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我是小乞儿22
见事情如他预想的那样发展,拂柳笑了。
他早就知道,忘忧和长乐早就成了彼此最重要的存在,谁也看不得谁痛苦。
尤其是长乐,他是被忘忧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小狗儿,刚来的时候瘦巴巴的,浑身上下都是伤痕,看起来很丑,还不是忘忧不嫌弃他,并他带在身边养大,如今竟养成了这般天姿国色……
他总觉得,长乐要更在乎忘忧一些,为了他,他什么都可以做。
“你想错了,我并不是让你凑齐银子给你家公子赎身……说实话,你就算凑上十年百年,也不一定能偿还起。”
长乐越发听不懂他的意思了,“您说什么直说便是。”
拂柳点了点头,皮笑肉不笑道,“我就喜欢这种直来直去的性子。既然如此,我也就不瞒你了,怜君阁最近确实遇到了些不好的事情。有位身居朝廷要职的大人听闻了忘忧的艳名,想要和忘忧好好相处相处。”
说是相处,谁还不懂这里面暗藏的意思?
拂柳找过来之后,忘忧自然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并且暗中警告拂柳不要说话不算话,失了身为老鸨的诚信。
软钉子硬钉子一同扎上来,拂柳只好灰溜溜地走了,那个大人也催的急,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忘忧,没有法子,拂柳只好选了一个与忘忧的长相有几分相似的小倌当成忘忧顶了上去。
送过去的时候,那位大人看到姿容不凡的小倌眼睛都直了,忙不迭地拉着人往床上走,拂柳还以为这件事成了,赶紧掩上门出来,回到了怜君阁。
本来以为是相安无事的,拂柳万万没想到,前一日送过去的小少年还好好的,回来的时候身子都凉了,浑身上下都是青肿的痕迹,下身也沾满了血迹……
拂柳惊得捂住了嘴,他入行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血腥的一幕,小倌被那人活活玩死了。
如此这般,拂柳又给那位大人送了好些个样貌各具特色的美少年,他们的下场却无一例外的惨。
最后这次,大人已经下了最后通牒,他要的人就是忘忧,或者是比他还要漂亮的人,人送来就是相安无事,否则,他会将整个怜君阁夷为平地。
拂柳怕极了,这才开始不择手段地逼迫忘忧,长乐也是符合条件的,他恨不得两人都被那人玩死才好。
听完这些话后,长乐捏紧了自己的手指,“不要银子,那您是什么意思?”
拂柳道,“我就明说了罢。那位大人看上了忘忧,指名点姓地让他侍奉,你在怜君阁的时间也不少了,自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他看着长乐骤然苍白的脸色,继续道,“我知道你不想你家公子受到这种侮辱。如今我有一个法子,你代替忘忧过去,一切事情不就都迎刃而解了吗?”
长乐的心猛地坠了一下,他惊慌地抬起头来看着不怀好意的拂柳,“什么?”
“怎么,不肯?哈,说什么心里最重要的人是忘忧,如今还不是为了自己而选择将他放弃?”
拂柳故意激他,“你应该最了解你家公子是什么样子的人了吧?你难道不知道若是让他出去接客,这会比将他千刀万剐还要痛苦数倍吗?”
他的声音源源不断地钻进长乐的耳朵里,长乐咬紧了自己的唇瓣,也不知道听没听进去,嘴唇都咬出血了。
拂柳说的没错。
公子对他这样好,他本来就该为忘忧付出一切才对。
况且他又不像公子那样出身贵门,他只是一个垃圾堆里长大的小乞丐,皮糙肉厚得很,被别人打打骂骂是常有的事,他也没什么自尊心可言。
公子却不一样,若是他真的遭遇这些事情,怕是会就此疯掉……没关系的,听那些小倌们说只有一点点疼,他觉得或许还没有被狗咬疼呢。
长乐心里下定了决心,刚要答应一声,却听见屋子里的声音微微扬高了,带着些许焦急。
“乐乐,怎么还不进来?”
头一次背着公子做这样的事情,长乐有些心虚,虽然是对公子好,但他知道还是不要让忘忧知道才好。
“嗳!”
长乐提高音量应了声,很快压下那股子不知从何而来的心虚感,跛着脚就要往屋里跑。
站在一旁的大夫也不傻,他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听得一清二楚,也知道这个老鸨大概是想忽悠他出去接客,心里有些难过。
多漂亮的小少年啊,很快就要不干净了。
但是他也是靠着怜君阁才能勉强活下来的小大夫,没钱没势的,虽然心里有些小心思也心知自己没有资格表露。
看着小少年一瘸一拐的腿,他忍不住叫了他一声,长乐疑惑地转过头来。
“……你慢一些。若是腿疼了,你可以随时找我来看病。你放心,不收钱的……”
长乐被他的样子逗笑了,心里也感觉暖暖的,欢快地道了声谢。
小大夫看着他笑成月牙似的眼睛,心里抽了抽,张了张口想要劝劝他,却被察觉到他意图的拂柳狠狠瞪了一眼,刚要说出来的话又吞进去了。
拂柳冲着长乐打了个手势,意思是等着我来接你,长乐点头表示自己听懂了,然后赶紧转身跑进屋里去了。
小大夫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止不住的失落。耳边忽然传来一道冷冰冰的质问,“谁让你多管闲事的?你知不知道自己差点坏了我的好事?!”
“……抱歉,我下次会注意。”
“没有下次了。我不喜欢有自己小心思的人。怜君阁和医馆的合作到此为止。”
说完,他就不再管那人了,大步流星地往前走,路上碰到了着急忙慌往这里赶路的秦渊,身后也跟着一个背着药箱子的大夫。
拂柳将人拦住,“秦渊,你这是去哪?”
秦渊不明所以,“忘忧不是生病了?我带着人去帮他看看……”
拂柳冷笑了声,“你还真是对他一往情深。不必去了,我已经带人给他看过了,没有什么大碍,你尽管放心就是。”
听到这,秦渊赶紧松了口气。忘忧没事,长乐也就不会担心了。
殊不知,这幅样子落在了拂柳眼里,让他的心像是针扎一般刺痛。他要除去忘忧和长乐的心思更加强烈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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