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我是小乞儿21
拂柳话音刚落,里面的人好像更激动了些,咳嗽声也重了,像是要把心肝脾肺肾一齐咳出来。
拂柳见他这般作态,更是冷笑了几声,嘲讽道,“真够能装的,不就是让你出去接个客,有什么放不开的?也不看看自己年纪多大了,如今还有什么能够拿得出手的东西,整日里就会作些酸诗,谁还能看得上你?”
拂柳越说越来劲,忘忧也曾给他带来过泼天富贵,在他风头正盛的时候,怜君阁赚的大部分银子都来自于忘忧,如今公子落寞了,谁都想着踩上他一脚,如今拂柳又说出这么难听的话。
长乐忍了忍,终是没有忍住,他的公子可是风光霁月的人物,凭什么要被人这么羞辱?
拂柳正在兴头上,谁都知道,他讨厌极了忘忧。
忘忧就像天生来克他的人,他比自己年轻,他比自己好看,最重要的是,他虽然沦落风尘,却仍然是个干干净净的人,心高气傲地不像一个小倌。
拂柳不懂,忘忧既然有这样的好条件,就应该趁着年轻多接些客人,将那些臭男人的身心紧紧握在手里,将来还怕自己人老珠黄的时候没有保障吗?
拂柳是这样想的,他也是这样做的,所以他并不能理解忘忧的做法。
在拂柳眼里,忘忧与自己同是出身卑贱的小倌,凭什么自己为了讨生活可以奴颜媚骨,忘忧只靠着冷冰冰的表情就能轻而易举获得大家的喜欢?
他嫉妒忘忧,他也恨不得将忘忧的傲骨一寸一寸敲碎。更别提自己心心念念的男人好似对他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了。
如今忘忧沦落到这个地步,拂柳自然是开心得不得了。
他倒是要看看,如今忘忧什么也没有了,他让人接客他敢不去?就算忘忧铁了心不去,他也要将他绑去床上。
他等着看心高气傲的忘忧从高处跌落的丑态……
拂柳这样想着,脸上忍不住扯出了一个怪异的笑来。
忽然,他感觉到了不远处投来一道凶狠的视线,里面带着深深的厌恶,仿佛若是可以,他会将自己的皮肉扒下来泄愤。
拂柳一惊,顺着视线的方向看去,漂亮得不似凡人的少年恨恨地瞪着他,见自己注意到了他,握紧了拳头,“……不许你羞辱公子,更不许你伤害我的公子!”
看长乐这样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样子,拂柳都要被他气笑了,“你不许?你算个什么东西?不过是忘忧捡回来的一个臭乞丐,如今变得干净了些你以为你就支棱起来了?我告诉你,你又臭又脏,永远也脱不了身上那层贱皮!”
说到最后,拂柳的情绪明显激动了不少。谁也不知道,比之忘忧,他更嫉妒的人却是当初那个他怎么也瞧不上的小乞丐。
若说忘忧是让旁人不敢亵渎的仙,他养在身边的长乐就是祸国殃民的妖,身上杂糅着让人欲罢不能却又惹人怜惜的气质,是更能赢得男人喜欢的模样。
拂柳最擅长挖掘各色美人,怜君阁能做到这种地步,靠的就是他识人辨人的能力,这还是拂柳第一次看走了眼。
按理说来,他的怜君阁是绝对不肯放走这样一个绝色美人的,偏偏拂柳却好像和长乐八字不合,看见他就厌恶至极。
他确实也忍着恶心去找过忘忧,想要他接忘忧的班。那时候忘忧的客人还不少,在怜君阁的话语权也不小,直接拒绝了拂柳,拂柳心思狭隘,自然将两人又记了一笔,现在不就在明目胆地找茬子?
拂柳:“你是住在我怜君阁的人,你自然该听我的话……别说忘忧了,纵使是我要让你接客,你难道还敢拒绝我吗?”
这样说着,拂柳像是豁然开朗了一般,转了转眼珠:这也未尝不是个好法子,忘忧现在年岁的确是大了些,就算卖给别人也卖不了一个好价钱,还不如将长乐绑走,送到别人的床上……
这样的话,既能消除他一大心患,又能给怜君阁添笔银子,何乐而不为呢……
拂柳又将点子打在了长乐身上,被那道有深意且不怀好意的视线看着,不知为何,长乐竟打了一个寒颤,好像被什么恶心的东西盯上了一般。
视线的主人正是拂柳,他看着自己,不知道在打什么坏主意。
拂柳立马变了一副面孔,脸上带上了几分愁苦:“长乐,你是一个聪明人,你也知道我说到什么就是什么,绝对不会食言。如今我说让忘忧接客也是万不得已之法……你也该知道,最近怜君阁被人盯上了,生意不是太好,我养着这一大帮子人,每日的银子如流水一般出账,我必须这样做。”
他的声音有些低落,听起来倒真像不得已而为之的法子。
长乐直直地看着他,心里自然是一百个不相信。
怜君阁近来的日子确实是不好过,也不知是得罪了人还是竞争对手使的绊子,客人比全盛时期少了几倍不止。
拂柳虽然讨厌忘忧,但是要是放在平时,拂柳真不一定有时间过来找两人的麻烦,他这也是没有什么好法子了。
长乐抿了抿唇,他知道拂柳想要的就是钱,可是他偷偷摸摸地在心里算了算,自己那点钱还不够拂柳吃一顿饭的。
长乐第一次感觉到了无可救赎的绝望。
他知道,怜君阁上上下下都讨厌他和公子,出了这种事情,他们巴不得看他们的热闹,又怎么可能伸出援手?
但是长乐总归还是试一试,怜君阁打手无数,他不敢乱来,只好放柔了声音哀求道,“请您再给我一些时间,我会尽快将钱凑齐……不要将公子送去接客,他会受不了的。”
经过三年时间的相处,他早就知道了忘忧是怎样一个人,表面上看着是温温柔柔的,但是性子刚烈,在某些事情上有着自己坚守的底线。
如此高傲的公子啊,又怎么可能甘愿委身他人,成为一个货真价实的小倌呢?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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