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单于夜遁逃,大雪满弓刀1
刘艾在别无选择之下,惟有认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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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赵旻说出那险些让刘艾窒息的话后,这个近半百老头儿心中便不停地转着各种念头。
他已经绑到了赵旻船上,不可能再转投袁绍,当然更不可能靠向那毫无作为的刘协。
所以,他与赵旻,实则是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
刘艾当然不愿刘协头上春意绕,然而,刘艾即便机关算尽,也未能想出两全其美之计。
归根结底,汉室无兵无地,已衰微至极。
如今的汉室,与战国时期的周王室区别已不大,惟余天下之民望、及深入人心的汉室正统观念。
然而恰恰就是这两点,便注定赵旻必须恪守臣道、辅佐天子,以成周公之大业。
三国之乱,便始于曹操野心尽露,方才有刘备自封汉中王、关公北伐之举。
赵旻如今之困境,同样在于此。
伏寿腹中胎儿乃赵旻骨肉,此事已属大逆不道,若步练师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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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及此,刘艾索性顿首行礼。
“主公,伏皇后也好,步贵人也罢,其人子女皆为刘氏子女!老夫必将其子女造册,并告慰刘氏列祖列宗、昭告天下士人苍生!”
赵旻的骨肉必须姓刘,且必须录入刘氏宗籍,这是刘艾这个宗正,所坚守的底线。
换言之,刘艾默许了赵旻任性妄为,前提是赵旻不能覆汉!
赵旻至此方知,刘艾通达归通达,识时务归识时务,但其人无愧于宗正之职。
赵旻长叹一声,顿首还礼。
“刘公乃忠贞之士,旻不应使刘公陷于此两难之地也。旻有愧于刘公!请刘公恕罪!”
刘艾涕泪横流。
“主公,老夫乃刘氏子孙,向者,老夫先后臣服于董仲颖、曹孟德,非为私心,实则为天子虑也。
而今主公处处以汉臣自居,且日日觐见天子、恪守臣礼,老夫心甚慰之。然则,主公焉可一错而再错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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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旻直起上身,心中颇不是滋味。
其人正欲开口,又听刘艾哽咽道。
“伏皇后之事,错不在主公,老夫已明其故,然今步贵人之事,主公万不可自误也。
主公但封步贵人之口即可,切勿泥足深陷、无法自拔,以至于遗臭万年!”
刘艾此言情真意切,句句皆发自肺腑,使赵旻哑口无言。
赵旻只好再次顿首。
“刘公之言振聋发聩,旻谨受教。”
言罢,其人站起身,扶起这位看似圆滑、实则忠贞之士。
“刘公快请起,旻必遵照你我今日之言行事。刘公放心,旻既为汉臣,且欲成周公之业,则必无不臣之心,旻此举,实属无奈耳。”
刘艾擦干净涕泪,犹自哽咽道:“主公,老夫今日出言不逊,请主公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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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旻为刘艾掸净衣衫,复又深深一揖。
“刘公乃忠直之言,旻必时时警醒、谨小慎微。”
主臣二人相对唏嘘一番后,一同归席。
一番称贺、酒足饭饱之后,众宾客纷纷离去。
赵大娘临走时,执起步练师柔荑唏嘘道:“步贵人,老身终是有愧于心也。”
步练师柔柔一笑:“大人请万勿耿耿于怀,妾于宫中,亦可常见卫将军,况且陛下对妾极尽宠爱。若妾思大人,尚可请大人进宫。”
赵旻本来正笑眯眯地看着这对“婆媳”叙旧,闻得此言登时头皮发麻。
老娘若进宫…亲娘咧!
伏寿…伏梦…傻傻地分不清楚。
赵旻一念及此,忙不迭躬身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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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步贵人亦可时常出宫省亲,由旻护卫步贵人,大人尽管放心。”
赵大娘登时眉开眼笑。
“既如此,阿旻,正旦之前,你便带步贵人回府。”
见步练师美眸中满是促狭,赵旻彻底无语。
老子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又是何苦?
赵旻心不甘情不愿地颔首称是后,便与步骘一起,将老娘送回了家。
一路上,赵大娘犹如变成了祥林嫂。
“阿旻,老身早该安排你与步氏之事,唉!惜哉!子山,你亦应苦劝阿旻才是!”
这句话,赵大娘一路上翻来覆去,不知说了多少遍。
赵旻心道:就绿茶师这茶艺,老子若纳她为妾…您老就等着瞧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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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骘又尴尬起来,只是赔着笑,却不知该如何回答。
送老娘回府后,赵旻以卫府有军务处理为由,与步骘返回卫府。
折腾一大圈,给步骘安排加班后,赵旻未带亲卫,鬼鬼祟祟地溜进了虚掩着后门的卫尉府。
赵旻心好累。
这种事儿,无论步骘族兄族嫂,还是步练师本人,均选择对步骘隐瞒。
赵旻甫一闩住后门,那极为熟悉的兰麝之香,便扑入怀抱。
步练师如熟透了的水蜜桃一般,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致命诱惑。
其人促狭一笑。
“夫君,妾香不香?”
