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捡了三个倒霉蛋
沈家镖局有个传统,简单来说就是路上捡人,再进一步说就是捡人来救。路遇饿殍人士施以援手,路见不平确定能摆平则拔刀相助,实乃沈家家学渊源。
至于报答,沈家家主表示,以身相许、以财相报、铭记恩情或者一走了之都可以,沈家人并不在乎,表示救人就是图一乐。毕竟镖局行走江湖,还是需要积攒好人缘的,自家这么做,也就是为今后沈家儿辈行走江湖能多遇上些好人罢了。
至于救到白眼狼这事,其实也有,只不过白眼狼也得衡量衡量沈家的地位再说话,毕竟沈家当家当年救了的药谷少谷主如今成了沈家夫人,药谷与镖局强强联合的地位可不是他人轻易能够动摇的。
如今,沈家闺女很显然也继承了乐于助人这项传统,独立从事走镖行业至今,共计已经捡了三个倒霉蛋。
沈锦华正是大好年华,可偏偏听不进自家母亲的耳提面命,做个沉静稳重的药谷传人,自小舞刀弄剑,扬言要在她这一代将沈家镖局发扬更光大,事业更辉煌。
行得好评镖,舞得动大刀,沈家闺女如是道。
在她能够独当一面走一趟镖的时候,沈锦华带着她捡来的未婚夫,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沿着山路向前行进。
“按我们这个速度,再走上个七八日便要到关水渡了。”段琰笙见前方是看不清边界的小山林,皱了皱眉,“过会怕是会下雨。”
沈锦华笑道:“别看这里僻静,最是安全不过了,走出这座山林就能看见客栈了。”到关水渡的这条路线她与父亲一起走镖时便走过,不敢说熟悉得连第四棵树下有几个石头子都知晓,但是一路的脚程、行进的速度,她还是把握得住的。
“万事当心,别大意。”段琰笙欲将沈锦华松松挂在颈上的帷帽戴好系紧,朝着沈大小姐走进了些。段琰笙侧身挡住镖局一行人的视线,二人额头几乎碰在了一起,段琰笙盯着她的双眸,满眼笑意地松开帷帽系带:“小心驶得万年船。”
沈锦华愣愣地点头,心道,原来书上所说,不全然无依据,指若削葱根是真的。低头看见那双骨节分明的手,又看看面前清俊冷意的面容,一双凤眼深处全然是自己,沈锦华愣了一会,却见段琰笙白净的脸逐渐变红,原是一不小心把心中所想说出,心中暗道,美色误事,真是美色误事。
“‘指若削葱根’不是这么说的吧,段哥这手能削‘削葱根’。”煞风景的声音从队伍中传来,夜闻则戏谑地瞧着两人。
倏尔一阵大风吹过,刚解开的帷帽被吹到山林一旁的小溪中,沈锦华说道:“大伙儿继续走,我等下追上你们。”说罢便朝小溪方向走去。
段琰笙也吩咐了众人几句,便也紧追沈锦华脚步。
“这两人,成天腻歪着。”夜闻则摇了摇头。
“夜公子你可不知,走完这趟镖,段公子便要与我们家小姐成婚了。”
“呦,一段佳话嘛这不是。”
一阵潮湿阴沉的风刮过,让人忍不住望一望天空,黑云越积越厚,透过万丈山林直直压迫在低洼的小径,天与地之间的距离看得更近,行人愈发加紧了脚下的步伐。
段琰笙往沈锦华的方向赶去,所幸一路并无多少遮挡物,远远地便能看到沈锦华身影。几十步开外时,他就看见沈锦华停在溪边不动了,身旁好像还躺着一人,段琰笙的眉头直跳,待走得更近时,他的眉头跳得愈发厉害了。
溪水旁,一人倒在地上,半个身子都浸在寒冷彻骨的溪水中,那人身体近处的溪水流出,还隐隐带了红色。刺眼的红色随着溪水汇聚成河逐渐消失不见了。
应是从山上摔下来的,这里位置偏低,寻常人发生意外怕是早就没命在了吧。
“段琰笙,这姑娘还有气息,快过来帮忙背一下人。”
待看清晕倒的人的脸时,段琰笙捏了捏跳得抽搐的眉头。
这帷帽真会选地方吹。
一丝雨丝落入水中,接连着许多雨丝争先恐后落下,雨势也逐渐变大了,潺潺溪水肉眼可见地上涨了。
来不及多说什么,段琰笙一把捞过那姑娘的手臂,借力背起:“雨天路滑,阿锦只管留心脚下。”
待赶上众人后,一伙人皆成了落汤鸡。沈锦华连连道歉。
夜闻则正唠嗑得起劲,一行人年岁相仿,打成一片也是自然的事情,正与小伙儿沈成聊到自家小姐是如何英姿飒爽美人救英雄时,见他们已经赶上了。
夜闻则挑了挑眉,看到段琰笙竟背了个姑娘,正想说些调侃的话语逗一逗这对儿,但在看清楚姑娘的脸之后,瞬间炸毛:“荒山野岭的地方,作甚捡的个姑娘!莫不是精怪化身而成!快快扔出去!”语气竟带了些害怕。
“劳烦兄弟们久等了,大家再辛苦一段路。”沈锦华检查了被保护得完好的货物,催促众人加紧脚步,没有理会夜闻则“押完这趟镖,我请大家喝酒赔罪!”
