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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贾斯特坎贝尔

亚伯离开后,他的二把手狗头人忒亚将下城区的事物整理得井井有条。

本来也没什么要亚伯亲力亲为,下城区像一台巨大的全自动化炼金机器,运行了几百年,失去一两个齿轮也无伤大雅。

从亚伯到菲勒尔城堡到重伤苏醒,一共过了十五天,恰巧渡过了灾月月圆之夜,新的月份开始了。

欧玛拉没有“季节轮转”的概念,一个地区的天气是恒定的,例如依兰这种中部国家永远是春天或秋天,靠近北部的国家是冬天,南部马拉什海湾则是夏天。

依兰王国最热的是南方的列科斯领,最冷的是北方的斯瑟蒂亚城。

人们从不说“本月是哪个月”,而是数着离“灾月月圆之日(年底)”还剩几个月;现在就还剩7个月。

听到亚伯回来的消息,第一个上门的赫然是治安局的巡逻队。

他们的话术听得亚伯心烦意乱,无非是他继承了托马斯的“职位”,所以要缴纳托马斯上报收入的税金,即2金币25银币40铜币。

上个月,亚伯的钱投入了孤儿收容所里,巡逻队一铜币没拿到,这次派人催促他快点缴齐税金,否则就依法逮捕他。

传话的队员还唉声叹气地控诉,假如没人遵守法律,这个王国很难正常运转。

瞧他大腹便便的模样,亚伯暗道:哪怕所有的税收减少三分之一,依兰王国也能运转得很好,只是你们会肉眼可见的消瘦下去。

他们之所以“客客气气”,完全是看在贾斯特的份上,据说不知有多少上城区的贵族想收买这名艾因特尔人,皆以失败告终,如今他进阶了正式斗师,流言蜚语更是漫天飞舞。

什么贾斯特是某个贵族的私生子,是某位伯爵夫人的情夫之流,甚至说他已经得到了依兰国王的秘密授勋。

无论真假,巡逻队不想和一名前途无量的年轻斗师作对。

把他们打发走,亚伯叹了口气,写起了准备交给宫廷近卫队和神殿的信件,克里罗杰大师墓地的消息不能让治安局知道,否则他们必定横插一脚,顺便抢走发现者的功劳。

在治安方面,近卫队是一伙菜鸟,但在欺压平民方面,他们炉火纯青。

莱斯·蒙克蒂少爷:

您好,我是下城区的亚伯·兰斯。

前几天我到菲勒尔城堡打工时,无意间发现了一条暗道,它的终点似乎通向菲勒尔家族世代埋葬家主的坟墓。

听说您对有关逆月教派的线索感兴趣,我现在把它报告给您。

您有意探索的话,请务必带上我,我会为您指明道路。

至此致谢。

亚伯·兰斯。

“写什么呢,朋友?”苏沧凑了过来。

“听你的话,给上城区掌权的大人物通风报信。”亚伯把信递给苏沧,“我写得如何?”

苏沧几秒看完,淡淡地说:“如果你想让神明发笑,就把它展示给月光吧!”

“呃,哪出问题了?”

“莱斯·蒙克蒂少爷?直呼其名,真棒!光凭这个称呼,你就不止掉脑袋了,亚伯!侮辱贵族最低是五马分尸之刑!”

“……尊敬的先生?”

“你向谁写信呢?是蒙克蒂家族的少爷,或者宫廷近卫队的队长?”

亚伯将笔一扔:“在你的监视下写信真不容易,我不干了。你帮我写吧,苏沧,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文采。”

他打了个盹,醒来时苏沧写好信上楼了;亚伯细细阅读着朋友的大作。

亲爱的队长先生,

给您这封书信的人在生命的16年内一直受您的家族的恩惠,因此他写这封信来特意向您表达他的感激。

除了口头答谢,他愿意付出实际行动以证明他对神殿和国王的忠诚。您曾在菲勒尔城堡中销毁过异教徒的手稿,却没能找到更多线索,因为那位异教徒将最重要的文件埋在了他的坟墓中。

如今他荣幸地告诉您,他有了新的线索,并将它们送给您,以换取您善良的友谊。

当然,他丝毫不打算贬低其他人——尤其是您——的执行力。他只寄给您在脑海中盘踞不散的东西,Semper ad adventun(拉丁:尽快揭示结局),他随时等待您的征召。

正如他爱他的故土依兰,以及伟大的先知一样,他向您奉上深沉的致意。

希望您允许他效忠的,

火纹草酒馆的亚伯·兰斯。

不愧是吟游诗人,信写得极好!

