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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十里洋场 第2节

文茵摆摆手:“我知道你想帮我,我再想想办法,有需要帮忙时再找你。总之,在下个月谢家的礼查饭店晚宴前,我一定要登上开往美利坚的邮轮。”

谢家欲与江家联姻这事,谢司令只是托人跟江鹤年透了个口风。而要正式确认下来,则是要在下个月礼查饭店宴会,待谢煊谢三少和文茵见过面之后。在外人看来,那是谢家新主宴请名流的社交盛宴,但其实也是他替儿子张罗的隐形相亲宴。

采薇点头,认真道:“二姐,无论你想怎么做,我都会帮你的。”

文茵挪到她旁边,伸手抱过她,笑说:“好妹妹,我是一定要去留学的,等我出去了,你可要好生照顾自己,日后嫁一个疼爱你的如意郎君,我才放心。”

江薇道:“指不定你学成归国,我还待字闺中呢。对了……”她说着又狡黠一笑,“到时候你可别给我带个洋姐夫回来。”

文茵啐了一声,伸手去挠她。

窗子外日头正好,照得碧绿荷池,泛着一层柔光。暖烘烘的屋子里,姐妹俩笑闹作一团,高墙大院里锦衣玉食长大的女孩子们,还没来得及体会人世间的兵荒马乱。

作者有话要说:故事正式开始~~

暂定每天六点更新

第3章 江家

新官上任三把火,军政府最近正在上海四处抓乱党,城中风声鹤唳,人心惶惶,自然也少不了地痞流氓浑水摸鱼煽风作乱。采薇先前生了场病,江鹤年和太太,干脆替女儿在学校告了假,在家中休养。

城中气氛紧张,江鹤年这些日子庶务自然也是繁忙得很。

这日,他天黑后才回到沁园,先是去静心阁看望文茵。父女俩自又是一番唇枪舌战,最后以江鹤年铩羽而归,气哼哼来到江太太的芳华苑歇息而告终。

江鹤年自认是新派人士,在这日新月异的上海滩,绝对是走在时代前列的那一波,他认同洋人先进的制度和科技,热衷于洋人的各种新鲜玩意儿,从精密的钟表和电话,再到四轮汽车以及工厂的新设备,在整个南市,他从来都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去年每个孩子过生日,他都送了一块价值几百大洋的百达翡丽手表。

他是维新思想的坚定拥趸者,曾经支持过光绪帝的戊戌变法,对于西太后阻挠变法以及光绪帝被囚禁瀛台,最终惨死的结局,至今耿耿于怀。

但与此同时,他又深受儒家思想影响,奉行三纲五常,父子君臣之道。并有着从父辈那里继承的商人逐利之本性。所以对革命一直保持着怀疑的态度,也并不认为共和制比帝制更优越。这种骨子中残留的保守和贪利,让他始终认为家族利益高于一切。

这就让他在谢家抛出橄榄枝时,几乎立刻放弃了对于长女理想的支持,坚定地认为作为长女,她必须在这种事关家族利益的时刻站出来。

这些年,江鹤年对文茵的培养最为用心,成功将她养成了上海滩上流社会中最优秀的千金小姐。但他这种用心,其实并非单纯出于对女儿的宠爱,而是认为嫡长女与长子一样,天生带着为家族奉献的使命。长子是继承家业,长女则是要用来联姻。

只是过去十几年,江家不需要也没有遇到足以让他们依靠的家族用来联姻,江鹤年便忽略了长女的这个作用,任由文茵在新思想的影响下,茁壮成长。直到如今,谢家横空出世,江鹤年便毫不犹豫让文茵发挥她原本作为长女的作用。

只可惜在过去二十年里,文茵已经成长为一个彻底摒弃传统的反叛新女性。

江鹤年的联姻计划,受到了巨大挫折。

当然,从某一方面来说,江鹤年在联姻这事上如此果决,也确实还有一个原因——他对文茵的父爱,并没那么无私。

家中六个孩子,他最爱的是青竹和采薇这对兄妹。那是他这辈子真正爱过的女子,为他生下的孩子,无奈他们的缘分匆忙短暂,只留下两个孩子慰藉他的余生。

江鹤年的疼爱,让采薇长成了一个不谙世事的天真少女,而青竹则成了一个骄纵的纨绔子。当然,这在江先生看来,无伤大雅。他自己也非常清楚,如果这场联姻,换成是小女儿采薇的话,他很可能会舍不得。

