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梦醒(1)
“春兰!春兰!又哪去了?”汪春兰的母亲牛迎花嗓门奇大,喊个话半个村里的人都能听到,“快去给你爹你哥他们送水!”
这时正值1975年九月中旬,秋老虎还没褪去,秋蝉也还在树上嘹亮地高歌。阳光洒在白水河的河面上晃得人睁不开眼。汪春兰躲在岸边的树荫下面看着二哥偷偷藏起来的小人书。正津津有味时听到她娘的叫喊,她只能依依不舍地合上书,小心地放到裤子口袋里。
“哎,这就来了。”汪春兰大声回道,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
她娘是个急脾气,有事不能等,就是回答慢了就是一顿念叨,而且能念上一整天。
回到院子里,大嫂李秀芬正在牵着她儿子狗蛋学走路。狗蛋眼尖地看到他姑回来了,小嘴一咧,两眼一眯,两根胖乎乎有力的小胳膊扑楞地要挣脱李秀芬的手,想要扑过来要抱抱。
“哎呀!慢点!慢点!狗蛋,别摔着!”李秀芬赶紧跟着儿子走了几步,扶着他到急步赶过来的汪春兰跟前。
“嫂子,我来抱抱。狗蛋,叫姑姑!”汪春兰抱起肉乎乎的狗蛋,高高地举了举,再在他嫩生生的脸蛋上使劲亲了几口。喜得狗蛋也张嘴啃他姑的脸,留给汪春兰一脸的口水。
狗蛋啊啊地用手指着外面,想让汪春兰带他出去玩玩。
“外面太热了,咱下午再去玩。”汪春兰笑嘻嘻地哄着可爱的小侄子,抱了又抱,转了又转,逗得狗蛋哈哈笑地停不下来,在她的怀里兴奋地使劲扑楞,像条上了岸的大白鲢。汪春兰急忙抱紧了唯恐狗蛋一个不老实摔下去。
“春兰,快别和狗蛋玩了,赶紧给你爹去送水。”牛迎花一手拿着碗水,一手拎着一个水罐从厨房里出来。
“这就去。”汪春兰把狗蛋递给大嫂,“姑姑一会儿回来和你玩。”
“先喝点水再去。”牛迎花把那碗水也递给闺女,一边絮叨着:“天那么热!再把草帽子戴上。”
汪春兰接过水一饮而尽:“知道了,娘~我这就去了。大嫂,狗蛋,我出去了。”拿起正屋墙上的草帽戴上,拎着水罐转身就走。
“送完水就赶紧回来,别去野!”牛迎花跟着闺女走出门,看闺女走远了,又忍不住大声嘱咐了一声。
汪春兰为她娘的絮叨忍不住擦了一把汗。
也不怪她娘絮唠,汪春兰长得白白净净,杏核眼,鼻梁高挺,嘴巴小巧红润,头发漆黑浓密又顺溜,身体高挑,是这十里八乡数得上的美人,是多少思春青年的梦中情人,是多少姑娘羡慕嫉妒的对象。也有些人想着先订下亲来,不过都让牛迎花给拒绝了。
汪春兰从小就长得好看,一举一动萌得她娘她爹心都能化了。在她娘牛迎花的眼里无不是我闺女最好,我闺女最招人喜欢,对她闺女爱得不得了,去哪里都带着。
别人家喂奶最多喂到一岁,就她家闺女例外。只要闺女愿意喝,她就一直喂,竟然三岁才断奶,还是汪春兰长大懂点事了,听别人笑话她,她才怎么也不肯喝了,自己给自己断的奶。
就这样牛迎花还伤心地哭了几天,说闺女不和她亲了,要离开娘了。这让听到的人目瞪口呆,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说一句慈母多败儿。
随着汪春兰的长大,不如小时候那么萌哒哒了,牛迎花才不那么粘孩子了。经常在夜里和孩子她爹絮叨以后给宝贝闺女找个什么样的人家,干部家的怕去了被人轻视,家里兄弟多的怕受妯娌欺负,家里人口少的又怕被外人欺负。反正就没一个合心意,怎么着也是闺女受委屈。在闺女的事情上,就算她爹肚里子有不同意见,也不会多说,只能附合牛迎花的话,多说一句有一百句等着他,晚上甭想睡个安静觉。