赵旻心知肚明,步练师是在向伏寿隔空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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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人叹道:“阿妹,你我回房细说如何?”
步练师嫣然一笑,张开双臂。
赵旻无奈地横抱起佳人,任由佳人环住自己脖子,在自己耳畔呵气如兰。
“好夫君,妾今晚乃夫君新妇,长夜漫漫,妾陪夫君共剪西窗烛。”
看着怀中佳人美眸中依稀带着落寞和遗憾,赵旻心中突然生出浓浓的负罪感。
老子若早知这妹子对自己如此情深,又何苦将其人送入宫中?
于是他低声道:“旻负阿妹良多也。”
步练师美眸陡然绽放出绚丽的光彩。
“夫君亦对妾有意,然否?”
赵旻颔首:“自然!旻若早知阿妹如此倾国倾城,又岂会将阿妹送与天子?那幅丹青,委实辱没阿妹之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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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而易见,赵旻又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
步练师闻言,噗嗤娇笑。
“夫君已后悔?”
赵旻忍不住低头吻了一下怀中佳人樱唇。看书溂
“万幸为时未晚也。”
二人进了步练师闺房后,一同点燃红烛,又一同解去衣衫共浴。
赵旻爱不释手地把玩着饱满的水蜜桃,有些迷醉地欣赏着满脸红晕的佳人,鬼使神差地轻声唤了句。
“小乖宝儿!”
步练师再也忍不住,其人紧紧环住爱郎脖颈,狠狠吻上爱郎双唇。
良久后,步练师痴痴地凝视着爱郎,呢喃道:“夫君,妾做梦都盼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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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旻轻啄了一口佳人,横抱起她…
赵旻最初时,或许仅是为了保护伏寿,但如今,他已难以自拔地陷入对水蜜桃的渴望之中。
他深深后悔: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历史上,孙权难以驾驭步练师,但老子又不是孙权!
至少,老子技术能甩孙权十万八千里。
虽然孙权又叫孙十万。
红烛之下,春闱之中,赵旻终于品尝到了水蜜桃。
他品尝得过于用心,又过于卖力,导致其主人飞入一层高似一层的云霄之中。
直至红烛燃尽、春闱犹如被春雨浸湿之时,似乎始终在云霄的二人,终于跌回凡尘。
步练师俏脸通红,双颊带着两团极为可爱诱人的红晕,宛若截然不同的水蜜桃一般。
赵旻忍不住再度品尝起这全新的水蜜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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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步练师连连求饶。
“好夫君,妾甚累也!”
赵旻爱怜地为佳人盖好锦衾,手中兀自把玩着水蜜桃。
步练师美眸中的深情,犹如两潭深不见底的春水。
“夫君,妾若生子,便为陈留王如何?如此,妾可于夫君长相厮守。”
赵旻摇摇头:“小乖宝儿,我欲迁都长安,你我之子应为冯翊王、扶风王、北地王。”
左冯翊是后世渭南,右扶风为后世咸阳,北地郡则是后世铜川及延安南部。三地距长安极近。
赵旻这是想与步练师生三子。
步练师美眸中再次绽放出诱人的媚态。
“夫君,春宵苦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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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题外话】:这一章没什么可说的。
本书中,宗室宗正刘艾看似通达,实则为忠臣。
赵旻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且渐行渐远。
他如今容错率极低,惟有不断胜利,方可稳固地位和威望。
接着上一章,继续为您说。
上一章说到,刘备确实是凭军功洗白上岸,但并非因其人镇压黄巾,而是镇压“二张之乱”。
刘备集团转型的关键,就是命中贵人:
中山马商苏双、张世平。
那本新书的作者,你可长点儿心吧!
