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芒跳跳糖 第15节
几个女生被孟行悠这个举动吓了一跳,孟行悠直接看过去,眼神里带着挑衅警告,几个女生觉得不好意思,转过身没再打量迟砚。
刚刚的不爽感瞬间消失殆尽,孟行悠觉得这个车厢环境都舒服了一点。
迟砚睡着了,两个人不说话也不会尴尬,孟行悠没事做,也靠着闭目养神,只留了根神经来听地铁广播报站。
之前迟砚说的那个楼盘孟行悠有印象,五中的地理位置本来就不错,周围交通基础设施齐全,那个楼盘在这附近开发,妥妥的学区房无疑,房价当然也不友好。
怎么说,迟砚从头到脚从内到外,大到坐的车住的房,小到戴的手表用的钢笔,无一不透出一股公子哥清贵味道,倒不是说他故意显摆,哪怕这些身外之物都没有,气质这个东西也藏不住。
公子哥就是公子哥,从小到大的生长环境会成为一个人身上的烙印,不管好坏,都将伴随一生。
这么一个公子哥,竟然会给自己找个编剧做副业,在孟行悠接触过的豪门贵胄子弟里,迟砚绝对是一股清流。
而且根据孟行悠对晏今的了解,他入一行至少有两年,两年前迟砚才多大,初二?
初二的她在干嘛,在吃吃喝喝玩玩睡睡,除了上课这件正经事,什么也没做过。
优秀的人也见过不少,家里学霸扎堆,别人不说,光是孟行舟和夏桑子就甩她好几条街,以前孟母说她不着调,尽做出格的事儿,孟行悠还不以为然。
直到今天,孟行悠看见迟砚的另外一面,她才感觉孟母说的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在迟砚面前,自己一贯引以为傲的理科天赋,根本不值一提。
人家不偏科会玩吉他,当得了编剧配得了音,十六岁的年纪做着好多人二十六岁可能都无法做到的事情。
论家世论样貌,孟行悠感觉只能跟迟砚打个平手。
人和人之间的差距也太大了吧,难怪上次搭讪被丑拒。
不过话又说回来,连她这样的迟砚都看不上,他的眼光得有多高?
普天之下,谁与争锋,这辈子估计都脱不了单,他自己跟自己谈恋爱得了。
想到这,孟行悠竟然很神奇的被安慰到,心头那口气儿顺了不少。
迟砚这一觉睡得很沉,不是孟行悠拍他胳膊,他还真的没听见广播报站的声音。
睁开眼睛眼前却一片黑,鼻子闻到不是车厢里乱七八糟的味道,而是一股清甜的水果香,带着似有若无的牛奶味儿。
几秒钟过去,迟砚才清醒,他伸手拿掉盖在头上的外套,仔细一瞧,是孟行悠身上穿的那件。
车门打开,两人站起来下车,迟砚把吉他背在背上,将手上的粉色外套往孟行悠肩头一披,刚睡醒声音还是哑的,带着倦意:“你想捂死我吗?”
孟行悠把衣服穿上,想起还有这么一茬,实话她可不敢说,只能胡说八道:“哦,没有,我刚刚太热,就借你的头放了一下外套。”
迟砚:“……”
我信了你的邪。
回到学校正值饭点,校门口外面的夜市小街热闹得不行。
孟行悠饿过了头,突然很想吃火锅,学校附近就有一家连锁店。
华灯初上,食物当前,面对同样没吃晚饭的迟砚,孟行悠感觉凭着同校、同班、同学、同桌这四层关系,说下面这句话并不唐突。
“班长,我们去吃火锅吧。”
本来在校门口就该分道扬镳,迟砚没料到孟行悠还会开口邀请她吃晚饭,几种念头在脑子掠过,孟行悠没给他多想的机会,接着说:“你别误会,我就是超级无敌爆炸想吃火锅,是那种要是今晚不吃我会失眠的那种超级无敌爆炸想,你就当日行一善,临时饭搭子,了解一下?”
迟砚其实熬通宵之后没胃口,他什么也不想吃,只想回公寓洗个热水澡睡觉,睡个昏天黑地。
心里想的是拒绝,话到嘴边却变成了:“上哪吃?”
说完,迟砚愣了一秒,对这三个字的口不对心很费解。
孟行悠大喜,指着前面不远处的火锅店,跟迟砚并肩走,一边走一边夸,生怕他下一秒会反悔一样:“就那里,我跟朋友吃过几次,他们家味道很好的,你能吃辣吗?不能吃的话有鸳鸯锅,他们家的小米南瓜粥很赞,还有小吃,我推荐红糖糍粑,刚出锅的可好吃了,我一个人可以吃一份,上次撑得我第二天都没吃饭,对了蛋饺也不错,你知道蛋饺吧,就是用鸡蛋和饺子……”
街道霓虹灯光,头顶轻柔月色,尽数落在少女身上。明黄色T恤配背带裤,长发被编成鱼骨辫垂在脑后,她说得很认真,脸上挂着笑,手配合说的食物会比划一些小动作,辫子随身体左右晃,跟脸颊上的酒窝一样灵动。
他们走在街头巷尾,这里有喧嚣,这里是烟火人间。
迟砚不知道孟行悠这样的小公主,是不是真的知道那些食物的做法,只是听她这样说,食欲竟不知不觉勾起来,不是什么稀罕佳肴,他却有了几分想要尝尝的期待。
这些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么好吃。
好吃到能让她开心成好像下一秒能拿到糖果的小孩子。
火锅店生意很好,需要排号,服务员把小票递给孟行悠,她看见前面十多个人,叫上迟砚去店门外的小凳子上坐着等。
旁边小店章鱼小丸子的味道刺激着孟行悠的味蕾,她把背包放在凳子上,起身跟迟砚说:“我去买小丸子,你要不要吃?”
