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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黑天里的雨街

“华姐——”

庄美华刚走进店门,本来坐在地上的人全部恭敬地起身,向她问好。

她手里拎着一个小巧的手包,像是刚刚购物归来的精致女郎。

她没有说话,而是用手指轻轻点过屋内的每一个手下,最终停在了一个满脸横肉的胖子面前,她用手指抬起胖子的下巴,细细地打量着,同时红唇轻启地问道:

“怎么停下来了,他死了吗?”

胖子的内心惊慌到了极点,但他知道自己必须稳住情绪,强作镇定地开口道:“华姐,实在是问不出来什么;这鞭子都快打断了,他就是什么也说不出来呀——”

庄美华点点头,转身瞥向天花板上吊着的家伙。

此人是黑水堂的一名成员,被上头命令着和其他几个人一起去庄美华开的服装店放火,结果被抓了个正着。

庄美华把几人拿胶带捆在车的侧面,一路驱车杀到这里,几人中只有他活了下来。

面对严刑拷打,起初一个小时他还能求饶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他只是花钱雇的打手,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后来只剩下一口能惨叫的气,到了现在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几乎就是个死人了。

打下黑水堂的总部,什么好东西都没捞到,老板那边从杨家回来就没了消息,现在这里还隐隐有要被包围的趋势,庄美华心里本来就相当烦闷。

结果现在——抓来的舌头还一问三不知,这让母阎王的怒火几乎冲到了脑门。

她一下踢掉左脚的高跟鞋抓在手里,光脚踩在地上,对准男人的脸就连着抽了十几下。

男人的身体被抽得左右摇晃,却再没有发出一丝声音。所有人都安静地看着,整个店里鸦雀无声,只有不断响起的鞋子抽打脸庞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回响。

庄美华仿佛也打得累了,她忽然蹲下身子“啊”的吼叫几声,像是焦躁病人在释放压力。

她的双眼死死地盯着地面,忽然仿佛想到了什么,她拿出自己的手包拉开,从里面取出了一只画着一串钥匙链的马克杯。

她将马克杯放在地上,一脚将其踢向了那个一脸横肉的胖子,杯子在地面上滑行不稳险些翻倒,胖子赶忙接过,他小肚子上的肥肉片都有些发颤。

“你——不管想什么办法,让他把这个杯子咽到肚子里去。”

庄美华的声音已经近似疯魔,她的一只手在不断扯散自己的秀发,另一只手抓着鞋在空里比划,洁白的光脚脚趾弯曲挠着地面,靛青色的指甲油已经沾上了灰尘。

见到华姐这副样子,胖子已经心如死灰。

母阎王从来都是性情中人,有时放声大笑,有时彻夜买醉,却很少有这样神经质的表现;而一旦在这时有人妨了她的兴致,必然是开肠破肚的下场。

这个男的明显已经死了,怎么能让他把杯子咽进肚子里去?

要么砸碎牙齿、拿把剪刀沿着嘴角给他剪开,即使这样也只能把杯子摔了一片一片给他喂下去,可摔碎杯子华姐能愿意吗?

要么就只能把男人的肚子剖开,把这个杯子缝进去,可这样做,又少了一个“咽”的动作——华姐说得可是“让他咽下去”。

虽然庄美华已经转身离开,留在店里的胖子却丝毫不敢怠慢——他知道,如果自己没能让华姐满意,她过一会再来时,到时候要把这个杯子咽下去的人,绝对就是自己……

另一边,小雨淅淅的凌晨街头,一个蓬头垢面的青年在雨里向前移动着。

那个灰蒙蒙身影的名字,叫做席风。

那些冰凉的雨点,拍打在他的额头与肩膀。老人常说,人身携带有三盏明火,在两肩与额头,汇聚阳气。

那他的这三盏明火此时一定在风中惨淡地摇曳着,冷雨一浇,火苗又矮下去许多,渐渐地阴气逼人起来,露出失魂离魄之相。

他的脚步也像僵尸,双腿像新做的圆规一样拉不开步子,衣服、裤腿上都星星点点分布着许多泥点,两只鞋子已经浸满了水,一脚踏进水坑,活脱脱就是两条搁浅的小舟。

雨幕在天空网罗,千万的水箭射下。席风的头发被打湿,紧紧地贴在两鬓。

雨夜的街,正是百鬼夜行的好所在,哪里有几个会爱会哭的行人?

