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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态宠爱[重生] 第61节

所以从小老师就不喜欢他。

长大了,再多的缺陷都能遮掩。渐渐也学会了忘记世界对他的不公平。

孟听垂眸,敲了敲门。

江忍看见她,眼带得意:“你勾的十篇,老子现在全会。”

他那样子就跟得了什么冠军似的。

孟听走过去,她那两本书这几天被人反反复复翻的痕迹很明显。她心情有些复杂。

然后抽考他。

孟听是用的试卷考试方式。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下一句。”

江忍想了想:“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孟听:“‘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前一句?”

江忍:“……”

大多数人问后一句能反应过来,问前一句……

他默默在心里从这文第一句开始背。

老半天,他咬牙:“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

他看她,才发现她在笑。

灯光下,她眼带笑意,俏生生的,她这年十七岁,一笑比千万树花开还美。孟听实在没忍住,笑得肩膀轻颤。

好笨啊。哈哈哈哈!

江忍知道她在笑自己,轻轻掐她脸:“再给老子笑试试。”

孟听咬住嘴唇,努力把笑憋回去。

再出口考他的时候,她刻意考前半句。

他果然皱着锋锐的眉。

一言不发,半天才开口接。

虽然很慢,可是十篇课文。他一篇都没有错。

孟听一时有些怔然。他真的做到了,少年眼中情感炙热浓烈:“背完了,你答应我的事,算数吗?”

她不骗人,孟听点点头。

他笑了。

“小老师,我还多背了一首,你要不要听。”

还多了一首?

孟听去翻,她只勾了十个呀。

他按住课本,含笑看她眼睛。

“你们好学生不是喜欢念诗?老子念给你听。”

少年含笑,背他的第十一首诗。

“如果不曾相逢

也许心绪永远不会沉重

如果真的失之交臂

恐怕一生也不得轻松

一个眼神

便足以让心海掠过飓风”

那是汪国真的现代情诗《只要彼此爱过一次》。男诗人的词很霸道,孟听脸都红了:“好啦,算你赢了好不好,我下周继续给你上课。”

他笑得有点儿野:“躲什么,看着我,背给你听哦。”

“不听!”孟听觉得听他念这个好羞耻啊,她耳朵尖儿都泛红。怕他还要念塞到他手上,“今天到此为止。”

江忍笑得不行:“那你夸我厉害。”

孟听:“你别得寸进尺。”

他说:“你看看老子眼睛啊。”

她抬眸,错愕地看着他眼中。好多血丝。

为了这些破文言文,他十二天没睡好。睡觉都神叨叨的。

她第一次知道,一件自己简简单单能做到的事情。他有多么不容易。

江忍低笑道:“我想早点看见你。”他是男人,答应她的事一定做到。

她眨眨眼睛,第一次真正看到他眼里的认真。

很干净,很热烈。

让一个暴躁症背书,他这几天,一定很难受。

孟听手指触到兜里的钢笔:“你伸手。”

江忍伸手,他低眸,手中被她放了一支普通的英雄牌银色钢笔。还带有少女的温度。

她想起鼓励差生的原理,小脸认真:“你很厉害。这个是进步奖。”

他攥紧手中的笔,心中发热。

像个蠢得找不着北的愣头青。

被人家用一支五块钱的钢笔哄得分不清东南西北。

干他娘的!他觉得他血槽快空了。现在让他背一万篇那个鬼‘之乎者也’都不是问题。

等孟听走了,他靠门边看着她的背影。

校园灯光星星点点。夜风吹起她的发,江忍眯眼轻轻嗅了嗅手中这支钢笔。

有一丝她身上的香气。

他笑了,从前,时光很慢。

慢到她一个笑容,一句夸奖,他就能品味一生。

一辈子只够爱这么一个人。

第47章 撒娇

因为江忍把课文都背下来了, 宋琴琴能退出补课,孟听却不能。

周一放学宋琴琴去提交申请之前去问孟听:“学姐, 你真的还要给他补啊?”

那位江学长零基础,谁给他补课谁痛苦。而且宋琴琴一走,孟听一个人得补七科。,

孟听点点头:“我答应他了。”她说这话时在低眸写大纲。

孟听把初中的课本找出来了,在给江忍勾画重点。她写得很仔细, 各种繁复的知识点在她笔下脉络渐渐清晰。

宋琴琴不由有些敬佩她了。

天气渐渐热起来,学生们上课总喜欢把裤腿往上卷。

宋琴琴的申请被批准下来的时候, 孟听刚好把最后一门生物的重点整理完。学校为了省电,怕学生们挥霍。五月一般教室里是不许开空调的,得等到最热的六月和七月才统一开空调。

赵暖橙嘀咕:“什么嘛, 还以为安了空调就可以用,结果还是两个破风扇。老师办公室就可以用, 不公平!”

教室里人多,温度更加高, 她边说边卷裤腿:“热死了。”

赵暖橙转过头看孟听,孟听额上也有一层细汗。“听听你这样卷起来,凉快一些。”

孟听笑着说好,也弯下腰, 学着赵暖橙那样, 把裤腿卷上脚踝, 一路卷到小腿中央。凉意透进来, 真的凉快许多。

洪辉的脸突然就红了。

孟听穿了一双白色的系带凉鞋。露在外面的脚趾白嫩可爱。原本因为七中的校服宽大, 谁也看不出谁的身材是个啥水平。

然而因为热,看一截嫩生生的小腿就看出来了。

孟听没注意到同桌的异样。

反而是后面几个男生注意到了,偷笑:“洪辉不是暗恋校花吧。”

“瞧他那怂样哈哈哈哈。”

一个男生说:“不过孟听真的好白。”

小腿也很漂亮。纤细白嫩,分外匀称。

她站人群里,就跟自动开了美颜一样。那个男生耸耸肩:“说人家洪辉做什么,你们还不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人家好歹是同桌。孟听要是给我当女朋友,我给她提鞋都愿意。”

男生们哄然大笑。

“想得美呢你!”

然而夏天一到,七中所有人都发现了一个问题——没人见过校花孟听穿裙子。别说裙子,连短裤都没见过!

他们能看到最多的,就是精致的脚踝往上一点点了。

学校的同学偶尔周末会遇见,因为H市酷热,所以女生们回家都爱裙子或者短裤。

十四班的沈羽晴就特别爱穿裙子。

一双腿纤细漂亮,因此沈羽晴在学校的追求者一直不少,加上她比较开放,男朋友不断。一身短袖短裙,别提多勾人了。

校花从来不穿裙子的梗很快就在整个高二流传起来。

沈羽晴彼时在补妆,闻言冷笑一声:“要么腿不好看,要么腿上有伤呗。”

“你怎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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