中平四年(西历187),黄巾之乱爆发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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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国相【张纯】与前泰山太守【张举】,勾结乌丸突骑叛乱。
乌丸大人与二张歃血,引兵攻略幽州、冀州,声势浩大,连当时辽东太守都被叛军杀了。
中山太守张纯叛入丘力居众中,自号弥天安定王,为三郡乌丸元帅,寇略青、徐、幽、冀四州,杀略吏民。--《魏书三十》
二张攻略幽、冀;
而中山国就在冀州,且恰好位于冀州常山国与幽州涿郡之间,叛将张纯还是中山国相(位同郡守)。
中山是混不下去了,当地商贩、富户纷纷逃亡。
中山国的马商苏双、张世平就是此时流亡至幽州涿县的。
军马是战备物资;
幽州、冀州是东汉北部边境。
马商,说穿了就是黑白通吃的“军火贩子”,类似后世的“盐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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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张二人投入涿县最大的“刘记黑帮”麾下寻求庇护;
二人将二张叛乱的消息,告诉了刘备刘帮主。
中山大商张世平、苏双等赀累千金,贩马周旋于涿郡,见而异之,乃多与之金财。--《蜀书二》
刘备听到二张叛乱的消息,又得到流亡马商的金元赞助,极为振奋。
经过黄巾之乱(184)后三年多的猥琐发育,刘备的帮派得到了大量流亡人户(乱世中,流民数量会激增),已初步具备作战能力。
于是乎,华强…啊呸!刘帮主洗白上岸的时机到了。
刘备联系了自己的同学兼幽州老乡公孙瓒。
天遂人愿,公孙瓒此时也朝廷征召,随州牧刘虞镇压二张之乱。
刘备遂领帮众,随官军讨贼。
初,诏令公孙瓒讨乌桓,受(刘)虞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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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虞到蓟,罢省屯兵,务广恩信。遣使告峭王等以朝恩宽弘,开许善路。又设赏购(张)举、(张)纯。举、纯走出塞,余皆降散。--《后汉书卷七十三》
讨伐张纯时,刘备作战极为勇猛。
可惜,乌丸多突骑,刘备在洛阳游学时虽然也精于马术(喜斗鸡走马),毕竟比不了北国胡人。
乱军中,刘备被一枪刺于马下,命在旦夕。
好在刘备江湖经验丰富,这些年黑帮没白混,迅速躺在地上闭眼装死。
大战告终,汉军打扫战场,刘备大呼救命,被人用板车拉出来,侥幸生还。
备有武勇,时张纯反叛,(备)遂与相随,遇贼于野,备中创阳死,贼去后,故人以车载之,得免。--《典略》
注意:阳死,即装死。阳者,通佯也。
由此可见,此役是汉军惨胜。
因为如果汉军战败,打扫战场的恐怕就是张纯叛军和乌丸突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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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又与东汉的用人方略(州郡大族、清流名士)严重不符。
此时在位者是灵帝。
刘备靠刀头舔血、折了无数弟兄、甚至自己也被乌丸突骑刺于马下、险些丧命的代价,才换来的安喜尉,竟然说撸就撸?
你汉灵帝说话是放屁的?
卸磨杀驴、过河拆桥。
这是刘备心底的痛。
也是其中年时,经常对着诸葛亮大骂灵帝的原因。
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於桓、灵也。--《出师表》
亲小人,远贤臣。
刘备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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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督邮是小人,而我刘备是贤臣。
你灵帝因为不用我刘备,所以朝廷就倾颓了。
哈哈哈。
说实话,灵帝卸磨杀驴这事儿,干的确实太过缺德。
要么其人怎么谥号“灵”呢:乱而不损曰灵,标准的恶谥。
督邮可能忘了,刘备虽然不学无术,之前却是幽州边地的黑老大,手底下盘踞了一大批杀人越货的亡命徒。
刘备在涿郡当“坐寇”,是靠出卖手下弟兄的血和命,榨取当地百姓的资源。
刘备的成长史,就是土匪黑帮的发家史。
黑帮的核心规矩就是“血酬”。
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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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条命能交换多少资源,值多少银钱。
这是挣扎在生死线上的法外流民们、信奉的真理。
换句话说:
我刘备这个安喜尉是靠血换来的。
你督邮想从我头上夺走,你就也得留下血的代价。
在资源瓜分完毕的社会格局中,维持生存的底线是一条血线。突破血线,必定导致流血。--《血酬定律》
突破了刘备的血线,督邮就倒霉了。
(备)直入缚督邮,杖二百,解绶系其颈着马枊,弃官亡命。--《蜀书二》
杖二百。
云某只能把陈寿的记载,理解为“替先主隐恶”的曲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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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代,廷杖二十即可立毙杖下。
刘备杖督邮二百,肯定是打烂了,彻底血肉模糊,人畜不辨。
这也和后文的“弃官亡命”相呼应。
诸君可能无法理解,为什么刘备要怒杖督邮,这与其“仁君形象”严重冲突。
刘备怒杖督邮,结合时间背景看,恰恰源自其“黑道立场”与“血酬思维”。
中平四年(187),刘备就是个满身江湖气、刚被朝廷招安的边地黑老大,为了这么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儿(县尉)还险些死在战场(中创阳死)。
你督邮想拿走我用血换来的东西,我就要你付出血的代价。
以德报德、以直报怨,这,便是刘备“枭雄之名”的始源。
真实的刘备,快意恩仇、侠气纵横,比小说里动不动便哭鼻子的窝囊废,强了不知凡几。
昔日,周瑜有言:刘备以枭雄之姿,而有关羽、张飞熊虎之将,必非久屈为人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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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肃亦曾道:刘备,天下枭雄。
陆逊夷陵之战大叹:刘备天下知名,曹操所惮。
东吴三督,对刘备评价若此,窥豹一斑,可知全貌。
三子虽贤,却不及魏武风流,一语成谶:
“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
中平四年,冀州中山国安喜县县衙,狼藉一片,遍地血污。
虚岁二十七岁的刘备,杖死督邮,弃官亡命,开启了自己波澜壮阔的传奇人生。
这,便是刘备的发家史。
何其快哉!
以陈寿先生赞语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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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主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盖有高祖之风,英雄之器焉。
哈哈,刘邦,刘备,都是出身于市井、却终成帝业之英雄人物!
下午有会,所以更新晚了。
咳咳…一会儿有酒局…
咳咳…明儿晚上还有酒局…
所以,云某争取11点前上传第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