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她是他的贪嗔痴
陆晏筷子点了一下碗沿,沉了沉嗓音:“用膳吧。”
陆清祀夹了块猪蹄,猪蹄表面透亮,晶莹的酱汁令人垂涎欲滴,小胖猫立刻食指大动。
“娘亲,这个是猪肘!”陆清祀有些兴奋,他是实打实的肉食动物。
沈霜序还在给陆晏布菜,见陆晏表情抗拒,毫不客气地又往他碗里夹多一块,一边道:“这是猪蹄,娘亲放了冰糖,甜的,阿祀应该会喜欢。”
确实不同于以往的红烧猪肘,这猪蹄点点都在陆清祀的喜爱圈上蹦跶。
相比陆清祀吃的满嘴流油,陆晏表情似乎有些不太好。
陆晏本就十分抗拒猪蹄这种重油的东西,但既然是沈霜序为他夹的,就勉为其难尝了一口,出乎意料还算是挺好吃,可他依旧没法对这种东西喜欢的起来。
眼看沈霜序又要给自己来一块,陆晏眉心一跳:“沈霜序!”
沈霜序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一抖,猪蹄掉在了桌子上,沈霜序心疼坏了,“爷,这猪蹄可花了妾身不少银子呢。”
个败家仔啊!
沈霜序心疼得眼泪都要从嘴角流出来了,她还一块都没吃呢!
陆晏咳了一声,垂下眼帘,“本王只是......觉着不宜吃过多,而且,本王......不喜欢猪蹄。”
沈霜序抬头,用着很违心的表情说着很歉意的话:“对不起,是妾身的错,请王爷恕罪。”
啊,早说嘛,我就自己吃掉了,给你还浪费了。
陆晏看着沈霜序动作迅速地把猪蹄夹走据为己有,只觉松了口气,对沈霜序的言行不一口是心非看破不说破。
“爷!喝汤!这汤是妾身做给您补身体的,您尝尝!”沈霜序很积极为他盛了一碗汤。
毕竟......这不仅仅是男人第一次吃她做的饭,也可能是他最后一次吃她做的饭了对吧?
往后若犯了什么事,希望男人看在这顿饭的份上能绕过她一命。
陆晏没了猪蹄,吃得很快,没一会儿就饱了,静静在边上看着这娘俩一手一个猪蹄,啃得满嘴流油。
他寻思着,若旁边再加俩小矮凳,沈霜序和陆清祀能直接抬脚踏在上面,配合这吃相,活脱脱一个大土匪和一个小土匪。
陆晏眯着眼睛,眸光柔软,仿佛浸润在清辉里。
可他完全没想到,若按他这思路下去,那他就是那大土匪的压寨夫君。
还是貌美如花的那种。
沈霜序不好意思当着陆晏的面吮下手指上的酱油,只得忍痛拿了帕子擦干净,心口一抽一抽的疼。
“吃完了?”陆晏表情淡淡,指尖点了点桌面。
沈霜序点头:“妾身不雅,王爷见笑了。”
又恢复了这不咸不淡的语气,无形中保持了距离,刻意的卑躬屈膝,让陆晏感到十分不爽快,心里也酸酸涨涨地疼。
可让她恢复从前的样子,无疑是不可能的,而且沈霜序只会用一双无辜的眼睛看着他,这更令他心烦气躁。
“娘亲,阿祀也吃完啦!”陆清祀喊完,初岁就从外面拿了一盆水进来,给陆清祀清理油污。
陆清祀乖乖巧巧像只布娃娃一样任由初岁在他脸上一通抹。
“明晚有一个宫宴不得不去,你和本王一起。”陆晏突然的话打断了沈霜序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逃跑计划的思绪。
沈霜序一愣,迟钝地看向他:“爷......”
陆晏有些不自在,如果算起来,这是第一次带她一起去参加宫宴,从前不带她去,是不希望她和太多人接触,至于为什么......当时给自己的解释是觉得她不配,现在想来,似乎并非如此,如果硬要一个词来形容——阴暗的占有欲。
他不正视自己的这些阴暗面,但也不会否认它,因为这本就存在。
沈霜序就是他心里隐秘的贪嗔痴。
“嗯,明晚,你准备一下,不用太紧张,就是一个接风洗尘的必要过场。”陆晏安抚地拍拍她的手。
沈霜序点点头:“妾身知道了,不过妾身需要准备什么?妾身......不是很懂这些。”
陆晏吩咐朝三把陆清祀带回他自己的卧房,初岁也识趣地关门离开了。
“往后......不要再自称妾身了。”陆晏有些克制,他对过去越是迫不及待,心口就越是躁动。
沈霜序对这突如其来的莫名要求也不拒绝:“好。”
“明日我让太医再来一趟,看看什么时候能恢复记忆。”陆晏接着道。
沈霜序也没有拒绝,低头想了想,“爷,如果永远也不能恢复记忆呢?”
陆晏一怔,手无意识地摩挲着掌心,他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可以预见很多事情,比如父亲的灭亡,比如母亲的离开,圣上的不在意。
可独独没想到这个陪伴自己多年的人,会离开的这么突然,又这么悄无声息,更不知她会不会再回来。
他害怕去想那个答案,他害怕的无非是失去,失去从前所不在意的东西,然后再怎么渴求也回不来。
“能的。”陆晏不知是说给她听,还是说给自己听。
沈霜序又问:“好,可如果......我恢复了记忆,却不再是从前您熟悉的那个人了,又怎么办呢?”
陆晏却没能再回答,喉间干涩地滚动了一下。
“我如果无法与记忆共情,您能忘了过去的我吗?就相当于爱上另一个人。”沈霜序不依不饶。
陆晏静默了许久,“我不知道。”
闻言,沈霜序也没出现难过的情绪,反而如释重负地笑了。
其实是好事,心死得更彻底一些,把苗头彻底扑灭,离开的时候才不会那么优柔寡断,犹豫不决。
他忘不掉过去,纵使她最后能得到原主的记忆,可她终究不是原主,做不到共情,更不可能做原主的替身,自然无法给他想要的。
陆晏看着她的笑,心里没来由产生了一些恐慌,面上虽然还是平静一片,可语气却急了些:“为什么一定要忘记?否定过去不是更悲哀?而且,不管是从前的你还是现在的你,都是你,没有区别。”
有的,我和她不是同一个人,沈霜序心里反驳,神色却染上疲倦:“爷,我不知道,可能等那一天来了,一切答案都会揭晓。”
“您还是说说明日宴会的事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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