这个,明程明显愣了一下,神色间露出了一抹仿佛有点复杂的感慨来。
“说起来也巧了。”他垂了垂眼,脸上挂着一抹笑,“当时小方资金有点紧张,来找我谈投资,带了他们的研发组长,见到我还问了一句你和明显锐认识么?我说那是先父,这时才知道这位组长是爸爸妈妈以前的同学和同事,后来离开了医院去了小方那里做研发。”
所以他会即刻就同意投资合作,一面是因为和方家交好,另一面则是因为早逝的父母。
或许可以由他来继承一部分他们想做的事。
原来如此,“那真是够巧的。”
余舒曼点了下头把剥好的栗子放在小碟子上推过去给他,忽然又好奇道:“我要是想增高,是不是加一块进去就可以了?”
“……可拉倒罢,好好的人别瞎折腾。”明程嗔了她一眼,然后吃了颗栗子,“挺甜的,这次买的栗子不错。”
“一会儿我做些糖炒栗子,你明天带去办公室。”余舒曼见他喜欢,眼睛一弯就笑了起来,“肚子饿的时候可以填填。”
明程想了想自己一边看文件一边剥栗子的模样,怎么想都有趣极了。
忍不住笑了起来,又问她:“明天有没有工作,要不要去公司玩玩?”
余舒曼想了一下,哎了声,“好啊,我给你带午饭去。”
既然她这么贤惠,明总就老大不客气的点了许多菜,待余舒曼说做不完,他才又改口:“那我只要一个汤,排骨的,怎么煮都好。”
余舒曼哦了声,一个接一个的把盘子摞起来,然后抱进洗碗机里,探头让明程把地板抹一下。
堂堂明总,吃完饭还要抹地板,说出去谁能信:)
晚上睡觉的时候,照旧是明程有一下没一下的拍她入睡——这俨然已经成了他下意识的本能动作。
余舒曼被他拍得迷迷糊糊的,眼看得马上就要睡过去了,还往他怀里钻了钻,摆出平时觉得舒服的姿势来。
明程回身正要把台灯拉黑,却忽然听她开口说了一句,“阿程,我们结婚吧,好不好?”
“……你说什么?”明程狠狠一愣,急忙又转过身来,低头看着怀里还抱着他的小女人,心里有疑惑在急速盘旋,“怎么又忽然想到这个?”
余舒曼睁开眼,还有些困意,“你就说好不好嘛?”
有些执拗似的,眼巴巴的等他答案。
明程的目光微闪,“我、我不想……”
“你骗人!”她伸手托住他的脸,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眼神清明,“你的表情告诉我你想,阿程,为什么不同意?”
空气顿时就安静了下来。
“因为……”他犹豫许久,终于还是叹了口气,有些赧然,“我还没有想好怎么求婚。”
“我可以……”余舒曼想说自己可以不要,反正这只是一个仪式而已,重要的是他这个人。
明程却很坚持,他觉得人生就是要有一些仪式感才好,否则清淡的日子难免少了点期待感,也少了点滋味。
否则他之前也不必费尽心机给她制造什么惊喜了。
余舒曼眨了眨眼,败下阵来,她伸手挠了挠脸,“好叭,那我们定个期限怎么样?”
明程想了想,“……那就、你拿影后的时候?”
那样一定十分隆重,在万人瞩目之下,在所有人的见证底下,他可以亲手把最好的一切都奉上予她。
余舒曼撇了下嘴,有些不同意,“那不行,万一我一直没拿到影后呢,岂不是一辈子都嫁不出去了哦?”
“那就换一个?”明程想想也是,这奖杯不是说你演技好就一定能拿到的,万一运气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