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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前朝余孽

萧萧凉风生,卷出西山棱。

李晋一走出连庄楼,衣角便被风吹起。

没想到,这从未有过北风的开州府,居然起风了。

扑面而来的清爽,扫过开州府积郁已久的阴霾。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风从西北掠过时,仿佛是撩起了向春坊姑娘们脸上的脂粉和身上的体香,将他们带到了城中,散布各处,空气中尽是靡靡的味道,叫人蠢蠢欲动。

这极细的脂粉末子,充盈在开州府上空。

胡商、赌楼、娼妓。

这些前朝不入流的产业,在梁王登基后,都得到了大力发展。

梁王为流通贸易,搞活经济,可以说是不遗余力。

这并不是他一心改善民生,而仍然是多疑的他防叛止反的手段。

当治下子民都以“搞钱”为主要目标,并且“为了赚钱,不丢人”之风盛行,金元当道,拜金成风,以财富定义成功时,则绝大部分政治追求,和有政治梦想的人都将被淹没和唾弃。

这便是梁王想要的。

他不可能允许百家争鸣,碰撞出新的社会形态,觉醒出新的政治英雄,所以必须让帝国金钱的流通远远压过思想的奔腾。

无论哪朝哪代,拜金程度,都是衡量统治者自信心的重要指标。

就这样,向春坊的春楼,比前朝增扩了十倍。

坊北东回,分“三曲”之地,住着不同档次的娼妓。

其中“南曲”最优,“中曲”次之、“北曲”更次,越靠近通楼街,就越是高档。

“南曲”的青楼,自不会赤裸裸挂着“买春”“逛窑”的俗气牌子,而是多惺惺作态称作“雅馆”、“文曲”,类似于后世的“某某集团歌舞团”、“某某EMBA商学院”。

这里多是达官显贵们以肉行贿,权色交易之所。

当然,其中也不乏有志的新新女性,开蚌而沽,以虚构的上流企业家的身份在这里偶遇真财阀,卖个好价钱。

“中曲”的青楼,主流是“唱歌+饮酒”的会所模式,文人墨客一般流连此间。三五好友,坐一雅阁,唤几名多艺的窑姐相伴,一边和歌吟诗,一边美酒佳人,纯真质朴,今宵难忘。

这里的娼妓们不光要风姿绰约,还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所以京都侠少均萃集于此,就连每年新进的进士也以红牋名纸游谒其中。

中曲的玩法也是多种多样,不似南曲扭扭捏捏,也不似北曲直奔主题。

有二两银子一位的“素场”,女子们虽轻衣薄纱,但在雅阁内是只卖艺不卖身,能歌善舞还可陪酒吟诗,主打擦边撩拨,若客人要买春则须另谈价格。

有四两银子一位的“裸场”,女子们刚被选定入场,老鸨便前来收了她们的衣裙,姑娘们全身赤裸,依偎作陪,酒色喧天。

还有六两银子一位的“浴场”,女子们裸身陪浴,黄桶盐奶,大小果盘,A面B面,服务热情周全。

更有八两银子一位的“嗨场”,除了前述内容,更可陪客人服用魏晋便盛行的“五服散”“曼陀罗”等麻醉致幻丹药,直把青楼变作天上人间。

而北曲却是低等的官妓,她们中大多是家中自幼为丐、走投无路的,或者为不调之徒所渔猎,失身被骗至此的,更有前朝家道中落的小姐丫鬟被典当在此还债的。

姑娘们不会诗词歌赋,假母也不提供美酒佳肴,宾客在这里狎妓往往只是图一哆嗦,而不是有钱人的风流雅趣。

向春坊的春云楼大抵就是这北曲之地。

李晋既不好赌,也不爱嫖,此刻正被那鸨母陪着,拘谨地坐在春云楼的候堂里,任凭来来往往的姑娘调笑自己,也只是红着脸在那里等候。

“喏,那个就是我们这最好的姑娘,苏云筱。”不多时,鸨母指着一个送客出来的女子说道。

所谓“最好”,只是鸨母的说辞,在她口中,底下的姑娘没有“好”,更没有“不好”,个个都是一等一的头牌。

不过,李晋看这苏云筱,虽然有二十七八岁,早已过了为人妇的年纪,没有半点少女的青涩,但依旧身形曼妙、长眉连娟,一身浓妆艳抹的红尘脂粉味,却比十七八岁的少女更能勾魂摄魄。

进了房间,苏云筱见李晋不是来寻欢作乐的,有些不快,穿上刚刚脱下的衣服坐在镜前,摆弄着自己杂乱的发髻:“只是问事,这银钱也是要照付的。”

