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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第二次内讧

雕鹄轻轻的走了,挥了挥翅膀,送给周梅云一坨鸟屎。

周梅云一边抹着那坨玩意儿,一边骂骂咧咧咧说:“真是只缺德带冒烟的傻鸟……”

转过头,就看见一众人眼观鼻,鼻观心,一副老僧入定、古井无波的神色。

周梅云不由得有些尴尬了。他这才回想起来自己刚刚被婶婶当着这些朋友的面一通输出,不仅如此,连带他叔父都一起颜面有失。

有点社死了啊……

周梅云摸了摸鼻子,尬笑着没话找话:“这个……见笑,见笑,哈哈,哈哈哈哈。”

于是几个人跟着一起尬笑:“哈哈,哈哈哈哈。”

笑完之后,八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着实是不知道说什么比较好了。

周梅云倒是有话说,但他这人自尊心极强,偏偏婶婶骂他的话全都在理,他又反驳不得,因而实在是有些没脸没皮的,一时间也说不出话来。

周梅云不肯说话,其他几个人也就不敢走,就这样在原地互相尬着,大眼瞪小眼。

这也不怪李明晨等人如此。说到底刚刚发生的都是周家的家事,他们纵然与周梅云有些交情,人家的家事总是不便提及的。就连柳欣言祝玄英两个最笨的家伙也看得出来,恩公脸上火辣辣的。也难怪,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婶婶一顿呵斥,别说是对三十岁的爷们儿,对十三岁的少年都是很丢脸面的事。

然而不说家事,又有什么事可以说呢?

此件事了,这边厢剩下的事就只有散伙了——散伙这件事可就万万不能提了。

要知道在九环山时,虱虎兽送了他们一大包的礼呢!

任何牵扯到利益的事情都要慎之又慎,千百年来,多少英雄豪杰最终是因为利益分道扬镳的?这个道理,几个家伙在江湖上摸爬滚打多年,哪里还不省得。

尤其是这些人中,还夹着一个李明晨。李明晨既不欠谁的命,也没有一定要留下来参与后面的行动的理由,但人家凭着一股义气就是来了。现在你周梅云发达了,若是对人家一毛不拔,莫非人家该你的么?

这种事一码归一码,人家脑袋都别在裤腰带上了,你若不意思意思,是不是就太不够意思了?

其实李明晨本人倒是无所谓。他来涌泉庄,纯是因为一腔热血,听说这里每夜有人口走失,就兴冲冲的来除害。后面参与营救,也是同样的心思。只是他虽然不太在乎什么谢礼不谢礼的,但这时候走了,谁知道会不会有人传出“周家大郎不够义气”的传闻?

那秦真元三兄弟存的也是一般的心思。别看秦真元与李明晨这几日来交情颇为深厚,但人心隔着肚皮,他们三兄弟参与营救,这是报恩公的情,天经地义,他们若是一走了之,虽然容易,无形之中却成了表率。到那时李明晨很可能也得跟着一起走,两手空空而回。

他们三兄弟高风亮节,人家李明晨难道还能贪图钱财?

万一这人怀恨在心,回去随便一传,恩公的名声、恩公叔父的名声,不就全毁了么?

几个家伙都垂着头,不肯吭声,心里盘算着些有的没的。

然而就现在这种情况……

于是场面一时就尴尬起来,陷入了一种奇怪的沉默之中。大家都在等周梅云说话。

这样沉默下去终究不是个事。

周梅云其实只是愣了一下,他很快就意识到这些人如此神情,其实都是在等着自己发话。他人虽生得丑陋了些,心思却算得上通透,片刻就明白了这些人神色古怪的原因正是那包财货。

他清了清嗓子:“咳,诸位兄弟,此间事了,咱们即刻就要分别,此后天各一方,有缘再会。依我看,这一包财货,咱们如今便分了它罢!”