迟砚摇头拒绝。
章鱼小丸子不用排队,不到两分钟孟行悠就买回来,她等不及坐下就吃了一口,刚做好的小丸子很烫,孟行悠拿着食盒,一边给自己的嘴巴扇风:“好烫好烫,烫烫烫……”
迟砚把她的包拿开让她坐下,好笑又无奈:“没人跟你抢。”
孟行悠好不容易把食物咽下去,长叹一口气,把食盒递到迟砚面前:“差点烫死我,你尝尝,挺好吃的,就是烫了点得吹着吃。”
“不吃。”迟砚低头,看见孟行悠的小白鞋,说,“你鞋带散了。”
“帮我拿一下。”
孟行悠把食盒往迟砚手上一塞,弯腰系鞋带。
她一弯腰,脑后的辫子往前掉,脖子后面的刺青露出来,迟砚垂眸,没说话。
孟行悠系好鞋带,把包和食盒都拿过来,自顾自地继续吃。
“孟行悠。”
听见迟砚突然叫她的名字,孟行悠来不及咽下嘴里的食物,含糊不清地“嗯”了一声,回过头看着他。
好奇心害死猫。
大概自来熟这件事会传染,迟砚的目光落在她后脖颈停留了好几秒钟,才收回视线与她对视,启唇问:“你的刺青,是什么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悠妹:你猜,你猜不着气死你这个高个子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吃盐:……
第14章 甜度14%
孟行悠愣了一下,下意识想问你怎么知道我脖子后面有刺青的。
然后转念一想,那好像也不是什么隐秘部位,平时低个头就能看见,挨着迟砚坐同桌这么几天,他发现了也不奇怪。
孟行悠把嘴里的小丸子咽下去,笑着说:“是我养的猫,叫糊糊,糊涂的糊。”
“……”
迟砚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来。
之前他跟霍修厉闲聊,说过纹身的事儿。
霍修厉说什么非主流遇上真爱,把对方名字刻自己身上记一辈子,还说自己有个小学同学就叫胡虎,高中练田径去了,现在女生缘好到不行。
此时此刻,再想起这些话,迟砚只觉一言难尽。
神他妈练田径的胡虎,非主流遇上真爱。
这就是一只猫。
这居然是一只猫!
霍修厉这个蠢货绝对哪个山头跑出来的傻逼玩意儿。
大家对刺青的态度比较单一,不是黑社会大哥就是非主流爱情,她之前说要去纹身的时候,就连裴暖都以为她受了什么刺激要加入杀马特家族。
章鱼小丸子凉了就不好吃,孟行悠低头把剩下的三个吃完,丢完垃圾回来看见迟砚还是那个姿势,犹豫几秒,坐下来多说了两句:“那只猫跟我一起长大的,今年暑假走了,我心里没着没落的,而且我这人记性不好,必须要留下点什么才什么,我不记得糊糊,这世界上就没人记得它了,那样的话,猫活一场多委屈。”
迟砚一怔,他没料到孟行悠这样大大咧咧的性格,还有这么细腻的心思。
“但是你纹在脖子后面,你自己也看不到。”迟砚说。
孟行悠点头,抱着书包看前方,眼神一反常态没有焦点,感觉很空。
“那只猫最喜欢趴我脖子上,我觉得纹在这,它说不定会开心。”
“纹身真的超级疼,那个疼够我记一辈子的,所以我看不见也没关系,反正忘不了了。
“糊糊一年四季都跟冬眠一样,又懒又傻,经常被自己尾巴吓到到处窜,不过它很粘我,我做什么它都陪着我,大概在它心里我就是全世界,这么想想,我疼那么几个小时也值得。”
提到糊糊,孟行悠难免伤感。
说完这些,她感觉自己情绪过了头,明明犯不着跟迟砚说这么多,关系不熟听起来只会觉得矫情,她拍拍脸蛋,闭嘴沉默。
这时,听见服务员在门口叫他们的号,孟行悠如获大赦,拿着包站起来,叫上迟砚,又是平时没心没肺的样子:“终于到我们了,走走走,我快饿死了,我现在能吃下一头牛。”
迟砚走在她后面,那个刺青除了“huhu”四个字母以外,后面还有一个猫爪印,上次在教室没见到的图案,原来只是一个猫爪印。
可能是听了孟行悠多说了几句,现在这个刺青在迟砚看来,显得特别顺眼,甚至还有点可爱。
对一只猫尚且如此重情重义,更不用说对人。
孟行悠的世界感觉很纯粹,喜怒哀乐来去随意,她可以从一件小事轻轻松松得到快乐。
比如她现在对着菜单上面的食物,跟服务员一问一答都能笑得肆意自由。
她的喜乐来得好简单,几乎触手可及,明明几分钟前还在为自己去世的猫而伤感。
迟砚不知道该说她心大还是单纯。
但不管是什么,心大也好单纯也罢,迟砚很清楚,只有一个完整幸福家庭的才能培养出这样的真性情。
勇敢无畏,向阳生长,做事不用考虑退路,因为她永远有路可退。
迟砚垂眸拿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抿抿唇,感觉这茶比平时喝过的都要苦。
孟行悠看见什么都想吃,但是理智还在,粮食不能浪费。
问迟砚他什么都说随便,似乎也没什么忌口,孟行悠专挑最想吃的点,点够差不多两个人吃的量,就没有多点。
火锅店生意好,上菜速度却不慢。
锅底冒泡泡后,服务员把肉先倒下去,烫半分钟就捞起来吃。
吃火锅有一个好处,哪怕没有话题也能找到话说,一顿饭吃下来不会太尴尬。
孟行悠吃得很满足,迟砚没吃多少,点的菜大部分都进了她的肚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