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我男朋友一个月上百万?
根据周夏夏的了解,苏启浩高中过后就没上学了,之前在驾校练车,然后又去江陵市音乐中心学习乐器,这些明显都花时间,苏启浩还有其他的时间去工作么?
如果是正常的工作,他应该不会有这么充裕的时间来学习乐器。
苏启浩笑了笑,道:“你不是喜欢看小说么?我现在就在写小说。”
他想起了在驾校的时候,还看到周夏夏正在看他写的小说。
“你在写小说?”
闻言,周夏夏眼睛一亮,连忙道:“写的是哪本啊?我和你说,我也在网上写小说呢。”
没想到找个男朋友还找到了兴趣完全一样的。
想到以后自己和苏启浩在一起,一人一台电脑,一起码字,周夏夏心中很是期待。
那样的日子估计很不错的。
苏启浩也没有隐瞒,道:“你之前不是看过一本叫做《我真没想重生啊》,那本书就是我写的。”
他脸上带着笑容,但是周夏夏却是一下子呆住了。
“《我真没想重生啊》?你…你是浩然正气?”周夏夏呆呆的看着苏启浩。
她对《我真没想重生啊》真的是印象深刻,之前自己新书占据月票榜第十,就是被《我真没想重生啊》挤了下去。
之后,她便留意了这本书,看到这本书上架后首订过万,之后一直占据畅销榜前面…之后,《我真没想重生啊》作者标签从lv5变成了大神。
可以说,周夏夏是完全看着《我真没想重生啊》的作者一步步成长的。
《我真没想重生啊》《大奉打更人》,包括现在正在更新的《遮天》,她都看了。
而现在,写这些书的作者就在自己的面前,是自己的男朋友?
根据她的想法,那位浩然正气年纪应该偏大一点才对。
周夏夏有点难以置信。
她是作者,自然知道那位浩然正气写的书有多么挣钱,单单看长期占据畅销榜前列,估计一个月稿酬都有百万!
“怎么了?不相信?”看着周夏夏目瞪口呆的样子,苏启浩捏了一下她白嫩的脸蛋,笑着道。
周夏夏先是呆了一会,然后又迅速反应过来,兴奋道:“你真的是浩然正气?”
短暂的愣神后,周夏夏也是完全兴奋了起来。
自己的男朋友也太厉害了。
之后,周夏夏不断问东问西,心中好像有十万个为什么,一会问苏启浩一个月挣了多少钱?一会问他一天怎么能更新十万字那么多?
苏启浩笑着道:“我是语音码字,而且存稿比较多,所以能维持十万。不过现在存稿没有了,《遮天》的话更新不会那么快,上架后我估计最多一天两万字。”
码更多字肯定能挣到更多的钱,但是没有必要,让自己那么累干嘛?
对于周夏夏询问,苏启浩的回答并不是太过具体,真正算起来,谁也很难做到一天十万字,还能保证小说不崩的。
对于一个月挣多少,苏启浩道:“之前两本书挣了有几百万吧,不过《遮天》更新速度只有之前的五分之一,稿酬的话估计会直接缩水一大截。”
刚才周夏夏也说自己写小说,所以,大致能了解他能挣多少钱。
“哇,几百万啊。”周夏夏惊呼一声,眼睛亮晶晶的。
实际上,她对此早已经有预料,并不是很吃惊。
更新那么多字,如果是正常更新,《我真没想重生啊》和《大奉打更人》都可以更新三年了,苏启浩相当于几个月时间将三年的稿酬都给挣了。
“对了,夏夏,你刚才说自己也在网上写小说,哪本啊,我看一下。”苏启浩笑着道。
听到苏启浩的询问,周夏夏顿时看向远处,道:“哎呀,苏启浩,你这么有钱,我要多买点东西吃。”
一看她的样子就是在转移话题。
不过,到了最后,苏启浩还是知道周夏夏写的小说的名字,只不过这更新…
此时周夏夏小说已经上架了一个多月,而更新一天只有两千字。
之前周夏夏还挺勤快,最起码一天保证四千字,不过和苏启浩谈了恋爱后,就不想码字了。
陷入爱情的她,码字的时间大幅度缩减。
“哎呀,两千字很好了,我码字比较慢。”周夏夏有点不好意思道。
在商场逛了一会,周夏夏虽然说要多买点东西,她知道苏启浩是作者浩然正气,就知道苏启浩肯定不缺钱,但是她依然没有买多少东西。
最后,她和苏启浩都拎着几个袋子,苏启浩将周夏夏送到了江陵大学。
……
“叫你室友下来拎一下吧。”下车后,苏启浩将几个装零食、水果的大袋子拿了出来。
之前他拎的比较多,但是女生宿舍,他肯定不能进去。
周夏夏拎这些到三楼,肯定会吃力。
“嗯,好。”周夏夏尝试了一下,随后苦恼的发现自己一次性真的不好拎上去,然后便打了电话出去。
他们在等着,女生宿舍楼下不时有人走过,还有人的目光不时好奇的看向苏启浩和周夏夏。
“那是会计专业的周夏夏,她有男朋友了?”
“她男朋友挺帅的。”
“是啊,他哪个班的?”
一些人好奇,还有两位周夏夏的同学看到了这里,笑着来打招呼。
“咦,清雪,你看是305宿舍的周夏夏,那是她男朋友么?给她买了好多吃的哦,坚果、牛肉干…哇,这些都不便宜啊。”
另一边,一位面容清冷的女孩走来,手中拎着水瓶。而在清冷女孩身边,另一位女孩忍不住说道。
杨清雪看向这里,笑了笑,然后走了过来,朝着苏启浩打了一下招呼。
“苏启浩,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
苏启浩也回了一下。
周夏夏看着杨清雪,她和杨清雪其实不熟,不过知道这个人。
实际上,她们专业的和杨清雪所在的专业之间有点矛盾,两个专业的人在宿舍里基本上是井水不犯河水,不怎么打交道。
此时周夏夏心中莫名的有一丝警惕,传闻这杨清雪性子很冷,不怎么搭理男生,现在竟然主动向苏启浩打招呼。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