路灯倒是不少,立方造型,玻璃质地,上刻蝇蚊小楷,一灯一篇绝句。

今夜——是冬至夜,云海家家户户吃上了热气腾腾的饺子。那些俏皮的莲菜与猪肉,那些水灵的细韭与虾仁,无一不勾引着云海人的味蕾。

在这样的冬夜里,一切都是幸福的:一间小屋就能将你和外面的风雨隔断,一方餐桌就能承载一家人的团圆和乐。

无论是未经世事的顽童,还是鬓已星星也的老人,穿着朋克还是老汉衫,打着电玩还是听着伶人怨曲儿,都能抱一只大海碗,咥三四十只珠圆玉润、汤鲜味美的圆饺,直到吃饱喝足,才熄灭灶火——再围桌唱吉祥……

灶台以外、圆饺以外的黑天街心里,席风走过一盏盏灯——有屋里团圆的灯火,也有街边孤冷的路灯。

灯光是黄色的——像夕阳。

每走过一盏,他的影子就在前面趴下,每一脚都会踩到他自己,每一脚都带着料峭初寒的雨水,于是乎夜街向前延伸,也就意味着席风不断地倾轧着自己;

直到下一盏灯,那影子才渐渐变灰,终于看不清楚,可一旦走过,又会有新一轮的倾轧——这不像鬼打墙的迷宫,这是与永远等长的劫。

街的另一岸也有灯,题的诗句不同。灯与灯相距十一米还多,诗与诗隔着三千年不到。

席风走过一盏盏灯,灯光是黄色的,最近的喻体明明是月亮,可他却只觉得——像夕阳,能杀人的夕阳。

所谓夜行,是在无数个光与影的世界里留下无数个面目狰狞的自己。

他停下了,在一扇门前,两盏路灯的正中间。

门上挂着的木牌写着四个歪扭的大字:暂停营业。

席风一把推开了那扇老门,吱呀的响声过后,他披着一身雨走了进去。

店里很黑,像藏尸用的山洞,大灯没有开,只在角落的一张桌上点着烛台。

那里端坐着一位老人,一身素白的衣裤,微微的莹白色雪上鬓角,那是周博耘。

席风拉过椅子坐在周伯对面,二人都没有说话,脸上是一样的黯淡表情,唯一不同的是眼神——周博耘的眉眼里写着看惯风月、不留爱憎的洒然,席风则是风毁云碎、尘世寂灭。

桌上摆着一瓶腊酒,龙飞凤舞的花体字写着:迎宾凤。

周博耘的眼睛看向窗外,他终于缓缓开口道:

“岁数大了,见识的东西也多了,人总会长几分智慧。形形色色的人我都打过交道,你眼睛里藏着东西,这瞒不了我——你有想杀的人,对吧?”

席风微微抬眼,他的目光像是明星,在这夜里闪烁了一下又迅速熄灭。

他有——想杀的人吗?

有些东西,丢了,就再也找不到了。

席风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那个心爱的女孩;对于他来说,生命的意义已经行至终点,所有的遗憾与回忆都被永久定格——遗憾不能弥补,回忆也不能改变。

像是一桩木头,生了,活了,枯了,死了,既然已然盛开过,就只剩下静候枯萎了。

没有什么人或事可以在今后的诸多岁月里支撑他走过,再没有什么,可抵岁月悠长。

只是在死亡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做,他一定要杀了伤害杨桃的人——隗天路,杨牧,他们必须死。

席风并不觉得复仇有什么意义,杨桃死的时候,已经带走了他的全部意义。

他想杀了那些人,仅仅只是因为觉得死之前必须做成这件事——至于为什么,杨桃说过,有的事不需要问那么多为什么。

“周伯,我要杀两个人,一个叫隗天路,一个叫杨牧——是他们害死了杨桃。”

席风的一字一句都显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平静。毛骨悚然的不是语气,而是用这样平静的语气说出这样杀伐果断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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