采薇和青竹兄妹俩进屋时,身着长袍马褂的江鹤年正躺在榻上抽大烟,一旁伺候的江太太用针细细挑着烟嘴里的黑色烟膏。屋子里弥漫着鸦片怪异的香甜气味。

采薇第一次看到江鹤年抽大烟,着实吓得不轻。直到几日后,她第一次出门,看到好几处烟馆,甚至有人就在路边拿着烟枪吞云吐雾,她这才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抽大烟这件事,在这个时代并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恶行,甚至在上流社会,还是潮流。

但她也知道,在中国百余年的屈辱史,鸦片是原罪之一,它不仅消磨了国人的身体,还摧残了他们的心志。

采薇对父亲没有任何记忆,但是原身对于江鹤年的那种孺慕之情,她能感同身受。

江鹤年看到儿女进来,懒洋洋问:“采薇,你身子好些了吗?”

采薇回:“已经好了。”

江鹤年说:“要是你姐姐像你一样乖巧懂事,那我就不用发愁了。”

青竹不满道:“爸爸,既然二姐不想嫁给那个谢三公子,你何必要逼迫他?难不成不和谢家联姻,咱们就吃不起饭么?”

江家四少虽然顽劣任性,但同异母的二姐感情很好,对于江鹤年要将文茵嫁给未曾蒙面的谢三公子,也十分不满。上回文茵逃家,就有他的一份功劳,只不过最后也是因为他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同盟,才导致文茵的逃跑计划破产。

江鹤年用烟枪轻敲了敲案板,斥道:“你懂什么?!虽然咱们江家有钱,但目下时局这么乱,要保住咱们的金饭碗,还得靠枪杆子才行。你要再伙同文茵胡闹,我饶不了你。”语气虽然带着点不满,但其间的怒意和威慑实在是可以忽略不计,可见他对自己这个顽劣的儿子,溺爱至极。

他又说:“我知道你们兄妹俩担心二姐,怕她所嫁非人。我先前已经见过那谢三公子一面,那真的是一位才貌双全的青年,也并无恶习,配你们二姐绰绰有余。”

采薇想起早前文茵的话,道:“可我听说他很风流,曾经是八大胡同的常客,还曾和一位前清小王爷抢女人,开枪将人打成重伤。”

江鹤年不以为然:“男子有几个不风流的?敢和小王爷抢女人,那说明有血性,不是个孬种。”

采薇知道他说不通,便将目光转向一旁的江太太,道:“妈妈,你就舍得将二姐嫁给这样的人家?”

江太太四十多岁的年纪,一张玉盘般的脸,生得很是富态,此时她坐在榻上,上身穿一件紫色镶金边的宽袖褂子,裤脚下的三寸金莲,垂落在空中。

江太太温和地笑:“你父亲说得对,男人哪有不风流的?只要他敬重体恤妻子,就足够了。谢家如今是上海的主人,文茵能嫁给这样的家庭,是她的体面和福气。难不成她还想嫁给穷学生过日子?”

江太太是苏州绸缎商人的大家闺秀,识过字,读过书,只不过读得都是《女训》《女戒》之类的文章,所接受的教育,无非就是如何成为一个贤妻良母好太太。所以她以夫为天,不嫉不妒,对于从未得到丈夫真情实意的爱这件事,也毫不在意,并对丈夫心爱女人的一双儿女视如己出,以体现自己作为正妻的大度。只要丈夫敬重她体恤她,在家中维护她作为正妻嫡母的体面,她就觉得自己是一个幸福且成功的太太。

对于丈夫要将亲生女儿嫁给谢家三公子,她是打心眼里乐见其成,毕竟对于江家来说,这门亲事,绝对是高攀了。

她甚至不明白,文茵为何如此反对这件事。女子嫁人,两千年来不都是这样么?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自己在嫁入江家之前,也只和江鹤年远远见过两回,一句话都没说过。至于女儿心心念的留学,她更是费解,一个女孩子最终是要嫁人生儿育女,读那么多书也倒罢了,还漂洋过海去洋人的国家,这简直是疯狂?往常因为丈夫支持,她没说过反对,如今却是松了口气。

江鹤年附和太太的话:“可不是么?文茵那孩子我还不清楚?就嘴巴嚷嚷得厉害,要真叫她去过苦日子,是一百个不愿意的。”

青竹愤愤道:“可现在都民国了,自由恋爱都已经兴起,你逼迫姐姐一个受过新式教育的女子,去嫁给一个素未谋面的丘八,这是一个自诩开明的父亲,做出的事么?”

