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贵客
“沈姑娘,现在看,是先去寻朱砂姑娘吗?”冯雪拍了拍衣袖,走过来问。
沈霜序想了想,瞅了瞅四周,“嗯,不过我怎么觉得看见了几个熟面孔?”
陆晏眯着眼,目光扫过几个背着农具的老汉,指尖一动。
“姑娘眼尖啊,不过我想这应该不影响吧?此处可是西域,别家的地盘。”冯雪笑了一下。
“楼主在扬州时可不觉得那是别家的地盘呢。”沈霜序走了几步,回头,“不过有楼主相送,想必不会出事。”
冯雪意味不明的笑了一下,“那走吧?”
沈霜序让莫清乐留下的几个人带路,去看看朱砂那边的情况如何。
来来往往的人热闹的很,古朴气息加上西域独有的异域风情,把陆晏怀里的小胖猫迷了眼,小胖猫趴在男人肩上,哼道:“爹爹,我好想吃那个白白的东西。”
沈霜序留意着,顺着小胖猫视线看过去,登时口水也要流下来,毫不犹豫道:“我也要。”
陆晏还没吩咐朝三,冯雪笑着对一旁的下人道:“去买来。”
“是。”
陆晏眉头微不可察的出现了一道褶皱,半晌垂下眼,“多谢楼主。”
“我自然要照顾周到了。”
到了皇室宫殿,沈霜序手里的白糖酥啃了不少了,仰起头,嘴角还有渣屑。
这西域宫殿自然保留了巫族古老的风格,又带着点神秘的气息,沈霜序捻了捻指尖,刚要开口,就感觉嘴角被指腹划过,侧头看去,陆晏正收回手,眸色温润地看着她:“怎么了?”
沈霜序一噎,耳根烧起来,嗫嚅了一下,干巴巴道:“没......”
陆晏好笑地看着女子绯红的脸颊,明明成婚多年,怎么就像是刚认识那般,不,刚认识的时候她可大胆多了。
思绪回转间,莫清乐已经开了门飞奔出来撞了沈霜序满怀。
“我等你好久了!”莫清乐非常高兴,一点都感觉不到旁边一大一小略带敌意的眼神。
陆清祀撅着嘴巴有点不高兴,陆晏眯起眼,盯着莫清乐抱住沈霜序的手,脸色暗沉下来。
“这不是来了么?不好脱身,所以比较慢,”沈霜序笑着与她拉开些距离,侧身转向冯雪的方向,“这是千锦楼的冯楼主。”
说完,又对冯雪道:“这是清乐郡主,也是我的一位朋友。”
莫清乐收起脸上灿漫的笑意,规规矩矩地点了下头,嘴角拉起一点弧度,平添了一分距离感,“冯楼主,久仰大名。”
沈霜序看到她这犹如教材般公式化的脸,果然皇室的人没一个是简单的,就算是天真如莫清乐,也不过是她的一层保护罩。
“莫姑娘果真性情中人,可爱的紧。”冯雪想了想,觉得自己是不大适合进入西域皇室的,于是便道,“想必莫姑娘和沈姑娘还要叙旧,恰巧我有公事在身,所以我先寻个地方休整。”
莫清乐没阻拦,也没邀请她留下来,只是说:“若是得了空,必要和冯楼主吃一顿好的。”
“那自是一定的。”
冯雪带着自己的人先离开,陆府众人则被莫清乐带进了宫殿。
果真是较为保守的,一路上都有人看着,几道强烈的视线紧紧黏在他们身上,此处想必不是想进就能进的。
最后在一座大殿前停下,从里面走出了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再定睛一看,男子身后还有一个与莫清乐年纪相仿的女孩儿,与莫清乐有着相似的服饰,面容清秀,只是眉间多了几许冷淡。
“见过公主。”因为身份的关系,两人同时对着莫清乐行了一礼。
只不过女孩儿行完礼,就看了眼沈霜序等人,目光扫过陆晏时,多了几许光亮,道,“公主贵为巫族圣女之女,怎会不知不可随意带人入殿?”
“莫非......是我们不知道的远道而来的——贵客?”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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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贵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