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明灯难落墨
傍晚,街边的小摊陆陆续续都摆上来了,挂了许许多多的小花灯。
节假日非常热闹,几乎人人相挨,其间有几个调皮的孩童上蹿下跳,在人群里穿梭,眨眼间就不见了人影,下一秒再出现时,手里多了一串糖葫芦。
糖葫芦内里红的诱人,外面的糖衣晶莹剔透。
只把陆晏旁边的一大一小馋的流口水。
“娘亲,我想吃。”陆清祀眼睛都直了。
沈霜序盯着糖葫芦咽了口唾沫:“娘亲也想吃。”
“娘亲有银子吗?”陆清祀又问。
沈霜序诚实摇头:“娘亲没有银子。”
说完,两人的视线直直射向唯一银钱傍身的人——陆晏。
男人眼皮一跳,“怎么?”
“糖葫芦啊,”沈霜序理直气壮,“难道爷是让我和阿祀两个没有银子的人去买?”
说着,沈霜序恍然大悟,震惊道:“爷,我们都出来了,难不成您想让我和阿祀就这样干看着?”
“您也太残忍了!”
陆清祀帮腔:“爹爹坏!”
陆晏:“......”
男人冷着一张脸走向了卖糖葫芦的摊贩,怪他考虑不周,应该让朝三一同过来的。
等他拿着两串糖葫芦回来时,只看见空空的街角,两个人影不知所踪。
陆晏四下一扫,哪儿都没看见,心下微乱:“沈霜序!”
“阿祀!”
男人捏紧了手里的糖葫芦,脚步加快,心头的慌乱压不下去。
他素来冷静,遇事不慌,唯一一次紧张成这样,还是好多年前,以为那人再不会醒来时。
四周都是拥挤的人,摊贩的叫唤一声接着一声,传入耳里鼓胀燥郁,所见之处却全不是自己欲寻之人。
“沈霜序!”陆晏又喊了一声。
好端端两个人,怎么会不见?有谁想要对他们下手?
近日他在京都够低调了,谁犯得着在这种太平时候下手?
莫不是......
她带着孩子跑了?
陆晏眼神一凛,指甲不自觉嵌入掌心,刺痛顿生。
为什么呢?记得的时候想离开,不记得了不择手段也要离开?
她以为成王小世子是想带走就带走的?
陆晏眯着眼,现在已经离开刚刚的地方了,于是步子转动,手上一甩,一道银黑色的线飞了出去,消失在人群里。
“沈霜序。”陆晏垂着眼,语气低低的,带着浓郁的危险,“别让我找到你。”
找到了要如何呢?
关起来吧,她实在太不老实了。
“爹爹!”突然,一道软软糯糯的童音钻进耳朵里。
陆晏一震,迅速侧头看去,就见斜对面有家小小的馄饨馆子,门口散着些桌椅供客人坐,里面也有,只是位置比较小,相比之下外面更凉快。
此时他家宝贝儿子,就坐在门口旁的小凳子上,旁边是正在呼噜作响吃的欢快的沈霜序。
陆清祀见他看过来,笑眯眯朝他招手:“爹爹!快来吃!娘亲给你点了一碗,凉的差不多啦!”
陆晏挪着步子,沉静的眼里掀起清浅波澜,脑海里所有暴虐的想法在看到女子时化为沉寂。
时光最是难辜负,仿佛人就在自己的回忆里,不曾变过。
他也曾端坐桌前,等着俏丽身影的出现。
那时候一个小破馆子,承载了多少回不去的岁月?
“爹爹,坐!”陆清祀哼哧哼哧推着椅子,指着面前那碗没动过的馄饨。
沈霜序仿佛这才有空从自己的碗里把脸抬起,看着男人,弯眼笑了笑:“不知道合不合你口味,你尝尝吧。”
她声音把陆晏从回忆里抽离出来,男人敛下情绪,默默走过去,“无事。”
沈霜序承认自己是有点故意的成分,她想试探,如果她不见了,男人会有什么反应,好让她判断一下究竟是继续与男人周旋和离还是直接拍屁股走人更好。
现在看来,似乎直接走也不错,男人看起来不是很着急。
沈霜序吃完后,托着腮,若有所思盯着男人的侧脸,心里的算盘打的噼啪作响,毫不知自己方才从鬼门关走了一遭,差点失去自由。
“嗯?”视线里突然放大了一串红彤彤的东西,沈霜序一懵,定睛一看,是糖葫芦。
陆晏淡淡说:“不是要吃?”
糖葫芦色泽鲜艳,各个滚圆饱满。
沈霜序迟疑着接过,心里头诡异地升起了一点歉疚,“对不起,刚刚爷没看到我们,会不会很着急。”
陆晏看着眼前耷拉着耳朵的小刺猬,喉结滚动了一下,想说没有,脱口:“嗯。”
沈霜序一听,觉得手里的糖葫芦好像长了刺,很是扎手,“对不起,你要吃吗?”
