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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郑修看也不看双笔一眼,径自大步走下台阶。

四顺紧随其后几步蹿下台阶,站定低声招呼齐胜:“你过来,侯爷有话问你。”

齐胜本是一看到书房里出来人,便立刻跑过来。

此时已然是来到近前,抱拳施礼:“见过侯爷,小民齐胜。”

这通身的气派,满目的威严,就是没见过永宁侯,他却也是当下就猜到了,纵是心急如焚,也只得先施礼问安。

郑修微微颔首,沉声道:“把事情讲清楚,何时何地最有可能去何方。”

“是。”

齐胜被郑修的沉稳威仪气势镇住了,那颗从家里跑出来便一直怦怦乱跳的心这才稍微安定下来。连忙低声三言两语把事情的大概讲一遍,末了又道:“最可能走东门。”

这一路跑过来,他着急归着急,可也仔细想过了:京城防护严密,王二本事再大夜间断然也出不去城。他一定是先把程姐姐掳到了一个偏僻地方躲起来,等到第二天城门一开,便立刻带出去跑马逃离。

京城四道门。

南北门多为权贵富贾行走之地,盘查极严,又离他家远也没有太好的藏身之处,最不可能从那里走。

西门倒是最近,城门附近也多的是破屋乱巷,易于躲藏,可住在西边的大都是穷民百姓,他带着两匹马从西门走便实在太惹眼,定会招来盘查。

以王二的谨慎性子,他断不会招惹那麻烦。

如此一来,也就只剩下一个东门可走了。

既离的不算太远,也有许多小商人小富户有一两匹马来回出入,实属正常。再有,城门附近还有大片野地可以躲藏,出城最是便宜。

现今侯爷问起,他便把自己的猜测说出来。

当下急切地望着郑修:“恳请侯爷帮忙,再晚怕是真的来不及了。”

他不知王二是何时走的,这万一……程姐姐……

齐胜想都不敢想!

郑修微微摆手,制止他再往下说。眼光四下一扫,便看到站在不远处的陈志。

他低喝一声:“陈志。”

“属下在。”

陈志连忙几步上前,躬身听命。

外面大半夜有人敲门被护兵抓住,又被四顺带走,陈志听报便立即赶了过来,远远站着听吩咐。

现下看到那个大个子小子向侯爷禀报,这才心下有些明白,此事定是跟那个卖烧饼的小娘子有关联。

郑修沉声吩咐:“你点齐六十兵士带三十匹马守住南北西门,不得放一人出去。”

“侯爷!”

陈志愕然:侯爷这是要做甚?寻人?可怎地如此大动干戈?这可是京城啊,天子脚下,这要是真出了事该如何是好?

“嗯?”

郑修双目一扫陈志,轻哼一声。

声音虽轻,陈志却是被这一声中的冰寒冷意一激,不由打了一个哆嗦,连忙抱拳回道:“是,属下遵命。”

说罢转身急忙就走。

同时心中懊悔:自己为何如此愚钝?侯爷一向说一不二,驭下极严,自己是侯爷护卫,自是侯爷说什么就是什么。刚才这稍一犹疑,岂不是让侯爷不满?若是再优柔寡断延迟军令下去,怕是他这个统领今日也是要当到头了。

以后可是万万不能如此!

陈志暗暗下定决心,脚下更快。

将将此时,忽听得身后又传来侯爷的声音:“慢。”

陈志急忙停住,又回身快跑回来俯身听命。

郑修却只是微微沉吟。

院子里极安静,所有人都屏息而待,齐胜却是焦急:他怕侯爷反悔。毕竟这是京城,他们动静闹得这样大,侯爷官再大也怕是要被皇上责骂吧?

若是那样,他该怎么办?

程姐姐岂不是死定了!

齐胜脸色顿时煞白。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九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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