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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我是小乞儿14

狗儿局促不已,这件衣服穿在身上,他能依稀感觉出比小猫儿送给他的那件还要好,布料柔软,穿在身上又轻又舒服,更是要比自己总是穿着的大袍子要舒服千倍万倍。

可是,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狗儿却觉得这件衣服奇奇怪怪的,领口处开的有些大了,可以露出大片锁骨,屁股处又有些绷紧……

总而言之,是让人很不自在却很能显出身材的款式。

怜君阁给忘忧订做的衣服大都是这种样式,忘忧也没办法,只好给狗儿挑了一件不是那么暴露的给他,却没想到刚开始裹在大袍子里,看起来干干瘪瘪的小乞丐身材居然还很不错,前凸后翘的,衬得衣服很合身。

察觉到忘忧公子一直直愣愣地看着他,从来都活在别人质疑声中的小乞丐立马不自信地垮下了肩膀,手指紧紧揪着衣角,像是要恨不得把自己藏起来一样。

“……是不是很难看?”狗儿小声道,“我早就说过了的,这件衣服太贵了,很不适合我。我还是穿我那件袍子就好了。”

越到最后,狗儿的声音变得越小,因为他发现忘忧的脸色虽然没变,但是眼神里却透着满满的不赞同。

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句话,但是忘忧却从里面听出了小乞丐满满的自卑感,他像是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小乌龟,他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是好是坏,于是试探着伸出头,但是仍然随时保持警惕,只要碰上一点儿让他接受不了的事就会缩到自己的壳里,再也不出来了。

“那件袍子已经被我扔了。”忘忧虽然看起来温温柔柔的,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个人面冷心冷,是个刀枪不入的,很难有人能够打动他,更别提还要他主动去关心一个人且照顾别人的自尊心了。

狗儿从一开始就是例外了。

忘忧笑笑,脸上也浮现了几抹薄红,不食人间烟火的脱俗感少了许多,像是仙人跌落了凡尘。

“这件衣服很衬你,你穿上真的很好看,往后就这么穿。”

被自己的公子夸了,偏偏公子还是个不可多得的大美人,小乞丐心里满满胀胀的,脸蛋通红,像是吃了一大勺蜂蜜那么甜。

他自卑惯了,他从来不肯照镜子,他也不知道自己的长相是有多么祸水。

而且,小乞丐一直以来欣赏的从来都是高岭之花模样的人,例如小猫儿和忘忧,他不喜欢自己的长相,因为他觉得自己看起来妖里妖气的,没有长成男子汉大丈夫的模样,非常难看。

他不觉得忘忧公子真的会觉得自己好看,大概是出于礼貌的客套话罢了,但是狗儿还是很开心,因为这是他从小到大接收到的为数不多的善意。

狗儿看了看忘忧身上穿的薄衫,又看看自己的,觉得自己既然当了公子的侍从,衣着方面确实需要好好注意些了,否则也会丢公子的面子。

衣服穿着丑些便丑些,干干净净就好,他绝对不会让公子因为这些不必要的事情蒙羞的。

狗儿赶紧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忘忧这才高兴了些。

他又思量了下,先前因为不喜欢和他人离得太近,忘忧便打算不让狗儿住的离他太近,又或者打算将他送去别的地方。

现在忘忧又改变主意了,他忍不住去瞄小乞丐的容貌,再一次被晃花了眼。

这种人……比自己漂亮很多倍,他大概不会眼瞎地跑来欺负自己吧。

更何况,他看起来细胳膊细腿的,若是真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自己应该可以轻而易举地制服他。

和自己比起来,现在不安全的明显是小乞丐了,他哪里能想到,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小乞丐居然这么漂亮,自己甚至还把人带回了吃人不吐骨头的青楼,这副祸水似的模样将来还不知万要惹出多少祸端呢。

还是救了一个麻烦精呢……算了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既然已经决定将人留在身边,他也不能食言。

忘忧下定了决心。

“之前说好给你一个家的,往后你就跟着我住吧……不过我这人不太喜欢和别人相距太近,今后我住里屋,你便住在外屋,彼此之间还算有个照应。这样的安排你还满意吗……”

说到这,忘忧顿了下,因为他发觉自己居然还不知道小乞丐的名字。

忘忧:“你叫什么名字?”

小乞丐还是很不好意思,他虽然觉得自己的名字没什么丢脸的,但是这样的名字若是从清风霁月的忘忧公子嘴里说出来,他觉得很是格格不入。

架不住忘忧询问的眼神,狗儿脸都红了,他咬了咬自己的嘴唇,小声道,“公子叫我狗儿就好。”

“狗儿?”忘忧将这名字翻来覆去地咀嚼了几遍,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太满意。他并不是嫌弃小乞丐的名字难听,只是他觉得,狗儿这个名字的命格有些低贱,往后说出去大概也会遭人耻笑的。

看着公子的神色越来越不满,狗儿不安极了。公子是嫌弃他的名字轻贱了吧?

忘忧思索片刻才斟酌开口,“这个名字不太适合你。”

是啊,这种俗气的名字怎么配得上眼前这个人呢?

他知道这个年纪的小孩都有些莫名其妙的自尊心,怕他不高兴,便小心翼翼地开口,“……做我们这行的,都会为自己取个别名的。我帮你想了一个,就叫长乐好不好?”

忘忧是根据自己的名字给他取的,一个忘忧,一个长乐,他的一生算是看到头了,但是小乞丐不一样。

算是移情作用吧,忘忧想要弥补自己身上的缺憾,他会拼尽自己的全力让长乐过得快乐些,也算自己也没有白白来过这世界一遭了。

“长乐……长乐!”

得到新名字的小乞丐开心的不得了,眉梢间是满满的喜悦,看得出来,他真的很喜欢自己的新名字。

不只是因为好听,更因为这是神仙模样的公子给他取的,他真的好喜欢哦。

“我很喜欢这个名字,我以后就叫长乐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213章 我是小乞儿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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