江鹤年把烟嘴从口中拿开,朝儿子啐了一声,道:“谢家是正儿八经的簪缨世家,往上几代都是做官的。谢三公子若是丘八,你这个江家四少爷,那就是个正儿八经上海滩小瘪三。”

采薇和江太太都被这话逗笑,采薇说:“四哥说得没错,二姐和那位谢三公子都不认识,按着姐姐的性格,肯定是不愿意的。”

江鹤年道:“所以下个月礼查饭店的谢家宴会,让文茵和谢三公子先认识认识。正因为现在已经是民国,这婚事才没先定下,要是退回几十年前,男女洞房第一次见面也是常事。”

说着抻了抻腰杆,采薇赶紧上前,捏起拳头,在父亲后背轻轻捶了捶,顺势道:“爸爸,那要是二姐见过那位谢三公子,也不喜欢不想嫁呢?”

江鹤年被爱女捶得舒坦,闭着眼睛慵懒道:“这事儿可由不得她。”说着,想起什么忙似的,睇她一眼,“你可别学你四哥帮她胡闹,若是再让她离家出走一回,我饶不了你们。”

这软绵绵的语气,自然是没有威慑力的,采薇也并不反对,只轻轻笑了笑道:“不会的,爸爸。”

江鹤年满意地点点头,伸手拍拍女儿的手臂,道:“小五,你不用担心,爸爸日后肯定会帮你寻一个你自己中意的如意郎君,就算家境贫寒一点也没关系,爸爸给你准备了丰厚的嫁妆,让你一辈子衣食无忧。”

被这样偏爱着,采薇本该高兴的,却实在是高兴不起来。她望了眼对面的江太太,丈夫这番话,显然并没有让她有任何为自己女儿不平的情绪起伏,她仍旧是温婉平静的,仿佛丈夫的话就是真理。

采薇心想,在这个还有丫鬟羡慕江太太三寸金莲的时代,喜爱登山和骑马,热忱追求着人生理想的文茵,多么难得。这样的女孩子不应该成为家族的牺牲品。

她决定帮她一把。

在阿芙蓉作用下的江鹤年,开始昏昏欲睡。他还不知道,自己最疼爱的小女儿,已经变得不一样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基本上算是个婚后文吧~~大家不要被各种无聊的背景描述吓到,毕竟民国还是得交代一下的,但主线还是言情~~

第4章 兄妹

芳华苑在沁园是个大院子,上下两层,总共有十几间屋子,是江太太和两个女孩儿住的地方。原本青竹也住在这里,年纪大了些后,被父亲拎去了他的院子同住。剩下文茵和采薇,倒也还热闹,只是这两日文茵被关在静心阁,忽然就清静了许多,连佣人们进进出出的动作,都格外小心。

和江鹤年说完话,采薇便回了自己屋子。

原身这场病其实还没好透彻,一日下来什么都没干,也觉得有些累,想来还是原来的采薇被娇养得太过了些。

这样一想,她本来打算投入大床的动作又顿住,打开窗子,做起操来。

青竹悄悄推门进屋,站在屋子里的丫鬟四喜见状,正要出声,被他用了个噤声的手势制止,然后挥挥手,示意她出去。

四喜会意,悄无声息出了门,将屋子让给了这对亲兄妹。

采薇锻炼得专心,并未注意到有人进来。青竹噙着一脸坏笑,蹑手蹑脚到了她身后,忽然凑到她耳边,大喝一声。

采薇猝不及防,差点被他吓得灵魂出窍,转过头,拧着眉头,狠狠等瞪他一眼,揪着他一顿暴揍。

青竹边躲边咯咯直笑,最后倒在地上告饶,采薇方才放过他。这么一闹,她白皙的面颊上也出了一层薄汗,小口喘着气。

青竹爬起来,拉着她坐下,自己也坐在他对面:“妹妹,你同哥哥说说,二姐是不是有新打算了?”