李秀芬看着婆婆心疼小姑子的样,心里觉得有些过了,谁家有这么疼闺女的?都是七八岁开始就跟着家里大人干活,干不动重的就干轻的,忙的时候早上天不亮就得起。哪像她家小姑子就干点送水的活她婆婆都心疼。唉,这就是命吧,长得好,爹娘哥哥的都疼她,别人也只能眼馋了。
永安县河流较密,夏天下暴雨时河水上涨淹没庄稼的事情在以前经常发生。为了防止河水上涨,县里每年都会在秋天组织人手加固堤坝。
全县都在修坝,学校这段时间也学农不上学了,老师和学生能去劳作的大多都去了坝上。
大坝上的活又重又密,成年男子干一整天能累得直不起腰来,更何况像汪春兰这种体力活没干过多少的女学生,去了大坝跟着干两天就能干趴下。她一家都疼她,只在不热的时候才让她去干上一天,还能挣点工分。毕竟她爹和两个哥哥三个大劳力都在坝上,其他人也不会多说什么。
也有那些重男轻女的人会背后说些酸话:“一个女娃,又不是男娃,那么娇气。再娇气有什么用?早晚嫁出去!都是给人家养的。”
这些说酸话的人可不敢在汪家人面前说,特别是不敢在牛迎花面前,让她听到了,她能去那人家家门口堵着门骂两天。就算是遇到半斤八两旗鼓相当的对手,除了都会的撒泼打滚,唱念作打,牛迎花的大体格大肺活量大嗓门格外给她加份量,语速快的像机关枪,各种不重复的挖苦扎人心尖的话突突地随着唾沫一起朝着敌手喷射而去,简直就是个撒泼界的人才。
牛迎花对外厉害,对内也不差,但有一个最大的优点,知道护着自家人。知道他们干活累,时不时让汪春兰去给他们送些糖水。
沿着白水河往上走五里,堤坝映入眼帘。
几百人在水岸上像下雨搬家的蚂蚁一样来来回回,川流不息,忙得热火朝天。不时喊着响亮的号子鼓着劲,不时唱着这个时代主题鲜明的歌曲,大家虽然累,但也挂着高兴的笑容。
“春兰,又来给你爹送水了。”路过的人有认识的就笑着和汪春兰打着招呼,也有装看不见的。
她也笑着一一回过去。
在人群中环视一圈终于找到她爹汪大铁,汪大铁个头不高,劲瘦有力,穿着件白色无袖对襟汗衫,正使着劲推着装了两大筐土的小推车从坡下往上来。皮肤被晒得像泡了油的枣红色案板,汗水顺着他的头发流到眼里,流到鼓得高高的肌肉上,流到结实的胸膛上,砸落到地上。
很快又在她爹附近看到大哥汪春水、二哥汪春树。
汪春水长得像汪大铁,个头中等,人也精瘦,脸上挂着憨厚的笑,狗蛋长得就像他。
汪春树长得稍高些,和他妹妹汪春兰有些像,都是白白净净的,笑起来俊朗可亲,深受姑娘们的青睐。
两个人都挑着一根扁担,担着两筐沉甸甸的土,褂子被汗水打湿紧紧地贴在身上,显露出结实的肌肉。
汪春兰赶紧跑过去,拉住小推车前面的绳子帮着汪大铁把车子拉上来。
“不用你忙,累着你。”汪大铁停下来边擦汗边阻止他闺女的继续帮忙。
“爹,先喝口水歇歇。”汪春兰递给她爹水罐子,又朝汪春水和汪春树喊道:“大哥,二哥,快来喝水。”
水里放着平时舍不得吃的白糖,微微甜,不凉不热痛痛快快地喝下去,对于劳累了一上午的人来说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啊,这水真甜!”汪春树放下水罐,满足又夸张般地长叹了一口气。
“春兰,赶紧回去吧,等一会儿更热了。我们也吃口饭再干。”汪大铁看闺女白皙的头上冒出来的汗珠子,舍不得她在这晒着这太阳。
“行,那我就回去了。爹,大哥,二哥,累了就歇会儿。”
