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悲天悯地
紫林庵一家银行。
孙明畅吴海三在排队存钱,闫晓梦嫌里面人多空气不好,选择留在了门外。她无所事事地看着过往行人,心情就像水晶,通透清亮。和孙明畅在一起,时常这样。何况今天,孙明畅把他俩对吴海三的内疚包袱,通通地卸除干净,这就由不得心情要好到没有杂质。当然,在吴海三面前,该守的规矩还得守。这点理性,两人不用说,都心知肚明。
闫晓梦站在银行门外,身着一袭白衣,就像一束散发着淡淡幽香的水仙,优雅而安详······
雷万民在冲往紫林痷的路上。紫林痷范围那么大,他毫无目标。只知道,朝着那个方向冲锋。
此时他的胸腔像被牛蹄践踏,心没心样,肺没肺样,犹如一锅烂浆。他的大脑里晃荡着一幅图画:她正在和那个小老头牵手在紫林痷某个点上。他血管里的血液被这幅图像激愤得滋哇乱窜,仿佛要搞串联闹暴动。
找到他们,撕碎他们!
雷万民脸色发青,牙关紧咬,面部肌肉僵硬,眼珠如果不是被几根神经牵拉着,恐怕早不知发射到何方何地;拳头紧紧攥着,仿佛两只杀气腾腾的大铁锤。这个时候,谁要是不知好歹惹了他,他肯定不假思索,抡捶便砸;头发钢针样耸立迎风前行竟能纹丝不动;脚掌咚咚踩踏地面,脚底尘土飞扬。
迎面而来的路人向两旁躲闪。这人是颗快要引爆的炸弹,躲得越远越安全。
警察注意到他了。他们拎着警棍高度警惕地跟在他后面。勿容置疑,光天化日之下,这人敢胆乱来,他们定将他绳之以法。
刚到紫林痷十字路口,雷万民那本来为找人而异常雪亮的眼睛很快看见马路对面的闫晓梦。他像一辆狂奔的汽车嘎一声急刹停下来,喘着粗气盯着前方。
他那十恶不赦的老婆,这一路,在他的想象里是多么邪恶,多么可恨。一旦找着她,扑上去,不假思索地掐死她,掐死她,掐死她,绝不手软……
然而,现实总是重复着“计划没有变化快”的旋律。
雷万民悲哀地摇头。那个惹得他要爆血管喷鼻血的老婆,此时,正孤零零地站在富丽堂皇的银行门外,她那么清秀水灵,那么优雅可爱。所有过往行人都情不自禁侧目于她。她那么美,美得让人无法把那些肮脏的字句往她身上粘贴。
雷万民感到僵硬的身体在一点点软化,喷射仇恨的目光莫名飞来一丝温柔,一串很奇怪的想法不合时宜地爬上心头:这个美丽的女人,究竟有没有不爱她的男人?
雷万民的思绪严重脱离现实。他不知怎么搞的想起了当年。
当年,为追求闫晓梦,他执着得近乎白痴,毕业后可以回老家北京,他不去,偏要痴守在贵阳,理由很简单:离开贵阳半步,闫晓梦就不再属于他。跟他竞争的人很多,他们个个对闫晓梦虎视眈眈。那个时候,他觉得偌大的天地间,什么吸引他的物件都没有,唯有闫晓梦这个光芒四射的大活宝。
为实现娶她为妻的目的,他把他北京的爹妈气得够呛,差点和他断了关系。婚后,他曾经无数次和闫晓梦开玩笑说为了她,他已然到了智障地步,不到红红火火的首都发展,却选择蹲守在贫穷落后的贵阳,怨不得这么多年过去了,工作没长进老态却百生。
“那时,我爱得好傻好执着啊。那么现在,有了和她接近的机会,别的男人会不会和我当年一样也把持不住自己呢?”他看着远方的闫晓梦,心隐隐作疼,“答案显而易见。老天,她一个女人家,能有多大能量抵抗得了外面的强攻猛势?历代多少文人墨客英雄豪杰,都经不起情感诱惑,何况她一个小小的百姓,不出差错才怪了。”
雷万民越想越不能原谅自己。“要怪应该怪自己。她现在变成这样,都是自己的错。明知社会是口大染缸,却看着她跳下去。自己不拉她一把不说,反倒提供食粮,提供子弹,摇旗呐喊,擂鼓助威。真是愚蠢至极,荒唐可笑!这花样的女人怎能随意放飞?不招惹大马蜂,这大马蜂就是变异了。千错万错,都是自己的错啊!”
“她曾经是一个多么好的女人。她身上依然有许多闪光点。她并非无药可救。我要给她一次机会。不能因为一次错,就置她于死地。谁能保证今生今世不犯错呢?只要改正就是好同志。为了家,为了儿子,为了自己还深爱着她,大丈夫能屈能伸。我要把她重新拉回到我的身边,不能轻易认输放人,绝不能让那个狗日的孙明畅白白捡了大便宜……”
雷万民的心思发生戏剧性改变,情绪一百八十度逆转,全身沸腾的血液开始降温,眼神不再凶险,鼻息渐渐清凉,面部肌肉也变柔和。此时的他,像个多愁善感的过气老诗人,心肠柔软,悲天悯地,再不见半点凶煞恶神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