屋子里点着油灯,采薇借着光看向对面的少年。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采薇是独生女,从来没体会过手足之情,如今却多了一个和自己长得七分相的亲生哥哥,尤其是那双眉眼,简直与她一模一样,这感觉十分奇妙。

虽然这个少年对自己来说,还算不上熟悉,但也许是本能作祟,她对青竹有种自然而然的亲近感。

因为江鹤年和江太太的宠爱,十八岁的青竹,是个混世魔王,无法无天得很。他天生是个风流种子,也不知是随了谁。江鹤年先前说没有男人不风流,其实不尽然,至少他自己就绝对算不上风流,他不爱去烟花柳巷寻欢作乐,这辈子唯一爱的女子只有采薇和青竹的母亲。家中除了江太太,就只有两房姨太太,大姨太是江太太的陪嫁丫鬟,江太太怀上大少爷时,让丈夫收入了房中,三姨太原本是秦淮河畔的歌妓,被江鹤年无意间撞见,因她与逝去的爱人有几分相似,便带了回来。除此之外,江鹤年再没有一桩风流韵事。

然而青竹才十八岁,就已经花名在外,是戏园子和青楼的常客,还曾经花钱包了个歌妓。

偏生他生得好看,嘴巴又甜,实在是讨人喜欢,家里丫鬟没几个不爱他的,江鹤年有时候看他这浪荡子模样,也气得不行,却又拿他没办法。

不过采薇看得出,这个哥哥天性不坏,只是被惯坏了。她笑道:“二姐什么都没想做,你别给她捣乱了。”

青竹不信:“二姐那性子我还不晓得?她要能听爸爸的话,老老实实和谢家三少成亲,我名字倒着写?”

采薇笑:“反正她没跟我说什么。”

青竹说:“上次是我大意,让爸爸提前发现了计划,不然二姐早上船走了。你放心,这回我肯定会加倍小心,你告诉我嘛,我肯定帮你们。”

采薇知道他虽然是真心想帮文茵,但他玩性太大,更多是觉得这事儿刺激好玩。

上次文茵逃跑,本来是个好机会。她一个女孩子坐船去美国,肯定是不能独行的,上回正好有三位同行的朋友,一路便能有个照应。哪知,机会就被那样错过了。

如今她要逃走倒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总不能一个人上船,所以还在等机会。

青竹见妹妹不说,泄气般噘噘嘴,起身道:“你不告诉我算了,我明日去问二姐。”

采薇抬头看他,忽然想起江鹤年吸鸦片的样子,郑重其事地叮嘱:“青竹,你可别学人抽大烟,那不是好东西,是摧残身体的毒/品。咱们国家变成这样,有一半功劳归于那东西。”

青竹昂头道:“我当然知道,这是洋人用来祸害咱们的玩意儿。我最敬佩的就是林则徐林大人,当年他虎门销烟,烧了英国人那么多鸦片,那就是壮举。竟然还有人埋怨说他是千古罪人,不是他销烟惹怒英国人,就不会有后来的鸦片战争。说这话的人也不想想,咱们国家闭关锁国这么多年,早已经落后人家不知多少,一块肥肉放在这里,就算没有虎门销烟,洋人也迟早会来侵略咱们。挨打不是因为反抗,而是因为落后。我以后要去学造枪造炮造飞机,把洋人都赶走。”

青竹跟当下的摩登青年一样,穿西服衬衣和系带皮鞋,喜欢一切来自西洋的新玩意,他屋子里有一部顶着大喇叭的留声机,是前年他生日,江鹤年送他的礼物。这东西在民国初年的中国,可是个稀奇玩意儿,除了机器本身昂贵,一张黑胶唱片也价值不菲,偌大的上海城,除了租界里的洋大人,中国人用得起的寥寥无几。

但对于西洋事物的热爱,并不影响他对于侵略的憎恨,对是非的分辨。

虽然这话听着稚气,但也算是说得在理,采薇笑着点头:“那你可得好好读书,念好英文才能出国去学新技术。”

说到英文,青竹就有点头疼,他算术学得不错,偏偏英文实在糟糕。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刚刚才舒展了一番宏伟志向,就被亲妹子委婉又无情拆穿,顿时有点泄气。

少年瘪瘪嘴,忽然又眉头一皱,“我说你怎么越来越没大没小了,都不叫我哥哥了?”

“你算哪门子的哥哥?”

青竹叉腰怒道:“我怎么就不是你哥哥了?”

采薇不和他争辩,只笑而不语。

面前的少年才十八岁,对她来说,不过是个还没长大的毛孩子罢了。外人在的时候,叫他一声四哥是礼数,就俩人的时候,哥哥两字还真是让她有些别扭,反正他本来也没有哥哥的样子。

青竹当然也就是随口说说,让她早点歇息后,转身走了几步,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从裤袋里掏出一枚小小的坠子,回身递给她:“妹妹,这是我今日外出发现的好玩意儿,送给你。”

采薇接过那坠子,是个很漂亮的琥珀,她笑说:“不会是想送给哪位姑娘没送出去,就给了我吧?”

青竹俊脸一板:“你怎么这么没良心,这可是我专门给你买的,花了我二十块钱大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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