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食城之秘 下
颜胜。
颜如意的父亲,如今的食城之主,整个食城没有人知道,他们父女的祖籍,从不是玄天帝国。
他们的祖籍,在遥远西海边上,那是一处名为出云的小国。
“父亲原本是出云国的大将军,他身高九尺,通武有力,曾被玄天帝国无数将领誉为饿狼,寓意战场上穷凶恶极之狼,莫要招惹!”
颜如意是这样形容他的父亲,据她所说,在她父亲巅峰之时,更曾以凡人之躯,斩下数位仙师头颅,为那出云国,抵挡数次灭国之危,功高德高。
莫说出云百姓,就算是战场上的对手,也无一不对他敬佩有佳。
曾几何时,颜如意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生活在出云。
那时候的她,更对自己的福气是如此的崇拜,如此的向往!
只是,这一切,都在那十年前那一场血战中……湮灭了。
十年前。
玄天帝国派出八位仙师坐镇,领四十万大军,浩浩荡荡,杀向出云。
出云三面环海,地势险要,只有那东方可攻。
而东方,又有一天然山谷,其名:葫芦谷。
葫芦谷,山如名,两面皆是高山险峰,寻常军队想要通过,只有一条葫芦道,可谓是易守难攻。
她父亲颜胜在得知玄天帝国进攻的消息后,第一时间便领军三万,驻扎于葫芦谷。
地势有利,战场上的颜胜更无人可当,气势极凶,众将士无不被其感染,奋勇杀敌。
恰逢又是暴雨季节,葫芦谷半数被淹,当真是天时地利人和。
可即便如此,那一战,依旧是惨。
军力相差十倍不止,对方又有八位仙师坐镇,纵使颜胜武力超然,可斩得那仙师头颅,却也是神龙顾首难顾尾,分身乏术。
七日血战,三万子弟兵,只剩不到一万。
葫芦谷被迫失守,颜胜不得已,领军退守进胡关。
关内,百姓约四万,得知前线战况,无需征兵,八千青年壮汉自高奋勇,不为名不为利,只求能与颜胜将军,同生死,共进退!
“什么样的士兵是最可怕的?”颜如意询问楚南的时候,有些散神,嘴唇亦在不停抖动,那段过往不管是对她,还是对他父亲,都是最不想提起的事情。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我认为应该是士勇无双之军,最为可怕。”
楚南是这样回答的,他下意识用那地球古法名言,可颜如意却摇头,她身子有些颤抖的说:“仙师错了,我认为最为可怕的士兵,是死士之兵。”
置生死于度外,一心只为守护生养的土地!
当时的进胡关全城上下,便处于那种状态。
上了战场,那叫一个疯狂,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了!
刀卷了,那就用牙。
牙崩了,就算是死,那也要喷对手一口老血!
死战不休,死士之兵!玄天帝国的军队,被颜胜率领的岩军给打得是心服口服!
玄天国主,上官昊然得知前线消息,爱惜人才,下令全军退守十里。
这十里地,是无数同胞用血与肉浇灌而出,亦是整个出云,最后的静地。
可这份平静,并没有持续多久。
玄天帝国多次派人,前来诏安,她父亲颜胜面对那数之不尽的诱惑,无动于衷,甚至多次破口大骂。
到今天她都还记得,年幼的她,看着父亲指着那来使:“城在人在,城毁人亡!我颜胜就算是战死,那也是死得光荣,想让我当那卖国求荣的判贼,我呸!”
那时候的颜胜,在颜如意眼中,依旧是如此的霸道,如此的威风!当真是世间少有的真英雄!真男人!
然而。
她父亲有那骨气,可出云国王族却是无胆小辈。
面对这场几乎不可能取胜的战争,前线战士尚还没有退缩,他们却先做了卖国之举。
十二道金牌,急召颜胜班师回朝。
颜胜哪里肯走?
他若退一步,输的不是他,而那出云大好山河啊!
早已决心赴死一战的颜胜与残存的将士,开酒,拜天,誓以血肉,铸造那护国长城!
只是,早已有心投降的出云王族,哪里又会让他称心如意?
三月一晃即逝。
明明玄天帝国的军队没有围城断粮,可后方的补给却迟迟不来。
不仅如此,就连派回去追问军粮的人马,也是一去不复返……
颜胜很清楚,他自家的将士是绝不会因为荣华富贵而出卖他这个将军,那么,答案显而易见。
“别告诉我,这种下作的事情,乃出云王族所为?”
“没错,他们不仅断了粮,还下令周遭城池,但凡见到任何一个从进胡关出来的人,立马收监!”
楚南本以为,这已经够狠了。
不曾想,当一个人下作到极致的时候,你却是永远也无法想象他的底线。
三个月的时间,进胡关上上下下,能吃的基本都吃光了,士兵饿得是啃树吃泥,百姓更惨,毕竟,粮食主要还得供应战士,在军队断粮以前,他们就已是断了半月有余的粮了……
终于,第一个忍受不了的百姓,撤走进胡关。
得知消息的颜胜没有阻拦,反下令,让所有想退走他城果腹之人,皆可自行离去,全军上下,不得有任何阻拦。
求生,那是所有人的本能,颜胜尊重大家的选择,纵使是一人,他也有信息,杀那玄天军队一个七进七出!