“回吧。”
沿着大坝往回走,遇到了村里来的知青正在吃饭。其中浓眉大眼像电影明星的章之源最引人注目,汪春兰虽然喜欢看也不好意思多看,匆匆撇一眼就继续往前走了。
“咿?李知青今天看上去怎么那么好看了?”汪春兰突然顿了一下,有些吃惊地看着像是突然变了一个人的李梦瑶。
李梦瑶本来长得也不差,只是脸色腊黄,人也无精打彩,七分颜色减了五分。现在她的脸突然明亮起来,变得白生生的了,惹得汪春兰不由地多看了她几眼。
“唉,你看那是谁?”冯建国用手肘推了推旁边的埋着吃着杂粮饼子的钱富国。
“啊?”钱富国推了推眼镜四处张望,看到了脚步轻快像只百灵鸟的汪春兰。
“春兰同志,你来了。”钱富国赶紧跟汪春兰打了一声招呼。
汪春兰愣了一下,没想到会有知青主动跟她说话。她笑了笑,像是一株含苞待放的兰花一样,清新可人:“是啊,我来给我爹送水。”
不止钱富国,就连看钱富国笑话的冯建国的心也怦怦跳着,这姑娘可真好看。
“你可真勤快!”钱富国打完招呼头晕乎乎的,本来想夸汪春兰,结果这句话说在这里怎么听怎么像是在讽刺她偷懒不干活一样。说完才意识说了什么,觉得自己蠢到极点,话都不会说,懊恼地脸都红了。也幸好现在大家脸都被晒得黑红,不然他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你们先忙着,我先回去了。”汪春兰看钱富国心焦的样子也知道他是无心的,并不恼,反而有些好笑,和知青们点了点头就走开了。
“哈哈。”冯建国笑得肚子疼。
钱富国羞恼地看了他一眼:“你想打一架?”
“哈哈。春兰,你可真勤快。这个真是拍马屁拍马腿上了。”冯建国捏着嗓子学钱富国说话,豪不留情地嘲笑道。
“行了,建国,适可而止吧,你少在背后议论人家姑娘。”章之源看着钱富国真要起身打冯建国,连忙阻止道。
李梦瑶听到章之源维护起汪春兰,想起前世汪春兰也是被他这样维护过很多次,心里像是打翻了一坛子醋,酸酸的。
幸好她醒来的正是时候,这时候的章之源还没有和汪春兰好上,她还有机会。以后世的眼光来看,汪春兰的好看也不过是因为她比大部分人要白的多,一白遮百丑而已。
李梦瑶摸了摸衣服里的吊坠,不由地笑了笑。
前世的李梦瑶虽然暗恋章之源,但因为自卑始终不敢表明心意。章之源和她同样来自江北市,家里条件优越,不像大多数知青来得不情不愿,他是主动下乡想要来锻炼自己。
她也在一开始因为和他来到同一个地方而惊喜地心跳如鼓,幻想着两个人会发生像戏剧里的才子佳人般爱情,幻想着以后如果嫁给她,她会如何地对他好,给他生几个孩子。
但没到这个小乡村里有一个叫汪春兰的乡下姑娘竟然吸引到他,不过是比别人好看一点的黄毛丫头。这黄毛丫头也是命好,跟着章之源一起考上了大学,得到章家的人认可,最后还当上了官太太。
而她,在回城后因为没有工作,遭到父母哥哥妹妹的嫌弃,最后只好匆匆找人嫁了,生活过得一地鸡毛。还赶上了九十年代的下岗,一家人没了生活来源,饿了几天只能拉下脸来摆地摊,虽然比上不足,但这样的生活让她再来一次她是万万不想的。
幸好老天有眼,让她重生了,还让她发现了从小戴着的吊坠里竟然有一个小小的空间,里面有一小潭水,喝了潭水皮肤变好了,身体也轻盈了好多。
这让她变得自信起来,也觉得自己比别人高人一等了,是受上天眷顾的人。
这一次,章之源是她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