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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我是小乞儿13

忘忧的声音温温柔柔的,弄得小乞丐面红耳赤了,他羞涩地垂下头,轻轻应了一声。

手里紧紧抓着忘忧递给他的袍子,直到抓出了褶皱才慌慌乱乱地松开手,低着头走进了屏风处。

一轻一重的脚步声停滞了下,随后“哗啦啦”的水声响起,忘忧甚至都能想象出,小乞丐大概已经脱了衣服光溜溜地走进了浴桶里。

不知是不是不习惯与他人共处一室,光是听见声音,忘忧就觉得浑身已经开始不自在了。

他轻轻咳了声,里面的声音断了一瞬,担忧的询问伴随着哗啦的水声响起。

“……公子,你身体是不是又不舒服啦?”

最开始的时候,狗儿还是有些不习惯,声音弱弱小小的,但是还是不难听出他话里显而易见的担忧。

忘忧抿了抿唇,在他的设想里,狗儿现在一定是从水里站了起来,脸色慌慌的,顾不得自己光溜溜的身体,急急忙忙地就要出来见他。

光是这样想着,忘忧就觉得自己的脸烧起来了。

“……我没事,你先洗澡,不用管我的。”

忘忧的声音听起来和方才没有多大差别,这让担忧的狗儿把心放回了自己肚子里。

不过,他还是觉得有些不放心,便又问了一句,忘忧叹了口气,大概是没想到他居然这么死心眼,只好耐心十足地再次回答了一遍。

狗儿这才松了口气,意识到不对劲之后,低下头看了看光溜溜的身子,这才发现自己情急之下居然想就这样出去!

狗儿还是知道什么叫礼义廉耻的,他赶紧将整个身子缩回了水里,气鼓鼓地拍了拍自己红通通的脸蛋。

若是自己真的这样出去的话,忘忧公子一定会觉得他是一个变态吧……认为他是一个居心叵测的坏蛋,再也不会喜欢他了,说不定还会把他赶走,不想再要他了。

越想越惶恐,狗儿开始认认真真地洗洗涮涮起来,小猫儿说过没有人会喜欢一个邋里邋遢的人,他要变得很干净才行!

忘忧一直在外面站着,他向来喜静,就算没人陪着他,他也能安安静静地待上一整天。

耳边还是能听见哗啦啦的水声,为了转移注意力,忘忧抬起了头,入目的皆是大酆都城的繁荣盛景。

一阵微风拂过,他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表情是万物不在眼里的冷淡。

有人说忘忧无心无情,有人说忘忧做惯了那侍奉人的贱胚子,却很少有人能够看懂他眼里那寸草不生的荒芜。

谁稀罕其他臭男人的爱慕,谁稀罕美貌无双的艳名家喻户晓?

若是可以的话,他多么希望自己只是做了一场噩梦,梦醒以后,他还是那个温文尔雅的世家公子,而不是困在这怜君阁,终日乞求其他人怜惜的小倌。

忘忧已经不知道自己今日叹过多少次气了,他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一堆会喘气的腐肉,里里外外已经全都脏透了,也烂透了。

身后传来轻轻慢慢的脚步声,小心翼翼地向着他的方向靠近。

因为被其他人疯狂觊觎,忘忧早已数不清自己遭受过突然袭击了,当初有人还在他发呆的时候冲上来抱住他,想要和他……

忘忧当时恶心坏了,疯了似的尖叫挣扎,那男人却像块狗皮膏药似的死死贴着他不放,腥臭黏腻的气息喷洒在他的颈侧,还想要凑上来亲吻他的脸。

快被亲上的时候,忘忧睁大眼睛,眼神空洞,愣愣地看着天,突然觉得自己就这样死去也很不错。

这样肮脏污秽的自己哪里还配称得上做一个世家公子呢。

最后忘忧没有被轻薄,他被恰巧路过的拂柳和秦渊救了,毕竟之前和拂柳有过约定,他是卖艺不卖身的,拂柳自诩一诺千金,他当然不会眼睁睁看着忘忧被人糟蹋。

更何况,忘忧也清楚拂柳的心思,他可是把他当成怜君阁的摇钱树的,怎么可能允许他被随随便便一个男人糟蹋,纵使是让他献身,他的归处也该是那帮身居高位的权贵们。

但是从那之后,忘忧的警惕心变得越来越高了,他不允许别人再近他的身,每当超过那个安全距离后,忘忧就会浑身发抖且生理性反胃,他很害怕。

这次也不例外,忘忧听到耳畔的脚步声后立马竖起了耳朵,垂在身侧的手指紧握成拳,捏住袍袖里妥帖藏好的匕首,眼神冷漠。

倘若来人真的是心怀不轨的人,他会像以前一样,高高举起自己的匕首……

“公子……”

温吞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沉浸在过去痛苦记忆里的忘忧忘记了来人是谁,仓促地转过身去,却见到了一张羞红了的小脸。

小少年扭扭捏捏地向着自己的方向走来,很是拘谨的样子,小手不停揪着身上的衣服,像是很不习惯一样。

忘忧惊得瞪大了双眼。

方才还脏兮兮的小乞丐已经变了一副样子,洗净了浑身的脏污之后,被遮挡的严严实实的脸蛋也露了出来。

好……好漂亮。

忘忧从来没有想过,他随手救下的小乞丐洗干净以后居然是这么漂亮矜贵的美人,极盛的容颜像极了大酆都城娇艳无比的牡丹,美不胜收。

露出来的皮肉像是隆冬的雪,又细又白,泼墨似的长发在身后逶迤,堪堪遮到屁股上,艳红的唇上镶嵌着一颗饱满适中的唇珠,诱人采撷,极致的艳色勾勒出一副美到让人屏息凝神的上等佳作。

忘忧见过不少漂亮少年,包括他自己也是不可多得的美人,但他还是被狗儿的漂亮晃了眼。

任是谁也想不到,整日以邋遢面貌示人的小乞丐居然是这样一副样子。

忘忧清高冷傲,却因病弱眉眼里自带几分柔弱,若说他可以轻易得到别人的怜惜,狗儿的容貌让人想到的第一个词语便是摧毁,他们希望看到这样的美人走投无路,只能像菟丝花依附在他们身边……

随着人走近了,还能闻到他身上的香气,说不清是什么味道,像是从皮肉中渗透出来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212章 我是小乞儿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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