喻超白顺势就站出来,再次一抱拳:“诸位救命之恩,我与拙荆无以为报,日后若有用得着的,刀山火海!”这些话他是第二次说了,顺畅无比,周梅云既然提了一嘴,自己作为被营救的当事人,怎么也得有点表示。

还在拙荆……小谭哼了一声,却没有多说什么。

终于等来了。

几个人神色一振,各自推辞一番,最终“却之不恭”。

不等周梅云发话,白狼屁颠屁颠的抱着比他人还大点的包裹一溜小跑,宛如是包袱下生了一双小短腿。

周梅云跳出来一把解开,里边露出的东西着实令众人吃了一惊。

这里边最大的一卷东西捆作一团,看上去与草皮的颜色别无二致,看不出是个什么东西。

柳欣言的性子有些孟浪,他率先走过去就来解这卷捆起来的东西,对这东西流露出极大的兴趣。

包裹中其余的东西,倒都是寻常兵刃法器的模样,其中倒是有一件折刀,最为精美,放在其中极为夺目,李明晨的眼神即刻就被其吸引住了。

李明晨一把扑了上去,抱着一把镶满就细碎宝钻的折刀爱不释手:“老云,这把刀你给我得了!”

这是一把“那木林”。所谓南木林,其实是唐古坨王庭的一处“明卡”(意为园林)。这处那木林,虽然风景优美,但真正出名却是靠了李明晨手中的这一把“那木林”折刀。这种折刀与“拉孜”齐名,乃是唐古坨王庭内最负盛名的几种宝刀之一。因为其制作工艺的复杂,严重制约了产能,经由匠人之手打造出的每一把刀都不尽相同。

与其说这是一把武器,不如用艺术品来形容更为贴切。

唐古坨王庭乃是军事帝国,国内的达官显贵几乎都是赳赳武夫,以宝刀为配饰是他们的传统文化。也因此,李明晨手里的这一把“那木林”,比之当初索朗杰布手中的那把“拉孜”,价值上还要更高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这把刀在即使在虱虎兽的馈赠之中,也是最为漂亮夺目的一件。李明晨爱不释手的抚摸着刀柄,其上一行铭文轻轻的摩擦着他的手心——刻了铭文的那木林,自然也就是出自匠造大师,价格更为不菲。用得上这么一把刀的,在唐古坨王庭内不说权势滔天,步入最顶层的核心应当是没有问题的了。

然而除却象征身份之外,对于这把刀的赞美也就言尽于此了。

这把“那木林”宝刀既非法器,也非武器,仅仅只是一把尚未开锋的装饰品,只能用来摆放在阁楼中彰显身份罢了。这唐古坨人摆刀,就如夏人挂中堂,不能说其没有价值,然而除了观赏价值之外就毫无价值了。

李明晨故意选了这么一把刀,对于走江湖的他来说,非但无用,反而但是可能招来旁人觊觎,别的不说,陇右道至今做主的可还是唐古坨人!

李明晨蕴藏的心思,不言自明。

周梅云看了他两眼,有心说些什么,话到嘴边,却终究说不出口。

喻超白冲李明晨一抱拳:“李兄弟高义,今日方才见识了。来日若能相见,说不得要与李兄弟痛饮达旦。”

李明晨哈哈一笑:“好说,好说。”

那边厢周梅云已经拿起了一柄宝剑递与祝玄英:“祝兄弟,我记得你是使剑的。我于法器兵刃一道,并没有见识,不妨你来试试这口剑如何?”

祝玄英原本想要推辞,转念一想,自己若是不守,只怕李兄弟的刀也得还回去,何苦做这恶人?一念至此,也不推辞,大大方方的就接过了这口剑。

祝玄英显然是爱剑之人,甫一捉住剑柄,立刻喜上眉梢:“好好好,这口剑的剑柄竟还打入了‘清心咒’,我一握住,脑海中一片清明,这定是一口神剑!”

