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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第41集一根葱

到了食堂,谭天让我找个位置坐着等他,他去打饭。不一会儿,他买回来两份葱烤大排,他把其中一份大排的葱全部都扒拉到另一个碗里,然后把没葱的那份推到我面前。

我心中一惊,诧异的看着他问:“你怎么知道我不吃葱?”

“卖报纸那回,第一次跟你吃饭,就见你一个劲儿的把葱都挑出来。”谭天神情自若的一边吃一边说,“大排里的葱其实挺好吃的。”说着舀起一根葱放到嘴里,抬头冲我笑笑。

他的解释没有让我消除惊讶,反而更迷惑了。我愣在那里呆呆的看着他,心里想:难道谭天很早就开始留心我的一举一动了?可他怎么从来也没表现出来过呢?我竟然一点都不知道。

更奇怪的是距离卖报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他为什么仍旧记得我不吃葱,但是他不记得前几周才说过的要跟我去看电影呢?

我越想越迷糊,他对我到底是什么态度?

“快吃吧,不然凉了就咬不动了。”谭天看我一直没动,打断我的沉思催促到。

“哦。”我拿起勺子在大排上戳了几下,挖下来一小块,在准备塞到嘴里前,我想起一个问题,于是放下勺子小心翼翼的问:“你是不是觉得我挺挑食,挺娇气的?”

谭天抬头看了我一眼,犹豫了一会儿说:“是有点儿。”

原来是这样,真的如我所估计的那样谭天嫌我娇气,所以才对我不吃葱印象深刻吧,而并不是我刚才以为的“另眼相待”。

我又想起来暑假支教时那次他和欧阳飞宇的谈话,他对欧阳飞宇说我像个小公主。现在看来他的意思很清楚了,他就是觉得我娇生惯养的像个小公主。

我失望的垂下眼,机械的舀起刚才挖下来的那块大排肉放进了嘴里,礼貌却敷衍的朝谭天笑了一下。

谭天见我没有再说话,放下了手中的勺子,想了想说:“我有个哥哥,还有个比我小很多的妹妹,妈妈要工作又要照顾我们三个很忙很累,不可能像你们家对你那样的细致。我们三个吃饭都是抢着吃的,哪有功夫捡葱,有啥吃啥,谁也不挑食。”

我食不知味的吃着饭,含糊的“嗯”了一声,心里在静静的反思着自己。我是家中孙子辈里的第一个孩子,后来出生的表弟表妹都比我小七八岁,所以我小时候在两边家里都享受着众星捧月的待遇。不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宠着,那时还没自己孩子的叔叔姑姑舅舅也都把我当宝。在什么东西都要凭票的年代我却从来没有感受过物资的匮乏。

奶奶和外婆厨艺又都特别好,小时候大部分时间跟着她们吃饭,她们的菜都做得极其精致。比如做水蒸蛋,里面是要放剁碎了的火腿和开阳末的,开阳呢必须去壳去沙线的;粽子里的豆沙馅那是一定去豆壳的,用细纱布过滤上两三遍,不然口感粗燥;带鱼表面那层银色的膜在绝对要刮掉的,不然会太腥无法入口……

我的嗅觉味觉不知是天生灵敏还是后天受到高超厨艺的□□,对食物的味道非常敏感。以至于后来妈妈给我做饭时我能一口吃出今天的排骨是热水下锅的,不够软烂有血腥味;今天的虾米萝卜汤里,萝卜没有事先炒过,汤底就不够浓香。敏感的味觉也决定了我不愿意接受带辛辣味的或是味道太浓烈的食物。

其实爸妈也经常批评我嘴太刁,吃东西太挑剔,更不用说别人了,搁谁都会觉的我很麻烦吧。我闷闷的生起自己的气来,第一次认真的觉得挑食真是个坏毛病。

“你要不要尝尝这大排里的葱?跟其他菜里的葱不一样。”谭天的话把我从自我反省中拉了回来,“真的,很好吃,我不骗你。”抬头一看,只见他挑出一根葱盛在勺子里举到我面前。

我面露难色的犹豫要不要接。他冲我笑笑,继续说道:“尝尝呗,不好吃大不了吐掉好了。”