“大小姐,只请一次酒可不够啊,这次可是你独立走镖了,是不是还得再庆祝一顿啊?”
“好你个沈成,就会逮着机会坑我,本小姐攒下的荷包都快瘪了。”
段琰笙笑看着和镖局兄弟们一起侃大山的沈锦华,轻声喃喃:“孩子脾气。”回头又看向呆愣愣盯着自己背上姑娘的夜闻则,笑意瞬间收敛,“过来背人。”
夜闻则还没反应过来,那个姑娘不知怎的就被移到他背上了,怔愣的时间里,段琰笙已经用蓑衣把姑娘遮得严严实实:“走快些吧,这姑娘快撑不住了。”若是没救成,阿锦会伤心的。
夜闻则偏头看了看姑娘,毫无血色的脸无力地靠在他肩膀上,眼睛紧闭,身上也感受不到温度。夜闻则眼中泛起不明情绪,又迅速压下:“真是造孽。”
正如沈锦华所说,不远便是客栈。穿过林子,再走上一段路,便遇上一家小客栈。客栈地处官道和小路的交界,虽然此地偏僻,但作为供周遭旅人歇脚不可缺少的地方,小客栈倒也不缺生意。
客栈老板显然与沈锦华熟识,正想与老顾客沈锦华闲聊几句。
“老板,没时间和你说了,厢房你按人数来备就行。”
老板发现了伤患,心下了然:“又捡人了是吧,快去吧。小二,给各位小哥都烧些热水。”
沈成上前帮忙:“劳烦。”
夜闻则迫不及待地背人上楼了,三步化作两步,两步合成一跳,火急火燎地把人放下,像是嫌弃,又像是害怕,头都没回又跑到楼下,又迈着浪荡的步伐在客栈内闲逛,喊着小二先给他准备热水,一幅妥妥的公子哥模样。
沈锦华心思直奔伤员去了。放心地将货物和弟兄交给段琰笙安排,拿出了药箱便一心开始救人。
检查伤口后,沈锦华仍不住暗骂,真是歹毒。那姑娘浸泡在溪水中有段时间了,身体还没暖回来,额头此时却滚烫得厉害。除去跌落山崖被树木枝干划伤外,肋骨也断了一根,左手更是被折磨得血肉模糊,身上像是被严刑拷打过,几乎没有好的地方。
一时间沈锦华都不知该先治疗哪个伤。
清洁伤口、止血、涂药、包扎……待把伤势处理好以后,沈锦华长舒一口气,剩下只能听天由命了。
疲惫地走出房间,发现段琰笙正在门口等着,沈锦华强撑着倦意露出一笑:“怎么还不休息。”
房屋外光线昏暗,唯有段琰笙手中提着一盏灯,灯光随着打开门带起的风飘动了一下,倒映在墙上的两抹影子越来越近。
进屋后,沈锦华欲说些什么,段琰笙直接开口说道:“兄弟们已经安顿好了,东西放置的地方只有我知道,你安心。”
“那姑娘……”
“和弟兄们说好了,也和老板讲过了,今天来这里就住的,只有沈家镖局一行人,仅此而已。”
沈锦华噗呲一笑,上前捏住段琰笙的脸:“你真是我的贤内助。”
段琰笙也乐意让她捏,扬眉看她。
“今天累了一天了,早些休息吧。”
“还不行,我得回去熬药,她伤得十分凶险,今晚离不开人。”夜闻则不言,嘴巴抿成一条线,沈锦华看了又心软,凑在他耳边撒娇:“人命关天,医者得尽全力。”
“去吧。”
沈锦华不多说什么,又回到了客房。
屋内十分安静,沈锦华在房内一边熬药一边留神着那姑娘的情况,对于看护患者显得游刃有余。她早在外祖的药谷中就学会如何照顾病人了,瞧着她救过的段琰笙、夜闻则,现在也活蹦乱跳健康得不得了,这姑娘,一定能活下来的。
喂了药下去,小姑娘仿佛安稳了一些,烧却还没有退下,仍旧很难受的样子,小脸通红,因为疼痛抓紧了被褥,受伤的手又反射性松开,包扎的布条上隐隐渗出了血。
沈锦华趴在床边,见姑娘蹙着眉头,下唇被疼得咬出了血,难怪刚才涂药的时候一声不出,身体微微蜷缩起来,微微颤抖。
姑娘身上只有一枚品相极好的玉牌,不足以猜测到她的身份。若是某个府中千宠万爱养成的千金小姐,怎么会沦落至此;若是身份不明晰,后续又该如何就要依据情况而定了。
闲下来方才细细回味个中古怪,光是医人容易,难的是处理身外之事,沈锦华烦恼了一阵,又释然了,先把人医治好,再考虑其他吧。
夜幕渐深,黑夜中混着雨声,在屋内听着朦胧,却声声伴人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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