可是,他那份豪气,却在接下来不到一周内,彻底的没了。
因为,那第一个想离开的百姓,死了。
出了城门,不过三里地,箭雨倾盆而下,领军的竟是当时出云太子。
太子宣布,颜胜大将军意图谋反,国主念其劳苦功高,不忍问罪,特此划地为限,十里为界,往后这十里,任何进胡关之人胆敢轻踏那一步?杀无赦!
可悲,可叹,可笑。
没有被敌人围城,反被自己人围城,那种绝望,没有体会过的人,根本不知道。
同样是十里,敌人给的是尊重。
而出云王族给的,却是黑到极致的绝望。
他们的意思很明显,逼颜胜领军去投降,仅此而已。
颜胜心知肚明,完全不去理会。
可,他忘了一件事,人饿极了,那可是十分可怕。
一天。
两天。
三天。
很快,进胡关中,出现了易子而食的事情,颜胜得知,怒不可遏。
可到了这一步的时候,他已无力去阻拦。
因为他发现,不仅仅是百姓,前线的战士,也因为饿到了极致,竟将那俘虏或遗留的死尸,烹而煮之。
那久饿之下,忽然吃到食物而露出的激动神色。
如此诡异,如此令人恶心,却又如此令人……心痛。
颜胜又犹豫了一天。
这一天,原本还有一万多人的进胡关,竟只剩八千,看到了第二天的太阳。
她现在还记得,父亲下定决心前的那句话:“孩子,为父不是为了富贵,而是为了这一城之人,可笑我征战一生,却落得被王族背刺,呵呵,罢了!投降而已,又有何不可!”
决然、无奈、辛酸。
岩胜带着那复杂的神色,走了。
强大如他,一周也坚持不下,塌了。
可事情并没有好转,颜胜突然投降,搞得玄天帝国的军队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以至于是想接受,又不敢接,生怕那饿狼战神,忽在军中杀个天翻地覆。
这一拖,就是三天。
等颜胜带着玄天帝国给的粮草归来之时,进胡关上上下下,早已是尸横遍野,最后的士兵也饿到了疯狂。
他们犹如僵尸一般,不断攻击所见的所有活人。
而远方,出云王国却起锅烧灶,那飘扬而来的肉香,如此迷人,如此讽刺!
这一切,都是那贪慕虚荣的出云王族所逼,如若不是他们,进胡关哪里会落得这般下场。
尤其是那飘香的肉味,更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颜如意说,她父亲回来的时候,恰好有饿疯了的士兵,疯狂攻击着她们家,她目前与家丁皆死在了那些饿疯了的士兵嘴下。
食物回来了,可情况并没有半点好转。
早已失去了理智的人,再也唤不回来了。
第二天。
父亲含泪,斩杀了那些士兵,独自一人,带着满腔不甘与悲痛,亲手一个一个,将那满城饿疯了的士兵、百姓……杀、埋。
那一天的雨,很大,可汇聚成溪的雨水,却是红色。
玄天帝国,再不费吹灰之力,便将出云吞并,改做如今的出云郡。
而她父亲因为玄天国主赏识,得到了一个任意选择的机会。
他选择了食城,用颜胜的话说:“食城,还真是个好名字,兄弟们到死都没吃上一口热乎饭,那就由我……代替他们吧……”
来到食城,前几年。
她父亲虽说贪食、享受,可夜里却频频落泪,对待食城也是视如己出,大小公事,处理的是妥妥当当。
百姓安生,虽好食得有些过分,但起码也没什么乱子。
这也是为什么,她会一直求仙的缘由之一,因为她父亲曾经,压根不需要她担心。
可一切自打那叫常玉的女人来了以后就不对劲了。
老一代大祭司忽然暴毙而亡,常玉似有仙师之能,顺理成章上位大祭司。
而后,多次向她父亲引荐什么血河高人?具体名字,颜如意有些记不清,因为父亲最开始一听那名字,不知为何就会怒气滔天。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父亲渐渐的变了。
变得爱上常玉熬制的红色肉粥,同时,渐渐的将全城权利,都给了常玉。
再往后的事情,楚南就基本都清楚,无非是食城近两年的变化罢了。
“等一下,你说,老祭祀是忽然暴毙?”
听完她的故事,楚南正感叹,颜胜竟是犹如地球岳飞翻版一般的英雄人物,忽然就回过味来,说道:“可他们不说,老祭祀是身体抱恙,退隐了吗?”
“退隐,没有这回事啊?”颜如意也有些懵。
老一代大祭司退隐是假?
血河宗……常玉?又是一个姓常的人?
一瞬间。
楚南忽然明白了,他双眸散发精光,不禁点头道:“原来如此!多谢颜小姐,我想,我大概明白了!”
“仙师,明白了什么?”颜如意越听越迷糊。
然而,楚南却瞭望了一眼窗外,看向了那远方高大的城主府,忽神神秘秘一笑:“时机未到,多说无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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