苏云筱不高兴,是正常的,因为这里是北曲,接待客人是论次不论时。被人问事,哪怕只有三五句话,大多数时候也比这些男人办一次事耽误的更久些。

不管是千金裘的掌柜,还是连庄楼的东家,做的都是开门生意,要么为个人情世故,要么图个行事方便,自是要给武机局个面子。

可对这向春坊的姑娘们来说,做的本就是皮肉生意,你什么执红卫不执红卫的,与我无关,哪怕皇帝来了也一样要付钱。

对她们来说,只要来了,这三两分钟,你便是如意郎君,但要不付钱,可别耽误我下一个郎君上门儿。

李晋也知道这个道理,豪爽地在身上摸出几个钱来,又细细数了数,拍在了苏云筱的桌上。

“你说这人,我知道。”苏云筱一边补着脂粉,一边说道:“整日里说为我赎身,可就他那点银钱,只当是说笑。”

“他死了。”

“哦?”苏云筱听闻,竟然没有一丝波澜,手里的动作竟连个停顿都没有。

这一刻,李晋看出,任乾卞的苏云筱,只有眼前这一个,而苏云筱的任乾卞,却不知道有多少。

“官爷你来,就为跟我说这个?”苏云筱插上一支发簪。

李晋又掏出任乾卞临死时给的那把碎银,拍在桌上:“他死时,让我把这些给你,还说有些东西,都是存在你这里,我来看看。”

李晋平时也算机灵轻佻,可真正到了这种地方,却反而拘束起来。

“看看?”一听说到任乾卞留的东西,苏云筱停了手里的动作,心想,你这年轻官差原来是为了来图这几个钱财?正要说不知道时,望了望李晋腰间的红绳横刀,极不情愿地向床下努了努嘴。

“只听说贪官反贼,或者前朝余孽死了,要被抄家,这可是头一次听说一个赌鬼死了还要被追索遗物的!”苏云筱很不服气,阴阳怪气地嘲讽了一句。

“哟,你还知道前朝余孽呢!”李晋一边敷衍,一边顺着苏云筱的目光,从床下翻出一只鹿皮袋子,袋子里除了几贯铜钱和一些碎银,还有一个绸袋,里面果然装着一张精细的面皮,和一些油彩颜料、胶泥发须、镊子银针之类。

李晋心说:这一定就是他吹嘘的凤凰皮了。

“前朝余孽有什么稀奇的,我就是前朝余孽!”苏云筱漫不经心的回答让李晋大吃一惊。

“什么!”李晋按住了手上的刀。

“若不是这个梁王,人家还在宫里安安稳稳当侍女呢,哪儿沦落到在这里卖身?”苏云筱埋怨地说。

李晋一听,虽然说的话反里反气的,但只是个宫女,放松了下来:“这话你都敢说,不怕被杀头么?”

苏云筱描了描眉,一脸无所谓:“切~,我都卖身了,你觉得我还会怕死么?有本事,你就捉了我这前朝余孽去领赏,看一个落魄的娼妓能值几两银子,没本事,你就带着东西快走。”

话糙理不糙,李晋自知说不过眼前这个姑娘,把那凤凰皮揣到身上,又把袋里的钱财丢回给苏云筱,小声嘀咕了一句:“怎么随便遇到个女子也有反心。”

“女的怎么了?女的没钱,还能卖身养家,你们男的还不是只晓得去赌?”苏云筱把手里的东西往桌上一扔,愠怒起来:“女的就不能造反了?这年头,谁身边还没几个反贼呢?!”

又补了一句:“要造反,趁早!”

本是一句哀叹不公,抱怨世道的话,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李晋掏出了揣在身上的咬金瓷梅瓶,递给苏云筱:“你说你是宫里的人,可曾见过这个?”

苏云筱没有伸手接,只斜着眼瞥了一眼,道:“咬金瓷嘛,知道。”

“这果然是宫里的东西?”

“是的,长公主的玩意儿。”

“长公主?可姓公孙?”

苏云筱闻言崩溃,像看着傻子似的看着李晋:“你好歹也是个执红卫,长公主怎么可能姓公孙!姓李呀。”

“这么珍贵的东西……”

苏云筱不知道李晋是在思虑什么,只当他没见过世面,不屑地说:“有什么好稀奇的,比这珍贵的玩意儿,宫里多了去了,李朝盛世,哪样东西不是天下绝伦?长公主喂兔子的碗都是纯金的呢!”

苏云筱虽然是有吹嘘的成分,可李晋听来,却是极为震撼。

若是之前那张使公,是用这不明来路的咬金瓷包装自己的身价见识,从而故弄玄虚,从中获利,那这苏云筱的话,可没必要乱编。

“女的就不能是反贼?”

“谁身边还没几个反贼?”

前朝余孽,咬金瓷,长公主——

李晋望了望手上绿矾油的印记,夜晚的自己给白天的自己留下这提示,

难道?——

公孙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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