看在他坚持的份上,我打算硬着头皮尝试一下。我缓缓伸出手去接他的勺子,不料却被他的手果断的挡开了,他直接把勺子伸到了我的嘴边。

他的这一举动惊得我的心顿时砰砰乱跳,刚刚才压下去的千层浪又毫无防备的卷土重来。意外,惊慌,羞怯和一点甜蜜交杂的滋味在我心头翻滚,我像只正要过马路却看到有车来的小松鼠,傻乎乎的愣在那里,不知是该前进还是后退。

“快吃啊,我的手都举酸了,你不会还想让大家继续看一会儿吧?”谭天故意向左右瞟了两眼,用调侃的口吻说到。

平日有时候看到校园情侣在食堂里互相喂食,我觉得实在太肉麻,自己铁定干不出来。没想到有一天这事会发生在自己头上,而且还这么突然,面对着一个还称不上是我男朋友的男生。

食堂里众目睽睽的,我不想再僵持下去成为引人注目的焦点,于是赶紧一口把勺子里的葱吃掉了。谭天满意的收回了手,观察我的表情等待着我的回答。

随着大排一起炸过的葱已经没有了原本的辛辣,只留着葱本身的香味,加之吸收了肉汁的鲜甜咸香,味道浓郁厚重。虽说葱的口感有点过于干硬不是很好嚼,但确实不难吃。这大概是我记忆里第一次吃葱,以往我咬到饺子馅里的葱花也会不厌其烦的把它们一一揪出来,这次我竟吃下了整根的葱。

“还不错,不难吃。”我眉眼低垂,不好意思的笑笑说。

谭天刚才一直等着我的回答,这下露出了笑脸:“我没骗你吧,跟肉在一起红烧的葱就是很好吃的。啥东西吃吃就习惯了,你以后得多尝试。”

“嗯,好的。”我顺从的答道。

话一说完连我自己都吃了一惊,“要多尝试”这句话谁没跟我说过?爸妈说过,张鹏说过,连杨豆豆也说过,可我一直都倔强固执的不肯改变,什么时候我变得像只温顺的小兔子了?我不想让谭天察觉我突然对他顺从听话,于是又埋下头去借着吃饭掩饰内心的七上八下。

谭天似乎没有过多留意我顺从的态度,很自然的继续吃起饭来。这时我才想起来我刚才竟然没有介意吃他吃过的勺子。平日里我有点儿小洁癖,不愿意跟人共用杯盘碗筷。杨豆豆有时偷懒没倒水,从我杯子里喝水,我就一定要把她喝过的杯子洗干净再用。而刚才我根本没想起来我自己的这个规矩。我偷偷看了一眼谭天,他也丝毫没有介意吃我吃过的勺子。这算是……我平静了没几秒钟的心又开始敲锣打鼓了。

不一会儿谭天先吃完了饭,我今天心神不宁吃得比较慢。谭天支着胳膊凝神看着我,突然他伸出右手轻轻挑起一缕挂到我脸颊边的头发,抚过我的脸庞把它别在了耳后。当他指尖轻柔的划过我脸庞的那一刹那,我就好像被施了魔法似的定格在那里,心脏停止了跳动,拿着勺子的手也停在了半空中。

他指尖的温度从我的耳廓传到了心房,这一次激起的不止是千层浪,而是海啸了。我一动不动的凝固在原处,很不愿意巨浪把心底的思绪淘沙般的翻到脸上,可是突突跳个不停的心毫不留情的出卖了我,两片红云迅速飞上双颊。

谭天目光如“春水满四泽”般柔情外溢,黑眼珠星星点点的闪烁着,出神的凝视着我的脸。他的手还停留在我的耳后,直到当他发现我的耳朵和脸颊都快要热得发烫时,才回过神来,迅速把手收了回去,也收回了刚才饱含深情的目光,霎那间他的脸上也同样泛起一抹绯红。

谭天收回手后,刚才被施的魔法才算解除,我也才反应过来继续嚼嘴里的半口饭,心里仍旧如揣了只小兔子似的乱蹦。我能感觉到谭天在对面时不时的抬头看我一眼。一直到吃完最后一口饭,心里的那只小兔子还是没有完全安分下来。

这大概是我有生以来吃得最艰难的一顿饭。心跳时而加速如火箭发射,时而停滞如照片定格,嘴里的饭也跟着或是囫囵吞下噎在嗓子眼,或是反复咀嚼忘了下咽。整顿饭不知道吃下去了什么,大排的滋味一口也没尝出来,唯有那根葱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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