折信封时,风铃响起,英俊的红发骑士走了进来,亚伯瞥了他一眼,发现贾斯特目不转睛地盯着桌上的书信。

“怎么样,我的文笔不错吧。”亚伯恶劣地笑道。

贾斯特狐疑地反问:“你不是右撇子吗?”

牛皮被戳穿,亚伯抹了把汗。

这是他确信苏沧是贵族的原因之一,苏沧会写花体字,而且是左撇子型龙飞凤舞的花体字,一般人别提模仿,看也看不懂。依兰贵族认为这是高贵的象征,因为两位公爵和国王历代都是左撇子。

察觉到亚伯的尴尬,贾斯特转移了话题:“听苏沧说,你的剑术不错,介意跟我切磋一番吗?一位势均力敌的伙伴能让我快速掌握新的力量,我想你很适合。”

“好啊,我们去哪里?”亚伯谨慎地询问。

重伤苏醒后,他浑身上下有些萎靡,急需一场热血沸腾的战斗点燃活力,可贾斯特是个【正式】级别的能战者,假如心怀不轨,亚伯恐怕就有去无回了,开战前他必须确认位置,别被拉到阴暗小巷里宰了。

料想贾斯特不会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毕竟他还要维持下城区“白百合”的美名。

“我们去火纹草的后院吧。”贾斯特似乎猜到了他的想法,如此建议道。

“哦!”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贾斯特冷不丁开口:“亚伯·兰斯,见面以来,你好像对我抱有似有若无的敌意。”

亚伯一时语塞。

“为什么?我自认从未招惹过你。”

“可能是……”亚伯斟酌道,“假如我们处在一幅油画里,你太像那种为神殿教条而战的审判庭圣骑士,正直又苛刻,而我太像被追杀的异教徒,穿着黑衣落荒而逃。”

“那么我要告诉你,兰斯,我们是一样的。”

“你经常去神殿祷告,不是吗?”亚伯翻了个白眼,尽量委婉些。

贾斯特无奈地摇了摇头:“兰斯,假如坐在神殿里就会变成圣骑士,兴许坐在马厩里也可以变成马。”

这番颇有深意的话语止住了亚伯的问题,不等他深入思考,贾斯特停下来,在地上画出一条线。

“你也画一条,兰斯。尽管切磋不使用斗气,为了保险起见,我们任意一方招架不住时,就跳到这条线后方。”

亚伯头一次听到把“认输”介绍得这么委婉的,但他非常受用,就算正式斗师离开斗气,在反应力和爆发力等方面也比斗气初心者有绝对优势。

我为什么会排斥贾斯特呢?明明他的言行举止令人愉快。

“请你先来。”红发骑士礼貌地说。

亚伯不客气地拿起木棍,做出预备的姿态,朝着贾斯特利索地刺出一击。

“当!”

木棍相交,却并非一攻一守。

贾斯特根本不防御,直接擦着亚伯的木棍戳向他的心脏。

然而,刚刚的碰撞使得亚伯的落点偏移,这下只能伤到贾斯特的肩膀,他却能一击毙命——用剑的前提下。

迫不得已,亚伯紧急收势,反手挑开贾斯特的剑,由于力气太大,他往前冲了一小步,下盘露出破绽,贾斯特怎么可能放过,猛地朝亚伯的大腿戳了一击。

“蹬!”

打击感顺着神经传来,痛彻骨髓,亚伯眼前一花,骨头几乎快断了。

按照贾斯特的意思,这时候只要亚伯后退到画出的线之外,他就会停止攻击,谁料亚伯咽不下这口气,将计就计,顺势抡出一棍。

由于他双腿打颤,手腕不稳,这一棍摇摇晃晃,无法构成威胁。

贾斯特往后略微躲闪,木棍擦着脖子而过,手上攻击不停,一棍结结实实地打在了亚伯的左肩膀上。

“咚!”