“......”陆晏捏紧了勺子,半晌道,“我不吃甜。”
沈霜序哦了一声,一点也没有负罪感的咬了一大口,“那,等妾身回去了,给爷做酸的。”
陆晏:“......”
旁边的陆清祀也来凑热闹,“娘亲,我也要吃酸的!”
沈霜序给吃饱的陆清祀擦嘴,声音柔柔的,哄他,“乖,那是给爹爹吃的,酸的不好吃,会把阿祀的牙给酸掉的,那样阿祀就不能吃东西了!”
陆清祀似乎还有些失落,但很听话:“好吧,那给爹爹吃吧,阿祀就不吃了。”
陆晏:“......”
就在陆晏刚吃完的时候,朝三冒了出来,对着沈霜序恭恭敬敬一俯身,又转向陆晏:“爷,有何吩咐?”
他就纳了闷了,爷这不是还好端端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吃馄饨么?突然发紧急令做什么?
害得他饭还没咽下去呢,硬生生被那帮“好兄弟”赶出去了。
沈霜序看看陆晏,又看看朝三,“爷,您有急事吗?妾身一个人也没关系的,您去忙吧,不要耽误了正事。”
陆清祀笑呵呵:“朝三哥哥抱!”
朝三没敢动,求助的看向陆晏,结果就听他说:“照顾好小世子,我和王妃去走走。”
沈霜序:“???”
朝三:“???”
陆清祀:“我不要!我要和娘亲在一起!”
陆晏眼也不抬:“阿祀乖,等会让朝三给你买吃的,要什么有什么。”
朝三这会儿朝陆清祀伸出手:“小世子,属下带你去吃好吃的。”
陆清祀在他家娘亲和一堆好吃的里面,犹豫半晌,投向了朝三的怀抱:“我要吃甜羹,还有驴火烧!”
沈霜序:“......”
这儿子,卖了都比这来得好吧?
于是,沈霜序看着朝三抱陆清祀屁颠屁颠离开,满心愤懑。
“走。”陆晏随后站起来。
沈霜序:“去哪儿?”
“不是说要看花灯?”陆晏侧头看她,“晚了很多人,就没位置了。”
沈霜序一愣,懵懵点头,手不自觉地放进了男人展开的掌心里。
晚风清幽,飘着烟气吹向各处,陆晏走在前头,沈霜序跟在后面,一人未抬头,一人未回头,唯一感知到对方的,只余手上的温热。
男人穿着白色银纹滚边,身形高大如松竹,清俊挺拔,手里牵着的女子娇小,一身俏丽的紫纱裙。
沈霜序并不知道往哪走,只能低头跟着男人,忽而被拽的一个踉跄,抬眸看向前方。
男人并未察觉,只是感觉手里的柔软似要脱离,只能加大了力道。
“你捏疼我了。”沈霜序弱弱道。
陆晏停下脚步,回身,女子站在那一瞬不瞬盯着他,莹润大眼透亮。
三千灯火中,他突然想起,若是弄丢她的那一日,也回头了,是不是结局会不一样?
沈霜序不知道这个男人怎么回事,她说了自己的手被弄疼了,可这男人只知道盯着她看,却不松手。
“爷,您弄疼我了。”沈霜序挣了挣。
她知道自己貌美如花,沉鱼落雁,人见人爱,但是,这男人也用不着这样啊。
陆晏猛然松开,沈霜序皱眉揉了揉掌心,垂着脑袋看起来有几分沮丧。
“爷,还有多久......啊!”沈霜序没问完呢,身体突然腾空而起,吓得她尖叫一声,下意识环住男人的脖子。
陆晏打横抱着她,板着脸,一脸正经:“抱歉,不过那样太慢了。”
沈霜序一张脸红透了,粉嫩粉嫩,周围的视线都投了过来,有惊讶,有揶揄,饶是她一个现代人都忍不住脸红,只能把脑袋埋进陆晏颈窝。
鼻尖都是男人身上干净好闻的气息。
男人抱着她一路来到河边桥岸上,才将她放下来。
沈霜序难得羞涩,退后一步,偏头看去,却见遍地都是明灯,还有各种各样的花灯,精美绝伦,河里倒映着它们的影子,阵阵涟漪荡开,变得不太真切,如梦似幻。
“选一盏。”陆晏道。
沈霜序一愣,“爷是要写的吗?”
她看到有好多人在灯纸上写字,然后放走,顺着江水远去。
陆晏:“嗯,你来写。”
什么都好,只要是你写的,就行。
圆一个遗憾,圆过去的求不得,圆我不曾许给你的承诺。
沈霜序走过去好一番挑,找出一个普普通通的明灯,一只墨笔递到跟前,抬眸看去,灯火映烁下,是男人黝黑的、暗涌的眸光。
还好过去学过毛笔字,沈霜序在心里暗叹。
只是,一时停在那,竟觉......
满腔思绪,到了此处,却难落墨。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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