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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精彩的一生

第二天一大早,夏魄就收到了他师傅魏大人老死的消息,并且得知了夏长远找他。

对于魏大人的死,夏魄倒是没有怀疑,毕竟他每天都是快要死的样子。

就是这个夏长远找他就有点离谱了吧?

现在才是一大早,自己还没睡醒,这个夏长远就去见魏大人了?

或者是昨晚去见的魏大人?

为什么两个老东西要在晚上见面?

难不成他们二人……

扯远了。

不管是什么时候见的魏大人。

单说发现魏大人已经身死后,还一点动静都没有,甚至没让他见魏大人最后一眼,而是直接让他去见自己。

就这一点,都忍不住让人怀疑。

况且,这俩人几个月都不见得会见一次面,这次难道就这么巧?

他异常敏锐的感觉这件事儿不太一般。

但魏大人的死总归是件好事儿,最起码他以后不用每天心惊胆战的活着了。

来到夏长远这边后,夏长远看着夏魄的神色极为复杂。

“你师傅走了。”

沉默了半天后,最终就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夏魄不知该怎么回应,就缓缓的点了点头。

“他是个很好的人。”

“好人”这个词在这个世界并没有任何贬义的意思,就是单纯的形容一个人特别好的意思。

但是魏大人却是和“好人”完全不沾边,毕竟他在江湖中,为了给自己续命,天知道杀了多少无辜的武者。

可夏长远也没有说谎,毕竟站在他的角度。

魏大人在每次他寻求帮助的时候都会帮忙,而且自身都泥菩萨过河了,依然会重返江湖,帮助那些朋友。

从他这种角度思考,魏大人倒也算得上一个重情重义的人。

相比之下,他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

“嗯,我师傅待我如同子嗣一般,我自然知道他很好,只是我还没来得及为我师傅吊丧,不知家主找我来干什么。”

又是一阵沉默。

夏长远缓缓从衣袖中拿出了之前魏大人交给他的那个奇怪东西。

这东西已经被洗干净了,但外表还是一片血红。

整体看起来就是一个小圆球。

“这个是你师父让我交给你的。”

在看到这小圆球的一瞬间,夏魄的眼神中闪过一抹皎洁。

但是却被他迅速遮掩过去,继而露出疑惑的表情。

“不知此为何物?”

“不知道,可能是你师父想要留给你做念想吧。”

其实夏长远研究这个圆球研究了一晚上,发现这东西平平无奇,什么用都没有。

所以也只能这么想了。

收下小圆球后,夏长远接着说道。

“你师父死之前要求我把他秘密葬在一个地方,所以你就不用操心了,以后你就搬进你师父的院子里吧。”

就这样,夏魄的住处从原来那个小房间,直接变成了大院子。

看着这个熟悉的院子,不知为什么,他突然感觉有些陌生。

等到处理完一切事情,夜深人静之后,夏魄拿出了那个小圆球。

这东西夏长远认不得,但是他可认得。

这不就是血种嘛!

血种是属于修真界的东西,而且还是魔道修士的东西,不算常见,也说不上稀有。

想要得到一枚血种,就需要找到一个生命力极其强盛的凡人,并在他体内塞进一种诡异的虫子。

这虫子会不断的吸收这人的生命力,然后在体内筑巢,形成圆形。

所以血种说白了就是虫卵而已。

在此期间,这凡人无时无刻都会感受到莫大的痛苦。

为了防止被种下血种的人自裁,那些魔道修士会专门将这人圈养起来,直到血种成型再杀掉!

这听起来很恐怖,但是在修真界,特别是那些魔修那里,却是一件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事儿。

血种的用处也很简单,就是随身携带,过个百年,等待虫子突破圆形的巢穴,你就是这虫子的主人。

至于虫子的强度,这完全就看运气了。

之前玩儿游戏的时候,他走过魔修流,见识过一个专门靠着虫子战斗的修士。

这个修士自身只有筑基期的修为,可是却有着数条金丹期修为的虫子,实力强横无比。

可见他把修炼用的时间都放在养虫上面了。

所以对于这样的一个东西,夏魄还是非常感兴趣的,不过百年而已,洒洒水啦。

说不定到时候就开出一个很极品的虫子,也能为日后进入修真界多一份保障。

不过这是魏大人给自己的东西,为什么他会有这种级别的东西呢?

首先排除他是魔道修士。

魔道修士不可能在凡间混这么久。

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了,这血种是魔道修士种在他身上的。

而且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就这么从一个魔道修士的眼皮子底下逃跑了!

虽然这件事有些不可思议,但是夏魄深知这个世界太大了,大到出什么事儿都是有可能的。

仔细想想,自己这个师傅说不定有着极为精彩的一生啊。

……

对于封建社会来讲,有那么一个对普通人异常重要的日子,那就是科举。

天渊王朝也有科举,每五年举行一次。

这天,无数的寒门子弟进京赶考,很多都吃不起饭,住不起旅馆。

现在还正逢冬季,在外面睡是能冻死人的。

夏家家主夏长远,为了表现自己,专门在夏家弄了一个地方,以供这些学子住宿。

还很贴心的准备了热汤及火炉给他们供暖。

其实这样做是非常明智的,保不齐这些人中就能出一个什么大人物。

未来说不定还能记住今天夏家给他们的恩情,虽然几率不大,但是也亏不了什么。

这些外来人,自然是不可能让他们住内院的,于是就给他们全部安排在外院。

于是夏魄就看到一群穿着粗布长衫,满嘴诗词歌赋的人在外院到处走。

如今已是赤鸢十二年,也重文轻武了十二年。

还记得他刚来的时候,诗歌文化还不怎么流行,现在都已经成为主流中的主流了。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当他们看到一身武者装扮的夏魄时,都是投来了鄙夷的目光。

可是下一秒,他们鄙夷的目光一滞,转而变成了崇拜。

这倒不是夏魄做了什么,而是一个人缓缓朝着夏魄走来。

“夏魄,你在这呢,看这是什么?十二年的迎春!”

来人是一个年轻人,一个手中提着两瓶酒,另一个手中牵着一个小女孩。

“呦,柳岸然,你这是又从哪个倒霉蛋那骗来的?”

没错,他就是已经二十九岁的柳岸然,而他牵着的小女孩是他的第三个孩子。

看着柳岸然,这些书生一脸崇拜。

“这就是五年前的状元,柳岸然!”

“他的《滕王阁序》绝对是旷古烁今的绝世佳作!必将会千古流传!“

“原来传说中的文曲星下凡长这个样子,简直是开了眼了!”

“……”

对于这些人的目光,柳岸然丝毫不予理会,拉着夏魄就走进了院子。

这一幕,让在场书生都是看呆了。

为什么堂堂一个状元,居然会和一个莽夫走的那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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