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砍死这对贱人
在调查小组在报出我的名字后,和我同事多年的李佳丽一脸吃惊,“陈组长,这里是不是有什么误会?闻静不是这种人!”
近百人的会议室里,没一个人敢出声音,就怕引火烧身。这个时候,她为我说话,我既感动又羞愧,无言地拉了拉她袖子,让她坐下。
“是不是误会,你让她自己说。”陈组长的声音不大,却清晰的传到每个角落里。
我讷讷无言。
“可她没这个动机啊。我们传达能拿到雨宸的合作案,她是最大的功臣。马上就要升职加薪了!”
“若是一般人,当然不会。但她是孙文华的前妻,就不一定了!”陈组长的话音一落,底下哗然一片。
接着,调查小组拿出了我生日那天和孙文华在KTV碰面时,被监控拍摄到画面——
孙文华让我放水,让建明集团拿下雨宸的项目。
我开口让孙文华离婚。
孙文华说等他拿到建明集团股权,会让我过好日子……
这些都是事实。
虽然,当时的我表情很讽刺,是个人都看得出来。可在创达设计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后,人们再回头解读这段视频内容,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
之后调查小组还拿出了我和孙文华的通信记录,以及我账户上多出的一笔不明来历的巨额存款记录。
种种迹象都表明我是内鬼,毫无悬念和冤枉。
最后,我被公司开除。我出卖公司的行为也被广而告之。换句话说,我在设计圈里名声已臭。以后没一家公司会录用我这种有案底的人。毕竟,一个设计师才华再好,人品若不行,都是空谈。
在这一点,我对创达的决定并没有任何意见与不满。这本就该如此处理的。
无论什么原因,我确实出卖了公司。
但我真没想到孙文华这个人的卑鄙,远远超过我对他的估计!
当晚,我打他电话,他不接。
一种不好的预感,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我恨不得立马冲到李家,按门铃,找他讨要我的女儿。但也知道这样的冲动于事无补。甚至还可能冲撞了李家的人,让矛盾更激烈化。
这一夜,我也没怎么睡,五点多就起来,坐最早的公交车到建明集团。
我到公司的时候,刚好是他们的上班点。混在人群里,竟也幸运地混进去了。我按了23楼,直达孙文华的办公室楼层。
孙文华为了讨好老丈人,这几年在公司一直保持勤勤恳恳的劳模形象,起早贪黑的上下班,从不因为自己是董事长的女婿而拿乔。
所以,这个点他的助理秘书还没来,他就已经在办公室了。
我走到他办公室门口,一路都没人阻拦询问,却在推开门前听见了李玲的声音。
我怔了一下,握住门把锁的手僵在那,没有扭转。
“老公,你别说你真有那个小杂种的下落啊?”
“哈哈……这话也就骗骗闻静那个没脑子的女人。我直接丢在野地里了。那些孩子估计早就被流浪狗啃得骨头都不剩了。”
“啧,你也真下得了手,不怕遭报应。”李玲说是这么说,声音里却透着愉快的笑意,又问,“那闻静要是来找你要女儿,你怎么说?”
“孤儿院那么多,我随便报一个就好了。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孩子被人领养走又不是多新鲜的事!”
“嘿嘿……就知道老公你最厉害,最有本事了。三言两语,就把雨宸的项目弄到手了。你不知道,昨天爸一个劲夸我这个女婿挑的好。”
“哈哈,你老公我的厉害可不止这一处啊。乖,配合我点,腿抬高,给我……”孙文华下流地声音从门缝里钻出。
很快,办公室就传来男女急促的呼吸声。
我站在屋外,全身都气得抖。
就是当初自己被出轨,被净身出户,我都没有这么恨过!
选错男人,是我眼瞎,我自己买单。
但我离婚后,辛辛苦苦四年的打拼,为的就是证明自己离开渣男可以活的更好。可现在,一夕之间,我所奋斗得来的工作与前途被这对贱人给毁了。
尤其是他让我对母女重聚的未来产生了美好幻想后,又再次残忍打破我的希望。
孙文华,李玲,你们拥有的太多了。老天瞎了眼,那就别怪我替天行道!
我环顾四周,想找趁手的工具。目光所及的是秘书办公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切西瓜都没问题,想来用它剁碎人渣也是可以的。
我毅然决然地抽出这把水果刀,一脚踢开办公室的门!
“孙文华!给我女儿偿命来!”我怒红了眼睛,提刀就砍。
孙文华正做着活塞运动,看见我手里的刀,一下子吓软。
他从李玲的身上起来,想跑。但裤子没脱全,一直压在鞋面上,堆在地上。他左脚一跨,就被裤子绊倒在地。
李玲也好不到哪里去,她上半身穿的好好的,下/半身却被剥个精光,看见我时,一边捂着下面,一边尖叫,“闻静!你疯了!这里有监控!我们出事了,你也跑不掉!”
“呵!只要你们给我女儿抵命,我的命,你们拿去!”我不受恐吓,一刀砍空后,朝孙文华那贱人再次砍去。
“啊!”孙文华倒在地上,还没站起来,胳膊就被我划出了一道口子,鲜血直流。
淋漓的鲜血,越加刺激了我。
我像是杀红眼的疯子,无所畏惧,只想他死!
然而,不等我再一刀砍下去,李玲已经恢复了冷静,拿起桌上的水晶球摆设朝我砸来。
我专注着孙文华,没察觉到,那球像是铅球一样沉重地砸在我的后脑勺上。我的头,一下子就被砸懵了。眼睛都开始花了。
我愣愣站在原地,感觉有一股温热的液体顺着头丝,落到后颈,顺着颈部线条,缓缓流到背部……
此时,孙文华也顾不得穿裤子,站起来后,一把抢过我手中的刀。然而他是个孬种,彻彻底底的孬种。他拿了刀,也不敢砍我!
我是光脚的,不怕他们穿鞋的。
他却不敢拿自己的人生开玩笑,为了对付我,背负杀人罪名。
李玲却是不带怕的。她偷袭成功后,抬起手就死命揪住我的头往桌角撞,嘴里骂咧道,“你个疯女人!我这叫正当防卫!知道不!”
我后脑勺本就遭受重击,此刻额头再一撞,虽然没有流血,却恶心的想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