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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 大婚

孟老爷回长安,主要就是为了办一件事。

那就是成婚!

这是陛下的旨意,也是征西军上下一直都在期盼的一件事情。

虽然孟某人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军阀,但是征西军上下都清楚自己等人能有如今的军功,是因为谁而起。

没有后人,也就意味着征西军就像是昙花一现,一旦孟焕不在了,打下来的江山和基业就会分崩离析。

至少军中明眼人能看见的,五大将军,唐、赵、盖、贺兰、呼衍个顶个都是人才。

唐柿的傲,赵德邦的才,盖德马的孤,贺兰与呼衍的身份。

这些都是能独自带兵灭国的存在,上面如果没有一個强有力的平衡领导者,很难想象他们谁又会完全服从其他的人。

而且大汉以孝治国,婚丧嫁娶皆是孝之一道的头等大事。

这好歹是刘彻的长女出嫁,对象还是立国以来破天荒的一号公爵,自然是要大办特办。

经过三四年休养生息的孟西白三族也是豪迈,直接大手一挥,从郿县带来壮丁百余人,挨家挨户的给满朝大臣发请帖,就为了操持自家族长的成婚之礼。

婚礼还未进行,皇帝便召集群臣进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册封仪式。

公主在出嫁前会举行册封仪式。会有专门的官员宣读册封诏书,赐予公主名号、印玺等象征身份地位的物品。

“元鼎元年,冬至,皇帝一曰策书:卫长公主刘滢温正恭良,珩璜有则,礼教夙娴,慈心善德,特册封为长乐公主,赐凤冠霞帔,金玉宝带……”

往后便是册封后嘉赏的无数珍宝,这些都是会作为陪嫁的嫁妆一同入住到国公府上。

为此刘彻也难得对宗室大方了一回,陪嫁的黄金便给了足足万两,堪称封爵列侯时的赏赐。

这既是对公主的一次礼送,其实也是对孟焕的一种嘉奖,毕竟都是要带去夫家的财产。

作为男方的回礼也很重要。

至少在孟焕这里,他个人虽然没有捞过多少财富,可他本人就是一笔最大的财富。

关于彩礼,孟焕特意在身毒选了一件红翎羽衣,用了上百只红尾雉鸡的尾羽编制而成,这可是只有身毒才有的珍惜锦鸡,说是一句全天下独一份也不为过。

至于为什么不用孔雀,毕竟孔雀王朝的前身就是以饲养孔雀而出名,在此时的身毒,孔雀说是国鸟也不为过。

其实孟焕还真考虑过此事,只不过被当时的刘陵呛了一声:“只有公孔雀才会开屏求偶,你几时见过母孔雀开屏?”

寓意和兆头不好,雌雄不辨,总是让人无限遐想到当年那个以女子之身,威压四代大汉天子的女人,所以也只能对孔雀们高抬贵手。

“快点,快点!把那匹枣红色的汗血马牵过来。”

“国公呢?吉时都快到了,为何还不见国公出来?”

一大清早,孟西白三族就来齐了人,孟酩也来了,年迈的他已经没办法再亲自操办这些事情。

好在这几年孟氏宗族受到孟焕的影响,当年跟着孟某人出塞战匈奴,提了不少军功子弟上来。

新任的族老是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正在扯着嗓门吩咐着府中的下人忙前忙后。

“来了!来了!催什么催?今天大喜的日子国公不得稍微打扮打扮?”

闻着声音,孟焕穿着一身黑底红边的喜服从房间内走出。

从一大清早就被人叫醒捯饬起身上的一应装扮。

要不是两世为人,今儿个头一次结婚,他才不愿意把自己弄得这般麻烦呢。

说起来也有些心塞,直到现在孟某人其实也没见过卫长公主长什么样,也就在最近常听霍去病夸耀,这是一个知书达礼,温柔可亲的好妹妹。

但是霍去病唯独没用漂亮二字。

就是不知道是因为霍去病够直男,缺少一副发现美的眼睛,还是对比起卫长公主身上的优点来说,美丽远不及她内在的温柔。

这也算是亲身体验一把什么叫父命之命,媒妁之言,做了一次所谓的政治联姻牺牲体。

“族长,放轻松一点,不要老是紧绷着一张脸,否则您就算是不穿盔甲,穿礼服也是一身肃杀之气,您也不怕把公主给吓着!”

听着族老的叮嘱,孟焕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

“这可比我打仗要难受多了,要不是对方是公主,照我的意思来,就接回家里直接拜堂成亲多简单?”

