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老太太的经验
“喵。”
留在这里,这只猫有可能会死。
跟着她走,也可能饿死。
前世逃荒路上,她身边死了很多人,姜瑶瑶自以为见惯了生死离别,重活一世,却发觉自己仍旧脆弱,竟有些不忍一只猫死在荒野。
“别跟着我,现在养不起你,在外面说不定你还能活命。”
“喵喵。”
“干什么呢?蠢东西连路都记不住!”拐杖不轻不重打在脑袋上,姜瑶瑶扭头,就见阿奶竟然追来了,身后还跟着正在做鬼脸,一脸幸灾乐祸的小花。
“这丑东西怎么跟着我们出来了?”
姜老太用拐棍戳了戳黑猫,见它绕着姜瑶瑶的腿打转,眉头微皱,浑浊的眼睛里满是审视,再三打量这只猫。
“会抓老鼠吗?”
“喵喵。”
“蠢猫,怪不得饿成这样,老鼠都不会抓,要你何用?”
“喵喵喵。”
“你还不服气,老婆子我说错了吗?你这蠢东西。”
姜瑶瑶看阿奶和一只猫吵架,只觉得有些怪异,小花蹲在地上抓住黑猫的尾巴,好奇道:“它的猫能做笔吗?姜琼玉毛笔炸毛了。”
姜老太一棍子打在小孙子背上。
“那是兄长,要叫哥哥,没规矩的小王八羔子,肯定是和你爷爷学的。”
姜瑶瑶祖父去世早,就连她都没见过,更别提小花了。阿奶这说法,完全是在迁怒。
“这猫真的能做笔?”姜老太满脸狐疑,“带回去试试。”在姜老太看来,大孙子没笔用,是件大事。
“写字的人没有笔和上战场没有武器一样!”
姜瑶瑶抓起黑猫,跟着阿奶的步伐回去,空地上其他人还在睡觉,大花托腮坐在石头上,认真望风。大黄吃饱,正四仰八叉躺在草窝里睡觉。
祖孙三人静悄悄回去,姜老太坐在石头上打量瘦骨嶙峋的黑猫,伸手薅了几根毛。
黑猫敢怒不敢言,缩成一团,可怜巴巴看着老太太。
以往它还有棱角,这两天饿得很了,只要有口吃的,就能收敛性子。
姜三壮最先睡醒,见自家老娘盯着一只黑猫,凑过去蹲在旁边,有些不解:“娘你要吃龙虎斗吗?要不要抓蛇。”
所谓的龙虎斗,便是猫和蛇做的菜。姜三壮只听说过,没见过。
“这猫是不是有点老?唉,娘你不是不吃这种野物吗?”
姜老太嫌弃地看了自家老三一眼,指着黑猫下巴上的毛,认真道:“这些毛做成笔,能卖出去吗?”
姜三壮顿时眼前一亮。说钱,他就精神了。
“只要能做出来,肯定能卖出去!”
只要是能赚钱的事情,姜三壮都乐意做,直接从板车上找到剪刀,剪下一把毛,在角落研究起如何做毛笔。
姜琼玉醒来,就见三叔蹲在他旁边,手里摆弄黑色毛发。
“三叔做什么?”
“给你做毛笔。”
姜琼玉有些感动,面无表情点头,倒了一碗放凉的蒲公英茶递给三叔。
姜三壮毫不客气地接过一口饮下,将碗塞回去,继续努力。
他一个大老粗哪里知道毛笔如何做,单单最是简单的工序挑毛,都完成不了。众人准备出发时,他的一把猫毛全都玩废了。
三婶王梅花睡醒,看到自家汉子身上沾了不少黑毛,嫌弃地避开。对小花抱着的黑猫,也是避之不及。
“这猫我似乎见过?”
她有些不确定,上次见到的那只猫似乎没有这么瘦。
“阿爹说要做毛笔卖钱!”小花举起黑猫,一脸得意。
王梅花撇嘴,看看一旁的大黄,再看还在啃草的小羊羔,毫不客气道:“大黄和小羊的毛也能做笔,用猫毛做什么。这只猫丑死了,脏死了。你离我远点,你别过来啊。”
小花只能抱着猫远离王梅花。
傍晚一家人吃过鸟蛋野菜汤泡干粮,将剩下的汤汤水水喂了猫狗,这才出发。
赶路时,王梅花嫌弃小花怀里的猫,小花只能抱着猫跟着姜瑶瑶一起走。
“瑶瑶,我们能养猫吗?我把我的饭分给它一口。”
真大方,指望你一顿的一口饭,这只猫怕是要饿死。
姜瑶瑶翻白眼,终究还是没有打击小孩子,将黑猫从他怀里抱出来放在地上。
“它自己会走,它若是想活命,自然会跟着我们。不想活,早就在你爹剪毛时就跑了。”
姜瑶瑶实在有些不明白,阿奶为什么要留下这只黑猫。可既然老人家乐意,她自然也不会阻止。
小花走了三里路,有些撑不住,凑到姜三壮身边,哼哼唧唧要抱抱。
姜三壮一脸嫌弃地将儿子丢到独轮车上。
“别乱动,掉下去我可不管你。”
黑猫也跳上去,喵喵两声,讨好地在小花手上蹭了蹭,和他依偎在一起睡觉。
姜三壮恶狠狠道:
“要不是你的毛有用,我就把你丢了。”
晚上借着月光与熟路,一家人仍旧连夜赶路,老弱妇孺加上牛车轮子绑了草绳,行走的速度很慢,一晚上只能走四五十里路。
天亮,便停下选定地方休息,吃饭睡觉,到了下午吃过饭,继续连夜赶路。
几个儿子各司其职,孙辈们也要做力所能及的事情。除了大着肚子不方便的王梅花只能做一些缝补破洞衣裳的小事,一家子轮流休息忙碌。
一连多日,都是如此安排,夜间赶路,白天休息。
秦奶奶也跟着挖野菜,几日过去虽日夜有些颠倒,身子骨倒是还算硬朗。
姚云歌有些嫌弃这些泥腿子,却不敢说。在她看来晚上赶路,走不快不说,黑灯瞎火容易摔倒,暗处也不知有多少危险存在,实在不是好选择。
而且害她摔了好几跤,险些摔破脸。
赶路还带着猫猫狗狗,更是不知所谓,浪费粮食。
她不知道的是,这条路姜二壮极为熟悉。姜老太安排夜间行路,为的是和那些可能存在的流民错开。他们一群老弱妇孺,还有牲口,白日被人见到容易被抢。
晚上大家都在暗处,反倒是相对安全一些。老太太顾虑多胆子也大,仗着自己儿子多,才不怕夜间赶路。
在老太太的经验里,野兽也怕人,人比野兽更可怕。比夜晚更可怕的,是白日里饿得双眼冒绿光的人。
至于大黄,纯粹是自家养的狗子总不能扔了。
姜老太:我有特殊的保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