这一声极响,亚伯简直以为他的胳膊被贾斯特敲下来了,左半边身体不再听大脑的使唤,甚至全身骨头都开始哀鸣。

下一刻,贾斯特收手了。

亚伯连忙揉搓着肩膀缓解攻击的剧痛,半晌他抬起头,贾斯特用靴子擦了擦泥土,已退到了线后。

这是“和平”的信号。

“不伦不类。”红发骑士直白地评价道,“三脚猫的招式,更可悲的是,为了迎合贵族的击剑方式,你不停压制战斗本能,学了个两不像。在我看来,破绽百出。”

亚伯沉默不语,回味着的战局。

他的剑术从高登·达文森处学来,攻防兼备,每次出招都经过全面的考量和研究,一定是破绽最少、路径最佳、效果最好的。

——理论来说。

回顾两场生死决斗,亚伯忽然发现,他花了三分钟砍下了托马斯的头,却用了足足半小时,勉强跟达文森拼了个两败俱伤。

他们俩过招、拆招、拼招的时间远远超过你死我活的搏命,最终亚伯不得不在小溪中另辟蹊径,才得到了胜利。

贾斯特的意思是,贵族的击剑方式拖累了我?

不可能啊!这种剑术确确实实地帮我提升了击剑的胜率,教会了我许多战斗的技巧和方式。

而且它经过几代人研究,又是贵族从小学习的标准,不知多少平民削尖脑袋想学得一两招,怎么可能没用呢?

“我攻击到了你。”他狡辩道。

“那又如何?”贾斯特冷冷地说,“我的剑术由进攻组成。只要能够一击必杀,我就不会浪费时间防御。很节省时间和力气,不是吗?贵族才乐意观赏‘叮叮当当’的‘决斗’,殊不知真正的决斗理应一剑封喉。”

如同惊雷闪过,亚伯灵感乍现,隐约有些理解了贾斯特的指教,但想要弄清楚怎么完善剑术,他还需要更多实战。

他做出防守的姿态,向贾斯特招了招手。

“这次你先来。”

“好。”

当贾斯特发出第一个音节,他还在原地,可当他的最后音节落下时,木棍的尖端离亚伯的咽喉不到五厘米。

如同火红的旋风,海蓝色的眼睛唯有冰冷的战意。

这是跟魔物针锋相对的杀气腾腾,若非亚伯也历过千钧一发、你死我活的战斗,一般人光是跟贾斯特对峙,就会吓破胆子。

好在貌似凶狠的贾斯特自有分寸,不会真正伤害到亚伯——后来亚伯推断,贾斯特击中了他的左肩膀,只是惩罚自己说谎。

表面上不说什么,实际上他不喜欢亚伯的“恶作剧”。

每天亚伯都要跟贾斯特切磋三小时左右,这位从血海尸山的永冬之森走出的战士从不吝啬评价和指导,让亚伯获益良多。

可惜,贾斯特的战斗方式不适合亚伯。

不防御只攻击的剑术除了需要从小练习,还要求使用者过人的天赋和经验,亚伯这种16岁才接触长武器战的新人,一辈子基本不用奢望学到其中精髓了。

虽然亚伯想天天跟贾斯特战斗,根据一次次实战历练,将贵族的剑术完美融合到自己的战法中,可贾斯特总是神出鬼没。

亚伯本身也不空闲,寄出信件的第五天,他正看着忒亚整理的报告,火纹草酒馆外喧嚣起来,且经久不衰,从远到近。

“叮铃——”

风铃发出清脆的迎客声,吸引了亚伯的注意力。

一行穿着蛋黄色制服的士兵闯进了醉醺醺的酒馆大厅,足有五人,腰上佩戴着至少三种武器,各个器宇轩昂,英武不凡。

为首者银发碧眼,留着两撇漂亮的小胡子,一看就是颇有来头的贵族。

“打扰了。请问这是火纹草酒馆吗?”他一口咬字准确的上流语法,听得看热闹的好事者一头雾水,“我来找一位‘亚伯·兰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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