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六零来种地[穿书] 第13节
不然怎么就这么不合群呢?
找完了一小篮子野菜之后,三人就准备回去了。
王思婉特意坠在后面,手里拎着篮子慢悠悠的走着,在杨静回头喊她的时候,她摆了摆手,“你们前面走吧,我看看风景。”
杨静扫了周围一眼,群山环绕,也没啥好看的啊。
倒是余学清,有心想和王思婉走在一起,但杨静又在找他说话,他只好跟在杨静后面,然后时不时回头看一眼王思婉,看她有没有跟上。
“诶,余学清,你和王思婉是一个班的同学是吗?”杨静走在前头,脚步轻快的踩在田埂上。
余学清收回视线,“不是,我是她隔壁班的。”
“那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杨静转过身,好奇的问道。
余学清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眼神也变得温柔起来,“我忘了带书,是她把书借给我了,所以……”
虽然借书只是一件很小的事,但王思婉是唯一一个愿意把书借给他的同学,也是第一个对他笑得那么明媚的女孩子。
他长相俊秀,这么笑着的时候格外的好看。
杨静呆呆的看着他,没注意脚下,直接踩下来田畔,右脚一歪,疼得她一个眉头皱起。
作者有话要说:拜托各位去看看我的新文《柔骨娇娘在九零[穿书]》,已经开文了哟
自小被牙婆领养回去的吴烟吴侬软语,在金陵河畔是顶尖的美人,还未长成的时候,艳名就传遍了整个扬州城。谁人不知这个叫吴烟的美人生得一身娇软的嫩骨头,白嫩的皮子都能掐出水来,声音就像那夜莺轻鸣似的婉转动人。
吴烟知道自己年纪到了,在牙婆过来说,已经把她卖出去的时候,她只是垂下波光潋滟的眼眸,随后就平静的踏上来接她的小轿。可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顶小轿却成为了她魂归之处。
吴烟再次醒来时,成了一名生活在90年代的,头发爆炸金黄,穿着豹纹小皮裙的发廊洗头妹。
沈清越梳着大背头第一次见到吴烟的时候,她穿着豹纹小皮裙,乱七八糟的大浓妆,怯生生的眼睛往他这边一瞅,他愣是目眩神迷了。
第二次见吴烟的时候,她脸上的妆全洗干净了,穿着小白裙,腰上绑着带子,纤细得他心都跟着颤,想掐在手里,狠狠的摆弄。
吴烟心里默念了无数次,让沈清越这个早死的男配离她远点,可他却像狗皮膏药似的越黏越近。
女主在古代被当成一等瘦马培养,所以莺歌蝶舞、琴棋书画等等样样精通。
推一下我基友的预收文,也是过不了多久就会写的文哦
《给你小钱钱》作者:夜斩白
怀光睡下时,天地初开灵气丰沛;怀光醒来后,玄门凋敝道法溃散。
附身在十六岁人类少女身上的怀光抬了抬自己瘦弱的胳膊,再看看盖在自己身上漏絮的棉被,心中怆然:人族如今生活如此艰难了吗?
身为师门最后一根独苗苗,怀光觉得需得从长计议。
好不容易适应一周,忽然有人举着奇怪的东西,放她眼前:“恭喜你被选为变X记的嘉宾,体验为期一个月的城市生活!请问有什么感想?”
怀光:“???”
体验第一天,她捡了块石头,点成了金,想买个包子却被骂了一顿。
体验第二天,她扯了块破布,坐在街口算命,被城管缴了摊子。
体验第三天,怀光觉得城里的生活是不是有点太艰难了?
企业杰出青年进行一对一扶贫,赵玄朗多了个扶贫对象。
扶贫对象俨然是个小可怜,还曾经是个被拐少女。
“你有钱吗?”扶贫对象睁着小动物似的水润双眼,殷切询问。
赵玄朗给了她一百块,而后得到了一块狗头金。
——等等,说好扶贫对象呢???
第21章 (有红包)
余学清跟在杨静后面, 自然是眼明手快的伸手拉住她的手腕, 牢牢的扶住了她。
“你没事吧?”他担心的问道。
杨静此时半靠在他的怀里,男人炙热的体温传到她的身上, 让她的心跳扑通扑通的加速。
她脸颊熏红,“没,没事。”
余学清扶着她没放手,低头看了一眼她的脚踝, “真的没事吗?”
此时王思婉也赶了过来,装作没发现杨静的娇羞以及余学清看到她来,就想要伸手的举动,而是蹲了下来, 捞起杨静右腿的裤脚,见那一圈微红,就说道:“快要肿起来了,余学清,你把杨静背回去吧,她的脚最好不要受力。”
杨静闻言心中一喜, 但看了眼余学清后,又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没什么事,你扶着我就行,不用背的。”
余学清有些为难的看着王思婉,却见王思婉表情严肃的继续说道:“既然你的脚扭伤了, 作为唯一的男同志,背你回去也是应该,余学清,你说是吧?”
