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京城,深夜。
健马奔驰,火把通明。
深深的夜色中,平静的京城很快便被这一股喧嚣打破了。
住在城门周边的居民们更是倒霉,睡梦正酣时,便被砰砰的敲门声惊醒,急忙战战兢兢地起身打开屋门,接受官兵的盘查。
胆子小的就怀疑是否有大事发生。好在官兵们只是说有公务在身,盘查有否外人住进家中,并没有其他翻箱倒柜的举动,人心才能稍微安定。
但即便如此,城中也是引起小小骚乱。
就有位高权重的大臣在家中收到消息,说是永宁侯郑修正带着人在四门大肆搜寻,似是在找什么人。甚至还带了行猎犬。
朝廷对各个权贵家中的护兵人数管制极严,永宁侯区区一百人五十匹马,便是做出这样的动静来,也根本掀不起什么风浪。况,京卫也未有官兵出面阻止,这显见得就是事先已和李鹤通过气了。
既是无关朝廷安危,众臣虽心中不满,可也不会当即便出面干涉。只待明日看他如何回答陛下诘问便是。
齐胜骑着马跟着永宁侯郑修这一队人马直奔东门。
他快马冲在第一个,跟着行猎犬四处搜寻。
行猎犬一路吠叫着直向前冲,间或停下四处嗅闻,齐胜便是一阵紧张,直到行猎犬又复往前跑去,他才又是一阵失望。
反复几次后,齐胜就心里焦躁不安起来。
这些狗儿瞧着似是接受过训练,可这么长时间过去却没有丝毫动静,不会是中看不中用吧?
这念头一起,他就又想也兴许是自己想错了,王二并没有在这里躲藏,他那样奸滑,别是躲在别处伺机而动吧?
想到这种可能,齐胜便急的当即全身冒汗。
他咬着牙策马来到永宁侯身旁与他并骑,抱拳道:“侯爷,我想……”
话刚至此,便忽听得不远处传来一声呼哨,有人高呼:“这边有动静。”
齐胜听得这声呼喊,急忙转头,只见远远地,两匹马正疾驰而去,其中一匹上面骑着一个人。
是王二!
他要逃跑!
齐胜顿时一急,什么也顾不上了,当即打马就直冲过去。
身后马蹄声雷鸣,几十匹马一起跟着冲过去。
很快,便有一匹马快速越过他的身前,呼啸而去。
那飘飞的大氅,正是永宁侯郑修。
齐胜心急中连忙催马,却不防备马腿一拐,摔倒在地,差点儿把他颠下去。这一耽搁,他便落在人后,眼见得众人呼啸而去。
“娘的,废物!”
齐胜大骂一声,急的直踢马腿,可是那马却只是嘶鸣,不见站起。
齐胜无奈,只得直接跳下马,拔腿便往那边跑。就是跑死也不能放过那个畜生!
这时,却见那些护兵勒马停下不跑了,反而纷纷下马站在那里看着前面。
莫不是王二没带走程姐姐?
齐胜心里大喜,脚下更是大力狂奔。
好在离得并不算远,很快便跑到那处凹地。
他拨开人群,从官兵马匹中穿过去。刚一露头,就一眼看到永宁侯那高大的背影。
他正站在不远处,解下身上的大氅,俯身盖下去。
地上一片黑暗,长草掩映中,什么也看不到。
齐胜心急,伸手就去抢旁边一个兵士的火把。
“你做甚?”
兵士手一撤,大声呵斥:“侯爷有令,不得照明,原地待命。”
什么?
齐胜一怔。
手便收了回来。
再看看那边。
果然,只见那处凹地,只有永宁侯一人,旁边并无护兵随扈左右。
齐胜忍不住眼圈一红。
他明白了。
侯爷真是个好人。
他这是怕众兵士看到程姐姐的狼狈样子,损坏了名声。
齐胜心里不由又是一凛,程姐姐莫不是,莫不是……
一想到这里,齐胜再站不住,疯了一般往前就冲。
“程姐姐!”
他在心里嘶声大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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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