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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王二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如今没有人比齐胜更清楚。

若是程姐姐有个闪失,他齐胜发誓,必定把那头畜生碎尸万段!

他现今虽最恨自己把这头披着羊皮的畜生引进来,让程姐姐遭了大罪。可也不是后悔这个的时候,当下最要紧的就是找人!

祸是自己闯的,理该自己承担,他就是豁出这条命去也要保得程姐姐周全!

齐胜咬着牙,就要独自离开。

他不怪侯爷,此事由自己而起,关旁人何事?若是因怕担干系而不帮也是常理。

倒是自己无端找上门来莽撞了。

正此时,却听得郑修开口道:“带上所有行猎犬,三处城门皆要守住。连并周边小客栈房舍周边都要搜寻,不得有误,速去。”

什么?

闻听此言,齐胜先是一怔,随即就是大喜。

他怎么没想到?

是了,王二那人狡诈,或许并不藏在野外荒郊,而是闯入别人家中蹲上一晚。

若是那样程姐姐可就麻烦了。还是侯爷想的周全,这样好,有官兵骚扰,王二再胆大也是躲不住的,程姐姐反倒是安全。

他现在心里只有程姐姐的安危,断然是想不到其它的。陈志却不然,即便是心里有了准备,可还是被唬了一跳。

不是他陈志胆小,而是这阵仗也未免太过大了。

现今看着一定是烧饼小娘子丢了,侯爷要帮着寻人。可这宵禁时在京城走马,以侯爷的身份还勉强说得过去,可若是在城门周边无故骚扰平民,引起骚乱,那可就是出大事了!

事后若是皇上问起来,就是侯爷深得信重圣眷正隆,也怕是要受到责罚的。这还是轻的,就怕闹不好还会有别有用心的人借机挑唆生事,倒时候,这样大的干系侯爷怕是……

这念头一闪而过,陈志脸都吓白了,暗暗倒吸一口冷气。

他动动嘴就想劝劝,可是刚一抬头,便看到他们侯爷那双眼。

冷厉深沉,寒光四射。

陈志心里一个激灵,立刻便是清醒了。

自己怎地又犯糊涂了?这是侯爷的命令!他是侯爷的下属!上刀山下火海他也要跟着去!

想通此节,陈志便镇定下来,当即抱拳施礼就要转身赴命。

“等一下!”

谁知,脚还没落下,就又被喊住了。

这声音不是侯爷的,透着少年人特有的憨厚青涩。

陈志一阵烦躁,等转身看清是谁,便恼怒问道:“你又要做甚?”

都是这小子惹的祸,他对他没有好脸色。

只听高壮少年急声道:“陈将军莫怪,我是想给你这个。”

说着就从怀里掏出一个布袋递过来:“这是那两匹马中一匹马身上的毛,是不是让那些狗儿闻一闻,就能找到人了?”

他走南闯北,常听别人讲事。许多去过关外边民之地的人曾经讲起过,说那边儿的人上山打猎就是用狗找猎物的。

恰好他刚买的马胸口处有一撮白毛,他喜欢得紧,便把白毛处剪下一小片儿来,装进布袋里,想让他娘给他缝一个荷包带在身上。因事多,都还没来得及说,便一直装在身上,此时拿出来也不知道用不用的上?

陈志眼睛便是一亮。这倒是个好办法。

他们的行猎犬本就是仿照着南边儿那些山民们的法子一样养着的,平日里也有过训练,有了这缕毛,若是能用上倒是正好便宜。

他就要伸手接过布袋。

谁知却听得侯爷低沉声音:“先去点兵不迟。”

陈志忙收回伸出的手,抱拳一施礼大步跑走。倒是他糊涂了,此时事急,哪里还有功夫耽搁在这里婆婆妈妈?

齐胜也是连忙讪讪地把布袋又收回来,暗骂自己一声‘蠢货’。

郑修当即又回头吩咐四顺:“你拿我的名帖速去见李鹤,就说此为侯府家事,其余事我自会与陛下分说。”

“是,奴才这就去。”

李鹤是京兆尹,官位比王州令高半阶,不单督管着京城上下,还兼且辖制着城卫所,要想顺利寻人,没有他的同意是万万不能的。

四顺倒是半刻不迟疑,拔腿就跑进书房去拿名贴办差。

郑修不再说话,大步向前走去,不远处早有小子牵着一匹高头大马等在那里。

郑修翻身上马,打马即去。

齐胜连忙跑着跟上,紧紧缀在后面。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九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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