“哎呦,我的族长啊,这可是陛下的长女,我大汉的长公主殿下,又不是寻常农家娶妻生子,你不要场面,也得顾虑公主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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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请牢记。“再者说了着一回生二回熟,等下次您再娶的时候就习惯多了。”

“……”

“你都说了是公主,还再娶……小心陛下割了你的脑袋!”

只见这位孟氏的新族老一脸倨傲的回道:“场面那是给皇家看的,子嗣才是家族兴旺的根本,您可是护国公,大汉立国以来独一份。”

“您的后人可是能世袭罔替这份国公的爵位,真正的与国同休,万世长存!岂是那些普通列侯可比?”

“要是公主无法诞下子嗣,不

续弦正室,总要讨得几门妾室吧!不然我孟氏宗族的主家岂有绝后之理?”

这话倒是有几分道理,听得孟焕不由得点了点头。

前世想做一个不婚主义者,或者丁克族,那是因为各种贷款还有生儿育女的成本太高。

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正经爷们儿,他做不得非洲内个朋友那样薄情寡义,只生不养。

如今既然有这样的条件,他肯定是希望自己能留下一些血脉根源,将自己的痕迹流传下去。

“好了,莫要多说其他,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不要说这些不吉利的话。”

孟焕拍了拍这位激进的新族老肩膀,顶着一身礼服就跨上了汗血宝马,跟着迎亲的队伍朝着皇宫而去。

皇家姻亲之礼自然不能如寻常百姓家一样。

他自去迎亲,一应婚礼礼仪事宜,都是要在未央宫举行,上跪天地,下跪……呃,王太后薨了三年,这下跪自然是跪长兄为父,也就大汉天子刘彻。

就是有些可惜了他的兄弟们,那一群与他同生共死,一同成长的唐柿、赵德邦、盖德马,如今还在异域他乡,没办法亲自参加这一场婚礼。

从早上迎亲出发开始,到正午时分又是各种祭祖礼仪,直到傍晚黄昏时分才算是正式开始拜天地。

正应了一个“婚”字,晨迎昏行,男婚女嫁。

等到孟焕重新骑上宝马,将公主再次接回国公府时,正好到了宵禁的时间,这时候一应琐碎典礼才正式礼毕。

六十六盏红烛常明,身披凤冠霞帔的卫长公主安静的坐在大红色的床榻边,一双白玉般的小手紧紧攥着手帕,说不出的紧张和慌乱。

四年前,她还是一个正值年少的半大丫头,被自己父皇许配给当时的风头无两的郿侯,四年来宫中的女官也教导过她不少房内术,还有夫妻之间的礼仪。

“良……良人!!”

公主的声音有些发颤,显然是培训经验再丰富,临到上岗的时候,还是会心中发憷。

“良人?有意思的称呼。”

“这是宫中的女官告诉我的,厌厌良人,秩秩德音。女子对于自己的丈夫,就要以良人相称。”

孟焕轻轻笑了笑,果然还是个小丫头片子,如同那青涩的李子,既叫人忍不住去品尝,又恐一口下去尽是酸涩。

“未出嫁的女子才以良人相称,你该唤我夫君。”

蒙着红盖头的刘滢忍不住一愣,一双小手搅得更加勤快:“夫……夫君~~”

声若蚊蝇!

不过这一声夫君叫得让孟焕忍不住笑了起来,仿佛是看到自己前世青涩恋爱时的自己。

孟焕拿起金喜秤,轻轻挑起刘滢的红盖头。

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张十八岁少年青涩羞红了脸的模样。

果然如霍去病所说一样,谈不上美艳动人,但是一眼瞧上去就知道是个温婉贤惠的妻子。

当然,也不至于用丑去形容,毕竟刘彻长得就不差,她母亲卫子夫更是当今天下第一美人,良好的基因就决定了她注定不会是一个丑人。

“夫~夫君,接下来,是不是要……。”

“哈哈哈。”借着宴席上些许酒劲,孟焕轻轻将刘滢推倒在床榻之上,看着这个未来相伴自己一生的姑娘忍不住温柔的笑道。

“娘子,春宵一刻值千金!”

是夜,便是宛如夜来风雨声,大珠小珠拍打着芭蕉叶,时而骤雨如雷霆雨露,时而细雨如润物无声。

终究是青涩的李子落下了枝头,酸涩得品尝的人几度流下津涎,但还是忍不住几度采撷,想要继续品尝个中滋味。

等到雨声渐息,疲惫的人儿方才发出淡淡鼾声,休憩日间的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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