余学清也觉得王思婉说得有道理,女同志受伤了,他是应该的帮忙的,于是便把杨静给背了起来。
杨静不再推脱,顺从的伏在余学清不够宽厚,却很是温暖的背上,脸颊又红成了一片。
王思婉跟在后面,注意到杨静红彤彤的脸颊,低着头勾唇一笑。
这个情节是在书里出现过的,一样是去找野菜,杨静也是崴了脚,然后被余学清背回知青点。
只不过书中没有王思婉,只有他们俩人。
而杨静也是因为这件事,春心越发的萌动。
至于余学清,虽然在这时还没对杨静产生感情,但杨静作为他第一位亲密接触的女性,在他的心里,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杨静的脚只是稍微扭了扭,王思婉特意把情况说严重了,这样余学清才会同意把杨静背回去。
事实上,杨静和余学清的心理变化,此时确实如书中一样。
杨静越发的喜欢余学清了,而余学清,感受到女人软软的躯体伏在他的背上,也让他的心里躁动不安。
不用王思婉多说,余学清自动自发的将杨静送进了房间。
王思婉假装没注意到这俩人之间暧昧的氛围,打开自己的箱子,从中拿出一瓶跌打药酒,这是宋婶塞给她的,她放在了空间里,刚刚借着打开箱子的机会从空间中拿了出来。
“来,你的脚得用药酒揉一揉,得要大点力气把里面的淤血揉开,我力气不够,余学清,你来吧。”她将药酒递给余学清,一本正经的说道。
余学清慌乱的接过药酒,有些呆愣的问道:“我?”
王思婉理所当然的点点头,“那当然啦,我力气不够大,揉不开淤血,总不能让杨静自己揉吧?”
“我,让我自己来吧,我力气挺大的。”杨静也很不好意思,连连拒绝。
王思婉主要就是想让他们俩人更进一步接触,怎么可能让杨静自己来呢?于是严肃的说道:“自己来和别人来做是完全不一样,你要是想要你的脚快点好,一定要大力揉开才行。你也不想明天不能去上工吧?这样会给大队长他们留下很不好的印象的。”
杨静这会哪好意思说,其实她的脚没怎么扭到啊,只能硬着头皮应下,“那,那好吧。”
王思婉满意的点点头,对依然呆愣的余学清说道:“那交给你啦,我去厨房把菜洗洗。”
房间里俩人是怎么揉脚的王思婉并不关心,反正做这一切都是为了让这俩人成为一对。
等她再回到房间的时候,杨静坐在床边,脸颊通红的看着自己的脚踝。
王思婉走到自己的床边坐下,“感觉怎么样?是不是没那么痛了?”
杨静抬头看了王思婉一眼,再低下头的时候眼神也有些躲闪,她大概能看出来余学清是喜欢王思婉的,但王思婉似乎没什么感觉。
这样也好,她就不用觉得自己对不起王思婉了,毕竟是王思婉自己,把余学清推到她这边来的。
“没事没事,揉过脚之后就好受多了。”杨静伸手摸着自己的脚踝,脸上带着甜甜的笑。
晚饭是余学清主动承担过去的,杨静借口怕他不会,就踮着脚进了厨房指点余学清。
所以黄国庆等人一身疲惫的回来见王思婉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的时候,还有些奇怪。
“余学清和杨静在做饭。”她手指了指厨房,表情有些揶揄。
黄国庆马上很懂的点点头,“嘿嘿嘿,我知道了。”
顾芳也笑眯眯的,张巧巧撇撇嘴,没有多说什么。
这知青点一般男女比例都是差不多的,什么意思其实大家都清楚,不过是想让他们这些知识青年组成家庭,然后扎根农村罢了。
正因为如此,知青点要是有男女看对了眼,其他人也都是乐见其成的,结了婚知青可就不好回城了,也就相当于自动放弃了招工、招兵等回城的机会。
王思婉要的就是让大家认为余学清和杨静有暧昧关系。
现在的余学清对她的感觉还没有像书中那般深刻,毕竟原身的死才是对余学清影响最大的。
死了的人才是无可复制的,所以书中的余学清,才会一遍遍的想着原身的美好,而这份美好,不过是他自己想象出来的,是他理想中的美好,所以才会变成他心中的无可替代。
但现在王思婉没死,那余学清对她的感情自然不会那么深刻,只是单纯的喜欢而已。可这份喜欢,还很浅淡。因此,王思婉才会在后面推波助澜,将他推向杨静。
这样的话,剧情也会按照她想要的路线去发展。
而目前,王思婉做的,就是让大家以为余学清和杨静是互有好感的,而她,只要安静透明的度过最困难的时期就行,最好是所有人都不要注意到她。
但往往有些时候就事与愿违,你不找事的时候,事会找上你的。
第二天一大早,杨静就把王思婉叫了起来。
见王思婉睡眼惺忪,两颊粉嫩的的模样,她没忍住伸手掐了掐她的脸。
“快起床啦,咱们得去上工呢。”杨静神清气爽的叫道。
王思婉愣了片刻,总算是反应过来,自己既不在大晋朝,也没和宋婶在一起,她现在在大义公社的第六大队做知青呢。
今天是他们上工的第一天,昨晚杨静还跟她说好了,今天得早起,要表现得好一点。
洗漱好之后,早饭也做好了,是黄国庆做的。
用昨天剩下的婆婆丁做了个凉拌菜,又蒸了几颗地瓜,这就是大家伙的早餐了。
这两天吃的饭菜,让王思婉深刻意识到了她目前呆的地方,有多贫穷。
在大晋朝时,她每日得喝一盅血燕,珍馐美味应有尽有,穿的每一件衣服都是由江南绣娘费时费力做出来的。哪怕她的继母斥责她奢靡,可她作为相国府的大小姐,祖母和父亲都护着她,她还有母亲留下的巨额嫁妆,就算是奢靡也配得上她的身份。
而来了这边后,她首先要适应的,便是衣服的粗糙,随后便是吃食上的精简。
与宋婶一起的时候,只是吃得简单罢了。但到了这里,就不只是简单,所有的吃食,在她看来,无任何享受可言,只单纯的为了填饱肚子。
她看了眼其他人麻木的神色,咬下最后一口地瓜,垂下了眼眸。
好在……她还有个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