这话说得就颇为内行了。耍剑最多的还是江湖中的草莽英豪,这些人比不得剑南道的巴山剑池,白衣飘飘,纵剑千里,他们拿着剑是与人正面械斗的,因而这“清心咒”的作用也就不言而喻。试想,若是持剑之人被人围攻,旁人杀红了眼丧失了理智,他却仍旧还保留着清明、能够冷静应对,胜算、生机自然又要大上几分。

祝玄英眉梢带喜,一面说着,一面就鼓捣起自己的这口剑,嘴里不住的发出赞叹:“哈哈,这剑也有铭文……哦,这把剑有名字,叫‘蜂刺’……怎么叫这么个名儿?”

周梅云倒也不是小气之人,笑吟吟地说:“你若喜欢,拿去便是。咱们日后尚有亲近处,些许玩意儿,值当什么?”

祝玄英大喜,连忙点头如捣蒜,根本没带回绝的。秦真元看得手痒痒,好悬没忍住就一巴掌就呼上去:咋咋乎乎的,成什么样子?

祝玄英爱剑成痴,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师兄神色有变。他正自摆弄着,比划着剑势,突然“刷”的一下,这口剑的剑刃突然整个没了,手中就只余下光秃秃一个剑柄。

剑呢?祝玄英一时有些呆滞,连忙运转元气挥了两挥,“刷”的一声,一道全由元气组成的气刃突兀的伸出,白蒙蒙的,与李明晨的秘技“圆月舞”颇有相似之处。只是以这道气刃伸出时的迅捷,若是他前面正站着人,只怕早就被洞穿了。

祝玄英一愣,随即狂喜:“哈哈,哈哈,果然如蜂刺!好一个蜂刺!”

就听一旁的柳欣言咆哮道:“祝师弟!!”

祝玄英连忙回头一看,就见一个庞大的武将虚影,其下一头怪头怪脑的坐骑上插满了密密麻麻的针,看上去真如刺猬也似。那些针几乎细不可查,一根根细如牛毛,若非透着阳光吞吐着寒芒,肉眼绝对难以发现。

柳欣言火大的很:“你干的好事!这么危险的东西你对着恩公放!”

秦真元气得半死,赶紧上前一巴掌呼到祝玄英头上:“你啊你啊……”

祝玄英自知做错了事,一脸讪笑,不敢多说什么了。

周梅云畏畏缩缩的从这武将背后探出头来,形似乌龟探头出壳:“小祝啊,咱们熟归熟,该有的尊重还是要有的……”

小谭咳了一下,连忙上前一步:“好了好了,些许小事,哪里值当计较许多?依我说,这口剑的威力还是不错的……”

这句话原本是想要岔开话题,不料这姑娘本就是大大咧咧的性子,这时候又怕几个人吵起来,急切之下,话就说成了这样。

她这番话刚一出口,喻超白立刻知道要完。周梅云那是什么性格?又自卑又自尊,这些事情分得最是清楚,哪里有不计较的道理?

果不其然,话音刚落,周梅云立刻看了她一眼,想说点什么,强行忍住了。

喻超白只觉一阵头大。周梅云有些火气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这话的内容本身无碍,但人家周梅云才是苦主,你小谭有什么资格代表别人说没事?这样讲话,纵然是好心,只怕也要被人当成阴阳怪气了。

喻超白心中哀叹:这姑娘还是个没眼力见的。都已经冲突过一次了,还这样行事……

周梅云刚刚看她那一眼,分明就是有些牢骚,只是不好说出口。

恰恰正是这一眼,好死不死的被小谭看进了眼里。

这姑娘原本颇为机敏,此时却仿佛完全没发现气氛不对,还在继续说:“这把剑若是对敌,主打一个出其不意……”

他轻轻拉了小谭一把:“你别说了。”

不料小谭轻轻的一甩他的手,回过头瞪了他一眼,气鼓鼓的闭了嘴,一言不发,只盯着喻超白看。

喻超白知道她情绪不对,连忙把她往一边拉,小谭挣了几下,终究还是勉强任由他拉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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